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關於自我否定的論述|003_第二章_自我否定對救恩的必要性

第二章 自我否定對於救恩之必要性的理由

III. 現在你們已經看見了自我否定的真實描述,我希望,如果你們已經研讀過,你們就會知道所要求的是什麼;接下來我將向你們展示它為何必要的幾個理由,並無可爭辯地向你們證明,這絕非一件可有可無的事,也不是少數聖徒的高深造詣,而是所有想要得救的人都必須具備的,因為它是聖潔本質的一部分;所以,沒有自我否定而要成為聖潔,就像沒有生命而要活著一樣不可能;在佔主導地位的程度上沒有自我否定而要得救,就像不顧神的旨意而要得救一樣不可能。若你們當中有任何人認為,將救恩建立在如此崇高的義務上,且沒有一個不否定自己的人能成為真正的門徒(甚至在神要求時,必須放棄生命與一切),這件事很奇怪,我將向你們展示那應該能輕易使你們信服的理由。

理由一:「除非一個人否定自己,否則他就是在否定神,他並未真正信靠祂、愛祂,也沒有將祂視為自己的神。」我希望你們會承認,沒有人能在不信靠神、不愛神、不將祂視為自己的神的情況下得救。那想要否定神卻又想得救的人,一定以為自己能違背神的旨意而得救。我們信仰的第一條,以及我們洗禮時的基督徒聖約是:「信奉聖父神,將祂視為我們的神,並將我們自己奉獻給祂,作祂的子民。」但沒有自我否定,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因為從我對自我否定的描述中所說的一切,你們可以看出,自私是最反對神的,它會奪走神所有的崇高特權,若自私的罪人隨心所欲,神就不再是神了:他並沒有衷心地同意讓祂作他的神。我曾告訴過你們,自私是惡人的神,或是世界的大偶像;對享樂、利益與榮耀的過度愛慕,這三位一體,其實就是這自私之愛的合一;在神敵人的邪惡三位一體中,肉體是第一位也是根基,世界是第二位,魔鬼是第三位。每個人在自私的程度上都是偶像崇拜者。神不是一個空洞的名字:那些奪走祂的本質、屬性與特權,卻仍認為自己信靠祂的人,只因為他們保留了祂的名字與頭銜,這與那些立起偶像並以之取代神來敬拜,或是將太陽或月亮當作神來敬拜(因為它們多少代表了祂的榮耀)的人一樣糟糕;因為一個空洞的名字,其本質與偶像一樣稀薄;更不用說它比太陽更具實質了。現在,自私、不敬虔的人都在搶奪神,將祂的榮耀與特權歸給自己,卻用空洞的頭銜來搪塞祂:他們稱祂為他們的神,卻不願以祂為他們的終極目標、份額與福分,也不願將心中最強烈的愛給祂:他們不願接受祂為他們絕對的主人;不願將自己與所有的一切奉獻給祂,並以甘心樂意的心順服祂的處置。他們不願接受祂為他們的統治者,不願受祂治理,不願為祂否定自己,也不願尋求祂的榮耀與利益勝過自己的利益。他們稱祂為父,卻不給祂應有的尊榮;稱祂為主,卻不給祂應有的敬畏;瑪拉基書一章6節。他們不依賴祂的手,不按祂的律法生活,也不為祂的榮耀而活;因此,他們並沒有將祂視為他們的神。你們難道還期待神會拯救那些否定祂、想要廢黜祂的人,也就是祂真正的敵人嗎?

理由二:「不僅如此;當人拒絕神時,神不會拯救那些將自己當作神的人。」但所有這些未歸信、自私的人都將自己當作神;因為在上述提到的十個細節中,他們都將神的特權據為己有。1. 他們想成為自己的終極目標,不再尋求其他。2. 他們使用一切受造物僅僅作為達到此目的的手段;甚至神自己也被視為僅僅是為了他們自己。3. 他們愛現世的生命與繁榮勝過愛神。4. 他們想成為自己的主人,按自己的方式生活,而不是作為不屬於自己的人。5. 他們想讓受造物成為自己的,並按自己的方式使用它們,而不是按神的方式。6. 他們必須為自己操心,為自己謀劃,不敢完全信靠神。7. 他們想處置自己與自己的境遇,以及其他一切事物。8. 他們想統治自己,脫離神的律法與治理。9. 他們想成為所有人的統治者,讓所有人都順服他們的意志。10. 他們想被所有人尊崇與仰慕,並將讚美歸給自己。如果這一切不是在世上將自己立為神或偶像,我不知道什麼才是。當然,神不僅沒有拯救這些卑劣偶像崇拜者(在這種狀態下)的想法,他們反而是祂極度不悅的主要對象,是祂公義之箭最明顯的標靶:祂有責任將他們拉下寶座,踐踏入地獄。難道神會袖手旁觀,看著一群悖逆的罪人坐在祂的寶座上,或篡奪祂的主權與神聖特權,而任由他們去,甚至將他們提升到祂的榮耀中嗎?不,祂已決意:「凡自卑的,必被升為高;凡自高的,必被降為卑。」還有什麼比將自己當作神來尊崇更自高的呢?因此,還有誰比這樣的人更該被降為卑呢?

理由三:「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若他不接受基督為他的主與救主;但沒有這種自我否定,沒有人能接受基督為他的主與救主,因此沒有自我否定,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並得救。」那以自己為終極目標的人,無法以基督為道路,因為基督是通往父的道路,而不是通往屬肉體之自我的道路。不僅如此,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拆毀並制服這個自我。此外,任何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必須知道祂要救他脫離什麼;那主要是脫離自我:沒有人能接受基督為救主,若他不放棄對自我的自信,且不願意從自我尊崇的偶像崇拜中得救。沒有人能接受基督為師傅或教師,若他不以小孩子的身分進入祂的學校,放棄屬肉體之自我的引導,並意識到自己需要一位天上的教師。沒有人能接受基督為君王與主,並將自己作為祂的子民奉獻出來,若他還沒學會否定那個取代祂、宣稱擁有所有權與主權的自我。世上從未有過任何敵基督或假基督,比屬肉體的自我更真實地抵擋基督,並在祂職分的各方面抗拒祂。正是這個自我,不願屈服於祂的公義,或祂的引導、祂的教導與聖潔的治理。自我不僅是假神,也是世界的假基督或假救主。因此,若不否定並拆毀自我,就不可能有救恩。

理由四:「沒有人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或得救,若他不信靠聖靈,也不接受祂為他的成聖者。但沒有這種自我否定,沒有人能信靠聖靈,並接受祂為他的成聖者。」因此,沒有這種自我否定,沒有人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或得救。成聖的本質在於將人從自我轉向神:在於摧毀自私,並藉著基督將靈魂奉獻給神。因此,毫無疑問,只有自我否定的人才是成聖的;因此,只有他們才真正接受聖靈為他們的成聖者,並真正信靠祂。人對疾病愛得越深,就越肯定不會去尋求醫生。

理由五:「沒有人是真正的基督徒,且處於救恩的狀態,若他否定、棄絕或拒絕神的話語。但所有沒有自我否定的人(聽見神話語的人)都棄絕、否定或拒絕它;因此,沒有自我否定,沒有人是真正的基督徒,或能得救。」我們在聖經中擁有永生:是聖經使我們有智慧以至於得救;那想要蒙福的人,必須晝夜思想聖經(詩篇一章2節);且蒙福的不是聽道的人,而是行道的人。但沒有什麼比聖經的聲音大聲呼籲所有人否定自己更清楚的了;聖經的宗旨就是貶低自我,並在耶穌基督裡高舉神。從頭到尾,它的目的與意義就是拆毀自我,使人在自己眼中顯為卑微,並將他們從背叛中帶回神那裡。

理由六:「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或得救,若沒有救贖的恩典。但沒有自我否定的人,沒有救贖的恩典。因為每一種恩典的本質,都是將人從自我帶向藉著基督而來的神。敬虔的憂傷之工,在於謙卑驕傲的人,並破碎屬肉體之自我的心。信心的工作,在於讓自我否定的靈魂為了盼望與生命而走向基督。愛的工作,在於將我們完全帶離自我,去愛那無限的良善。聖潔敬畏的本質,在於承認我們的罪咎與不足,懷疑自己,並懼怕我們自己道路的後果。確信使我們立足於神,而盼望本身就意味著對自己的絕望。感恩將敬拜獻給那拯救我們脫離自我的人。每一種恩典都以自我否定作為其生命與靈魂的一半。因此,可以肯定的是,一個人擁有的恩典絕不會超過他所擁有的自我否定。」

理由七:「那些拒絕事奉與神所有恩典媒介之果效的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也不能得救。但所有我們中間沒有自我否定的人都是如此。因為事奉的用途,是將罪人從自我中召回歸向神。神每一項恩典媒介的用途,都是為了抑制或壓制屬肉體的自我,並高舉主。認罪不過是自我卑微:那想要信實公義的神赦免他的人,必須認罪;因為「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約翰一書一章9節;箴言二十八章13節。禱告是對我們自身空虛、不足與不配的承認,是從自我逃離,向另一位尋求幫助。在洗禮中,我們如同被判刑的囚犯前來尋求赦免,彷彿頸上套著繩索,脫去我們污穢的破衣,好藉著羔羊的血洗淨我們的血,使我們的罪如被埋葬在深海中。在主的晚餐中,我們更新同樣的聖約,並領受同樣更新的赦免;並持續從自我逃向基督以獲得生命;並藉著莊嚴的聖約棄絕我們屬肉體的自我,作為歸向神的人民。因此,神從未有任何恩典媒介對任何人的靈魂產生果效與救贖,除非它將他們帶向自我否定,或保存、操練、彰顯了自我否定。」

理由八:「那不能誠實地做任何工作,也不能在生命之路上邁出一步的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也不在生命的狀態中。但這就是所有沒有自我否定之人的情況。因為自我是他們的原則、準則與終極目標:那擁有錯誤原則、準則或終極目標的人,在任何媒介中都不可能誠實;當他在這一切上都出錯時,就更不用說了。一個自私的人在自己的宗教信仰中尋求自己:當他看似在事奉神時,其實是在事奉自己。事實上,他並沒有誠實地事奉神,因為他沒有以神為他的終極目標;因此無法被接納。」

理由九:「沒有人是真正的基督徒,或能得救,若他陷在墮落狀態中,沉溺於他自然的悲慘深淵裡。但所有沒有自我否定的人都是如此;因為他們所墮落向的正是自我,而他們必須從中得救。」

第十個理由:若非聖潔大公教會與聖徒相通的成員,便無人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並得救。然而,唯有捨己之人方能如此;因為教會的每一位真成員都擁有公眾精神,將教會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與肢體一同受苦,並彼此關懷(參林前十二25-26)。但那自私自利、未經成聖之人,對此性情卻一無所知。

第十一個理由:凡被上帝與其靈魂最大的仇敵所引導者,既非真正的基督徒,亦不在永生之中。然而,凡未學會捨己的人,皆是如此。因為「自我」正是上帝與我們最大的仇敵。只要你能逃脫你自己的掌控,你就脫離了危險。若你不願成為自己的毀滅者,地獄中所有的魔鬼都無法毀滅你。

第十二個理由:最後,若無捨己而能得救,這顯然是自相矛盾的。因為我們既是從「自我」——作為我們的終極目標、手段以及最大的仇敵——之中被拯救出來,那麼若仍執著於自我,便依然是失喪且可憐的,因而也就無法得救。因此,這件事再清楚不過:若無捨己,無人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或基督的門徒;隨之而來的結論便是,若無捨己,無人能得救。我對上述論證採取較為簡略的處理,因為其中部分內容在隨後的應用中將會得到更充分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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