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4 書名缺失 改革禮儀與教會秩序|009_謙卑日感恩日與週年節期

關於特別的謙卑日、感恩日與週年紀念節期

當教會或其任何特殊部分或成員遭受重大苦難,或其中犯下重大罪行時,我們理應在公開場合,藉著禁食與禱告,在主面前謙卑自己,以轉離祂的憤怒;在此類場合,牧者的職責是帶著悔改與溫柔的心,承認自己與會眾的罪,並透過其教義與勸勉,努力有效地帶領會眾看見並感受到他們的罪及其應得的懲罰,並立志在未來更好地順服,在禱告中懇求神赦免並賜下更新的恩典。

在領受重大且非凡的恩典時,教會(若有機會)應聚集公開向神感恩,牧者應激勵會眾對這些恩典的偉大有生動的體會,並歡喜地頌讚神,即這些恩典的賜予者。在這些日子裡,透過宴席與外在的喜樂表現來表達我們的喜樂並非不合適,前提是這些活動必須節制、屬靈且不具冒犯性,而非為了滿足我們的感官慾望,且我們必須救濟窮人的需要(這在謙卑日與其他時節也不可忘記)。由於此類謙卑日與感恩日的場合各異,無法以任何固定的形式完全配合,牧者應根據具體場合,致力於履行相應的職責。

雖然透過節期對教會或國家的一些重大且顯著的恩典進行週年紀念,並將其記憶傳承給後代,或給予那些作為工具的人應有的尊榮,並非不合法或不合適;但由於目前教會所設立的節期多被濫用,且許多清醒虔誠的人、牧者及其他人對將其作為節日慶祝的合法性感到不滿,因此應限制此類濫用;且對於那些不滿意的人,不應強迫他們透過公開敬拜來宗教性地遵守這些日子,前提是他們在此期間避免一切冒犯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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