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自私與捨己的根源是什麼
我已在先前的講論中談及歸正(Conversion),既向你們闡明其真實本質與必要性的理由,亦勸勉眾人歸向神。然而,為了避免這項偉大的聖工因缺乏更詳盡的解釋而使人誤入歧途,我接下來應當分項且按順序剖析這項聖工的三大要素:一、我們必須從何處轉離;二、我們必須轉向何處;三、我們必須藉著誰轉向。儘管我在先前的指引與講論中已觸及這些內容,但我仍擔心如此簡略的提及恐難收實效。
我將在此次講論中,根據這段經文處理第一點,且僅限於與我們當前要務相關的部分。
你們可以輕易看出,基督在此向所有立志作祂門徒的人所宣告的教義是:凡立志作基督徒的,就必須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基督,甚至不可為自己保留性命,而要決意為祂捨棄一切。
捨己是真實歸正的一部分;為了闡明這一點,我必須向你們說明:
一、何謂「己」(self)。 二、何謂「捨己」(denying this self)。 三、此點的基礎與理由。 四、我將簡要地應用此教義。
- 「己」有時指涉個人本身,即單純由靈魂與身體所構成的個體;這稱為自然的或個人的「己」。
- 「己」指涉處於世俗舒適條件下,並與今世福分相關的個人,這些福分旨在促進人在肉身中的繁榮;這可稱為世俗的「己」(在無罪的意義上)。
- 「己」指涉被無序的罪惡感官所敗壞的個人;這可稱為肉體的「己」。
- 「己」可指涉處於成聖狀態下的個人;這是屬靈的「己」。
- 「己」可指涉在自然與屬靈層面結合下的個人,即有能力過永恆福樂生活的個體;這是永恆的「己」。
二、所謂「捨己」,意指否認、棄絕、不認同並離棄它。「己」在此處部分被視為與基督分離、脫離了對神應有之順服的個體,部分則被視為基督的競爭者與對立面;因此,我們必須藉由忽視與對抗來捨棄它。
在說明必須捨棄到何種程度之前,我必須先指出「自私」這種疾病的本質;為了簡潔起見,我們將兩者一併處理。
從反面來看:
- 作為一個區別於造物主神的自然個體,並非我們的疾病,而是我們被造時的狀態;因此,任何人不得藉口捨己而自殺,也不得如某些異端那樣,妄想在本質與位格上與神合一,以致個人的位格如水滴融入海洋般被神淹沒。
- 自私的疾病不在於擁有一個能品嚐受造物甘甜的身體,也不在於擁有能使我們喜悅的感官對象,更不在於對這些事物產生實際的甘甜與喜悅,或單純地愛惜生命;因為這一切都是造物主旨意的結果。因此,這種捨己並不包括仇視或漠視自己的生命,也不包括毀滅我們的食慾或感官,或絕對拒絕在神所賜的受造物中使用它們來取悅自己。
- 再者,儘管我們的本性已被罪所敗壞,捨己並不要求我們自殺或毀滅我們的人性,以求藉此毀滅罪惡。自殺是神所譴責的最可憎的罪。
- 我們的屬靈之「己」,或已成聖的「己」,不可被捨棄到否認我們是誰、擁有什麼或做什麼的地步。我們不可否認神的恩典,不可否認這些恩典作為主體存在於我們裡面,也不可抑制神在我們心中激發的聖潔渴望,或拒絕滿足它們,或在機會來臨時拒絕使其成就。
- 我們不可拒絕接受神所賜的任何恩慈,即便只是普通的受造物;若神揀選我們作管家,我們也不可拒絕運用任何才幹來服事祂;更不可拒絕任何能促進我們得救的屬靈恩慈。基督所要求的捨己,並非要我們否認自己是基督徒,或否認被聖靈成聖,或否認從罪惡與仇敵中得救;也不是要我們拒絕使用所提供的媒介與幫助,或拒絕接受基督所買贖的特權;更不是要我們否認自己的救恩,或毀滅自己的靈魂。總之,這絕非任何真正且最終對我們有害或造成損失的事物。
但(就正面而言),我將向你們展示自私的疾病究竟是什麼,以及捨己的真義。
- 當神按自己的形象造人時,祂賦予人一種聖潔的靈魂傾向,使他傾向造物主,視其為唯一的福樂與終極目的。祂造人是為了讓人能在祂榮耀的注視中、在對神的永恆之愛中、在以神為樂與讚美神中得福。神既使人適合這項卓越的職分,也將此榮耀擺在人面前。
然而,最初的試探誘使人依附於次等的善,為了取悅肉體,並將自己提升至一種肉體式的福樂,好使自己如神一般,能知善惡。於是,人突然被受造物所吸引,將其視為取悅肉體之「己」的手段,從而背離了神這位真正的福樂,在估量、情感與意圖上退回到自己裡面;他將理性置於感官的奴役之下,並以自己為終極目的。
我們生來就帶著這種罪惡的傾向,以致每個人根據其敗壞的本性,都將慾望終止於自身;無論他在觀念上如何被說服,在實踐上,他仍將今世的生活以及他在其中所期待的提升與享樂,視為自己的福樂與目的。
捨己正是對此的醫治:它將人從自己身上帶離,向他顯明他從未被造為自己的福樂或目的;肉體並非被造來在神之前得到滿足;這種福樂是如此貧乏、低微且短暫,實際上不過是福樂的名號與影子;當它發展到極致時,不過是一場騙局。它向人顯明,一個受造物(且是這樣的受造物)竟將慾望與意圖終止於自身,是何等不合理、不敬虔且不公義;這正是捨己的主要部分。
- 正如神在人無罪的狀態下是人的終極目的,人亦被指定將一切受造物用於神,為了神的喜悅與榮耀。因此,人的工作就是遵行造物主的旨意,除了帶著這個意圖之外,他不應使用任何事物。
但當人從神墮落到自己身上時,他隨後便將一切事物都用於自己,甚至是為了他那肉體的「己」;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成了他私慾的供應與燃料;因此,他所能使用的整個受造界,都被他濫用於這個低微且自私的目的,彷彿萬物皆是為了他的喜悅與意志而造。
然而,當人被帶領至捨己時,他便被帶領去恢復受造物原本的用途,不再將它們獻祭給肉體的私慾;因此,他在世上所擁有與使用的一切,都為了與以往不同的目的(在他捨己的範圍內)而被使用;即為了神,而非為了他自己。
- 在無罪的狀態下,儘管人因著自然之惡而本能地厭惡死亡與肉體的痛苦,並渴望肉體本身的安康;但正如他的身體服從靈魂、感官服從理性,他的肉體安逸與安康也應受到重視、渴望與追求,但必須在對其屬靈安康,特別是對造物主旨意的適當順服之下。因此,儘管他應當珍視生命,但他更應珍視永恆的生命,以及他主的喜悅與榮耀。
但如今,當人從神墮落到自己身上時,他的生命與世俗福樂成了他最甜美、最珍貴的事物。以致他將其置於取悅神與永恆生命之上;因此,他更努力地追求它,盡可能地緊緊抓住它,並極不情願地與之分離。正如無罪的本性對感官對象有食慾,但敗壞的本性對它們卻有狂暴、貪婪、叛逆且無序的食慾;無罪的本性對這種自然的、世俗的生命及其舒適有愛,但敗壞的本性對它們卻有過度的愛,以致其他一切事物都從屬於它們,並被吞沒在這個深淵中;甚至神本身,也僅在祂能友善對待我們這些肉體目的、促進我們世俗繁榮與生命時,才被愛戴。
但當人被帶領至捨己時,他們在程度上恢復了對生命以及生命中一切繁榮與世俗舒適的最初評價。如今,他們學會了愛這些事物,卻更愛神;學會了重視它們,卻將永恆生命置於其上;學會了持有它們並尋求其保存,卻能將其交託給神的旨意,在無法持守它們且不違背神愛的情況下放下它們,並為了永恆的生命而選擇死亡,勝過那會剝奪我們永恆生命的今生。這正是基督在此經文中給我們捨己的主要例證,正如三位福音書作者所記載的:「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以及「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藉由這些例子可知,基督所說的捨己,意指將全世界與我們自己的生命,以及隨之而來的肉體舒適看得極輕,以致願意並決意放棄這一切,而不願放棄祂與永恆的生命;正如亞伯拉罕本應愛他的兒子以撒,卻仍將神的愛與旨意置於首位,以致能在神的命令下獻祭他的兒子。
主耶穌基督本人就是世人所見過最生動的捨己典範;事實上,祂的一生就是捨己的持續實踐。當我思考主如何為我們的榜樣而豐盛地操練捨己時,這常使我確信,這是我們成聖的一個特殊部分。因為正如索西尼派(Socinians)認為祂僅是為我們作榜樣的想法是絕望的,認為祂僅是為神作滿足而完全不是為我們作榜樣,同樣也是一種絕望的錯誤。許多人因誤以為基督捨棄肉體是為了替他們換取放縱肉體的自由,而將自己交給肉體享樂;正如在祂的禁食與試探中,在祂因人的責難與忘恩負義所受的苦難中,以及祂外在的貧窮與卑微境遇中,主樂意捨己,特別是在祂最後的受難與死亡中。正如我在他處所指出的,祂愛祂自然的生命與平安:因此,在彰顯這一點時,祂禱告說:「父啊,若是可能,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但當來到比較性的實踐行動時,祂選擇了父的旨意與死亡,勝過沒有父的生命,因此祂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即我對生命單純的愛),只要成就你的意思。」在這些話語中,祂顯明了祂自身除了那同意不被成就的意志外,還有另一個意志,並表明祂在救贖世界的過程中,將取悅父置於自己的生命之上。因此,祂也使祂所有的肢體在各自的程度上做到這一點;以致生命,以及生命中一切的舒適,對他們而言,都不如神的愛與永恆的生命那樣珍貴。
- 當神造人時,祂立刻成為人的主人,人也明白這一點,即他是屬於神的,而非屬於他自己的;他不應聲稱對自己擁有所有權,也不應將自己視為自己的,更不應為自己而活,而應為那造他的主而活。
但當他從神墮落時,他在實踐上(儘管在觀念上他可能否認)僭取了對自己的所有權,並據此使用自己。
當基督帶領人捨己時,他們在觀念上不再屬於自己:他們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神,因為他們完全屬於祂。他們知道自己因創造與救贖的權利而屬於祂;因此,他們應由祂處置,並在屬於祂的身體與靈魂中榮耀祂(林前六19-20;羅十四9)。如此衷心地將自己奉獻給神,視為祂的產業,正是成聖的形式;而活得像神自己的產業,才是真正聖潔的生活。
- 正如無罪狀態下的人知道他不屬於自己,他也知道他所擁有的一切都不屬於他自己,他只是造物主的管家,他必須為造物主使用這些事物,並向祂負責。
但當他從神墮落到自己身上時,儘管他已失去了僕人的權利,他卻仍抓取受造物,彷彿他擁有主人的權利:他現在認為他的貨物、土地、金錢都是他自己的;因此,他認為他可以為自己使用它們,只給神一些微薄的捐獻,以免干擾他的佔有權:他像那些不敬虔的人一樣說(詩十二4):「我們的嘴唇是我們自己的,誰是我們的主呢?」儘管他們在理論上都知道萬物皆屬神,但在實踐上,他們卻將其視為己有並據為己有。
但當恩典教導他們捨己時,它剝去了他們似乎擁有的一切所有權,使他們承認沒有什麼是屬於自己的,萬物皆屬神,他們將其奉獻給神,為祂使用,並將祂自己的歸還給祂;這正是第一批基督徒藉由變賣一切並放在使徒腳前所象徵的。因此,他詢問神他該如何處理這些事物,該如何使用它們;如果神將其從他手中取走,他能像約伯一樣稱頌主的名(伯一21),因為他知道神取走的只是祂自己的;他能像以利一樣說:「這是耶和華,願他憑自己的意旨而行」(撒上三18)。他知道神可以隨意對待他(太二十15),他所擁有的一切皆來自神的恩典;因此,神留給他任何東西都是神的憐憫;即便神取走一切,也不算虧待他。因此,他明白自己不過是管家,必須為那賜予他一切的主使用他所擁有的一切。如果他有孩子,他的願望是知道他們如何能最有效地服事神;他會將他們奉獻給神。如果他有財富、榮譽與權勢,他的關心是知道如何為他的主人使用它們,並將其用於此。如果他有智慧與學識,他的關心是用它來服事神。如果他有體力與時間,他會思考如何為他的主改善它們。如果虛浮的同伴、世界或肉體的享樂引誘他將這些浪費在他們身上,他會記得這是在將主人的資產浪費在祂的敵人身上。因此,儘管成聖的人擁有一切,他卻知道自己一無所有。萬物作為神的管家是他的,但沒有什麼是真正且最終屬於他自己的。萬物是為了神而屬於他;但沒有什麼是為了他肉體的「己」,或最終為了他個人或自然的「己」而屬於他。基於此,當魔鬼、世界與肉體想要佔用他的時間、舌頭、智慧、財富或他所擁有的任何事物時,他會拒絕它們:他告訴它們:「這些都不是我的,而是神的;我領受了它們,我必須為此負責。我不是從你們那裡得到的,因此我不能為你們使用它們:我必須將神的物歸給神;屬於你們的,我會樂意給你們。公義要求每個人得到屬於自己的東西。」因此,捨己使成聖者不再將屬於神的歸給自己。
反對意見:「但我們難道不能合法地為自己使用祂的恩慈嗎?我們的食物、飲料、衣服、房屋與財物難道不是我們自己的,我們難道不能為自己使用它們嗎?」
回答:不恰當地說,它們是我們自己的:在我們的同僕不能在未經我們主同意的情況下將其從我們手中奪走的範圍內,它們是我們自己的;正如每個僕人手中可能託付有特殊的資產,或擁有做工的工具,這些工具確實是主人的,但卻是供他使用的。但就嚴格的所有權而言,它們不屬於我們,神是世上唯一的業主。
至於對它們的使用,可以在從屬於神的範圍內為我們自己使用,但絕不能最終為我們自己使用。我們不可使用任何受造物,除非是最終且主要地為了神。當我們吃喝時,絕不可將滿足食慾作為目的,而必須為了加強、振奮並使自己適合服事神;因此,我們必須首先詢問神,而非我們的食慾,我們該吃喝什麼、吃喝多少;我們對食慾的滿足,不得超過其能使我們適合服事神的程度。這是明確的命令(林前十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你們不可僅僅為了身體而穿衣,而只能為了使身體適合服事神;因此,你們必須諮詢祂的話語與你們的目的,來決定該穿什麼。你們不可為了取悅肉體而提供房屋居住,或提供朋友、財富或任何其他事物作為終極目的,而應為了服事你們的主。因為你們必須「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正如人從神那裡獲得存在與安康,也只有神能保存並延續它們。無罪的人明白這一點,因此生活在對神的依賴中;仰望祂的手供應需求,將一切憂慮卸給祂,完全信靠祂與自己的一切,不讓憂慮與不信任的恐懼擾亂自己的心,而是在神的智慧、良善與全能中平靜並滿足自己的心。
但當人從神墮落到自己身上時,他渴望立刻將自己的份或資產掌握在自己手中,開始不信任神,並在很大程度上將自己視為自己的保護者,因此他開始為自己操心、憂慮,並為自己的保存與供應進行精心的籌劃。他為自己搜尋每一個受造物,並努力在其中尋找對自己有益的東西,彷彿照顧自己的責任完全轉移到了自己身上。我曾像研讀聖經中幾乎任何經文一樣,為理解創世記三章22節而感到困擾,對一些常見的解釋感到不滿;但這對我來說仍太難。然而,這似乎是最可能的解釋:在無罪的狀態下,亞當就像父親家中的孩子,只需學習取悅父親,並做祂所命令的工作,而不必為自己操心或憂慮,因為只要他順服,保存他並供應他、抵禦死亡與危險並供應他一切需求,就是父親的責任。因此,儘管人擁有比我們現在更完美的認知能力,但他不需要為這些「己」的事務煩惱,因為它們屬於神;因此,他沒有對它們進行實際的思考或知識,因為那對他而言不過是徒勞且煩惱的知識與思考;因為儘管對所有必要知識的認知是他完美的一部分,但對許多不必要、煩惱或誘惑人的事物的實際認知,卻可能是人不幸與痛苦的一部分;所以「加增知識,就加增憂愁」(傳一18)。正如預知自己死亡的人,一生因恐懼而受轄制(來二15),且當一隻不知道自己死亡的野獸從這些恐懼中解脫時,這種恐懼比死亡本身更痛苦。確實,在我們墮落的狀態下,這類知識有更多的用途,但在無罪狀態下,人只需要認識他的造物主、祂的旨意與作為,並將受造物視為祂的器皿與反映祂的鏡子,並僅僅因為神所威脅而適度地敬畏死亡。但因著撒旦的試探,人渴望不再做孩子,不再由父親供養與照顧,而想為自己操心與思考,並在自然人的層面上知道什麼對自己是善或惡;因此,他將目光轉向受造物,為自己研究它,而本應在其中研究神;並在其中為自己尋求善惡,而本應在其中尋求神的屬性,並每日以聖潔的愛與讚美凝視那在鏡中閃耀的祂那蒙福的面容:於是,他直接為自己使用受造物,而本應只為神的服事而使用它。因此,我認為人確實因墮落而獲得了比以前更多的實際知識(就對象數量而言);這種知識在本身被視為物理上是好的,但對他而言,並非他福樂或美德的一部分,反而因參與而成為他的罪與痛苦,因為這不適合他的狀態。當他認識一位神,並在神裡面認識萬物,視其為引導向愛與服事神,並適合他的狀態時,比他將心從神轉向,開始研究受造物本身,並為了自己,視其為對自己有益或有害,從而在一堆不必要且被濫用的對象中迷失了自己與理解力時,他的狀態要好得多;就像一個愚蠢的病人,擁有最明智且忠實的醫生,會照顧他的健康並為他提供最好且最安全的療法,卻變得渴望自己了解每一種藥物的性質,並在治療自己的疾病上變得精明,以致不再信任他的醫生,而想成為自己的醫生;因此,他聽從了一個誘惑者,那人告訴他:「醫生只是讓你保持無知,以免你變得像他一樣聰明,能夠治療或保存自己;聽我的,我會教你自己了解所有這些事情,這樣你就可以照顧自己。」因此,人被撒旦誘惑,藉由渴望在對受造物中所有可能直接對自己有益或有害的事物的知識上,為自己變得聰明,從而脫離了神父性的照顧,承擔了神的工作,拋棄了神為他設定的工作,並脫離了對造物主必要的依賴。因此,他確實獲得了許多這種自私的受造物知識;但卻悲慘地失去了對受造物的神聖知識,以及對神那種能滿足靈魂的兒女般的知識;是的,也失去了作為在神適當順服下的人對自己的認識。這似乎是這段經文的含義,這也是墮落人類的處境。
自然地,現在每個人都渴望將自己的安全與舒適掌握在自己手中。他認為它們在神的手中並不那麼穩妥。噢,一個屬肉體的人會付出什麼,如果他能將自己的生命與健康掌握在自己手中,並能在他認為好的時候盡可能地保持它們!當他貧窮時,他寧願由自己來供應需求,而不是由神;因為他認為這樣對他更好。當他生病時,他寧願由自己來治癒,而不是由神;因為那樣他才能確定。如果他處於任何困境,他不能滿足於僅僅一個拯救的應許;除非他在手段與工作中看到某種可能性,除非他熟悉必須被拯救的特定方式,否則他是不會滿足的;因為他不能像信任自己那樣信任神。這難道不是你們所有屬肉體之人的處境嗎?難道你們不認為,如果情況掌握在你們自己手中,會比現在在神手中更安全、更好嗎?你們會付出什麼,如果能像神一樣有能力給予自己安逸、健康、財富、榮譽與生命!因此,你們如此焦慮地為自己籌劃,並用不必要的憂慮折磨自己;因為你們不敢信任神,而認為自己墮落到只能靠自己的照顧與尋求。當你們除了神與祂的應許之外一無所有,當你們在自己與受造物中看不到任何支持時,你們認為自己徹底完了。因此,所有人都從神墮落到自己身上。
但成聖教導人那種捨己,在程度上醫治了他們這種疾病。儘管對善惡的一些實際知識與對自然之「己」的一些照顧,現在已成為必要的責任,以適應我們墮落的狀態,而這若非因罪本不會存在:但捨己卻摧毀了那種罪惡的「己」。它向人顯明,他在各方面對自己而言都是不足的,他不是自己福樂的源頭;保存他並確保他的安康,不屬於他,而屬於神。他看到了離開天父的教導,像浪子一樣渴望將自己的份掌握在自己手中,是何等愚蠢。經驗帶著痛苦與悲傷告訴他,他並不是一個好的自我保存者,也沒有將自己使用得很好,以致不再渴望繼續留在那個如此濫用他的手中。是的,他知道,當他對此過度焦慮並堅持要管理自己的事務時,實際上是神在保存他。他現在相信,除了在神的手中,他哪裡都不安全,除了藉由神的智慧、愛與能力,他無法得到充分的供應:他不敢再將自己或任何受造物託付給自己。他發現,藉由承擔自己保存的管理,他只會擾亂並分散自己的心智:他將自己帶入荒野,迷失了自己,並搞亂了自己的事務:而如果他將自己交託給神,並對祂的智慧、愛與能力感到滿足,一切都會保持安全與健全,人就不會迷失,他的狀態也不會如此破碎與傾覆。因此,回歸的、捨己的歸正者被帶領至對自己徹底的不信任,並決意今後不再將自己託付給任何低於全能與無限之愛的事物。他對自己過去的自我毀滅,以及如此愚蠢地毀滅自己感到憤怒,以致他為此審判自己,並譴責自己為神的叛徒與自己的謀殺者,不再願意留在如此奸詐的罪犯手中;但正如僕人的眼睛仰望主人的手,他的眼睛也仰望神以求一切供應。這就是收養之靈的工作部分,祂教導我們呼叫阿爸,父;並像孩子一樣,不要為自己過度憂慮,而要在一切需求中奔向我們的父,告訴祂我們需要什麼,並祈求救助;並「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靈魂在神的愛中這種安息,正是「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在那超越理解的神的平安中」(7節),因此,捨己越多,人對自己的依賴就越少,或越少被自己保存的憂慮所困擾;他越是將自己投靠於神,就越是小心取悅那他真正的保存者,然後在祂的全能、無限的智慧與愛中平靜並安息他的心;從而成為一個完全依賴神的人。
- 此外,作為我們絕對的主人,神擁有獨自處置人與所有其他受造物的特權;祂選擇他們的境遇,賜予他們各自的才幹,並按照祂自己的喜悅決定他們一切事務的結果。無罪的人對這種秩序感到滿足,並樂於讓神成為他與萬物絕對的處置者。
然而,當人從神轉向自我時,他隨即渴望成為自己的主宰;不僅是自己的主宰,更要成為他所能及之處一切受造物的主宰。自私、墮落的人是多麼熱切地想要成為自己境遇的選擇者啊!他的意志與神的旨意相悖,且通常厭惡神的安排。若讓他掌握大權,幾乎沒有任何事物會維持原樣;他們會如此強烈地抵擋神,以致萬物都會被顛倒過來。若隨他們的意願,幾乎沒有窮人不想變富;也沒有富人不想更富。僕人想當主人;佃農想當房東;農夫與商人想當紳士;勞工想過更輕鬆的生活;他的房子要更好;他的衣著要更好;他的飲食要更好;他的供應要更豐足;他在人前的信譽或榮耀要更多;紳士想當騎士,騎士想當領主,領主想當國王,國王則想擁有更絕對、更廣闊的統治權。不僅如此,每個人都想成為國王,並學習猶太人的教義,以及我們這個時代許多人的想法,期待世界由他們來統治;他們要在地上作王掌權。若一切真如自私之人所願,幾乎沒有人會安於現狀,也沒有人會住在現在的地方,或過著現在的生活。自私、未歸信的惡人會想:「若我能完全由自己作主,能成為我想要成為的人,擁有我想要擁有的一切,那該是多麼美好的人生啊!」為了這樣的生活,人們願意付出什麼代價呢?只要能隨心所欲,他們就會自認為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能從神的旨意中解脫出來,脫離祂的掌管,將韁繩握在自己手中!
不僅如此,自私的人不僅想作自己的主宰,還想作他所能及之處整個世界的主宰。他想讓王國聽命於他,讓萬事都按他的意志運行。他想讓所有的鄰居都依賴他;若他能成為萬物之主,他會顯得非常慷慨;因為他想成為世界的大恩人,讓所有人都虧欠他、依賴他。若他看見與自己關係不大的事物,他心中也會產生一種意志,渴望能處置它們。若他聽聞其他國家的事務,他心中也會有某種意志,希望在這些事務中得到實現,至少在涉及他自身利益的範圍內是如此。
然而,當成聖使人達到自我否定時,他們便能洞察並哀嘆這種愚昧。他們看見自己是多麼愚蠢、輕浮的蟲豸,竟妄想成為自己或世界的主宰。他們看見自己既無智慧,也無良善,更無能力去承擔如此重大的工作。他們隨即領悟到,讓一個白痴去駕駛船隻,或讓一個嬰兒在他們生病時擔任醫生,或處置他們的家產,都比將自己和世界交給他們自己處置要好得多。他們看見自己是多麼愚蠢地試圖或渴望奪取神的特權:因此,他們從自我回轉向神,甘心樂意地將一切交託給祂獨自處置,好讓祂隨己意行事。他發現自己光是處理份內的事就已力不從心,根本不適合承擔那份工作;因此,他再也不敢僭越去從事神的工作,因為他對此是絕對不稱職的。他發現越是隨從自己的意志,情況就越糟;因此,他願意將自己交給神,順服祂的旨意。若他感到天意與他的肉體相左,當肉體想要財富時他卻貧窮;當肉體想要榮耀時他卻蒙羞;當肉體想要安逸時他卻勞苦;當肉體想要健康時他卻患病;他絕不會為了這些而想從神手中奪回主權,反而誠懇地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並相信神的安排是最好的;相信他的父完全知道祂在做什麼;若讓他選擇,是要由神還是由他自己來處置他的家產、榮耀與生命,他寧願這一切掌握在神手中,而非自己手中;即便將這重任交給他,他也不願承擔。他心想:「唉,我幾乎連作個人都不夠格,難道我還適合去造一個神嗎?我在受造物的本分上做得如此拙劣,簡直該受咒詛;難道我還適合去僭取創造主的工作嗎?」
- 此外,作世界的至高統治者是神崇高的特權;為他們制定必須遵守的律法;賞賜順服者,懲罰悖逆者。神是全地的君王;甚至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所有人都當順服祂,否則必因悖逆而受祂審判。
然而,罪使人變成了反抗天上的叛徒,變成了造物主的背叛者;以致現在,自私、未歸信的人厭惡神的統治,至少在細節上是如此,並想要自我統治。對於神在祂話語和作為中所包含的律法,他抱怨太過晦澀,或對他而言太過精確、嚴苛。他發現這律法與他的肉體利益相左,且說的不是他的好話,而是壞話;因此他反對律法,認為律法是與他作對,阻礙他在世上的享樂、利益與榮耀。若人們能自我統治,他們的道路與神的道路會有何等巨大的差異?若墮落、未歸信、自私的人可以為自己制定律法來取代神的話語,那會是什麼樣的律法?神又有多少律法會被廢除?若罪人可以編寫聖經,你絕不會在其中讀到這樣的經文:「人若不歸正,或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若自我可以制定律法,你就不會讀到:「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你也不會在那裡發現:「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或是「義人僅僅得救」。正如整本聖經現在都是為了聖潔,反對褻瀆、不敬虔與肉慾;若由自我來編纂,這一切都將被改變,至少它會對屬肉體的人宣告平安。所有那些宣告對未歸信者施行硫磺火湖、威脅永恆刑罰的真實且可怕的經文,都將被刪除;你將在聖經中找不到關於這些人受咒詛的談論;找不到關於「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或「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我不認識你們」;或「惡人的道路必滅亡」;或「神因看見他們的日子將到,就必發笑」。若屬肉體的自我有權修改,聖經的大部分內容都將被抹去。不僅如此,它會被徹底重寫,變成完全相反的東西。我們信經的條文會被更改:我們禱告規範中的祈求會被大幅變動:十誡中的每一條都會被修改,正如我稍後將要指出的。偶像崇拜將不再是罪,而是首要律法;因為自我將被立為世界的偶像。人意崇拜將不再是罪;妄稱神名的人將被視為無罪;主日將成為狂歡與肉體享樂的日子;每個臣民都將成為主權者;每個下屬都將成為上司:報復對他們自己而言將變得合法,儘管對他人則不然:淫亂與姦淫將不再是死罪;偷竊對他們自己而言將變得可以容忍;對他們而言,損害他人的名聲與信譽將變得合法。總而言之,每個人都將隨心所欲,他的意志就是他的律法,他自己就是自己的法官;毫無疑問,這將是一位溫和、寬容的法官。這就是自我統治的樣子。
然而,成聖使人否定這個自我;放下對神反叛的武器;並看見我們是多麼不適合統治自己;我們太過愚蠢、單純且偏私,以致無法制定律法,也太過偏私且心軟,以致無法執行律法;正如我們被造是為了順服,所以我們必須順服,回到我們的崗位上,甘心樂意地順服世界的至高統治者。自我否定教導一個人去恨惡自己那反抗神律法的肉體智慧與推理;並因為這些推理是出於自己而更加厭惡它們;並因為神的律法是神的,且是反對他那屬肉體的自我,而更加喜愛神的律法。神在律法上的印記使它們在他眼中顯得通行無阻,若這些律法只有自我那私人的印記,他會將其視為偽造或叛逆而予以否認。他確實有一個被神的律法所約束並與之爭戰的肉體;但他絕不會因此而看輕律法,反而在內心深處認同並喜愛它:若他能選擇,他絕不會刪除一條誡命、一項指引、一條信仰條文,或律法的一點一畫,因為在成聖者心中,自我不再是選擇者;他已學會順服主的旨意與智慧。
儘管他愛自己,且本性不願受苦,並敬畏神的震怒與祂聖潔律法的威脅;但他仍誠實地稱義律法,承認它是聖潔、公義且良善的;若他能選擇,他絕不希望律法的威脅被廢除或抹去;因為他知道神的決定是最好的,除了祂以外沒有人適合統治,因此他渴望自己能學會更好地順服,而不是去統治;他希望自己的意志能被提升去符合神的意志,而不是希望神的意志被扭曲並降格去符合他。凡人有自我否定之處,皆是如此。
- 此外,正如作我們以及所有人的至高統治者是神的特權一樣。但當罪建立了自我,人不僅想統治自己,還想統治所有人。在未歸信、自私的心中,有一種強烈的渴望,想要成為城鎮與國家的統治者,讓所有人都順服他的意志。因此,人們才會對良善的統治者產生抵擋與怨恨,人們才會如此野心勃勃,渴望位居高位,因為他們想讓自己的意志被所有人實現,因此想要擁有強迫他人順服的權力。這就是為什麼世上為了冠冕與王國會有如此激烈的爭奪;歷史上鮮有人在權杖擺在面前時會拒絕,甚至為了得到它,不惜偏離正道、傷害良心、冒著失去一切天堂盼望的風險,只要他們發現自己有獲得的可能;因為當自我在家中作王時,它也想統治所有人。沒有什麼比隨心所欲、讓所有人都按他的意願行事、看見所有人都聽命於他、每個人都試圖探知他的喜好並準備將他的話視為律法,更能取悅屬肉體的心思了。這就是自我的統治。
然而,成聖教導人們自我否定,使他們首先關注神旨意的成就;並希望全世界都順服於此;至於他們自己的意志,他們將其完全交託給神,不希望人們順服他們,除非是在順服主的正當從屬關係中。正如他們除了為了神之外,不追求任何統治或管理權,他們也不希望人們順服他們的意志,除非這順服是為了順服神的旨意,而他們正是為此服務並與之相符。自我否定、成聖的人,為了神的利益而環顧世界,其細心程度不亞於自私者為自身利益所做的;他渴望聽聞神的名、國度、旨意或律法在世上被建立,其熱切程度不亞於野心家渴望建立自己的名聲。聽聞神的律法被建立並被順服,聽聞世界向耶穌基督屈膝,這對聖潔、自我否定的人而言,其喜悅程度不亞於屬肉體、自私的惡人想要成為萬物之主、讓自己的意志成為世界律法時所感到的喜悅。一個聖潔、自我否定的人,聽聞非洲、美洲以及世界其餘不信的部分,藉著福音的大能歸向基督,聽聞外邦人成為祂的產業,世上的國度成為基督的國度,他會感到遠比自己征服這一切、成為世界君王或皇帝更為喜悅。因為正如自我是一個未歸信者的主要利益;基督與神的旨意,則是成聖者的主要利益:因為他已摧毀了自我那矛盾的利益,並棄絕了它,他已將神作為他的終極目標,將基督作為道路,因此也作為他最高的利益;以致他現在在世上除了神的事務外,別無他務;他除了神的榮耀外,不顧念任何榮耀;他除了萬王之王外,不尊崇任何人;他除了取悅神外,不認識任何獲利;他除了神的喜悅外,不認識任何滿足或快樂:因為他現在在肉身中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愛他,為他捨己;並藉此將他從自我中引向愛的源頭與終極目標: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他,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加拉太書二章20節。
- 最後,將尊貴、權能與榮耀歸給神,並讚美祂為世上一切良善的源頭,這是神崇高的特權:祂必不將祂的榮耀歸給他人。人與萬物被創造、被保存、被安排,都是為了祂的榮耀:當我們未能榮耀主時,我們也未能得到我們所期待藉由祂而得的榮耀。
但當罪使人從神轉向自我時,他便不再顧念神的榮耀,他的心思轉向了自己的榮耀,以致他想要萬膝向他跪拜,萬目注視他,萬心尊崇他,萬口讚美並尊大他。將美德、智慧與偉大歸於他,並認為他在各方面都卓越超群;將所做的一切好事都歸功於他,並被視為蒼穹中的太陽,是所有人必須仰望、沒有他便無法生存的對象,並被尊為所有人的恩人,這讓他心裡感到無比舒暢。當他聽見人們稱讚他,對他只說好話、大話;當他看見他們都敬重他、尊崇他,將他視為智慧的先知或神的使者時,噢,這多麼取悅他那未歸信、自私的心靈!現在他達到了他的目的,即他所想要的,基督說:「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然而,當成聖教導人們否定自己時,他們便看見自己是卑微且可憐的罪人,並因自己所有的可憎之事而厭惡自己;在自己眼中顯為卑微,在主面前謙卑自己,在塵土與爐灰中厭惡自己,並說:「羞愧歸於我們,不歸於你,主啊,不歸於我們,只歸於你的名,將榮耀歸給你的名」;但以理書九章7、8節;詩篇一百一十五篇1節。聖潔、自我否定的靈魂不渴望任何榮耀與尊貴,除非這榮耀與尊貴能歸於他的主:他的心反對那些卑劣、諂媚的世俗之人,他們想要搶奪神並將榮耀歸給他;他們若將本屬於神的榮耀歸給他或任何受造物,對他而言,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他厭惡的了。若神得榮耀,即便他自己處於最低微的境地,他也視自己為得榮耀;若神受羞辱,他便感到憂傷,他自己的榮耀也無法補償他。正如他自己為神的榮耀而活,並在世上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目的;他也希望所有人都這樣做。若神藉著他的蒙羞與恥辱而得到最大的榮耀,他也甘心順服。
至此,我已向你們展示了自私與自我否定的真實本質。但請注意,我所描述的是它們在自身中的狀態;然而,即便在最好的人身上,仍有太多的自私,這可能會阻礙這些果效的完全彰顯。但自我否定在所有成聖者身上都是佔主導地位的,儘管它尚未達到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