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大公基督徒與大公教會之描述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節: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基督那飽受苦難的教會,其處境實在可憐:幾乎所有肢體都在呼喊反對分裂,卻在口誅筆伐的同時,造成並加劇了分裂。所有人都高舉合一,卻極少有人為促進合一做出任何實質的貢獻;相反,許多人在讚美合一的同時,卻在摧毀合一;而那少數想要醫治並彌合傷口的人,即便運用最清晰的理由與最懇切的請求,也無法阻止他人反對合一;更無法讓其餘的人准許他們去完成那項工作——那些人一邊讚美合一,一邊卻不願親自去做。你會認為這與其說是基督徒的描述,不如說是瘋人院的描述!將一切付之一炬,卻憤怒地辱罵所有試圖滅火的人,同時又同樣激烈地辱罵縱火者,呼喊著要和諧、反對分裂,並因他人所做、而自己卻不願停止的事,將別人罵得一無是處!然而,這卻是數百萬自稱基督徒的人的現狀,這對基督教本身造成了極大的羞辱!教會就是這樣被對待的:這種罪惡與羞恥是如此公開,以至於任何愛心都難以掩飾,任何藉口都無法掩蓋,免得被外人投以責難的目光。唉,我們的火焰燃燒得如此之高,以至於土耳其人、猶太人與異教徒都在旁觀,並問道:「這些基督徒為何如此不可調和地互相殘殺?」當我們感受到痛苦時,還需要任何證據嗎?當我們看見鮮血時?當我們聽到國內辱罵者的喧囂,看到國外嘲諷的笑聲時?當幾乎整個基督教世界都拿起武器時?當教會有了這麼多別名,分裂成這麼多可憎的碎片,且有這麼多包含互相責難與定罪的書籍四處流傳時?(這足以讓任何誠實的心靈感到心碎與難以啟齒)這一切竟持續了如此長的時間!他們甚至不如那些激情或醉酒的人聰明,後者終究會清醒過來;而且,儘管為了醫治而採取了最大的手段,這種情況依然持續:調解無效,和平的努力幾乎毫無作為:甚至,罪惡在名聲上反而佔了上風,分裂被視為一種熱心的表現,而牧者們本身竟是主要的帶頭者;是的,甚至是那些具有卓越才幹與敬虔的牧者;敬虔本身竟被用來作為分裂的藉口,這正是敬虔的毒藥;和平工作成為了一種受懷疑或嘲笑的工作;而和平締造者立刻被懷疑有某種異端,甚至因尋求和解而被稱為分裂者。前幾天,讀到一個人(約翰·杜里先生,Mr. John Dury)為醫治新教教會所做的努力,想到竟需要如此大費周章,才能使基督羊群的領袖們願意停止這種可憎的罪惡,並走出如此漫長而悲慘的苦難,這令我心痛不已;更何況,這一切努力竟收效甚微,除了從人們那裡得到幾句好話之外,他們只能坐視火焰吞噬那可憐的餘民:是的,分裂造成了如此大的破壞,將教會切割成如此多的碎片,以至於「哪一塊碎片才是教會」成了我們中間最常見的問題之一;有人說:「我們是大公教會;」另一個人說:「不,是我們!」第三個人爭辯說:「只有他們才是!」於是人們似乎迷失了方向;當他們相信「聖而公之教會」時,卻不知道自己所說的究竟是什麼。雖然我不敢奢望在經歷了無數人以更大優勢卻徒勞無功的嘗試後,我能取得多大成功,但我已決心藉著基督的幫助,為反對分裂者的罪惡作見證,並將我的見證留給後代,即使這不能激勵某些人投身於這項工作,至少也能讓他們知道,在這個爭論的時代,並非所有人都缺乏對和平的渴望。為此,我打算:1. 論述大公教會的合一與和諧。2. 論述基督徒在各自教會及其個人狀態下的合一與和諧。第一部分的論述,我將建立在這段經文上,它藉由自然身體的比喻,主張:1. 肢體的多樣性;2. 儘管肢體眾多,但基督的身體或教會仍是合一的。經文提到肢體在數量上是多的,並暗示(後文有更充分的表達)它們在職分、用途與恩賜上是各不相同的。此處所說的教會是普世教會,既處於其可見狀態,也處於其奧秘狀態:這裡指的不僅是某個特定的教會;也不是僅作為奧秘或僅作為可見的大公教會,而是指它包含了信徒與告白者,即構成人的靈魂與身體,同時擁有聖禮與聖靈。它是大公教會,這一點顯而易見:1. 因為經文以基督本人來命名它,「基督也是這樣。」與特定教會相比,普世教會更適合以基督作為元首來命名。很難找到任何聖經經文稱基督為某個特定會眾的元首(正如我們通常不稱國王為這一個或那一個公司的元首,而是稱其為國家的元首),儘管祂可以這樣被稱呼,因為元首對各個肢體都有關聯:但祂常被稱為大公教會的元首。(以弗所書一章22節;四章15節;歌羅西書一章18節;二章19節;以弗所書五章23節。)稱祂為這樣一個身體的元首,比稱祂為手或腳的元首更為常見。2. 因為它被明確稱為「基督的身體」,這個稱號並沒有給予任何特定的教會,因為它只是身體的一部分,第27節。3. 此處所說的教會,是賜下了使徒、先知、教師、行異能的、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等等的教會,第28、8、9、10節。但並非所有特定教會都有這一切;且哥林多教會是否擁有此處提到的所有恩賜,尚有疑問。4. 它是所有人受洗歸入的教會,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為奴的、自主的:但這僅是指大公教會。聖靈並非首先或直接將人施洗或帶入一個特定的教會;水禮也並非總是或首先如此。本章以及同一位使徒類似論述(以弗所書四章)的宗旨,都表明此處所說的是大公教會。
經文的意義在於此教義: 教義:大公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是構成它的肢體。
這裡有兩個命題;第一,大公教會只有一個。第二,所有基督徒都是它的肢體,即所有藉著同一位聖靈受洗歸入它的人。這兩點在經文中都如此清晰,若非人們心存偏見或極度盲目,再多做證明也是多餘的。至於前一個命題,即大公教會只有一個,我們都對此達成共識。因此,我不會為了回答那些不困擾教會的異議而徒增煩惱,這些異議源於猶太教會與外邦教會(或嚴格意義上的大公教會)之間的差異,或蒙召者(真正的肢體)與未蒙召的選民之間的差異,或戰鬥教會與凱旋教會之間的差異。
至於第二個命題,即大公教會由所有基督徒作為其肢體所組成,這在本文及許多其他經文中都很明確。它是所有(衷心說「耶穌是主」的人,第3節),以及所有「藉著一位聖靈受洗歸入身體的人」(第13節),以及所有保羅寫信給他們的人,以及像他們那樣的人:然而他們當中有些人犯了分裂或裂教的罪,以及許多保羅詳細責備他們的錯誤與罪行。加拉太人是這個教會的肢體;(加拉太書三章26-29節;)儘管他們有律法主義的觀念與錯誤,且因保羅告訴他們真理而將他視為仇敵。這個教會由所有擁有「一位聖靈、一信、一洗、一位神與眾人的父等等」的人,以及所有「學了基督,脫去舊人,在心志上更新,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的人所組成。(以弗所書四章4-6、20-24節。)這個教會由所有「基督是其救主」的人,以及所有「順服」基督的人,以及「祂為他們捨己,要藉著水與道將他們洗淨,成為聖潔」的人所組成。(以弗所書五章23-26節。)它包含了當時保羅寫信給他們的羅馬人那樣的人,(羅馬書十二章4、5節,)儘管他們彼此之間存在差異,甚至互相指責。它包含了所有「得救的人」。(使徒行傳二章47節。)這些事情是無可爭辯的。
當我說所有基督徒都是大公教會的肢體時,我必須進一步告訴你,人們被稱為基督徒,要麼是因為他們是真正且衷心的基督門徒;要麼是因為他們藉由告白看起來像是基督徒。前者是那些稱義與成聖的基督徒,他們構成了基督的奧秘身體,即不可見的教會;對這種內在真實基督教的告白,構成了對人而言可見的教會。僅告白基督教的部分內容,而遺漏或否認其任何本質部分的人,並非真正告白基督教,因此不是可見教會的肢體:因此我們理所當然地排除了穆斯林。
至於這是一個大問題:異端是否是大公教會的肢體?答案很簡單:不要在詞語上爭論。如果你所謂的異端是指一個否認或遺漏基督教任何本質部分的人,那麼他不是教會的肢體:但如果你將這個詞擴展到適用於那些沒有否認或遺漏基督教任何本質部分的人,那麼這樣的異端就是教會的肢體。正是人們因爭論而激化的乖戾心靈,使得教皇派如此強烈地反對我們將宗教的基本要道與其餘部分區分開來:儘管在其他時候,他們自己也用其他詞彙承認了這一點。所謂基本要道,我們是指基督教信仰或宗教的本質部分:他們真的認為基督教沒有其本質部分嗎?當然,他們不敢否認這一點,除非他們說「它沒有本質,因此什麼也不是」,這是連異教徒都不會說的!或者他們認為我們必須相信的每一個啟示真理,都是我們基督教的本質嗎?當然,他們不敢這樣說,除非他們認為沒有基督徒有義務相信超過他所相信的,或者認為一個缺乏基督教本質部分的人仍然是基督徒,或者認為基督教就像世界上擁有不同程度信心或知識的人一樣,有著無數種不同的東西。因此,為了羞恥,放下這種無意義的詭辯,不要因片面的熱心而與光爭鬥,以免你們的事業因此證明是黑暗。但如果你在辨別本質部分與整體部分時感到困難(誰不感到困難呢,儘管它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大),不要因此否認那無可置疑的區別,而應與我們一同尋求對這種差異更充分的發現。
簡而言之,每一個衷心相信聖父、聖子、聖靈,並藉著愛運作的信心而相信的人,都是真正的基督徒。或者,每一個以神為其唯一的上帝,即其創造主、主、統治者與福分或終極目標的人;以耶穌基督為其唯一的救贖主,即神而人者;祂成全了諸般的義,並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獻上自己作為祭物,為我們買贖並應許了赦免、恩典與永生;祂從死裡復活,升入天堂,在那裡祂是教會的主,並在父面前為我們代求,我們必須順服祂的律法,祂最終必將再來,審判世界,義人進入永生,其餘的人進入永罰:並以聖靈為其成聖者,相信藉由祂的默示所賜下、並藉由祂的工作所印證的聖經,是神確定的話語。這個人就是真正的基督徒,是大公教會的肢體;當他結合了聖潔、清醒與公義的生活,使用所有已知的媒介與職責,特別是起初的洗禮,隨後的聖餐,禱告、認罪、讚美、默想,並聽從神的話語,渴望知道更多,以便他的順服能完全:生活在基督的牧者之下,並在聖徒的團契中,捨己、治死肉體與世界,對人活出愛心與公義;做這些事的人就是真正的基督徒,必將得救,因此是大公教會(作為不可見的)的肢體;而告白這一切的人,就是告白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徒,如果他不廢除那種告白,他就是大公教會(作為可見的)的肢體。這些事情很簡單,在更好的日子裡,人們認為這就足夠了。
凡是頭腦、心靈與生活中擁有古老信經、主禱文與十誡,並領受洗禮與聖餐的人,無疑就是大公教會的肢體。總之,知道誰是這個教會的肢體,並不比知道誰是基督徒更難。只要告訴我什麼是基督教,我就能很快告訴你如何辨認一個教會肢體。
但因為這將有助於進一步澄清這一點以及經文本身,我接下來將向你們展示教會肢體在哪些方面是多樣的,然後在哪些方面他們是合一的,或者他們在什麼基礎上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