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吩咐我們:「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路加福音十二章4節)。這難道不明顯暗示,當惡人殺了我們的身體,即將靈魂與身體分離後,靈魂依然活著嗎?
- 基督的靈魂在祂身體死亡時依然活著,因此我們的靈魂也當如此;因為祂的受造本性除了無罪之外,與我們相同。我認為,基督的人性靈魂活著,是祂與神性位格合一的必然結果。祂對那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祂在十字架上的呼喊亦然:「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6節)。至於彼得前書三章18、19節中,祂去傳道給監獄裡的靈魂等記載是否能證明這一點,我留給他人去評判。請閱讀伊利里庫斯(Illyricus)在《聖經鑰匙》(Clavis Scripturae)中對此經文的論證。許多人認為,將與格「肉體」(sarxi)視為受詞,將與格「靈」(pneumati)視為動力因,這種對立並不規整;相反,這應被理解為一種規整的對立:基督在肉體裡被治死,但在靈裡被活化——即通常與肉體相對的靈,也就是靈魂,藉著這靈……等等。但我對此存疑;除此之外已有足夠的證據。
- 為何經文提到神將生氣吹入人體,並稱人的靈魂為「有靈的活人」(living soul)?在創造其他受造物時,並無此類記載。因此,這必然使我們靈魂的生命與其他受造物有所區別。
- 從掃羅召喚撒母耳見女巫,以及猶太人期待以利亞降臨的事實中,可以看出當時的人普遍認為以利亞和撒母耳的靈魂依然活著。
- 最後:若挪亞時代那些悖逆之人的靈魂在監獄裡(彼得前書三章19節),那麼義人分離後的靈魂,必然處於相反的幸福狀態。若有人說「監獄」一詞不代表他們完全的痛苦,而是指對痛苦的保留,我承認這一點,但這仍意味著他們是在一種活著且受苦的狀態下被保留;因為如果他們不存在,他們就不可能在監獄裡。
儘管我僅簡要列舉了這二十個論點,並將它們濃縮在狹小的篇幅中,而有些人若沒有連篇累牘的文字便無法看見真理;但我相信,若你深思這些論點,必能洞察聖經真理的清晰證據。令人悲哀的是,靈魂必死這種粗鄙的觀點,竟能找到如此多自稱敬虔的擁護者,而聖經中明明有如此清晰的光照反對他們;這種觀點除了助長罪惡、滋養安逸、使聖徒灰心喪志之外,別無他用。許多異教徒在沒有聖經幫助的情況下,在這點上都比他們更有智慧:毫無疑問,這種謬誤是通往異教主義的門戶。不僅如此,世界上大多數民族,甚至是野蠻的印第安人,憑藉自然之光都能承認那些人所否認的事——即靈魂脫離身體後,會立即進入幸福或痛苦之中。我知道對於上述經文,通常會給出一些愚蠢的遁詞,這些回答若帶著自信與狡辯,可能會動搖那些無法應對詭辯者的普通基督徒。但若深入剖析,它們立刻顯露出不過是虛妄或自相矛盾。若僅僅只有哥林多後書五章8節,或腓立比書一章23節,或彼得前書三章19節,世上所有的誘惑者都無法反駁它們。
因此,忠心的靈魂啊,請堅定地相信,無論世上所有的欺騙者如何反對,當你們的靈魂離開肉體的監獄時,天使必會護送,基督必會陪伴,並與所有成聖的義人同在:天堂將是你們的居所,神將是你們的幸福。當你們離世時,可以大膽且滿懷信心地說,正如司提反所言:「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並像基督一樣,將靈魂交託在父的手中。
第四節:其次,被定罪者最大的損失,將是失去上帝。他們與祂之間將不再有任何親密的關係,也無法分享聖徒與祂的團契。正如他們不喜歡將上帝留在心中,反而對祂說:「離開我們,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上帝也必厭惡將他們留在祂的家中,或在祂的團契與榮耀中款待他們。祂絕不會准許他們承受聖徒的基業,也不會容忍他們站在祂面前;祂必對他們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我不認識你們。」
如今,這些人竟敢妄稱上帝為父,這若非褻瀆,又是什麼?他們在形式化的禱告中,口中稱呼「我們的父」,是何等大膽且自信地接近祂,實則卻是在羞辱祂!難道上帝會認魔鬼的兒女為己出嗎?難道那些輕慢基督、隨從肉體、與世俗為友、憎惡敬虔,或任何在罪中交易、以不義為樂的人,竟會是天上的後裔嗎?他們現在正處於狂傲的巔峰,竟敢像真誠信靠的聖徒那樣,自信地宣稱自己有份於基督與天堂。發誓者、醉酒者、淫亂者、貪愛世界者,竟能輕蔑地對上帝的子民說:「怎麼!難道上帝不是我們的父,正如祂是你們的父一樣嗎?難道祂不愛我們,正如愛你們一樣嗎?難道祂只拯救那少數聖潔的嚴謹之徒嗎?」
噢!但當那時刻來臨,當案件必須裁決,當基督將祂的跟隨者與仇敵分開,將祂忠心的朋友與受欺瞞的諂媚者分開時,他們那狂妄的宣稱又在哪裡呢?那時他們將發現,上帝並非他們的父,而是他們決意對抗的仇敵,因為他們不願作祂的子民,卻執意沉溺於怠惰與邪惡之中。那時,即便他們曾奉祂的名講道或行異能,祂也不會認識他們;即便他們按肉體說是祂的兄弟姊妹,祂也不會承認他們,反而會將他們視為仇敵而拒絕。甚至那些曾在世上與祂一同吃喝的人,也將永遠被逐出祂屬天的同在;那些曾奉祂的名趕鬼的人,也將奉祂的命令被丟給那些鬼魔,並承受為鬼魔所預備的刑罰。
正如他們不願同意上帝藉著祂的靈住在他們裡面,這些作惡的人也將不得與祂同住。邪惡的帳棚將與祂無份,惡人也無法居住在上帝的城中;因為城外有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愛謊言、編造謊言的。因為上帝認識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人在天堂完全享受上帝之前,必須先在世上部分地享受祂。唯有那些在此生與祂同行的人,才能在那裡與祂同活、與祂同樂。
噢!世人如今哪裡知道,失去上帝的靈魂究竟失去了什麼!如果世界失去了太陽,除了成為地牢還有什麼?如果身體失去了靈魂,除了成為令人作嘔的腐肉還有什麼?然而,這一切與失去上帝相比,簡直微不足道;聖徒在此生所享受的那一點點對上帝的品嚐,對他們而言都比整個世界更寶貴。正如世人在享用那被禁止的快樂時,可能會像先知的門徒那樣呼喊:「鍋中有毒!」(王下四40);但聖徒只要品嚐到上帝的恩惠,就會像大衛那樣呼喊:「因祂的恩惠,生命存留!」(詩三十5)。不僅如此,儘管生命對所有人而言本是最寶貴的,但那些已經品嚐並經歷過的人,卻會像大衛那樣說:「祂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詩六十三3)。因此,正如享受上帝是聖徒的天堂,失去上帝便是惡人的地獄;正如享受上帝就是享受一切,失去上帝便是失去一切。
第五節:第三,此外,正如他們失去了上帝,他們也失去了那些屬靈的、令人愉悅的情感與行動,藉此,蒙福者得以飽享上帝:那種令人神往的知識;那種對祂榮耀面容的迷人凝視;那愛上帝的不可思議的快樂;那對祂無限之愛的領悟;那聖徒所沉浸其中的恆久喜樂,以及祂用以滿足他們的安慰之河。失去這一切難道不算什麼嗎?君王治理國家的職分,遠不及那最卑微的僕役或奴隸的職分,而這種屬天的職分,更遠超乎君王的職分。
這些可憐蟲在世上以讚美上帝為苦,他們的消遣與快樂屬於另一種性質;如今,當聖徒們唱著讚美詩、忙於尊崇聖徒的主時,不虔誠的人將被剝奪這種幸福,並獲得與他們本性與應得相稱的職分。他們在世上的心裡充滿了地獄,而非上帝、祂的愛、敬畏與恩典;那裡有驕傲、自愛、私慾與不信:因此,地獄現在必須收容那些曾經容納了如此多地獄之物的心。他們在世上的家是地獄的縮影;他們非但不敬拜上帝、呼求祂的名,反而嘲笑祂的敬拜、指著祂的名發誓:因此,地獄現在必須成為他們永遠的居所,在那裡,他們將永遠不會再被他們所厭惡的敬拜與職責所困擾,而是與其餘被定罪者一同褻瀆那位正在報應他們過去不虔與褻瀆的上帝。
難道我們能指望,那些在世活著時,以嘲笑敬虔之人的位格與家庭、嘲笑他們頻繁敬拜與讚美上帝為樂的人,最終能被接納進入天上的家庭,並與那些聖徒一同獻上最完美的讚美嗎?肯定地,若他們在離世前心靈沒有經歷徹底的改變,這絕對是不可能的。那時再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滅了;讓我們現在與你們一同進入婚宴;讓我們現在與你們一同加入那喜樂的屬天旋律」,已經太遲了。如果你們想在天堂加入,就本該在世上加入。正如你們的眼睛必須轉向另一種景象,你們的心也必須轉向另一種思想,你們的聲音也必須轉向另一種曲調。正如天堂之門將對你們關閉,那喜樂的職分也將對你們拒絕。在你們被擄之地,無法唱出錫安的歌。那些下到坑裡的人,不能讚美祂。誰能在憂傷之地喜樂?誰能在混亂之地歡欣?
上帝使人的職分與其本性相稱。你們心靈的傾向是另一條路;你們一生從未將心放在上帝身上;你們從未欽佩祂的屬性與作為,也從未被祂的愛徹底溫暖。你們從未渴慕享受祂;你們對談論或聽聞祂沒有興趣;你們對一小時的講道或禱告感到厭煩;如果知道如何做,你們寧願繼續留在世上;你們寧願擁有世上的職位、土地、爵位、宴席、運動、杯中物或妓女,也不願有份於上帝榮耀的讚美:那麼,你們成為天國詩班的一員合適嗎?一隻豬比你更適合聽哲學講座,一頭驢比你更適合建造城市或治理國家,一具死屍比你更適合在你的桌上赴宴,因為你根本不配做這屬天讚美的工作。
第六節:第四,他們也將被剝奪天使與榮耀聖徒的蒙福團契。他們不再是那些快樂靈魂的同伴,也不再被列入那些喜樂凱旋的君王之中,他們現在必須成為地獄公司的一員,在那裡,他們將擁有性質與品質截然不同的同伴。當他們活在世上時,他們厭惡聖徒;他們囚禁、放逐他們,將他們逐出自己的團體,或者至少不願成為他們在勞苦與受苦中的同伴;因此,他們現在也不會成為他們在榮耀中的同伴;嘲笑他們、虐待他們、憎恨他們,並以他們的災難為樂,這並非獲得他們那種福分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