第十二章:在何種層面上必須捨己
二、在此,我懇求你們在以下各方面都要提防自我。
- 你們必須否定自我,因為它與上帝對立,是上帝的競爭者,是靈魂與世界的偶像;這包含我在開頭提到的那十個層面,因此在此不再贅述。這是捨己最主要的部分。
- 自我必須被否定,因為它被視為與上帝分離,並試圖在與上帝割裂的意義上成為目的。因為我們自己與萬物都是被造的、偶然的、依賴性的存在,絕不可自以為是自己的起源或終點,也不可認為自己有任何能力,除非是從屬於上帝。當自我試圖擺脫對上帝應有的順服,試圖成為上帝的工藝品之外的任何東西——即不依賴祂、不受祂治理、不為祂而活、不愛祂、不渴慕祂、不尋求祂,且在錯失祂時不哀傷、在與祂交通時不喜樂——此時,自我便成了撒但。
- 自我必須被否定,因為它挺身反對福音的真理,並盲目且傲慢地與那信心所依賴、用以稱義與得救的道爭辯。屬肉體的自我,既是上帝之道與屬靈事務中最不稱職的審判者,卻又是最急躁、最傲慢、最大膽的,儘管它如此不稱職。這便是導致不信的可咒詛之源。自我是一個不稱職的審判者,這顯而易見:(1) 它是上帝之道的天然仇敵,而仇敵絕非稱職的審判者,「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馬書八章7節)。因此,要剝奪這個仇敵審判上帝之道的權力。惡意從不說好話。仇敵總是輕信一切邪惡,忽略良善,伴隨著虛假的猜測,歪曲每一句話,並在原本沒有惡意的地方懷疑或強加惡意:世上沒有比這更糟糕的解經者了。因此,這種敵對的本性若能對聖經本身、對聖潔的生活,甚至對上帝本身找出爭辯的藉口,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這敵意主要是針對祂的。
(2) 此外,自我是一個當事人,因此是不稱職的審判者。聖經主要反對的正是自我。整本福音書中,充滿了羞辱的言語,死亡的箭矢直指屬肉體之自我的心臟。上帝在那裡宣告並進行一場公開的戰爭來對付它。難道當事人可以擔任審判官嗎?難道叛逆的罪犯可以擔任審判官嗎?孩子很難對鞭子說好話,無論他對管教者如何;但我們不能指望小偷會愛上絞索或絞刑架。上帝的道是殺死自我的武器;因此,自我絕不可能成為它稱職的審判者。
(3) 再者,自我對上帝的事務完全盲目。「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無知與盲目的人是不稱職的審判者。
(4) 且自私的人不是上帝律法的好學生;即使在閱讀字句時,他也不留心或不品嚐其中的精意,「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馬書八章5節)。如果每個煤礦工都能審判樞密院與國家的法官,或者每個小偷都能審判他的控告者與法官,每個叛徒都能審判君王,那這世界將會變成什麼樣子?而自我審判上帝之道的無能,比這還要嚴重千倍。然而,儘管它如此無能,它卻極其傲慢,在每次讀到或聽到一章經文時,就跳上審判席:如果這個盲目且惡毒的審判官不滿意,那麼聖經就必須是晦澀的、矛盾的,或是隨他心意而定。這種自我可怕且狂妄的傲慢,開啟了多少反對蒙福救恩教義的口,在世上製造了多少可憐的背道者,並使多少人對那最終將審判他們、且本應成為他們信心與盼望根基的道產生懷疑。
- 此外,自我必須被否定,因為它挺身反對主耶穌基督。當基督以祂奇妙的降卑、祂的道成肉身、祂卑微受藐視的生活,以及祂羞辱的死亡呈現出來時,驕傲的自我便對如此卑微的救主感到冒犯,並蔑視祂那因自身需要而要求的謙卑,因為基督成了被藐視的人、成了多受痛苦的人,而輕看祂。當祂被提議作為可憐靈魂的救贖,作為我們唯一的生命、公義與盼望時,自我便誘惑靈魂去低估祂:它不願輕易承認自己有如此大的痛苦而需要這樣的救贖;它自覺太好,以至於不屑於這樣的醫生;它自覺太公義,以至於不屑於中保的公義。它在自己所謂的無辜或自足中,擁有太多的生命與盼望,以至於不看重基督所買贖的盼望,也不願活在祂裡面。
噢,打倒自我,好讓基督成為你的基督!當自我作為守門人把守門口時,祂如何能進來?當自我不讓你感受到赦免的缺乏與價值時,祂如何能赦免你?當自我不讓你的心破碎時,祂如何能醫治你的心?當自我讓你穿著自己污穢腐爛的破衣時,祂如何能以祂的公義為你披上?因此,打倒自我,好讓基督被高舉。拋棄你自以為是的公義,好讓祂成為你的公義;打倒你自私、愚蠢的智慧,好讓上帝那所謂的「愚拙」成為你的智慧。剷平這座撒但為了敵對上帝聖山而建立的山。
- 此外,自我必須被否定,因為它是聖靈的大抵擋者。成聖的聖靈沒有比這更大的敵人,至少除了魔鬼本身之外。成聖工作的一半,就是摧毀這個屬肉體的自我;因此,它從這裡遭到主要的抵抗也就不足為奇了。靈魂中無法產生任何聖潔的感動,除非自我反對它。聖靈在我們身上所做的每一項工作,自我都準備好要反駁、矛盾並與之對抗;因此,每當這個必死的原則與上帝的聖靈爭戰,羞辱聖潔,勸阻你行善,勸誘你犯罪時,打倒它並否定它,正如你想要對聖靈與你自己忠誠一樣。
- 此外,自我必須被否定,因為它背叛性地與基督及你救恩的仇敵勾結,當它站在撒但那一邊,為罪辯護,說著惡人所說的話,並在「為你好」的藉口下,與所有想要毀滅你的人結成同盟。每當它為罪辯護時,你可以肯定它是在反對上帝與你自己,因此你有理由否定它。當自我因抗拒職責的繁瑣或困難而興起時,當它對聖潔的生活發怨言,說:「這是在折騰什麼?這生活多累人啊!事奉上帝我得到了什麼?」時,也必須否定自我。現在,自我正在扮演背叛上帝與你的叛徒;因此,否定它。
- 此外,當自我因抗拒苦難而興起,讓你相信這些苦難是無法忍受的,並讓你相信,為了害怕一句罪惡的話或一個罪惡的行為而撇下所有,是不合理的,特別是當我們盡了力之後,每天仍在犯罪時;現在是堵住自我之口的時候了,因為它正在扮演魔鬼的角色來對抗上帝與你,並試圖說服你,為了短暫、不確定且悲慘的生活,而放棄永恆的生命,並將自己交給蓄意的罪,因為上帝寬容了人軟弱的罪。你有理由否定這樣一個對上帝與你而言都不合理的仇敵。
- 此外,當自我挺身反對上帝的典章時,必須否定自我。當它反對聖經的論證,對它應當順服的律法挑剔,對禱告與所有聖潔的職責爭辯,並試圖使所有設立的媒介對你的救恩無效時,現在是你否定它的時候了。
- 當自我挺身反對基督的僕人,試圖讓你相信你的教師是愚蠢的,而你是聰明的;他們偏離了真理,而你是正確的;或者他們出於惡意、標新立異或某種情緒而反對你,從而試圖剝奪你從他們的教義與職務中獲得救恩益處的機會時,如果你知道什麼對你的平安有益,現在就是否定自我的時候了。雖然我承認你不應跟隨教師陷入確定的罪與錯誤,但當不是上帝,而是自我挺身反對你的教師,並使你充滿苦毒、悖逆、矛盾與惡意的靈時,這個自我必須被否定。
- 最後,當自我反對我們的鄰舍或人類社會的益處時,必須否定自我;因為我們必須愛鄰舍如同自己;也就是說,自我與鄰舍都必須在對上帝的適當從屬中被愛,作為上帝榮耀的媒介,而在「媒介」這個概念上,愛應當是平等的;雖然造物主在我們裡面放入了一種為了自我保存的自然之愛,我們對鄰舍的愛在程度上不應與之相等,但我們對社會的愛應當超過它;我們對鄰舍的愛應當如此接近它,以至於我們應當「愛鄰舍如第二個自己」,並研究他的福利,盡我們所能去促進它,不貪圖或從他那裡奪取什麼,也不做任何傷害他的事。這就是第十誡的意義,也是第二塊法版的總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