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的生活》第一部
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雖然惡人被區分為偽善者與不信者,但偽善者本身也是不信者。他們沒有一種能藉由其支配性的功效與行為來證明的信心;因此,他們也沒有能使他們稱義的信心。因為揭露他們的情況對於他們的恢復是必要的,且我們所有的救恩都取決於我們信心的真誠,所以我選擇了這段經文,它是對信心的描述,願對它的闡釋能幫助我們開啟心靈,並解決那決定我們無盡生命的大問題。
在聖經中,「作基督徒」與「信基督」是意義相同的詞。如果你沒有信心,你就不是基督徒。這種信心有各種職分與對象。藉著它,我們得稱義、成聖並得救。我們得稱義,不是藉著相信「我們已經稱義」,而是藉著相信「我們得以稱義」;不是藉著直接領受稱義,而是藉著為稱義而領受基督;也不是僅僅接受赦免本身,而是先領受那按祂的條件獲取並賜下赦免的主;不是僅僅接受健康,而是為了健康而領受醫生與祂的藥方。
信心是實踐性地相信上帝作為應許者,並相信基督作為稱義與救恩的獲取者。或者說,信心是對基督所獲取、上帝在福音中所應許之生命的實踐性相信與接受。
在天堂永恆地享受上帝,是最終的對象。沒有人能作為基督徒而信基督,卻不為了永生而信祂。正如信心將基督視為必要的媒介,將上帝的仁慈視為源頭,將祂的信實視為基礎或形式對象,將應許視為祂旨意的真實表達;它同樣最終將我們的救恩(在世上開始,在天堂成全)視為目的,並為了這個目的而仰望其餘的一切。
因此,聖靈在此論及信心的尊貴與能力時,主要強調其描述中取自這最終對象的部分,也就不足為奇了。
正如基督自己在祂的降卑中被外邦人拒絕,成為猶太人的絆腳石,被藐視且不被尊重(賽五十三2-3),「倒虛己」(腓二7);所以,對道成肉身與被釘十字架之基督的信心,也被世人藐視並視為愚拙。但正如基督在祂的榮耀中,以及信徒的榮耀中,將迫使他們產生敬畏的讚嘆;所以,那操練於此榮耀上的信心本身,在眾人眼中也更顯榮耀。當信徒在天堂與神交通,且「榮耀的靈」安息在他們身上時,他們從未如此受世人敬重(彼前四14)。
信心如何藉由注視這榮耀的終局,來推動靈魂的所有官能,治服肉體的傾向與利益,並使最大的苦難變得可以忍受,這正是聖靈在本章中要證明的,它從定義開始,進而藉著如雲彩般的見證人進行論證。世上有兩類人(與兩種生活方式),他們在來世有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一類人將他們的理性置於感官或肉體的利益之下;另一類人則將他們的感官置於理性之下,而這理性是經過信心所淨化、引導與提升的。現存或已擁有的事物,是感官之人的財富,也是他們心靈與生活的重心;而未見但所盼望的事物,則是信徒的財富,這財富激發了他們主要的努力。
這就是我向你們宣讀之經文的含義;它將所望之事與現存之事對立,將未見之事與感官所感知的事物對立,向我們保證:信心(定睛於前者)賦予了其對象一種實體、臨在與證據,也就是說,它看見了那能彌補臨在與可見性之匱乏的事物。「實底」(substance)在效果上等同於現存的實體;而「確據」(evidence)則是某種在效果上等同於可見性的事物。這就好像在說:雖然信徒所應許並期待的榮耀尚未到來,僅僅是所盼望的,且尚未看見、僅僅是相信的,但真實的信徒卻能像它已經臨在並擺在眼前一樣,受其吸引力的影響與推動,正如一個人受其繼承權或遠處、未見但有保障的產業所影響,而不僅僅是受眼前所見之物的影響。敘利亞語譯者給出的不是翻譯,而是對經文的真實闡釋,即:「信心是對所盼望之事的確信,彷彿它們已經實際存在;是對未見之事的啟示。」
或者,你們可以接受我接下來要進一步闡釋與應用的命題,即:信心的本質與功用,在於彷彿取代了臨在、擁有與視覺;或者說,使將來的事物彷彿已經存在,使上帝所啟示的未見之事,彷彿我們肉身的眼睛正看著它們。
- 這並非指信心真的改變了它的對象。
- 也並非指它給予了與看見現存事物相同程度的領悟與情感。但,第一,不可見的事物是我們信心的對象。第二,信心在所有這些用途上,足以取代視覺:(1) 由於對象的確定性,這種領悟是無誤的(儘管對我們不完美的靈魂而言,不如直接看見那樣滿足)。(2) 意志在必要的同意與選擇上受其決定。(3) 情感在必要的程度上被觸動。(4) 它統治我們的生活,帶領我們為了所信的幸福而經歷責任與苦難。
- 這種信心是一種有根有據、明智且正當的行為:是一種無誤的知識;這在聖經中常被如此稱呼(約六69;林前十五58;羅八28等)。其構成與有效的原因將證明這個名稱的合理性。
我們知道並無誤地確信上帝的真理,這正是我們所信的;正如經上所說:「我們信且知道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約六69);「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1);「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八28);「你們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我們知道上帝曾對摩西說話」(約九29);「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約九31);「我們知道你是從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約三2)。同樣,約翰一書三章5、15節,彼得前書三章17節,以及許多其他經文都告訴你們,相信上帝是一種確鑿無誤的知識。
為了證明信心的工作,我將簡要地向你們介紹:1. 其本質;2. 其成因,這使它成為一種無誤的知識。
- 信徒知道(正如他確知有上帝一樣)上帝是真實的,祂的話語是真實的,因為「上帝決不能說謊」(來六18);「上帝……應許」(多一2)。
- 他知道聖經是上帝的話語;藉由它所帶有的上帝形象、它所包含的許多神性證據,以及基督與祂的靈在祂僕人身上所行的許多神蹟(已確實證明)來證實這真理。3. 因此,他確信結論:這一切上帝的話語都是真實的。
為了更確切地達成這種知識,上帝不僅在我們面前擺下了祂自身信實與聖經神性的確證證據;而且,1. 祂賜給我們信心(腓一29;彼後一3)。因為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二8)。信心是「聖靈的果子」之一(加五22)。藉著父的吸引,我們來到子面前。凡從天上獲得知識的人,必會確實知道;凡從天上獲得信心的人,必會確實相信。天上的光將驅散我們的黑暗,並無誤地照亮我們。當上帝在我們面前擺下福音的鏡子,在其中啟示了不可見的事物,並賜給我們視力去觀看它們時,信徒必然會成為屬天的人,因為他們行走在那源於並引向永恆天國之光的光中。
- 為了使信心強大到足以取代視覺與臨在,信徒有基督的靈住在裡面,以激發並推動信心,幫助他們抵擋一切不信的試探,並在他們裡面作工,產生所有促進信心工作的其他恩典;並治死那些阻礙我們相信、且與屬天生活背道而馳的罪。因此,正如我們視覺、味覺、聽覺與觸覺的操練是由我們的自然生命所引起;信心、盼望與愛在不可見之事上的操練,也是由聖靈所引起,聖靈是我們新生命的原則:「我們領受了聖靈,好叫我們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12)。這上帝的靈使我們認識上帝,認識祂的信實與祂的話語:「我們認識那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的主」(來十30)。這基督的靈使我們認識基督,認識祂的恩典與旨意(林前二10-12)。這屬天的靈使我們認識天堂,以致於「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並且「我們知道他曾顯現,是要除掉罪」(約壹三5),並將成全祂的工作,將我們無瑕無疵地獻給祂的父(弗五26-27)。這屬天的靈使聖徒擁有屬天的性情與渴望,這極大地促進了信心的工作。它帶領我們進入屬天的交談;使我們生活得像「聖徒同國」與「上帝家裡的人」(弗二19;腓三20)。它在我們裡面成為祈求的靈,帶著無法言喻的嘆息與呻吟向天呼求;正如上帝知道聖靈的意思,聖靈也知道上帝的心意(羅八27;林前二11)。
- 信心的工作也因信徒的屬靈經歷而大受促進。當他們發現聖經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在他們自己身上得到驗證時,這極大地堅固了他們對整本聖經的信心。他們確實擁有了那被稱為「神聖性情」的屬天性情,並感受到上帝的話語在他們心裡的大能,更新他們成為上帝的形象,治死他們最親愛且強大的敗壞,向他們展示了信心對象中比感官事物更偉大的美與可愛之處:他們發現許多應許在他們自己身上實現,在禱告的應答中,在偉大的拯救中,這強烈地勸服他們去相信其餘尚未成就的應許。經驗是一種非常有力量且令人滿足的確信方式。凡在靈魂中已經感受到天堂的初熟果子、憑據與開端的人,將更容易且更確信地相信來世有天堂。「我們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壹五20)。「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10節)。聖徒身上那神聖與屬天的性情,與上帝所應許的屬天生命有如此大的相似性,這使得它更容易被相信。
- 發現自然界為我們提供了不可辯駁的論據,以證明普遍意義上的未來幸福與苦難、獎賞與懲罰,這極大地幫助了我們對尚未看見之生命的相信;是的,特別是上帝的愛與享受上帝就是這種獎賞;而祂不悅的後果就是這種懲罰:沒有什麼比「有上帝」更清晰且確定的了(愚頑人若敢否認,他真是個傻瓜;詩十四1)。同樣,這位上帝是理性本性的創造者,擁有主權統治的絕對權利;因此,理性受造物欠祂最完全與絕對的順服,若不順服則應受懲罰。最清楚的是,無限的良善應當被愛,勝過一切有限與不完美的受造之善:並且很清楚,理性本性的形成方式,使得若沒有對來世的盼望與恐懼,世界既不是、也從未是、且(藉由普通的視覺媒介)也不可能被治理得好(假設上帝是按照人的本性來對人作工)。並且最確定的是,若要用欺詐與虛假來治理各個時代的世界,這與無限的智慧、能力與良善是不相符的。並且可以確定的是,全世界的異教徒大多藉由自然之光,承認未來有喜樂或苦難的生命;而最頑固的無神論者或不信者也必須承認,「就他們所知,可能確實有這樣的生命」;因為他們不可能知道或證明反面。並且最確定的是,天堂與地獄僅僅是可能性或或然率(作為如此不可言喻之重大的事項),在理性上就應當要求我們付出最大的勤勉,甚至冒險或犧牲下面短暫的虛榮;因此,為來世作聖潔、勤勉的預備,自然是理性受造物的責任。同樣確定的是,上帝並沒有徒然地創造我們的本性;也沒有讓我們過著徒勞無功的生活,更沒有將我們在世上的事業定為追求那永遠無法達到的事物。
這些事物,以及更多其他的事物,表明自然界為我們提供了關於來世(儘管仍是不可見的)如此充分的見證,以至於它極大地幫助我們相信那更為充分的超自然啟示。
- 雖然我們沒有看見我們信心的對象,但那些藉由無誤的媒介給予我們無誤見證的人,卻看見了他們所見證的事物。雖然「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們的主說),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約三11)。「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他將他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31-32節)。告訴我們的基督,看見了我們未曾看見的事物:而你們會相信那些向你們講述他們親眼所見之事的誠實人。門徒們看見了基督的位格、變像與神蹟。以至於約翰在他的書信開頭這樣寫道:「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約壹一1-3)。保羅也說:「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嗎?」(林前九1)。「他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林前十五5-7)。「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3-4)。「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他從父上帝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他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彼後一16-17)。因此,當使徒們被逼迫者命令「不可再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時,他們回答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18-20)。因此,我們信心對象中很大一部分雖然對我們不可見,卻已被那些作為工具啟示它們的人所看見;而天堂本身的榮耀,已被現在正擁有它的數百萬靈魂所看見。使徒見證的傳承對我們而言,比任何國家法律的傳承,或地球上人民之間所發生最無可置疑的歷史事件的傳承,更為充分且令人滿意(正如我在他處所闡明的)。因此,信心擁有上帝與那些看見過的人的無誤見證,因此對我們而言,它足以取代視覺。
- 最後,甚至信心的敵人自己,也違心地藉由他在不虔誠者心中激起的對信心與聖潔生活的惡意與憤怒,以及他反對與試探的糾纏,證實了我們的信心;這表明他如此惡毒地操心、勤奮且暴力,並非毫無緣由。因此,你們看見信心擁有多少東西,足以讓一個理性的人感到完全滿足,以取代臨在、擁有與視覺。
若有人在此說:「但為什麼上帝不讓我們看見天堂或地獄呢?祂不可能不知道,這對於世界的歸正與救恩,會更普遍且確實地奏效。難道祂嫉妒我們這些最有效的媒介嗎?」
我回答:1.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難道上帝必須降到人的法庭,為祂作為的理由作出解釋嗎?為什麼你們不也問祂關於所有星辰、高層天體、位置、大小、秩序、影響力等的理由,並要求祂為祂所有的作為負責呢?然而,在你們自己的身體裡,有許多事物你們對其理由知之甚少。對於我們這樣低微、黑暗的蟲子,去質疑永恆的上帝關於祂律法與安排的理由,難道不是不可容忍的厚顏無恥嗎?我們難道不是可恥地忘記了我們的無知與我們的距離嗎?
- 但如果你們一定要一個理由,那麼這就足夠了。上帝的治理應當適合理性受造物的本性,這是合適的。理性被造是為了領悟我們所看不見的事物,並藉由超越感官,帶領我們去尋求比感官所能觸及更高、更好的事物。如果你們希望一個人理解的不要超過他所看見的,你們幾乎會使智者與愚人平等,並使人變得太像野獸。即使在世俗事務中,你們也會為了那些你們看不見、也從未見過的事物,冒最大的代價與辛勞。一個要前往他從未見過之地方的人,不會認為這是一個留在家裡的充分理由。商人會航行千里前往一個他從未見過的土地,為了他從未見過的商品。農夫必須在耕地播種之前看見收成嗎?病人必須在採取手段獲得健康之前先感覺到健康嗎?士兵必須在戰鬥之前看見勝利嗎?你們會認為在世俗事務中持有這種觀念是精神錯亂的症狀。那麼,你們為什麼要在最有害的地方珍視它們呢?上帝造人是為了某個目的,還是沒有目的?如果沒有,他就是徒然被造:如果有,沒有理由期望他在使用手段之前就看見他的終局,在開始前往家鄉之前就看見他的家。當孩子們第一次上學時,他們並沒有看見或享受他們必須藉由時間與勞動才能獲得的知識與智慧。你們會在看見孩子之前,就為他們作好準備。期望那作為我們享受本身的視覺,先於聖潔的生活,就是期望在我們使用必要手段之前就獲得終局。你們在這裡看到,在世界的治理中,正是不可見的事物成為統治的工具與順服的動機。難道除了看見法庭或絞刑架的人之外,就沒有人會被限制不去犯罪或殺人嗎?只要他預見到它們,因為法律已經將它們公之於眾,這就足夠了。
如果獎賞與懲罰必須被看見,那麼這將無法區分善惡、智愚。有哪個小偷會瘋狂到在絞刑架上或法官面前行竊?如果獎賞與懲罰在眼前,最卑劣的習慣也會被抑制。如果天堂與地獄對他們敞開,最獸性的醉漢也不會醉酒;淫亂者也會克制他的私慾;對敬虔的惡意敵人也會克制他們的誹謗與迫害。沒有人會在聚會面前行淫:貞潔與不貞潔的人在那裡看起來都一樣:如果他們看見那最可怕之上帝的面容,他們也會如此。如果天堂能立刻被看見,你們所有人作敬虔的人都不值得感謝!或者,如果你們看見地獄之火,而克制你們的罪,也不值得感謝;上帝會有更合適的試驗方式。如果你們想要獲得益處,你們就必須相信祂的應許;如果你們想要逃避所威脅的邪惡,就必須相信祂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