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論自我無知的禍患與認識自我的益處|009_認識罪與恩典的試驗原則

一、你將自己的罪視為可憎且危險的,視其為靈魂的腐敗,是觸怒至聖上帝之物。二、你看出心靈與生活聖潔的卓越之處,視其為上帝的形象、人性的正直,是使人適於承受永恆福分、並在上帝眼中顯為可愛的特質。三、你真誠地渴望擺脫罪惡,無論它曾對你而言多麼珍貴;並渴望藉由聖靈,在祂所設立的恩典媒介中,逐步達到完全的成聖;你也同意聖靈作為你的成聖者,來潔淨你、在你心中點燃對上帝的愛,並使其臻於完全。

四、在洗禮中,你宣稱要棄絕世界、肉體與魔鬼;也就是說,棄絕那些在你的心中與上帝的旨意和愛相抵觸、與那看不見的世界之幸福相抵觸、與你對救主基督的信心相抵觸、以及與聖靈成聖之工相抵觸的事物。因此,如果你在聖約的這一部分是真誠的,你就會經過深思熟慮後,察覺到這世上所有的享樂、利益與榮耀,都是如此虛空且毫無價值,以至於你習慣性地決心將上帝的愛與恩寵,以及你的救恩,置於這些事物之上;並決心受耶穌基督、祂的靈與祂的話語所治理,而非受肉體的私慾、世界的誘惑、人的意志或魔鬼的暗示所左右;且寧可捨棄一切,也不願捨棄那位你所委身的天父、救主與成聖者,也不願捨棄那憑藉祂的應許,你已將其視為盼望與產業的永恆生命。這就是洗禮的意義;而這一切作為洗禮的宣認,對於你的基督信仰而言,必然是不可或缺的。你父母對此的宣認,對於你作為嬰兒在教會中享有外在特權的資格是必要的。你個人的宣認,對於你延續這些特權、以及你作為成年信徒在教會中可見的基督信仰與團契生活,是必要的。而你所宣認之事的真實性,對於你在上帝面前真實的基督信仰,以及你獲得救恩的資格,是必要的:這正是現在所要探究的。你不能指望在低於那使你進入教會的宣認誠實度之下,還能被接納進入天堂。當我們告訴你,要得救必須具備高於洗禮與基督信仰所要求的誠實度時,我希望你不會說我們對你太過嚴苛。現在,請藉由對心靈的勤勉省察來探究,你是否真正同意洗禮誓約或聖約中的所有條款。如果你同意,你就是藉由聖靈重生了;如果你不同意,你僅僅領受了重生的聖禮;這反而加重了你的罪咎,正如違背了宣認與聖約必然會導致的結果。我不認為任何值得對話的人,會有臉告訴你,一個到了有理性年齡的人,僅僅憑藉洗禮(或其他任何事物),就能處於稱義與得救的狀態,除非他的心真誠地同意洗禮之約,且他的生活表現出那種同意。

因此,你可以察覺到,毫無疑問地,所有以下這些人仍未重生,且仍被困在罪孽的枷鎖中:

一、所有那些沒有真誠地將自己奉獻給上帝,視自己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上帝的人。藉由創造之權,祂是我們的主(詩篇一百篇3節):「你們當曉得耶和華是上帝;是祂造了我們,我們也是祂的;我們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場的羊。」藉由救贖之權,祂也是我們的主;因為「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凡真誠地將上帝視為自己的主人與絕對之主的人,必會全心全意地將自己交託給祂;正如保羅論到哥林多人時所說(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他們照上帝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獻給了我們。」

凡完全將自己交給上帝的人,在願望與決心中,也必將自己所有的一切一併交出。正如基督將祂自己賜給我們,也必將萬物一同賜給我們(羅馬書八章32節),並將其他事物加給那些先求祂國和祂義的人(馬太福音六章33節),基督徒也將自己與所有的一切交給基督。

凡將自己交給上帝的人,必為上帝而活;凡不認為自己屬於自己的人,也不會將任何事物視為己有;而是會研求他主人的利益,並認為當他最榮耀上帝、最服事上帝時,他自己就是處於最好的狀態(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

如果你們之中有人沒有真誠地將自己奉獻給上帝,且不將「上帝要你成為什麼樣的人、做什麼樣的事」作為首要探究的問題,反而為自己而活,卻仍認為自己處於生命狀態中,那麼你們就錯了,你們並不認識自己。有多少人本可輕易地從這發現中看見自己悲慘的景況,他們實際上說:「我們的嘴唇是我們自己的,誰是我們的主呢?」(詩篇十二篇4節),他們寧可恨惡並抵擋上帝與聖潔在世上的利益,也不願將自己奉獻於推廣這些事!(申命記三十二章6節):「愚昧無知的民哪,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祂豈不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的嗎?是祂造你,建立你。」

二、所有那些沒有真誠地順服上帝治理的旨意,反而受肉體的利益與慾望所統治的人,都是未重生且處於死亡狀態的。對他們而言,一個能滿足或傷害他們的人的話語,比上帝的話語更有影響力:向他們指出一個他們認為若不順從就會毀掉他們的人的命令,比向他們指出一個能將他們定罪至永恆痛苦中的上帝的命令,更能說服他們。他們懼怕那能殺身體的人,勝過懼怕那能將靈魂與身體都滅在地獄火裡的上帝。當肉體的私慾與人的意志比上帝的旨意更有影響力時,可以確定這樣的靈魂是未重生的。(羅馬書六章3、4、6節):「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16節)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以至於死,或作順從以至於義?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私慾,只從上帝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得前書四章1-2節)。

三、所有那些不將上帝視為主要恩主而倚靠祂,且不最謹慎地投靠祂,因為知道「在祂的恩寵中有生命」(詩篇三十篇5節),且「祂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詩篇六十三篇3節),並知道我們最終必須在祂的審判台前站立或跌倒的人,都是未重生的;他們反而野心勃勃地尋求人的恩寵,稱他們為恩主(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5節;馬太福音二十三章9節),而不顧上帝的恩寵如何。凡不將上帝的愛置於世上一切愛之上的人,就不是上帝的兒女。凡不將在天堂享受上帝置於一切世俗榮耀與幸福之上的人,就不是天堂的後嗣。「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三章1-3節)。上帝的愛是聖潔的總綱;是新造之人的心;使其臻於完全,便是人的圓滿與幸福。

四、凡不信福音,不將基督視為唯一的救主,不將祂藉由犧牲與功德所買贖的恩典與榮耀的應許,視為盼望根基,並決心將靈魂交託給祂以求赦免、與上帝和好及永恆幸福的人,都是未重生的。「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五章11-12節)。

當我們的幸福掌握在亞當手中時,他失去了它:現在它被置於更安全的手中,第二個亞當耶穌基督成了我們的寶庫。祂是身體的頭,每一肢體都從祂那裡得到使人活過來的影響力(以弗所書一章22節)。聖徒的生命在祂裡面,正如樹的生命在根裡,是看不見的(歌羅西書三章3-4節)。聖潔是在基督裡向著上帝而活;雖然我們與基督一同向律法、向世界、向肉體死了,但我們卻向上帝活著。保羅在描述他自己的情況時如此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章19-20節)。「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但在基督耶穌裡,向上帝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馬書六章11節)。「基督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離了祂,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從葡萄樹上丟出去,枯乾了,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翰福音十五章1、5-7節)。在洗禮中,你們與基督結合,如同外在的莊嚴儀式;而在屬靈的重生中,你們的心藉由信心與愛,在內心深處接納祂、款待祂,並將自己歸順於祂;藉由立下的聖約,成為祂的人:因此,洗禮與聖餐被稱為聖禮(Sacraments);因為正如士兵習慣藉由誓言、登記姓名以及其他約束性的儀式,使自己對指揮官負起義務,而他們的誓言被稱為「Sacrament」一樣;我們也藉由洗禮中進入、並在聖餐中更新的聖潔誓約或聖約,使自己對基督負起義務。

五、凡從未確信成聖之必要性,或從未察覺心靈與生活聖潔之卓越與可愛,且在他人身上愛慕它、自己也渴望它,並從未將自己交給聖靈,以便在祂所設立的媒介中使用中進一步成聖;渴望達到完全,並願意向著標竿直跑,在恩典上多而又多的人,是未重生的。至於那些恨惡聖潔,寧可沒有它,也不願在主的敬畏與順服中行走的人,就更不是藉由聖靈更新的人了。

聖潔的靈是基督使祂所有肢體活過來的生命。凡沒有這靈的人,就不是基督的肢體(羅馬書八章9節)。「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三章5節)。

六、凡處於肉體慾望的轄制下,且「體貼肉體的事勝過體貼聖靈的事」,且未將肉體治死到不再隨從它而活的地步的人,是未重生的。屬肉體的心與屬肉體的生活,與聖潔是相對立的,正如疾病之於健康,黑暗之於光明。「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他們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八章1-14節)。「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五章18-25節)。

七、最後,凡如此看重並愛慕世界,或其中任何肉體的舒適,以至於在實踐上將其置於上帝的愛與永恆榮耀的盼望之上的人,是未重生的:他們以最高的估價優先尋求它,並抓得最緊;以至於寧願將靈魂冒險置於上帝所威脅的憤怒之下,也不願將身體冒險置於人的憤怒之下;且只有在不影響他在世上的繁榮或安全時,才表現出宗教熱忱;並且有某些事物是他無法為基督與天堂而捨棄的,因為那對他而言比基督與天堂更寶貴:讓這個人無論在宗教上走得多遠,只要他為世界走得更遠,將世界置於他心靈最貼近之處,抓得最緊,為它做得最多,因而愛它勝過愛基督,他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也不處於恩典的狀態中。

聖經也使這一點毫無疑問,正如你們在馬太福音十章37-38節;路加福音十四章25、27、33節所見:「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雅各書四章4節)。難怪在我們的洗禮中必須棄絕世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翰一書二章15節)。

到此,你們已看見什麼是重生,什麼是真正的基督徒,藉由我們洗禮中所包含的內容,你們也因此知道如何省察自己,看自己是否已成聖,是否為天堂的後嗣。

因此,我再次召喚你們來到自己的良心面前:如果這些重生的證據確實不在你們裡面,就不要阻擋那判決,而要承認你們罪惡、悲慘的狀態,定自己的罪,不要再說:「我仍希望我目前的狀況足以應付,即使我沒有任何進一步的改變而死,上帝也會赦免我。」那些認為你們無需重生即可得救,或認為自己已重生而實則不然的希望,是撒但在你們心中堡壘的支柱,使你們無法獲得那重生的、永不叫人羞愧的救恩盼望。不要維護那基督所反對的事物:它必須倒塌,不是藉由恩典,就是藉由審判;因此,不要藉由支撐這種根基薄弱、虛假、欺騙的希望來糟蹋你們的靈魂。你們現在還有時間以有序且安全的方式將它拆除,以免它倒在你們頭上,使你們永遠滅亡。但如果你們等到死亡來動搖它,那倒塌將是巨大的,你們的毀滅將是無法挽回的。因此,如果你們有智慧,就趁早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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