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防範虛假與膚淺的歸正|006_指引五_完全與主耶穌基督聯合

指引五:在指導了你們關於謙卑的事宜後,為了讓你們在歸正的工作中不致跌倒,我接下來要提供你們的指引是:『務必確保你們按照福音所啟示並賜給你們的方式,在理解上、衷心地、完全地與主耶穌基督聯合。你們的基督信仰就建立在此,你們的稱義與救恩也繫於此。這是你們歸正的總綱,也是新造之人的核心。其餘的一切不過是為此所做的預備,或是此後的果子。基督是律法的終結與成全,是福音的實質,是通往父神的道路,是信徒的生命、幫助與盼望;如果你們不認識祂,你們就一無所知;如果你們沒有擁有祂,你們就一無所有;如果你們不在祂裡面,你們就不能做任何帶有救恩應許的事。因此,我將明確地(儘管簡短地)告訴你們,按照福音所提供的,在理解上、衷心地、完全地與基督聯合是什麼意思。

首先,為了讓你們在理解上與基督聯合,你們必須注意以下事項:1. 你們必須理解基督是誰,包括祂的位格與職分。2. 你們必須理解祂承擔這項工作的理由。3. 你們必須理解祂為我們做了什麼並受了什麼苦。4. 你們必須理解祂恩惠的本質與價值,以及祂將為你們做什麼。5. 你們必須理解祂將這些恩惠傳遞給人的條件;以及應許的本質、範圍與條件。6. 你們必須理解這一切的確鑿真理。

關於第一點,你們必須理解耶穌基督在一個位格中具有兩種本性;祂既是神又是人:作為神,祂與父同質,與父在本質上合一,是榮耀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是上帝的道,是父獨生的子,是永恆的、不可測度的、無限的。作為人,祂擁有與人一樣真實的人性靈魂與身體;因此祂的神性、祂的人性靈魂與祂的身體是真實區別的。這人性是由聖靈在童貞女瑪利亞腹中感孕,並非出於男人,由她所生,並與神性真實地聯合,以致成為一個位格:這並非神性變成了人性,也不是人性變成了神性;而是神性將人性納入與自己個人的聯合中。這並非從永恆就有的,而是在人犯罪、迷失並需要救贖主時才發生的。由於祂奇蹟般的感孕,祂免於一切原罪,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祂的位格與本性適合祂的職分;即作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進行和解,並將我們恢復給上帝。如果祂不是神,而僅僅是人,祂的尊嚴將不足以進行這樣的代求,祂的順服或受苦也不會有任何價值作為我們救贖的代價。祂也無法承擔我們的重擔,無法征服死亡並復活,無法戰勝死亡之君魔鬼;無法統治祂的教會,無法保守並聖化他們,無法使祂的事業興旺並制服祂的仇敵,無法有效地向父代求,無法審判世界,無法使死人復活,也無法完成一位完美救主的工作。天使的本性也不足以勝任此職。如果祂不是人,祂就無法與我們足夠親近,無法代替我們受苦,無法藉由祂的教導教導我們,無法給我們留下榜樣,祂也無法為我們受苦或死亡;因為神不能死或受苦。作為神,祂與父在本性上合一;作為人,祂與我們在本性上合一;因此祂適合為我們作中保;在祂裡面,我們就這樣被帶到上帝面前。這中保的職分包含許多行為,由此產生了不同的稱呼,稍後會再詳述。關於基督的位格就說到這裡。

  1. 你們必須理解的下一件事,是祂承擔這項工作的理由與目的;雖然我們無法完全理解(正如我們無法理解上帝任何工作的理由一樣),但我們必須觀察已啟示出來的部分。這些工作的目的或理由在聖經中以及在結果中清晰可見:

(1)其一,是為了彰顯上帝作為世界統治者的公義,這是根據自然律的。祂造人為理性的、有意志的代理人,能分辨善惡,有對善的渴望與盼望,也有對惡的恐懼,從而根據人的本性來統治。祂為人制定了一條啟示善惡的律法,以應許藉由渴望與盼望來激勵人,以威脅藉由必要的恐懼來驅策人。上帝決意藉由這些機制來統治人類。這條律法是人盡本分與領受賞賜的準則,也是上帝審判的準則。根據這條律法,世界將由上帝統治。祂的統治公義在於根據祂的律法給予所有人應得的:至少要達到律法的目的,即維護立法者的榮耀,使違法因刑罰的恐怖而變得可憎,使順服因免受刑罰與獲得獎賞的果實而變得榮耀。否則,律法將無法有效地阻止惡行,也無法鼓勵善行;特別是對於受造物為了生命的冠冕所必須經歷的一切而言:因此律法將不再是統治世界的合適工具;也就是說,律法將不再是律法。但智慧且公義的上帝絕不會犯下這種錯誤,即制定一條不是律法的律法,或不適合祂制定它時所預設的目的;而這正是作為律法的本質。當人犯罪後,除了嚴格執行律法,或以足夠的滿足來代替這種執行外,別無他法來避免這種無法容忍的後果。執行律法將會毀滅整個聯邦,甚至是整個下界,至少是作為主體的理性受造物。上帝的智慧、慈愛與憐憫不容許這種事發生,即世界在被造後不久就被毀滅,人被遺棄在永恆的悲慘中而無藥可救。因此,滿足必須是補救措施:這必須是合適的,足以達成律法的目的,就好像律法本身已被執行一樣;也就是說,就好像所有違法者都死了律法所威脅的死亡。因此,這必須是對公義以及罪之可憎的一種公開彰顯,以作為對未來罪人的恐怖與警告。而這是在耶穌基督身上完成的,當時天地間無人能做到。因為,一位如此崇高、榮耀且為祂所深愛的人,為罪受了如此多的苦,這與全世界的人為自己受苦一樣,充分地彰顯了上帝的公義,維護了祂的榮耀,以及祂律法與統治的有效性。因此,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因此,「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三章13節)。

(2)藉此,上帝也彰顯了祂本性的聖潔;祂是多麼恨惡罪,祂與罪是多麼不可調和,正如光與暗一樣。正如上帝的律法與審判源於祂完美的本性與意志,它們也帶有那完美的形象,並向世界彰顯它。因此,這是基督在我們救贖中更高尚的目的與工作,即宣告上帝在其本性與意志上的聖潔與完美;儘管前者(宣告祂的統治公義)是更直接的目的。如果亞倫兩個兒子的死是這樣一種宣告,即「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利未記十章2、3節)。如果祂的律法與現行的審判宣告祂是「聖潔忌邪的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9節)。那麼在基督的死中,這種宣告豈不是更顯而易見嗎?如果伯示麥人在五萬零七十人死亡後呼喊:「誰能在耶和華這聖潔的神面前侍立呢?」(撒母耳記上六章20節);那麼當罪人想到被釘十字架的上帝之子時,豈不更該如此說嗎?正如上帝對違法者執行審判的目的,是為了「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聖潔的神因公義顯為聖」(以賽亞書五章16節);祂在犧牲祂兒子時的目的也是如此。

(3)我們藉由基督得救贖的另一個目的,是彰顯上帝無限的智慧。祂的智慧在於防止受造世界的毀滅;免得有人說罪與撒但挫敗了祂創造的榮耀,並在祂造好後不久就毀滅了它。是的,在於利用仇敵的惡意,以更令人讚嘆的方式達成祂律法的目的,並榮耀祂所有的統治屬性。如果祂的智慧不知道如何全面地保障祂自己的利益與榮耀,祂就不會造人為自由的代理人,也不會任憑人掌握自己的意志並犯罪。同樣地,在基督那奇妙的恩典智慧統治的經濟與架構中,上帝諸般的智慧也閃耀著光芒;以弗所書三章9、10節。正如天地萬物以及這自然架構中每一部分的奇妙結構,榮耀地揭示了創造主的智慧;我們藉由基督得救贖的奇妙籌劃,以及祂對世界的修復,還有這福音時代的道德架構,也奇妙地彰顯了救贖主的智慧。正如對我們本性的觀察可能使我們有理由像大衛一樣說:「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詩篇一百三十九篇14節);同樣地,對我們本性與處境的觀察,也完全有理由使我們說:『我要稱謝你,因我被恩典奇妙地救贖;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的心深知道的。』正如自然可能教導我們讚嘆自然的架構;恩典也會教導我們讚嘆恩典的架構,並看見其各個部分的美,更不用說那所有部分有序組成的整體了。

(4)是的,上帝的大能也在基督裡得到彰顯。因此祂被稱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一章24節):這不僅是形式上的,因為基督本身就是智慧與大能的神;也不僅是效能上的,因為上帝藉由祂的兒子在創造、救贖與統治中運用祂的大能與智慧;而且是客觀與實效上的,因為基督是上帝在世上大能與智慧最偉大且最令人讚嘆的彰顯。

有什麼工作能超越道成肉身這項不可思議的神蹟呢?上帝竟將人的本性納入位格的聯合之中?太陽的創造,其權能之大,並未超過上帝之子——那理性的太陽、世界的光、那生命之光——的道成肉身與差遣;正如經上所記:「這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雖然黑暗卻不領會祂的光。」(約一4、6、9)當祂醫治各樣疾病、趕出污鬼、使死人復活、自己從死裡復活、升入榮耀,並將聖靈澆灌在祂的教會,使他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時,祂若非上帝那活潑且可見的權能,又是什麼呢?(徒一8;路廿四49)當祂在世上時,「祂被聖靈和能力膏抹,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徒十38)既死之後,「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一4)「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四8)是的,祂將能力充滿祂的僕人(徒六8),甚至連不虔誠的人也對此感到驚奇與渴慕(徒八19)。祂既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洗淨了我們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祂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來一3-4)因此,基督那與神性聯合的榮耀人性,既遠勝於上帝的天使,也比太陽更為榮耀,那麼上帝的權能顯明在祂身上,就比顯明在太陽、天使或任何受造物身上更為豐盛。蒙光照的人深知這一點,「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19-23)

除此之外,即便在基督為祂教會所做的工作中——祂的呼召、成聖、治理、保守,以及祂制伏仇敵、使他們從死裡復活,並與祂一同得榮耀——上帝藉著祂兒子所彰顯的權能是何等榮耀!(帖後一11;腓三10;弗三7、20;彼前一3、16;林前四20;弗六10;林前十五43;彼前一5)因此,祂的福音完全可以被稱為「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這福音已成為祂權能的器皿,在世上成就了如此奇妙的作為。(林前一18,二5;林後六7,十三3-4)

(五)然而,我們救贖最甘甜且顯著的目的,乃是向人類彰顯上帝的愛與憐憫,使祂能將祂榮耀的豐富,施給那預備得榮耀的蒙憐憫的器皿。(羅九23)在上帝所有的屬性中,沒有什麼比愛與憐憫在我們救贖的工作中顯得更為輝煌。「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愛。」(約壹三16)藉著創造與供養,我們感知到上帝的愛,但藉著救贖,我們感知得更為豐盛。上帝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四9)噢,這奇妙的愛,竟降卑至此,臨到這樣的悖逆者,擁抱如此不配且污穢的罪人,甚至在我們血污之中憐恤我們!即便在我們將自己賣給撒但、拋棄創造之恩、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被判死刑且等待執行之時,這奇妙的愛介入了,拯救並恢復了我們。祂並未等到我們悔改、呼求憐憫、俯伏在祂腳前才行動;而是在曠野尋找我們,在我們感覺自己失喪之前就找到了我們,在我們尋求祂之前就先被我們遇見,並在我們苦難的深淵中向我們施恩。「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雖然上帝在我們歸正之前,並不因我們處於罪與苦難的狀態而稱我們為義、收納我們、以我們為樂,或在聖靈裡與我們交通,但祂在那狀態中卻愛我們,以至於藉著基督的血救贖我們,向我們提供救恩,並有效地帶領祂的選民接受祂的邀請。因此,「上帝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因為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不虔誠的人死,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上帝的兒子若非道成肉身的愛,又是什麼呢?愛從童女而生,愛從天降臨到地,在肉身中行走於苦難者之間,尋找並拯救失喪的人。難道不是愛說出了那些生命的話語、那些安慰的應許、那些必要的誡命、那些福音中充滿的恩慈鼓勵嗎?難道不是愛親自去向死在罪中的人傳講救恩,向被擄的宣告釋放,並提議醫治破碎的心靈嗎?(路四18)難道不是愛邀請勞苦擔重擔的人嗎?(太十一28)難道不是愛甚至差遣人到大路和籬笆那裡,強人進來,好叫祂的家坐滿嗎?(太廿二9-10;路十四23)難道不是愛親自周流四方,醫治並行善;容忍那些祂為之受苦的人羞辱祂、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祂、定祂的罪;在被辱罵時不還口;將祂的生命作為贖罪的祭物,並在死時為那些謀殺祂的人祈禱嗎?難道福音教導我們稱上帝為「愛」本身,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約壹四8)因為正是福音最完全地啟示了祂就是愛。難道福音如此頻繁且迫切地要求我們彼此相愛,甚至為基督、為彼此捨命,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因為它已經給了我們如此堅實的基礎、動機與榜樣。凡看見救贖真面目、領悟並品嚐福音與基督恩典的人,必然會看見這些義務背後有著最令人信服的理由。(約壹四7-12)「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參約壹三10-11、14、16-18)難道藉著這愛,我們知道自己是出死入生,並藉此將上帝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分別出來,有什麼好奇怪的呢?(約壹四10-11、14)因為愛正是我們天父的本性與形象。難道這就是那新命令,且剛有了如此強大的動機與榜樣,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難道這就是那偉大的標誌,使眾人因此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有什麼好奇怪的呢?(約十三35)當祂為我們立下這樣的榜樣,並藉著如此有效的媒介教導我們這門功課,用血——祂自己最寶貴的血——為我們寫下這條誡命,並藉著聖靈將其澆灌在我們心裡時。

但如果我們深入探討基督之死的具體益處,看看其中彰顯了何等樣的愛——在我們的呼召、稱義、收納、成聖、保守以及永恆的榮耀中——我們將發現自己置身於一片無邊無際、深不可測的海洋;當我們竭盡所能地測量後,只能滿足於佇立並驚嘆,並與那位蒙愛的使徒一同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約壹三1)

這正是聖徒蒙福音呼召所從事的蒙福工作:活在對這奇妙之愛的參與、默想與讚嘆中,使「基督因信住在他們心裡,叫他們在愛中生根立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上帝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他們。」(弗三17-19)同時,「所以你們該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弗五1-2)「愛人不可虛假。」(羅十二9-10)「要從清潔的心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總要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前三8-9)「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猶21),「使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這愛隔絕。」(羅八35-37)如果我們如此效法我們天上的榜樣,「那仁愛和平的上帝,就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十三11)至此,我已向你們展示了基督在救贖工作中承擔使命的主要目的,特別是那些藉由祂的十字架與復活直接達成的目的。

藉由聖徒的主,耶穌基督。這使得有些人認為,在救贖主承擔救贖之工以前,這些靈體並未被賦予天使的稱號,而這稱號僅是在他們作為祂的受命使者或僕人,為達成該救贖之工的目的時才有的。我們確知,他們曾以歡呼聲迎接祂的降生,並在祂的一生與受難中(在合宜的範圍內)服事祂;他們受命用手托住祂的僕人,免得他們的腳碰在石頭上;他們升降往來,臨在於教會的聖潔敬拜中;他們為一個罪人的歸信而歡喜;基督僕人中最小的,其天使也常看見神的面;律法是藉著他們的安排或頒布而賜下的;他們侍候信徒離世的靈魂;他們為我們的益處與惡靈爭戰,並在我們四圍安營;他們將在主降臨審判時侍候祂,成為祂榮耀的隨從與執行工作的工具;他們與我們同列,作為同一個天上的耶路撒冷之成員,且我們將與他們相似或相等。(路加福音二14、15;馬可福音四11;路加福音廿二43;使徒行傳十6、7、22;詩篇卅四7,九十一11;馬太福音十三39、41,十六27,廿四31,廿五31,廿六53;路加福音十六22;馬太福音十八10;帖撒羅尼迦後書一7;路加福音廿36;馬可福音十二25;使徒行傳七53;加拉太書三19;希伯來書十二22;彼得後書二11;路加福音十五10;約翰福音一51)。是的,人在天使面前必須被承認或否認,被接納或被棄絕。(路加福音十二8、9;參閱啟示錄十九18,三5)。

但若這一切仍不足以說服你,使你相信天使在神關於救贖之民的事務上,參與深到足以在祂那蒙福的工作中瞻仰並讚嘆祂,請留意聖經明確的斷言:(彼得前書一12)「這些事天使也詳細察看。」他們為何察看?無非是為了看見並讚嘆那在救贖主身上煥發出的神的智慧、能力、良善、憐憫與公義。如果這還不夠清楚,請仔細研讀以弗所書三10:「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你在此看見,蒙救贖的教會正是那面奇妙的鏡子,神設立它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讓祂的天使能在其中或藉著它,瞻仰神百般的智慧;是的,在福音完全啟示基督之後,他們所看見的,使他們得到了更充分的啟發與光照。毫無疑問,創造之工,甚至是為了人類居住與使用而造的這個低等世界,天使所知的遠勝於人類:因為我們對每日所見所用的事物知之甚少;因此,神在這些受造物中被瞻仰、被讚嘆、被榮耀,更多是藉著天使而非人類。若在創造之工中尚且如此,我們大可說,在救贖之工中亦是如此。

  1. 然而,當我們在榮耀中達到完全時,我們自己將清楚看見這奧祕的榮耀,以及神在其中的榮耀。正如我們必須來到天上,才能獲得救贖最完滿的益處,我們也必須等到那時,才能對救贖有最完滿的理解,並讓神為此得到最完滿的讚美。正如我們在此不過是播下自身榮耀的種子,必須在永恆享受神時收割;神在此也只是播下祂讚美與榮耀的種子,祂將藉著祂那蒙福的工作永遠收割。因此,不要以你在世上所見基督的成就,來判斷祂承擔救贖之工的目的與果效,而要以祂在天上所將達成的來判斷——當祂看見自己靈魂的勞苦而心滿意足,並將整個教會毫無瑕疵地獻給神;當羔羊與天上耶路撒冷的榮耀婚禮舉行,且國度交與父神之時。(以賽亞書五十三11;以弗所書五27;啟示錄十九7;哥林多前書十五24)。我們在天上對這蒙福工作的領會,將與我們現在藉著微弱信心所領會的截然不同;當我們看見我們榮耀之主的面,並完全擁有祂救贖的果實時,我們對那顯現在基督臉上、向人彰顯的智慧、能力、慈愛與公義,將會有另一種層次的看見。
  1. 是的,救贖的榮耀對於那些拒絕它而被定罪的人而言,將是痛苦的發現,這也將歸於神的榮耀。

由此可見,這項工作有極其榮耀的目的;我之所以詳加敘述,既是為了消除那些容易認為救贖是不必要且不值一顧之人的試探,也是為了藉由向人展示其真實目的,來教導他們救贖的真正價值。

關於前者,我說,神創造世界,並以這卓越的架構彰顯祂的能力、智慧與良善,本無必然性,除非是基於神作為原始因的自由意志。那麼,你會說創造是徒勞的,並貶低神那藉此向理智受造物彰顯祂自己的奇妙作為嗎?救贖亦然;我們承認,救贖本無必然性,除非是源於神的旨意(儘管在假設了救贖之工前的事態後,為了事物的構成,確實存在一種「目的上的必然性」)。但我們豈能因此就貶低如此榮耀的工作?在這工作中,神聖的完美竟如此充分地向世界顯明。

我之所以多說這些,是因為我觀察到,正是因為未能領會救贖那崇高而卓越的目的,才使得救贖被如此輕忽,進而誘使許多人陷入不信。因為目的與用途決定了手段的價值。若目的微小且成效甚微,那手段便價值低廉。如果人們能更多理解救贖的目的,理解神在神兒子的位格、生命、律法與作為中,是如何向世界煥發光輝,他們便會活在對此的讚嘆中,並時刻查考、探究,渴望除了基督釘十字架的神之外,不認識別的,並將其他一切視為糞土,以換取這至寶的知識。但唉!大多數人幾乎看不出基督有什麼更高的目的,或除了救自己免於地獄之外,還有什麼其他用途;而由於缺乏信心,又缺乏謙卑,他們對此幾乎沒有感覺;因此,救贖主被忽略,神被剝奪了這項工作應得的榮耀,也就不足為奇了。

關於第二點,即基督承擔救贖之工的理由與目的,就談到這裡。其餘各點我將刻意簡略。

  1. 關於我們的救贖主,第三點需要理解的是:祂為人類做了什麼、受了什麼苦,以及祂的救贖工作在整體與特殊部分上分別由什麼組成。若我要詳盡論述這些,勢必篇幅冗長;因此,我僅為喚起你們的記憶而簡要列舉。

(1)基督為拯救世界所做的第一件事,是介入冒犯的人類與神的忿怒之間;從而使世界免於因執行被破壞的律法而招致的毀滅:祂承擔了成為女人的後裔,從而擊碎蛇的頭;並在祂降臨之前,緩慢地啟示這恩典。

(2)當日期滿足時,祂成為人,由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於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一14)。就這樣,神在肉身顯現;(提摩太前書三16)。

(3)祂在性情上是完全聖潔的,沒有任何原罪的玷污或罪咎;祂在生命中也是完全聖潔的,在思想、言語或行為上從未違背神的一條誡命。從來沒有人能叫祂指證有罪;(約翰福音八46)。祂成全了全人類所處的自然律,成全了猶太人所處的摩西律法,以及作為救贖主所領受、世上其他受造物所沒有的特殊律法。

祂藉此成就了這些卓越的工作:(1)藉著成全諸般的義,祂取悅了父,始終完成祂的旨意;從而完成了救主的大部分工作,為我們贏得功德;(馬太福音三15,五17;約翰福音八22;馬太福音十二18,十七5;羅馬書五19)。「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希伯來書七26)。

  1. 祂征服了征服我們的那位試探者。因此,祂特意將自己置於如此嚴酷的試探中(馬太福音四章),好讓祂的勝利顯得榮耀,讓第二個亞當能勝過那曾勝過第一個亞當的。祂藉此為拯救被擄者做了許多工作。
  1. 藉此,祂也勝過了曾勝過第一個亞當及其後裔的世界:祂踐踏了世界虛假的榮耀;祂輕看並藐視了世界的誘餌與誘惑;祂經歷了世界一切殘酷的逼迫與抵擋,以至於現在世界與魔鬼一樣,都是被征服的對象。祂藉此為祂的跟隨者鋪平了勝利之路,並給予他們極大的鼓勵;(約翰福音十六33):「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是的,我甚至可以說,祂也勝過了肉體。因為雖然基督沒有像我們那樣需要與之爭戰的敗壞肉體,但祂確實有自然與感官的食慾,而神的命令禁止祂滿足這些食慾。因此,當無罪的本性渴望杯能離開祂,並以單純的厭惡感來排斥死亡時,完美的聖潔並不允許這進展到由比較性的理智與選擇或拒絕的意志所做出的拒絕;而是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祢的意思。」當基督疲憊飢餓時,感官食慾對食物與休息的渴望並非罪;但當神的工作禁止滿足這些渴望時,祂依然拒絕了它們。

(4)藉此,祂也為我們樹立了完美的順服榜樣,成為我們必須努力效法的典範。因為祂知道,言傳身教是最有效的教學。當我們不僅聽見祂的聲音,還看見祂走在我們前面時,這對我們是極大的幫助。當祂說「學我的樣式」時,祂不僅引導我們看祂的話語,更引導我們看祂自己,祂是「心裡柔和謙卑的」;(馬太福音十一28)。

(5)此外,基督從父領受了豐盛的聖靈與能力,以造福蒙救贖者:使祂能適任教會的元首與寶庫,並將恩典的溪流澆灌在祂的肢體上;當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時,祂便能適任於隨後對其益處的應用,並治理、扶持與捍衛祂的子民。

(6)此外,祂也樂意親自成為救恩福音的傳道者,不是對全世界,而是主要作為受割禮之人的執事,也就是猶太人;(羅馬書十五8)。那買贖救恩的主,也屈尊親自宣揚救恩。傳福音是一項基督認為自己並不為過的工作,祂有時對眾人,有時對一兩個人,只要有機會;祂總是帶著眼淚,總是帶著熱忱與憐憫,周流四方行善,尋找失喪的人,醫治病人,呼召人悔改信主,並向他們提供祂所買贖的恩典與生命。

(7)祂也樂意藉著祂的作為來印證祂的教義,趕出鬼魔,醫治各樣疾病,叫死人復活,並行各樣神蹟,以確保他們相信祂是從神而來,是在做神的工作,並啟示神的旨意,好讓世界對他們的不信無可推諉;讓那些不願因其他理由而信的人,至少能因祂的作為而信祂;(約翰福音三2;使徒行傳二22;希伯來書二4;約翰福音五36,十25、38,十四11、12,十五24)。

(8)除了這一切,祂還將自己交付於受苦的一生,被祂前來救贖的受造物所藐視,自願匱乏肉體的享樂,以及能獲取這些享樂的財富與世俗供應。祂是多受痛苦,從幼年起就受折磨,從搖籃起就受逼迫;祂將臉轉向打祂的人,任憑自己成為愚人的笑柄;祂頭戴荊棘冠冕,被吐唾沫、被鞭打,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中流下水與血,祂被掛在十字架上,那裡強盜既是祂的同伴也是辱罵祂的人,他們給祂苦膽與醋喝,用槍刺透祂蒙福的身體,將祂置於羞恥、被咒詛的死地。但祂忍受了十字架,輕看羞辱,就這樣將自己作為贖罪祭,擔當了我們的過犯,使我們因祂的鞭傷得醫治;祂用血買贖了我們之後,被當作罪犯埋葬,在墳墓的權勢下停留了一段時間;(以賽亞書五十三全章;馬太福音廿六、廿七章;希伯來書十二2)。祂同意忍受這一切(儘管祂不同意那些施加此刑罰之人的罪),因為祂捨棄了自己的生命,這並非違背祂的意願而被奪走;(約翰福音十17、18)。

(9)在付清了我們與神和好的代價後,第三天祂從死裡復活,儘管有士兵看守祂的墳墓;因為祂曾預言祂將在第三天復活,但他們很快就被一位天使的榮光所震懾,天使下來把石頭滾開了。就這樣,基督彰顯了祂神聖的能力與勝利,以及祂工作的完成:正如祂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希伯來書二14),祂也藉著復活勝過了死亡本身。因為墳墓怎能拘禁無罪者,死亡怎能勝過生命之主?這是榮耀的凱旋之日;為了紀念這一點,祂指定教會守主日。基督的復活是黑暗權勢的混亂;是證實祂教義真理、向不信的世界證明祂神性的偉大論據。

(10)復活後,祂更充分地啟示了祂的福音,差遣祂的使徒與門徒去向世界宣揚生命的邀請,在他們聚集教會後,建立聖潔的秩序,並按立繼承他們的牧者,使他們能將祂的工作延續到世界末了;(馬太福音廿八19、20)。就這樣,祂是教會忠信的立法者。

(11)當祂在世上停留了這四十天後,祂升上了天,門徒們站在旁邊注視著祂;(使徒行傳一9、10)。祂在那裡以我們的人性取得了統治權,將其提升到父神的右邊,進入榮耀中,這人性曾因罪而陷入極度的悲慘。因此,祂去為我們預備地方,留給我們確定的應許,說祂「必再來接我們到祂那裡去,使我們在哪裡,叫我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十四2、3)。正如「我們的生命現在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及至祂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歌羅西書三3、4)。

(12)升天後,祂藉著將聖靈降在門徒身上,彰顯了祂的能力與真理,使他們能做祂所做過的事,以及那些足以說服不信的世界、征服肉體那抵擋性的智慧與能力的事;使他們能說出以前從未學過的各種語言;也能理解並有力地傳講福音的奧祕,藉著神蹟印證他們的教義,醫治瘸子、瞎子、病人,趕出鬼魔,叫死人復活,並在看似軟弱與卑微的外表下,征服執政與掌權者的抵擋。這裡暫且不提同一位聖靈在他們及教會其餘肢體身上所做的成聖工作。

(13)最後,在榮耀中,基督為我們代求,是我們在天上神面前的大祭司,永遠活著,憑藉祂的犧牲,為我們獲取並傳遞我們所需的憐憫;治理祂的教會,保守他們;使祂的事業與僕人成功;限制並制伏祂與我們的仇敵;並將在祂降臨審判之日完成祂的工作。關於基督的工作就談到這裡。

  1. 關於我們的救贖,第四點需要理解的是:為我們所獲取的益處之性質與價值。雖然你可以從上述內容中領會許多,且若要詳盡處理這些益處,將是一項比我目前目的更龐大的工作,但我仍將按照我的目的,在此為你做一簡要敘述。

總體而言,我們從救贖主耶穌那裡得到了一切值得擁有的事物;包括今生與來世的一切祝福。正如我們因罪失去了對一切的權利,我們也唯有藉著基督才恢復了這權利,祂來是為了毀滅罪及其後果。若祂沒有介入,我們或許在物質上仍有生命、自然官能以及其他現在被視為憐憫的事物;但這些將不再是憐憫,而是我們應得懲罰的必要條件:正如魔鬼擁有其存在與自然完美,只是為了支撐它們在痛苦中一樣。本性本身,就其良善而言,以及一切自然的祝福,現在都屬於恩典:這不僅是像亞當那樣的恩典(那是沒有真正功德的憐憫),更是藉由基督所獲取的福音恩典,即與功德相反的憐憫。說神在沒有祂兒子的功德下,將我們共同被沒收的憐憫賜給選民或其他任何人,與說祂在沒有功德下賜給我們救贖的恩典,同樣不是健全的教義。正如萬物都交付在基督手中(約翰福音十三3),無人能從祂手中以外領受任何美善。將憐憫賜給那些沒收了憐憫、應得悲慘的人,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赦免他們的罪;因為赦免罪就是免除懲罰。但聖經並不認識任何不是基於基督功德的罪之赦免。那些否認神這種憐憫——即將這種程度的赦免賜給不虔誠之人——的人,是在反對全世界每時每刻的經驗;因此無需其他駁斥。

更具體地說:(1)基督將人性與神性聯合,我們的人性因此得到了不可思議的提升,並被帶到神面前。

(2)祂成全了律法並將自己作為贖罪祭獻上,神的公義、智慧、聖潔與良善得到了令人讚嘆的彰顯:這犧牲對我們而言既是滿足性的,也是功德性的;(希伯來書一3;哥林多後書五19;希伯來書九26,十12)。

(3)世界、魔鬼、死亡與墳墓,都已被祂征服,為我們的征服做好了準備。

(4)主耶穌自己既已復活並被稱義,就領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馬太福音廿八19)。祂有能力做一切對祂進一步目的必要的事。作為救贖主,祂成為我們自己以及我們所有一切的主;祂被立為萬有的至高統治者,擁有充分的權力去放寬那咒詛人的律法,並以恩典的條款來對待世界。

(5)相應地,祂擋住了神嚴厲公義的打擊,阻礙了行為之律的嚴格執行,並持續將大量被沒收的憐憫賜給罪惡的世界,使他們免於應得的折磨,同時以生命的條款對待他們。

(6)祂做了一項普遍的贈與,將基督與生命賜給全世界,條件是他們只需接受這份邀請;(約翰一書五10-12;約翰福音一11、12,三16-19)。在這遺囑、應許或大赦令中,全世界的罪在條件下得到赦免,他們在條件下被稱義並與神和好。

(7)祂賜下使徒、傳福音者、牧者與教師,向世界宣揚這恩典的法令,命令他們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傳這福音,並應許凡藉著信心成為祂真門徒的人,必得救恩;(馬可福音十六16;馬太福音廿八20、22)。因此,他們的宣揚是普世性的。

(8)雖然祂的僕人極其可悲地忽略了他們的職責,沒有按照祂的旨意到世界各地去傳播福音;誤以為這項工作僅是使徒的職責;雖然各國罪惡地忽略了對這蒙福之光的適當探求,但祂在他們中間並未讓自己未顯出見證,而是給了他們一些黎明的曙光,或福音真理反射出的一些月光,給那些尚未看見太陽本身的人。儘管他們有過犯,他們仍領受了許多憐憫;當他們侍奉魔鬼時,神仍供應他們,「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這正是為了教導他們,「要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使徒行傳十四17,十七27、28)。「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19、20)。藉著經驗,他們可以發現,神現在對待他們不是在公義的嚴格要求下,而是在恩典的條款下,罪現在並非不可赦免;他們應當知道,「神的恩慈是領你悔改」;(羅馬書二4)。

(9)正如福音在條件下赦免他們所有的罪,並提供他們永恆的生命,它也包含了最清晰的理由與最有效的動機,來說服他們接受這邀請。它為他們提供了最卓越的訓誡、教導、勸勉以及其他幫助,使他們願意領受救恩。

(10)此外,還增加了大量的外部護理幫助,以促進福音的工作;如適時的苦難與各樣的憐憫。

(11)與這些通常伴隨而來的,還有聖靈內在的一些感動與幫助;就像在門外叩門,儘管祂尚未被請進去款待。

(12)藉著他們在可見教會中的存在,即使是不虔誠的人,也能在聖禮、教導與聖徒的榜樣中領受許多益處。這一切(除了復活之外)都是普遍救贖的共同果效,而非僅限於選民。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僅有選民才能領受的益處。例如:(1)神樂意藉著有效的恩典將他們引向祂的兒子,並使福音在他們的歸信上取得成功,藉著祂的聖靈不可抗拒地教導並改變他們,使他們悔改、信靠基督,並履行祂上述應許的條件。那帶領主來到世上、給祂披上肉身、將祂舉在十字架上的愛,在祂的時候流進祂選民的心中,以改變的大能觸摸他們,贏得他們歸向祂的父與祂自己,並將那些將在他們生命中成長為永生的屬天原則滴入他們心中。

(2)隨之,靈魂信靠基督,與祂聯合,成為祂身體的肢體,即祂真正大公教會的肢體;基督以特殊的方式成為那靈魂的元首、丈夫、主與救主。基督自己首先是在這些關係中賜給我們的;並作為我們的元首,祂隨後的益處也由此傳遞。「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因為這生命在祂兒子裡面」;(約翰一書五11、12)。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離了祂,我們就不能做什麼;(約翰福音十五1、2、5)。正如不是我們自己買贖了自己的救恩,也不是我們,而是基督,必須擁有並分發所買贖的益處。「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裡面居住,並使祂作教會萬有的元首」,好讓教會藉著交通成為祂的豐盛;(歌羅西書一19;以弗所書一22、23)。祂是我們的寶庫,我們必須從祂那裡領受持續的供應;因為「父必將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羅馬書八32)。就這樣,基督將「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以弗所書三17),並在我們裡面建立神的國度。

(3)隨之,我們領受了所有罪的赦免;這不僅是關於暫時的懲罰,也不僅是關於賜予暫時的憐憫或受造物與護理的共同幫助;因為與我們後來領受的赦免相比,這不過是「神不監察那蒙昧無知的時候」(使徒行傳十七30)。這也不是僅僅一種條件性的或提供的赦免;而是一種對永恆懲罰以及所有毀滅性懲罰的實際免除。就這樣,我們從律法可能控告我們的一切中被稱義,並被神接納且視為義人。有一種赦免是應許給獻祭者的;(利未記四20、26、31、35,五10、13、16、18,六7;民數記十五28)。但正如那是基於基督的功德,它對永恆懲罰的赦免也不延伸到除真信徒以外的任何人。那曾被釘十字架的,「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使徒行傳五31)。「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使徒行傳十三38、39)。當我們的眼睛得開,我們「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時,我們就「得蒙赦罪」;(使徒行傳廿六18)。當我們「被救了出來,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一13、14)。「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四7、8)。現在「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神稱我們為義了:因為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他們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羅馬書八1、33、34)。

(4)與此益處同時發生的,是我們與神和好,以及我們的收養;藉此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神也樂意承認我們為祂的父。因為與神兒子基督合而為一,我們藉著祂成為兒子。因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這是父賜給那些曾經是祂仇敵之人的奇妙慈愛;使他們不僅藉著祂兒子的死與祂和好,還被稱為神的兒女;(羅馬書五10;約翰一書三1)。因為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以弗所書一4-6)。哦,擁有我們曾多次冒犯的蒙福之神,成為我們在基督裡的和好之父,這是何等不可言喻的憐憫!因為這不是祂所承擔的一個空洞頭銜;祂對我們有比任何頭銜所能讓我們理解的更豐盛的愛,以及對我們福祉更深切的體恤。

(5)隨之而來的,是我們有權承受祂兒子那蒙福的基業,並成為祂天國確定的後嗣;(歌羅西書一12)。因為「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八17)。「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並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提多書三5-7)。「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得前書一3、4)。

(6)同時,聖靈賜給我們,不僅是為了讓我們起初與基督聯合,更是為了住在我們裡面,作為祂的殿,成為我們裡面基督的代理人與生命,執行祂的工作,維護祂的利益,洗淨我們肉體與靈魂的一切污穢,使我們全然成聖,並與肉體爭戰、征服肉體,並保守我們。

我們藉著信,因神的大能得蒙保守,以致得救;(參:林前六19;加五17、22;林後六1;彼前一5)。因為「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我們所領受的這「兒子的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5-16)。因為「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藉著這靈,我們裡面的世界之靈被逐出;驕傲、盲目、妄想、心硬、情慾、惡毒與偽善之靈都被逐出。藉著這靈,神的形象被印在我們靈魂中;我們得以順服他神聖的旨意;「我們得以與神的性情有分,像神聖潔一樣」(西三10;彼後一4;彼前一16)。藉此,我們也得以適合服事神,而在此之前,我們對此既無意願也不配稱。靈魂若能從如此沉重的罪擔中得釋放,是何等的安舒!內心有神的靈居住,且擁有如此真實、屬天、神聖的本性,是何等的尊榮!那「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的人,怎會遭遇禍患呢?(約壹四15)。

(七)我們從基督所得的另一項寶貴恩益,是我們將能實際投身於神在世上所能進行的、最特別且最親近的服事。讓那些病態的靈魂渴望懶散吧;讓如豬般的罪人以污泥為樂,像貪婪的野獸啃食腐肉,或像狗兒舔食糞便。但聖徒必永遠以神為樂,並將能為神盡上最大的服事,視為世上最有福的人生。讓那些恨惡神服事的人對此感到厭倦,視其為勞苦或苦役;但神的兒女不會渴望比這更甘甜的工作。他們從不覺得自己比在服事那位蒙福的主時更好,即便這對肉體而言需要付出最大的代價與勞苦。神的服事是如此甘甜,我們做得越多,所得的喜樂、尊榮與滿足就越多。其他工作會消耗體力,但這項工作卻能增添體力;其他工作需要穿插娛樂,但這項工作本身就是最令人愉悅的娛樂;其他工作是為了工價而做,但這項工作是為了愛主、愛工作本身而做,對於堅持到底的人來說,工作本身就是工價。因為其他服事不過是手段,且是為了某種次要的目的;但這項服事不僅是手段,更是通往靈魂永恆完全與福樂的途徑;且這手段本身就包含或即刻帶來了部分的目的。所有的聖徒即便在此刻,也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他們是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屬靈的祭物,蒙神悅納(彼前二5、9)。他們的身體本身就是「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侍奉」。活在每日對神的愛中,活在對他的讚美、盼望以及對永恆喜樂的甘甜預想中,這是何等甘甜的工作!世上沒有哪位主人能提供這樣的工作。

(八)我們從基督所得的另一項寶貴恩益,是我們在一切缺乏中,皆能藉著禱告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並蒙應許必得垂聽。那燃燒的火劍曾守住通往生命樹的道路,直到基督將其除去,並為我們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經過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如今,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所以,我們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十19-20、22)。當世俗之人徒勞地向他們的巴力呼求時,「義人呼求,耶和華聽見了,便救他們脫離一切(有害的)患難」。在我們跌倒、困苦、危險與缺乏時,能有一位神、一位信實慈愛的天父可以投靠,並向他哀求拯救,這是何等的恩典!當我們的肉體與心腸衰殘,當朋友與世俗之物都離棄我們時,能以神為我們心裡的磐石與我們的分,這是何等的恩典(詩七十三26)!當疾病開始摧毀這些身體,世上的享樂都離我們而去,死亡呼喚我們進入無盡的狀態時,能有一位和好的父可以投靠,憑藉應許祈求他的幫助,並將我們的靈魂交託給他,如同交託給一位信實的創造主,以及我們最可靠、最親愛的朋友;這是一項人在使用它之前,無法真正估量其價值的恩典。每天都知道,無論何時我們來到神面前,總是受歡迎的;我們的位格與禱告藉著他的兒子蒙他喜悅,這是何等的恩典。人們或許會想,如果我們僅僅擁有這樣一個應許供信心倚靠,我們就該活得充滿喜樂:「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五十15);「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十四13-14)。難怪那些能如此自由地支取這般寶藏的人是富足的;難怪那些能支取如此可靠幫助的人是安全的。因為神在患難中是隨時的幫助(詩四十六1)。

(九)另一項寶貴恩益,是我們擁有良心的平安,或者至少在與神和好中擁有平安的根基;因此,我們可以進而獲得得救的確據,並分享聖靈的喜樂。因為神的國很大程度上就在於這種平安與喜樂。當我們一切恐懼與憂傷的主要原因被除去後,還有什麼能破壞我們的平安呢?當我們除了警醒預備之外,再無理由懼怕地獄的烈火、死亡的毒鉤或審判者的顯現時,還有什麼能使靈魂深感困擾呢?如果神與天堂都不能成為安慰的源頭,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如果我們看見一個人擁有了許多王國,卻仍因沒有更多而感到悲傷與鬱悶,我們會說他非常貪婪或貪心;即便如此,他或許還有理由。但如果你擁有神的愛,並憑藉應許擁有屬天基業的權利,卻仍感到不滿,認為神與榮耀還不夠,這是極其無理的。

(十)我們從基督所得的另一項寶貴恩益,是我們與他的教會及聖潔肢體之間的屬靈團契。我們不僅在外部團契中與他們聯合,更是在願望上合一,且情感和諧。我們在主要的事上心意、道路皆一致,並共同構成了我們主的身體。「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來十二22-24)。我們與那個身體聯合,並與之團契,這身體由爭戰中的聖徒、凱旋的聖徒以及天使所組成。「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19-22)。正如我們在神聖的和諧中服事主,擁有同一位神、同一位基督、同一位聖靈、同一個信仰、同一個洗禮、同一條準則(神的話語)、同一個心志、同一顆心、同一項聖潔與公義的主要工作;同一個盼望、同一個天堂(我們所期待的地方)。同樣地,我們也領受了彼此以及全教會禱告的果效,並擁有作為如此蒙福團體一員的尊榮、安全與其他恩益。

是的,在這種團契中,整個教會都有義務,並根據各自的能力,致力於每一位肢體的益處。因此,牧者與官長,即便他們是使徒與先知,保羅或亞波羅,萬有都是我們的(林前三22)。君王為我們掌權,他們必須為我們使用權力。如果我們受苦,每一位肢體都必須像與我們一同受苦那樣,隨時準備協助我們;如果我們缺乏,他們也當盡力救濟我們(林前十二25-26)。

是的,天使是我們的弟兄(啟十九9)與同作僕人的,甚至是「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靈」(來一14)。他們「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用手托住他們」,並如前所述,因看見他們的恩典與興盛而歡喜。

(十一)我們從基督所得的另一項寶貴恩益,是「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當我們為神成聖時,萬事也為我們成聖,為神服務,並幫助我們歸向他。對於聖徒而言,他們所接觸的每一受造物,都與對其他人而言有所不同。它們都是那恩典宇宙引擎中的輪子,載著我們走向救恩。那些對他人而言是普通恩惠的事物,對我們而言卻是特別的,因為它們源於特別的愛,並被設計用於特別的用途。正如取悅肉體是不敬虔之人的最終目的,萬事因此被貶低,僅僅成為達到那卑賤目的的手段;同樣地,取悅神並享受神是所有聖徒的目的,因此他們所接觸的一切事物,都被提升至成為聖潔手段的尊榮,以達到這最高貴的目的;正如他們致力於將這些事物用於此目的,並因此獲得最大的益處;神也承諾在這種聖潔的使用中祝福他們,並藉著他慈愛的護理,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他們最大的苦難、來自最兇暴敵人的殘酷迫害、我們的缺乏、我們的軟弱,甚至死亡本身,都必須共同促成這項工作。那麼,基督徒除了罪,還應懼怕什麼呢?一個擁有這一切保證為其服務的人,能過上何等尊榮、何等幸福的生活!那些習慣於因外在患難與匱乏而折磨神僕人的恐懼,是多麼毫無根據。我們所懼怕、呻吟、抱怨的,除了是我們天父的藥方與我們得救的手段之外,還能是什麼呢?如果這一個真理能被相信、領受,並按其價值被運用,噢,基督徒將會過上何等的生活!

(十二)我們從基督所得的最後也是最大的恩益,是復活、我們在神審判台前的稱義,以及我們被接納進入榮耀。這是萬事的終局,因此包含了萬事。基督為此而死;我們為此成為基督徒;我們為此相信、盼望並勞苦;我們為此受苦、捨己並棄絕這個世界。那時,我們的身體將是屬靈且榮耀的,不再受軟弱、疾病或匱乏的困擾。我們的靈魂在天性與恩典上都將達到完全;無論是在官能上還是在品質上。我們將被帶到神面前:我們將被列入天國耶路撒冷的居民中,成為那蒙福團體的一員,並與神的天使為伴、同等:我們將永遠瞻仰我們得榮耀的救贖主,看見我們自己的本性與神性聯合;我們將對神有最大、最親密的直觀與享受,對他有最豐滿的愛,並在我們受造本性所能承受的範圍內,在他裡面有最甘甜的安息、滿足與喜樂:我們將永遠投身於這種愛、喜樂以及與所有天軍一同讚美他之中:神的榮耀將在我們的榮耀中煥發,他豐盛的良善將傳遞給我們:他將因我們、因我們的讚美、因那整個蒙福的團體、以及因我們的元首而感到喜悅:這一切將存到永永遠遠。

基督徒們,我現在用簡短的言語,列舉了那些從基督而來的恩益,人類的心無法按其不可言喻的價值來衡量它們:我用一個小時列舉了你們將永遠享受的事物。關於我們從基督所得的恩益,就說到這裡。

五、正確認識基督所要理解的第五點,是基督將他的恩益傳遞給人的條件,以及我們必須如何成為這些恩益的分享者。這些恩慈分為兩類:一、普遍的;二、專屬於承受救恩之人的。普遍的恩慈包括:1. 藉著受造物與神慈愛的護理,甚至向外邦人所顯明的恩典。這些在某種程度上絕對且白白地賜給所有人,但根據施予者的喜悅,在某些人身上賜予的程度更大。2. 向世界揭示基督與生命,並引導他們達成救恩性信心同意的超自然或制度性手段。這些就是被書寫與宣講的福音,以及其他伴隨的幫助。基督給予他使者們的使命,是將這福音教導給全世界,甚至是每一位(有理性的)受造物,沒有例外或限制。這在賜予的地方,是絕對且白白給予的。但就結果的護理安排而言,神並未使它被送往所有人,而是送往他認為合適的人。

專屬或特別的恩慈分為兩類:(1)有些是物理上內在的品質,或已執行的行為;(2)有些是附帶的權利或關係。

關於前者內在的類別,有以下三個階段:(1)召喚、歸正或重生的第一次特別工作,使罪人悔改並相信,並賜給他屬靈生命的原則。(2)賜下神內住的靈,以及心靈與生活的漸進成聖,並持守到底直到得勝。(3)在來世我們榮耀的完全中,使這一切達到圓滿。

(1)關於第一點,神並未向任何尚未擁有它的人,條件性或絕對地應許它。他要求所有人悔改並相信,但並未應許使他們必然做到(他僅啟示了有某些人被賜給基督,以致他們將被無誤地引導去相信)。但他為不虔誠的人指定了某些手段,他們有義務為了歸正而使用這些手段;如果他們不願使用,他們就無可推諉。如果他們願意,他們會從神那裡得到極大的鼓勵,這表現在:[1.] 手段的本質上,這些手段適合其目的,且有能力擊敗一切抵擋;[2.] 神的命令與制度上;神的智慧與良善可以輕易地讓我們明白,他不會徒然地為我們指定手段,也不會讓他的受造物進行無果的勞作;[3.] 以及結果上;因為沒有人能站出來說,某人盡了全力使用手段,卻仍無法達到目的,而未能獲得神的恩典與榮耀。

人類靈魂的疾病是頑固與盲目;治癒的手段是福音的勸導與啟示。人擁有理解與意志的自然能力:但他們缺乏我們稱之為習慣或道德能力的正確性情,這無非是說,他們在習慣上是盲目且頑固的。教導並勸導處於這種無能狀態的人,絕非不合理,事實上,世上沒有什麼比這更能說明我們教導與勸導的必要性;因為這是治癒他們並賜予他們能力的自然與制度性途徑。有什麼克服無知的方法能勝過教導?又有什麼克服習慣性頑固的方法,能勝過在告知真理的同時進行勸導?我們通常不會試圖用理性去說服人克服一種自然的無能,也不會勸導他們去做他們沒有官能或對象可做的事;但這正是克服道德無能,並使人願意接受他們曾拒絕之良善的手段。神藉著這些手段介入,並在選民身上無誤地使其產生果效。因此,若不是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子這裡來;至於我們成聖與榮耀完全的後兩個階段,神已應許給那些擁有這第一階段的人。因為聖潔的靈應許給所有真正悔改並相信的人,而救恩應許給所有成聖並持守到底的人。因此,這些基業恩慈的權利,作為一種關係,是像我們接下來要談的其他權利與關係一樣被傳遞的。

(2)正如聖靈藉著道在心裡的運行,傳遞了上述內在的恩益或品質與行為,基督與聖靈所擬定的恩典應許,就像一份贈與契約、遺囑或大赦令,將我們的權利與屬靈關係賜給我們;這些權利與關係是從中產生的,作為直接的工具性原因。因此,他賜給「凡接待他的人,權柄(或權利)作神的兒女」(約一12)。因此,他賜給我們赦免、稱義、收養,以及我們對進一步恩典與榮耀的權利。這些應許是有條件的;而我們悔改並相信基督,就是那條件。因此,在歸正帶領我們悔改並相信之前,我們對應許的任何恩益都沒有權利。因此,雖然我們的悔改與信心並非我們稱義或權利的適當原因;但為了獲得這些恩益,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勸導罪人悔改並相信;回轉以便存活;因為神的恩典行動早已過去,條件性的赦免早已賜下,只要我們履行條件,它就會有效地赦免我們,而非在此之前。在那之前,我們阻礙了贈與契約的效力;因為不信與不悔改是導致人被定罪的真實原因,儘管信心與悔改並非他們得救的適當原因。

由於這些應許是有條件的,我們若不確信自己履行了條件,就無法確信自己在這些恩益中有份。由此你可以看出「自以為是」(presumption)的本質;當人們說他們相信那從未被應許的事;或者相信他們有權利獲得那些應許給他人的祝福,並因此相信當他們未履行條件時,他們仍將獲得所應許的恩益;這一切都是自以為是,而非真正的相信。如果人們在未歸正、未悔改、未重生的情況下,相信神已與他們和好,將赦免、稱義並拯救他們;這並非真正相信神,因為神從未給過他們這樣的應許,也從未告訴過他們這樣的事,反而說了相反的話;這只是相信魔鬼與他們自己內心的虛假妄想。凡要聲稱對基督、赦免與救恩有任何權利的人,必須有憑據;是的,而且要比世上大多數人所能展示的憑據更多;因為大多數人將被拒之門外。因此,每一個關心自己救恩的人,都必須嚴肅地問自己的靈魂這個問題:「對於我得救的權利,我有什麼憑據,是世上大多數人所沒有的?」僅僅說「我希望得救」是無濟於事的,除非我能說出我盼望的理由。成千上萬聲稱得救的人將會錯失救恩,因為他們對此沒有權利。而你必須展示的憑據是:神那一方的應許或贈與契約,以及你這一方對條件的履行。神對所有人說:「凡悔改、相信或歸正的人,都必得救。」當你發現你為自己所有的罪悔改,並真正相信且歸正歸向神時,那時,且只有在那時,你才能斷定你將得救。

六、關於這些基督的恩益,需要理解並相信的第六點,是它們不可動搖的確定性。當人們將所應許的未來榮耀視為一件不確定的事時,他們很難被引導去冒險,並放棄世上的利益與享樂來獲得它;更不用說放棄生命本身了。我們一切基督徒行動的生命,是對神話語真理的真誠相信,特別是對來世未見之事的相信。人對天堂與地獄的信念如何,他們內心的傾向與生活的軌跡就會如何,他們在屈服於罪或抵擋罪,以及在為神所做的一切服事中,也就會表現出相應的狀態。正如所有人如果親眼看見天堂與地獄,就會採取另一種生活方式;同樣地,如果所有人能像親眼看見那樣徹底地相信未來的喜樂與痛苦,他們就會立刻拋棄世俗、肉體的享樂,轉向神與聖潔的生活。血肉之軀若沒有感官的幫助,很難判斷事物;屬肉體的人將一切不在感官判斷範圍內的事物,都視為幻象或虛無。他們必須看見、感覺、品嚐或聽見;而「相信」是一種很難滿足他們的方式;儘管他們所要相信的是神自己。相信是信任他人的信用;而我們天生不願信任任何人,除了我們的眼睛或其他感官。我們自己如此虛假,以至於我們準備用自己來衡量神;並認為他是一個騙子,因為我們自己就是這樣。因此,世界變得如此不虔誠,他們冒險犯罪,不願付出屬天生活的代價與勞苦;因為他們將來世的事視為不確定的,並且對它們沒有一種真實的信念,以至於無法使他們對其真實性產生深刻的領悟。那些不將神的話與信心調和的人,這話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呢(來四2)?除非是藉此產生信心本身。噢,對聖經的深刻信念將會給世界帶來何等大的改變!但由於我在其他著作中已多次談到這一點,現在就不再贅述。關於對基督的認識,就說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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