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
五、親愛的聽眾,我想你們會允許我將此視為理所當然:你們都是上帝所造的理性受造物,受祂管轄,有能力享受祂,並且是必須永遠幸福或永遠痛苦的人;正如你們都不願痛苦,而願幸福;且今生是運用那些決定你們永生的手段的時期;審判終將扭轉天平,正如恩典或罪惡現在扭轉它們一樣。我也希望我可以假設,你們都同意基督教是通往幸福的唯一途徑,因此你們都是自稱的基督徒。人們可能會認為,當人們對結局與途徑都如此確信時,我們對他們的真誠與救恩應該抱有極大的希望。但當我們看見人們的生活否定了他們的告白,當他們望向上帝時,卻划向世界;當他們盼望天堂時,他們每日的行程卻是朝向地獄;當他們為基督辯護時,卻在作工抵擋祂;我們對他們的希望就轉變為必要的哀嘆。但為什麼理性的人,甚至是那些被認為有智慧、有學問的人,甚至許多在他人及自己眼中看來虔誠的人,竟會在如此關乎他們永恆狀態的事上,犯下如此可恥的疏忽?據我所發現,造成這種災難的原因有二。
一、世上一部分自稱基督徒的人,不明白什麼是基督教,因此只告白一個空洞的名字,而事實上,他們概念中、他們在告白中所指的那個東西,與真正的基督教毫無相似之處。
二、另一部分失敗的信徒,雖然他們對基督教信仰的理解是正確的,但他們對所理解的事物缺乏強烈的領悟;雖然他們對基督教真理的概念在道德上是真實的,即他們所理解的並非虛假而是真實;但這種行為缺乏堅定與紮實,因此他們並未有效地領悟這些真理。沒有什麼比將宗教建立在名字與詞彙上(使用者自己並不理解),或建立在純粹的臆測與膚淺的概念上(這些從未成為實踐的、習慣性的、主導性的,也不是那人認真、有效的領悟)更容易、更常見且更危險了。正確的對象,以及真誠、認真的行為,本質上構成了基督徒的信仰。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它就不是那種信仰,無論它可能假裝是什麼。除了福音的對象,沒有什麼足以拯救一個人,無論它被領悟得如何堅定。除了對這些對象堅定而認真的相信,沒有什麼能使它們對信徒產生效力或救恩。如果我們能治癒上述兩個缺陷,並幫助你們所有人獲得這兩個必要條件,我們就毫不懷疑你們都會得救。我們不能指望人們放下肉體的享樂,直到他們聽說有更好的東西可以得到,並且直到他們堅定而衷心地相信這個消息。
由於我經文中的內容適合這兩項必要的工作,並包含了那些必須在上述兩點上糾正你們的真理,我將把它們引出來,並在此進行明確的應用。
應用一:首先,你們在此獲悉,基督的十字架是世界的釘死者。這包含了構成該論點的兩個部分:1. 這是十字架的功用,也是基督教教義的一個偉大目的,即將世界對我們釘死,並將我們對世界釘死。2. 在基督的十字架及其教義產生效力的地方,這項工作總是實際完成的:在所有真基督徒身上,世界就是這樣被釘死的。
噢,願這些真理能像它們在我的經文中被清晰而真實地記載一樣,同樣清晰而真實地銘刻在你們的心上!
- 關於第一點:這是基督被釘十字架及其教義的目的,我將簡要說明:1. 這種資訊的必要性。2. 它確鑿的真理。
- 在這一點上犯錯的普遍性與危險性,都顯示了這種資訊的必要性。不僅是那些藐視宗教的人,甚至我們中間許多被視為非常敬虔的人,都不知道他們的幸福在哪裡,也不知道基督教是什麼。他們對幸福的所有理解幾乎都是肉體的;彷彿幸福僅僅是從感官的懲罰中解脫,並擁有某些他們僅有肉體概念的享樂。因此,他們將基督視為一位來幫助他們免受此類懲罰,並幫助他們獲得這種幸福的人。至於在愛與屬天的喜樂中對上帝的真正認識與享受,他們要麼將其視為無意義的名字或術語,要麼視為宗教的某些附屬品與果實,我們應該擁有,但即使我們是真信徒,也可能沒有。他們認為,確信基督已使他們免於痛苦,並透過歸算祂的順服使他們稱義,就是他們基督教信仰的全部本質。其餘的,他們稱之為善行:如果這對他們來說不是一個像保羅書信中單獨的「行為」或「律法行為」那樣低重要性的詞彙,至少他們認為這不是構成他們宗教的東西。因此,真正的成聖要麼不被理解,要麼被認為不如它實際上的那麼必要。一個在宗教上大談特談、大肆折騰,並對自己的觀點與虔誠的禮儀充滿熱心的人,在許多人眼中被視為真信徒,儘管肉體與世界的利益在這種宗教方式中,與其他人在更公開、更自稱的肉體享樂方式中一樣,對他來說是如此親近與珍貴。
一個人若如此誤解基督教本身的本質與目的,他還可能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嗎?這是不可能的。根據已經說過的,以及即將要說的,顯而易見,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虛構出一種排除治死罪、或在有能力的對象身上可以與治死罪分離的基督教,這是一個致命的錯誤。當人們看待佔主導地位的肉體利益或世俗心態時,就像看待某些可以與真信心並存的特定罪惡一樣:我說,這是關於基督教本質的錯誤,這會危及他們的救恩。
- 關於基督的十字架及其教義的目的,是將世界對我們釘死,並將我們分別為聖歸給上帝,我已部分闡明,現在將進一步闡明。
- 基督及其十字架與教義的目的,是恢復上帝在人心中的權益:但正是透過作為真正成聖一部分的治死罪,上帝在人心中的權益才得以恢復。因此,等等。正如上帝在創造我們時,不能有比祂自己更低的終極目的,在救贖我們時也是如此。基督作為中保,本身只是通往上帝(我們的目的)的一種手段;祂是通往父的道路,「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祂是啟示父的真理;是世界的太陽,「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向我們啟示了目的與手段;正如地上的光,若非由太陽傳遞,便無光亮——太陽在午夜透過月亮照亮一些人,在黎明前透過其直接接近的光照亮一些人(在他們看見太陽本身之前),並在升起且對他們可見時,透過其榮耀的光芒照亮其他人,並且它本身具有客觀的充足性來照亮那些閉上眼睛或缺乏接收光線之視力的人:基督也是如此,祂是救贖世界的太陽,祂實際上為所有人提供了他們所擁有的所有光亮;甚至(對所有擁有理性運用能力的人)提供了一些具有恢復傾向的光;祂具有客觀的充足性,能使那些因自身過錯而從未得到如此啟蒙的人獲得救恩性的啟蒙。純粹的神性是為了幸福而享受的榮耀之光。中保是中介之光,向我們展示通往上帝的道路。永生就在於這兩者:認識上帝——那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的開始與終結;並認識祂所差遣的耶穌基督,祂召喚我們歸向祂自己(約十七3)。至於那位現在對我們而言是「獲得的中保」(Mediator acquisitionis)的基督,未來是否也會成為「享受的中保」(Mediator fruitionis),以及得榮耀的人是否僅在基督得榮耀的身體以及他們屆時將分享的最榮耀的果效這面鏡子中看見神性,還是也能直接看見其本體,面對面看見上帝的本質,我不敢斷言,因為聖經似乎對此保持沉默,而學者的推測也大相逕庭。但正如祂是救贖、恢復的中保,我們這一切所談論的都是基督:因此祂的職分是恢復上帝在人心中的權益。
現在,祂的權益在於我們的評價與我們的愛;而世界已將祂從這些位置上驅逐出去。因此,基督的工作是拆毀這偶像,並將上帝安置在靈魂的寶座上。因此,儘管信心是主要的運用恩典的中介;但愛是最終的、享受的恩典;並且比信心更卓越,因為目的,或那最接近目的的行為,比手段更卓越。
- 基督、祂的十字架與教義的目的,是醫治我們並拯救我們;醫治我們的罪,並將我們從罪及其毀滅性的果子中拯救出來。但基督正是透過成聖,進而透過治死罪,來醫治並拯救我們。如果健康毫無價值,那麼醫生與他所有的藥物也毫無價值。靈魂的健康,客觀上是上帝,形式上是它的聖潔,或對上帝完美的順服與奉獻;關於這一點稍後再談。因此,基督來是為了恢復這些:因此祂來是為了呼召我們離開受造物,並將我們的情感帶回上帝身邊。
- 基督、祂的十字架與教義的目的,是征服撒旦並摧毀祂的作為,並與祂一起摧毀上帝與我們救恩的其他仇敵;但世界正是這些仇敵之一,也是魔鬼藉以得勝的手段;因此,征服世界並將其從人心驅逐出去,是基督的目的(路十一22;約十六33;約壹三5、8)。「祂顯現出來,為要除掉我們的罪,並摧毀魔鬼的作為」;因此祂使祂的跟隨者勝過魔鬼(約壹二13、14)。隨此請注意,尊重目的對關係而言是本質性的;對醫生而言,他必須是為了病人的健康;對救贖主基督而言,祂必須是將祂的子民從罪中拯救出來,並將他們的靈魂恢復到對上帝的愛中的救主:因此,凡否定治死罪與成聖的地方,就是否定了基督,使祂不再是基督;凡不為這些目的而信靠祂的地方,就不是信靠祂為基督。因此,凡來到基督面前不是抱著這種意圖——即恢復上帝在他身上的形象,並將他從受造物帶向上帝,使他能為祂而活——的人,就不是以基督為基督而來,也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基督的教義透過其各個部分,並藉由這些步驟引導我們離開世界(十字架如何做到這一點,我之前已說明)。1. 它向我們宣告上帝是什麼,人是什麼;因此上帝是我們絕對的所有者與統治者;祂是唯一的原始、單純、必然的存在;人是由祂所造,因此是為祂而造,並被安置在祂裡面。2. 它向我們宣告,我們正直的狀態在於與……的契合。
與神同在。3. 它向我們顯明,我們的福分在於祂的愛,以及在彼此的喜悅中享受祂。4. 它向我們顯明,我們最初的罪,在於從祂轉向肉體的自我與世界。5. 並且,這就是我們失喪的光景,其中罪與苦難交織在一起,即依附於自我與受造物,而背離神。6. 它向我們顯明,基督為了使神與我們和好,並為我們開啟一條進入祂面前的道路,做了什麼、受了什麼苦;以及神在何種程度上與我們和好。因此,它在一位中保的面容中,將神啟示為我們靈魂所愛慕的對象,好叫我們能愛祂,並再次與祂聯合。因為,如果祂仍處於憤怒之中,祂將成為我們憎恨的對象,或至少是純粹恐懼的對象,而非我們愛的對象。沒有人能愛一個未被呈現為可愛(即良善)的對象,也無法愛一個自己無法領會為良善的對象。因為若沒有合適的對象,就不可能有相應的行動。唯有顯為良善的事物才會被愛。如果一個失喪、被定罪的罪人,沒有得到神會與他和好、或祂樂意施憐憫接納他的盼望,那麼(就對象而言)那個罪人的心要與神和好是不可能的。因此,福音在懇求罪人與神和好之前,先宣告了神與罪人的和好(即祂那普遍的、有條件的和好);參見哥林多後書五章19、20節。在他們信主之前,我們無法給予任何一個人絲毫的確據,說神比對待其他未歸信者更與他和好,或者神比對待其他人更樂意接納他。
因此,這就是基督藉著祂的福音將罪人的心挽回歸向神,最顯著的媒介。祂藉著將神那令罪人恐懼的威嚴面容,轉變為一張更可愛的面容——因為神藉著基督與世界是可和好的,且是有條件地和好的——從而使神對所有亞當的罪孽後裔而言,成為一個合適的對象,以吸引他們的愛,並將他們的心從那曾使他們背叛的虛假世界中拉出來;對於所有真信徒而言,神更是已經與他們和好,從而成為吸引他們愛慕祂的、更有力的動力。7. 它更充分地啟示了神的面容,即我們愛的對象,以及我們將在祂裡面享受的超越榮耀。8. 它貶抑了那些轉移我們情感的受造物,好叫我們能從對它們的錯誤估價中解脫出來。9. 它懇切地勸勉並催促我們順服;並呼召我們從世界轉向神。10. 它以可怕的威脅作為這些勸勉的後盾,警告我們若不離棄受造物並回轉,將面臨後果。11. 它為我們規定了恆常的聖禮與媒介,藉此使這項工作得以進一步推展。12. 最後,它指引我們正確地使用受造物,而非那種會毀滅我們的肉體式享受。藉著所有這些媒介(限於時間,我只能簡要提及),基督的福音傾向於將世界釘在十字架上,並將我們的心挽回歸向至善。
除了基督的十字架與教義為此目的所做的一切之外,為了讓你們更充分地領悟這為何是基督職分及其執行之目的,請容我補充這兩點:1. 這是基督護理安排的目的。2. 這是祂差遣聖靈在祂選民靈魂中成就的工作。
- 正如神的恩慈是特意賜給我們,為要引領我們的心歸向那位賜恩者;同樣地,當我們肉體地濫用這些恩慈並依附於受造物時,苦難的特殊用途就是將我們從中拉出來。如果管教的杖有聲音,它說得再清楚不過了;如果它因任何罪而責備我們,那正是因為我們過度看重並依附於受造物。基督給我們的傷口,並非為了殺死我們,而是為了將我們與世界分離,因為世界已經使我們與神分離。
- 這正是聖靈的職分或所承擔的工作,這一點毫無爭議:祂的工作是使我們成聖;而這正是藉著將我們從受造物中拉出來,使我們全心全意地委身於神。成聖無非就是我們在決心、情感、告白與行動上,從受造物中分別出來歸向神。因此,一個人擁有聖靈到什麼程度,他就成聖到什麼程度;他成聖到什麼程度,他也就被釘在世界上到什麼程度:因為這是他成聖的一半,或者說是從「起點」(terminus a quo)開始的成聖;正如許多聖經經文所昭示的。
到了現在,我希望你們已經明白,治死罪是基督信仰的本質,而非任何可分離的附屬品;如果你們不宣稱自己對世界是死的,那麼你們甚至稱不上是基督徒。1. 正如你們所見,基督的教義教導了這一點:所以 2. 由此顯而易見,凡是基督的十字架與教義產生果效的地方,世界對那個人而言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而他對世界而言也是如此。有些重大的義務,一個人或許在某些情況下忽略了仍能得救;但這項義務絕非如此。看到世俗之人的安全感真是令人驚訝,他們在這種與不信本身同樣不相容的罪中,竟能如此輕易地保持對自己真誠的自信!如果他們看到一個人生活在普遍的醉酒、姦淫或咒罵中,他們會認為他是一個不虔誠且悲慘的惡棍;這是有充分理由的:然而同時,他們卻對自己不作這樣的判決,儘管他們可能與這些最壞的人一樣罪有應得。天主教徒中有一種顯著的欺騙,導致了許多靈魂的毀滅,那就是他們將敬虔、治死罪的生活視為一種「超功德」的工作,並將那些宣稱過這種生活的人(連同他們自己發明的一些轉化為罪的規條),從世界的其餘部分中隔離到修道院裡,稱他們為宗教人士,甚至在這些人中,將那些比其他人更虔誠或迷信的人稱為聖徒。在他們中間,敬虔與聖潔的顯現竟是如此罕見,以至於必須被封閉在社團中,不僅要像教會那樣與世界分離,簡直是要從教會本身中分離出來。然而,普通民眾卻被保持在以他們的方式得救的希望中。藉此,他們通常被引導去想像,成為一個敬虔的人、一個聖徒,或一個真正棄絕並釘死世界的人,並非得救的絕對必要條件;而認為這些事只屬於某些僧侶和修士的階級,其他人只要尊敬這些虔誠且治死罪的聖徒,祈求他們的代禱,並做一些更低層次、更容易的事就足夠了。事實上,他們關於貞潔、分離、無益以及其他自創發明的誓言,他們大可認為對他人是不必要的,因為這些對他們自己也是有害的。但他們終有一天會發現,除了敬虔的人和聖徒之外,沒有人能得救,而且基督的每一個真肢體都是對世界死的,而不僅僅是僧侶、許願者或諸如此類的人。在我們許多聽眾的心中,也存在著一種與天主教徒過於相似的觀念。他們確實認為,那些決心蔑視世上一切財富、榮譽和享樂的人是最好的人;但他們看待這些人,就像天主教徒看待他們的許願者一樣,認為他們是比其他人更高層次的聖潔,卻不認為這是聖潔與真正基督信仰本身的本質。他們承認他們都應該蔑視世界;但他們說,神禁止除了這些人之外就沒有人能得救!但是,我告訴你們,神已經藉著祂的律法禁止了,神將來也會藉著祂的判決與執行來禁止,除了這樣的人之外,沒有人能得救。你們真的認真地認為,一個沒有真正對世界死,且在與神及永恆生命的偉大事物相比之下不蔑視世界的人,能夠得救嗎?讓我在此一勞永逸地讓你們確信這一點,我祈求你們看清楚,不要讓你們的肉體再激動你們發出這種無理的自我欺騙。「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翰一書二章15節)。還有什麼能說得更清楚,或對一個屬世的人來說更可怕的呢?「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五章4節)。「你們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四章4節)。難道這一切還不足以使你們確信這個真理嗎?「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與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如果隨從肉體活著,必要死;如果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八章5-7、13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三章6節)。「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拉太書五章16、17節)。「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六章8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顯現與他一同得榮耀。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歌羅西書三章1-3、5節)。「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六章19-21、24節)。「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十章38、39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十六章24節)。「若有人到我這裡來,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26、27節)。「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節)。(希伯來書十一章13-15節及後文)。但我不再引用了。這些足以使你們確信,或定你們的罪。如果聖經中有任何事是清楚的,那就是: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都是對世界死的,並將世界視為一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事物;而神以及祂所應許的榮耀生命,在他們的靈魂中佔有統治與至高的地位。相信我,先生們,這不是一種超功德的工作,也不是僅僅傾向於使基督徒完美的工作,而是基督信仰本質的一部分,沒有它,就連一絲得救的希望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