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獲得良心平靜與屬靈安慰的正確方法|012_指引九_藉實際相信履行福音條件

指引九:既然已經進行到這裡,在發現並運用了安慰的普遍根基,並發現了信心的本質(這賦予你隨後領受特殊恩典的權利)之後,你接下來的工作必須是:「藉由實際的相信來履行這個條件。」

你的靈魂極度需要一位救主。上帝在福音中提供給你一位救主。那麼你接下來要做什麼,除了接受祂之外?相信這個邀請是普遍的,因此也是給你的。基督並非被拿來拍賣,上帝也不要求你手裡帶著代價,而只是要求你衷心且感恩地接受祂白白賜給你的。這必須在你開始檢驗你的恩典以獲取確據之前完成,因為你必須先有恩典,才能發現它;而這是第一個適當的特殊救贖性恩典(正如它包含了必然先行於它的知識與認同)。這不僅是給那些從未相信過的人的方法,也是給那些失去了信心感,因而看不見證據的人的方法。再次相信,好讓你確知你確實相信;或者至少可以擁有一位被接受的救主。當上帝在福音中命令你接受耶穌基督,並懇求你與祂和好時,你會對祂說什麼?如果你的心回答:「主啊,我願意,我願意接受基督並心存感恩」;那麼基督與你之間的婚約就已締結,婚姻之約已真正進入,這是無人能解開的。如果基督不是先有意願,祂就不會成為求婚者,並發起這項提議;如果祂有意願,而你也有意願,還有什麼能破壞這樁婚事呢?如果你說:「我無法相信」;如果你明白自己在說什麼,你要麼是指你無法相信福音是真實的,要麼是指你無法願意讓基督屬於你。如果是前者,且你說的是實話,那麼你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然而,一個真信徒可能會受到許多懷疑聖經真理的試探,甚至有實際的懷疑;但他的信心會勝過它們,並在它們之上得勝);但如果你真的懷疑福音是否真實,請使用上帝規定的方法來發現其真理。閱讀我在《安息》一書第二部中所寫的內容。我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有把握,能以清晰、完整、不可否認的理性力量來證明聖經的真理。但我假設這並非你的情況。因此,如果你說你無法相信,是指你無法接受所提供的基督,或不願意得著祂;那麼我問:1. 你的理由是什麼?意志是由悟性的理性所引導的。如果你不願意,一定有什麼東西在說服你不願意。這個理由必須來自某種真實的事物,否則就是基於錯誤,基於對某種不存在之事的假設。如果是基於錯誤,要麼是因為你沒有被說服基督願意屬於你;如果你認為祂同意,你就會心甘情願地同意;如果是這樣,你其實已經相信了,儘管你認為自己沒有;因為你確實同意了(這就是你那一方締結婚約所需的全部),而基督確實同意了,儘管你不明白。在這種情況下,你更需要理解新約的範圍,那麼你就會消除對基督意願的懷疑,並看見無論婚約在哪裡破裂,都只是因為人缺乏同意;因為基督是首要的求婚者,早在聖約中就宣告了祂的同意,要成為每一位罪人的元首與丈夫,條件是他們只要同意成為祂的人。

如果你的錯誤源於對基督本質的任何錯誤理解,彷彿祂不是一位充足的救主,或對你的安慰懷有敵意,彷彿祂會對你造成的傷害多於益處;如果這些錯誤觀念佔了上風,那麼你就不認識基督,因此必須立即在福音中更好地研讀祂,直到你克服了這些無知且褻瀆的觀念(但我假設這些都不是你的情況)。

那麼,如果你說無法相信的理由,是來自基督身上真實存在的某種東西(而非基於錯誤),那麼它必然來自於對祂拯救工作的某種反感,藉此祂要赦免你,並將你從定罪中拯救出來(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除非你喪失理智,否則你不可能願意被定罪或不被赦免):或者,它來自於對祂成聖工作的反感,藉此祂要拯救你脫離罪惡的本性與行為,從而潔淨你的心與生活;在最好的人身上,也會有對基督聖潔且無瑕疵的律法與道路的某種怨言,因為他們裡面有那與聖靈相爭的肉體,以致於他們不能做他們想做的事。但如果你真的因為愛某種罪或受造物,而對無罪的狀態有如此強烈的反感,以至於你不願意讓基督來醫治你,從那罪中潔淨你,並使你聖潔:我說,如果這是真的,且達到佔上風的程度,以至於如果基督與聖潔擺在你面前,你也不會接受,那麼可以肯定你沒有真信心。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看出你的首要工作不在於為你困擾的心靈獲取安慰或安逸;而在於對基督以及聖潔的狀態與生活有更好的認識,好讓你像基督願意你那樣願意基督,從而成為一個真信徒。在這裡,我不會像某些人那樣讓你感到失落,彷彿你為了獲得信心而無事可做;因為上帝確實為你規定了達到該目的的方法。「信心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十章17節)。1. 因此,請務必勤勉地等候上帝的這項條例。每日閱讀聖經,並查考它們,看看你是否能在其中發現聖潔勝過罪惡。2. 無論某些誘惑者如何告訴你惡人不應禱告,請務必跪在上帝面前,迫切地懇求祂開你的眼睛,改變你的心,向你展示罪的邪惡,以及對基督與聖潔的缺乏與價值,好讓你真心樂意接受祂的邀請。

反對意見:但惡人的禱告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回答:1. 你必須區分「作為實際上的惡人,且在追求邪惡道路上的惡人」與「作為有一些良善在他們裡面,或正在做某些好事,或正試圖回轉歸向上帝的惡人」。2. 你必須區分「真實的禱告」與「看似禱告的禱告」。3. 你必須區分「上帝喜悅他們時對禱告的完全接納」與「僅為了某種特定目的的接納,而不模仿對其人及其禱告的接納」:以及「完全應許的接納(作為確定的)」與「僅有一半應許的接納(作為可能的)」。基於這些區別,我將在結論中回答你的反對意見。

  1. 當惡人向上帝禱告求祂在他們的邪惡中使他們興旺,甚至求祂在他們打算繼續犯罪時赦免他們,從而給予他們犯罪的放縱;或者當他們認為藉由幾句對某些他們能忍受的良善的禱告,就能推開那些他們無法忍受的聖潔,從而為他們的叛逆披上外衣時,這些禱告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1. 當人們使用禱告的詞句,卻沒有所求之事的渴望時,這不是禱告,只是模稜兩可地被稱為禱告,就像屍體被稱為人一樣;因此,如果上帝厭惡那種實際上並非禱告的禱告,也就不足為奇了。
  1. 上帝並沒有做出完全的應許,向任何身為惡人的人保證祂會聽他們的禱告;因為所有這類應許都是給信徒的。
  1. 上帝從未聽過不信者的禱告,以至於接納他們的人及其禱告,或對他們產生喜悅。關於否定方面就說到這裡。

現在關於肯定方面,我補充:1. 禱告是上帝甚至命令惡人去做的義務(我可以引用一百處聖經經文來證明)。

  1. 不信者心中可能有一些良善的渴望,他們可以在禱告中表達出來,上帝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聽取並應允這些渴望,就像祂在某種程度上對亞哈所做的那樣。
  1. 不信者可能處於預備性的恩典之下,正在回轉歸向上帝的路上,儘管他尚未達到救贖性信心;在這種狀態下,他可能會有許多良善的渴望,以及上帝會聽取的禱告。
  1. 雖然上帝沒有明確地與不信者立約,以至於給他們聽取禱告並在運用其自然本性時賜予真恩典的確定性,但祂不僅為他們指定了這種及其他獲取恩典的方法,還給了他們一半的應許,或成功的強烈可能性,足以成為任何此類罪人呼求上帝並使用祂方法的鼓勵。因為正如祂沒有為人指定任何徒勞的方法一樣,也沒有人能指出那個人,他盡其所能運用了自然本性,特別是像一個自然人所能做到的那樣在禱告中尋求上帝,卻仍然錯失了恩典而被拒絕(這是這一點上介於伯拉糾主義與反律法主義之間的真實中道)。
  1. 當上帝呼召不信者禱告時,祂同時也呼召他們相信。當祂藉由那呼召在他們心中動工使他們禱告時,祂通常同時也使他們相信,或至少朝著相信的方向邁進。如果那個不願得著基督的人,禱告求上帝使他願意,這已經是意願的開始,也是獲取更多意願的方法。在禱告中,上帝習慣於賜下所求之物,屬於這一類。
  1. 禱告是靈魂向著上帝的運動:說不信者不應禱告,就是說他不應轉向上帝;然而祂對惡人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等等(以賽亞書五十五章6-7節)。
  1. 禱告有兩個部分:渴望是它的靈魂,表達是它的身體。靈魂可以脫離身體而活,但身體不能脫離靈魂而活。渴望沒有表達可以存在,但表達沒有渴望則不能。當我們盲目的反律法主義者(福音的偉大顛覆者,甚於律法)抨擊牧師勸導惡人禱告時,他們是反對我們勸導人們渴望他們所禱告的事物;禱告以渴望為其靈魂。那些敢於對一個邪惡的不信者說「不要渴望信心?不要渴望離開你的邪惡?不要渴望恩典?或基督?或上帝?」的人,難道不應該被逐出教會與聖徒的團契嗎?他們會在世界各地宣揚(我常聽到他們帶著熱切的責備這樣說),我們的牧師是律法主義者、誘惑者、對福音奧秘無知,因為他們勸導可憐的罪人為信心、恩典與基督禱告;也就是去渴望這些,並表達他們的渴望;這實際上就是勸導他們悔改、相信並轉向上帝。誠然,如果這些盲目的誘惑者曾聽過我們的牧師勸導惡人去假裝並對上帝撒謊,用舌頭求信心、恩典與基督,心裡卻不渴望它們,那麼他們就有足夠的理由使用那種辱罵的語言(但我說得太久了)。因此,我可以大膽地斷定,那些發現自己是不信者的人,也就是不願得著基督來拯救他們脫離罪惡的人,必須使用這第二種方法來獲取信心,即為此向上帝進行懇切、頻繁的禱告。
  1. 讓這樣的人也務必避免邪惡、誘惑的同伴與犯罪的機會;並確保他們與敬畏上帝的人交往,特別是與他們一同參與聖潔的職分。
  1. 最後,讓這樣的人務必運用上帝賜給他們的理性,去頻繁地、隱密地、嚴肅地思考那些從基督那裡偷走他們心靈之物的虛空;思考聖潔的卓越,以及在我們心中或生活中沒有任何令上帝不悅之物,而是成為祂完全喜悅之人的狀態是何等蒙福;也要思考不信者滅亡的確定性與其折磨的不可忍受;以及信徒永恆幸福的確定性與不可思議的偉大。如果邪惡的不信者能盡其所能,每日嚴肅、深刻地思考這些事情及類似的事情,他們就沒有理由對獲得信心與成聖感到絕望。相信是一個理性的行為。上帝沒有命令你毫無理由地相信任何事,也沒有命令你毫無充分理由地接受或同意任何事。那麼,請經常且清醒地思考那些應該促使你同意的理由,以及那些阻礙你同意之事的虛空,這就是上帝為你獲取信心或同意的方法。

因此請記住,當你已經理解並運用了安慰的普遍根基(甚至在你還沒能完全運用它們之前),你接下來的工作就是相信;同意與基督締結婚約,並接受祂作為你的主與救主。這項義務必須在你看重並執行之後,才去尋求特殊的安慰。但我之前在第六點下已經說過一些,因此現在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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