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信心的生活 第一部|008_第七章_使基督信仰無誤傳達的媒介

第七章:使這一切無誤地為我們所知的媒介

我認為,上帝對基督宗教的印證證據,在我所闡明的上帝形象中是如此清晰,以至於任何對事實的歷史真實性感到滿意的人,都不會對此懷疑;因此,接下來要考慮的是,「這一切事物的確切知識是如何傳遞給我們的?」

第一個問題是,假設歷史部分為真,這教義與宗教是否確實是上帝智慧、美善與大能的印記?這是我認為很少有理性的人會否認的:因為教義是清晰可讀的,並顯明了自身。

但我現在要解決的下一個問題是,「我們如何得知這教義確實是由基督與祂的使徒所傳遞的,且聖經所提到的這些事確實是由他們所行的?」

這裡的第一個問題將是,「使徒與所有其他第一批見證人,他們自己是如何得知的?」因為任何理性的人都應當假設,那些親臨現場的人,與我們這些相隔一千七百年的人,不可能以完全相同的方式獲得事實的知識。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的知識來自於他們當時的感官與理性:他們看見基督與祂的神蹟:他們聽見祂的話語:他們看見祂從死裡復活:他們與祂交談,與祂一同吃喝:他們看見祂身體升天。他們不需要其他啟示來告訴他們所看、所聽、所觸摸的事。

如果你當時問他們,「你們如何得知這一切事確實被說過、做過?」他們會回答你,「因為我們看見並聽見了。」但我們當時不在場:我們沒有看見或聽見他們所做的:我們也沒有看見或聽見那些目擊者。因此,正如他們的感官告訴他們一樣;我們獲得知識的自然途徑,必然是從他們的感官推導至我們的感官:因為當他們自己以如此自然的方式(儘管並非沒有上帝聖靈在記憶、記錄與見證上的幫助)領受它時,我們這些較難自稱領受靈感或直接啟示的人,沒有理由認為我們必須透過那些超自然方式之一來得知同樣的事實。我們對一段跨越如此多世紀的歷史的知識,也不可能像對他們而言的親眼所見、親耳所聞那樣清晰地令人滿意。然而,我們擁有一種確定性,不僅是無誤的,而且是令人滿意的,足以保證我們為基督擺在我們面前的獎賞所付出的一切信心、本分與苦難。

那麼,讓我們接著探討,「第一批教會如何得知使徒與其他福音傳道者在事實上沒有欺騙他們?」我回答:他們在信仰的這一部分有不同程度的確信或知識。一、他們有那些不太可能欺騙他們的人所提供的最可信的人類見證。但這並非無誤。

二、他們的見證中包含了一種自然確定性的證據。因為如此多的人在事實發生與被說出的同一地點與時代,以如此沉重的代價,共同串通欺騙世界,在自然上是不可能的;當時任何人若他們是騙子,都可以立即揭穿其虛假;關於兩次神蹟餵飽數千人、使死人復活,以及許多其他公開的神蹟,祂死時的黑暗、磐石與聖殿幔子的裂開、地震,以及聖靈降在他們自己身上,連同許多類似的事;他們本會被揭穿並駁倒而蒙羞。我們本會讀到他們如何為這些揭穿與駁斥進行辯解!且他們中的一些人(至少在臨終時)會因良心不安而被迫承認這場陰謀。

三、但為了不留任何懷疑的餘地,上帝賜給那些第一批教會祂自己超自然的印證,即前述祂形象的三重印記。一、在他們教義中蘊含的神聖智慧與光明。二、在他們教義與生活中顯而易見的神聖之愛、虔誠與純潔。三、在他們所行並彰顯的許多恩賜、奇事與神蹟中,上帝大能的證據。這些事似乎比基督自己的神蹟更為充分的見證。因為基督的神蹟是一人所行;祂的復活僅由十二位選定的見證人與約五百位其他人所見證;祂與他們交談僅四十天,且次數不多;但門徒的神蹟是由許多人,在許多場合,在許多國家,持續多年,且在許多教會的眾人眼目與耳聞中行出的:因此,這些第一批教會擁有視覺與聽覺,來確信那些告訴他們基督的教義、神蹟與復活之人的見證,具有神聖、神蹟般的印證:而這一切皆源於基督莊嚴的應許與恩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二節。

但若有人問,「第二代的基督徒是如何從第一批教會那裡領受這一切的,而他們又是從使徒那裡領受的?」我回答:藉著同樣的證據,甚至具有某些優勢。因為,一、他們擁有所有牧者、鄰舍、父母的可信人類見證,他們只是告訴他們所看、所聽到的。二、他們擁有更強大的自然無誤確定性的證據。因為,(一)教義現在已透過聖經的記錄傳遞給他們,因此較不易受到無知、健忘或錯誤之人的誤傳。(二)報導者現在更多,所報導的神蹟也更多。(三)他們現在分散在世界各地,不可能串通欺騙。(四)這種欺騙現在會更容易被發現與厭惡。

此外,他們還擁有神超自然的見證:使徒的歸信者領受了與使徒相同的聖靈;儘管其他人的神蹟不如使徒那般眾多,但行神蹟的人數卻有成千上萬。這一切在聖經中皆有斷言,如《加拉太書》三章3、4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十二章,以及許多其他經文。若有人向他們謊稱自己擁有超凡恩賜與行神蹟的聖靈,他們斷不會輕易相信。而這一切,後世也親自向我們作了見證。

那麼,剩下的問題就是:「我們如何從後世或教會,直到今日,無誤地領受這一切?」答案依然是透過同樣的途徑,且在某些方面擁有更大的優勢,儘管在其他方面略有不足。例如:1. 我們擁有所有先祖以及許多敵對者的世俗見證。2. 我們有更強的自然確據,證明他們絕不可能串通起來欺騙我們。3. 我們依然擁有超自然的、神聖的印證(雖然罕見神蹟,但有更必要、更崇高的聖靈運作),即所有真信徒的成聖;這聖靈伴隨著我們從先祖那裡領受的教義,並藉此作工。

請更清晰地觀察這些使我們完全領受信仰的聯合媒介:

  1. 基督徒與教會的存在本身,就是我們的一項見證,證明他們相信並領受了這信仰。因為若非領受了這信仰,何以成為基督徒與教會呢?
  1. 洗禮的聖禮是傳承信仰的一項顯著傳統。因為所有成為基督徒的人都受過洗;而洗禮不過是人藉由誓約同意,正式加入這信仰的儀式,正如基督徒聖約中所概括的那樣。這儀式向來是公開舉行的。
  1. 信經的使用,在洗禮及其他神聖時刻,向來都有宣認的習慣(連同主禱文與十誡,即我們信仰、願望與實踐的總綱),這是另一項顯著的傳統;藉此,這信仰得以傳遞給後世。因為儘管信經的所有條款或許不像某些人認為的那樣,從極早期就如此恆常使用,但其意義與實質卻始終如一。
  1. 聖經或這信仰的紀錄,完整包含了所有教義與必要的歷史事實,是最完備的傳承方式。在後續論述中,你將會看到我們有確鑿的證據證明,這些聖經正是最初教會所領受的;無論抄寫員因不可避免的疏忽而滲入了何種微不足道的錯誤。
  1. 聖會的恆常使用是確保傳承的另一種方式:我們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此類聚會的延續性;且其用途始終是公開宣認基督信仰,並據此敬拜神。
  1. 在這些聚會中恆常誦讀聖經,是另一種完整的歷史傳承:因為凡被恆常且公開誦讀為其信仰教義的內容,若無全體教會的察覺,且若非全世界教會串通(這是不可能的),是不可能被篡改的。
  1. 守主日(除了所有臨時性的時間外)作為公開操練信仰的固定日子,從起初就一直保持著,這確保了傳承的穩定。這日子本身被指定用來慶祝基督復活的紀念,是一段最通行的歷史;正如無酵節與逾越節是為了紀念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一樣。而當天所進行的操練,使這項傳承更為完備。

鑑於我們中間有少數守安息日者(Sabbatarians)只守舊約安息日,並仍要求以聖經證明主日的設立;請容我簡要告訴他們足以駁斥其謬誤的論點:

  1. 使徒是基督直接差遣的官員,受命使萬民作門徒,教導他們遵守基督所吩咐的一切,並以此在教會中建立秩序;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21節,《使徒行傳》十五章等。
  1. 基督應許並賜下聖靈,無誤地引導他們執行這項使命(儘管並未使他們完全脫離罪);見《約翰福音》十六章13節。
  1. 事實上(de facto),使徒指定了主日作為教會聚會的日子。這既然是唯一需要證明的,且屬於歷史事實,只需歷史作為證明即可。其中部分歷史記載於聖經,其餘則記載於後世的歷史中。在聖經中,顯然教會與使徒皆據此使用這一天。且有最確鑿的歷史(不可能為假)證明,教會從那時起直到今日一直如此使用,視其為他們在當時遵照使徒指示所實踐的。這不僅僅是單純的敘述,而是公開事實與實踐的不間斷延續;其普遍性之高,以至於在我的閱讀範圍內,我不記得曾有任何敵人質疑過,也未曾有任何基督徒或異端否認或懷疑過。因此,那些告訴我們這僅僅是人類見證的人,顯露了他們極度的輕率,竟不知在涉及公開、恆常事實的問題上,此類人類見證或歷史可能是最確定的,且已是理性之人所能要求的一切。他們大可乾脆拒絕聖經正典,因為正是人類見證在事實層面上向我們證實,這些正是最初交付給教會、未經篡改的正典書卷。是的,他們大可拒絕我在此列舉、足以令他們汗顏的所有基督教歷史傳承。

此外,請考慮主日早在《新約》任何部分寫成之前,就已在教會中建立並恆常作為神聖敬拜之用,且在《新約》完成前已超過六十年。當教會已公開持守此日多年,誰還會要求聖經在事後立下一條律法,來設立一個早已設立的事物呢?

若你說聖經本可宣告此設立,我回答:正如我所展示的,它已經宣告了;因為不需要其他宣告,只需:1. 基督賦予使徒治理教會並宣告其命令的權柄。2. 基督對此過程無誤引導的應許。3. 教會秩序與實踐的歷史,以展示其「事實上」所作的。這段歷史無需為當時的教會寫入聖經,正如我們不需要從天而降的啟示來告訴我們英國正在守主日一樣。當然,下一代也不需要對此有超自然的見證;因此我們也不需要。然而,聖經中仍偶爾暗示或表達了這一點,儘管只是附帶提及,因為這已無需進一步說明。

因此,我可以斷言,我們擁有比「英國曾有威廉征服者(William the Conqueror)或詹姆士國王(King James)」,甚至比「曾有凱撒(Caesar)或西塞羅(Cicero)」更好的歷史證據,來證明教會確實為了公開敬拜與宣認基督信仰而守主日。

  1. 此外,教會牧者的職分及其從起初延續至今,是這信仰確鑿傳承的重要部分。因為最確定的是,教會的建立、聚會的舉行、敬拜的執行,皆與他們同在並由他們帶領,而非沒有他們。歷史確鑿地證明,他們的職分始終如一,即教導人們這基督信仰,引導他們實踐,誦讀相同的聖經作為真理之道,並向百姓解釋。因此,正如司法機構與法官的職位是曾有其審判律法(特別是若他們同時也是這些律法的每週公開誦讀者與解釋者)的確鑿證據,在我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1. 恆常使用基督身體與血的聖禮,按照祂的吩咐,已成為祂聖約無誤的傳承,也是在教會中紀念祂的媒介。因為當全世界的教會都進行這種聖禮紀念,並更新與基督(祂已死且復活)的立約,作為其恆常的公開實踐時,這就是一種無法偽造或虛假的信仰與聖約傳承。
  1. 對此,我們可以加上這些教會中恆常實行的紀律:調查成員的信仰與生活,並懲戒或逐出那些頑固違背其信仰的人,這一直是他們的恆常律法與實踐:這顯示了「事實上」當時的信仰與宗教已被領受;這也是將其傳遞給我們的一種方式。在此我們可以提到:1. 他們的會議與官員。2. 他們執行此紀律的法規。
  1. 另一種傳承方式是他們在遭受迫害與毀謗時,為辯護信仰而寫下的公開信仰告白與護教文。
  1. 另一種是針對各個時代興起的許多異端所發表的駁斥文;以及教會與他們之間,以及教會內部所進行的所有爭論。
  1. 另一種是當時牧者們所有的論著、講章及其他教導性著作。
  1. 另一種傳承方式是透過宣認者與殉道者的見證與苦難,他們為了捍衛與承認這信仰而忍受折磨或死亡。在所有這些傳承方式中,教義與事實皆由他們共同見證。因為基督的復活(事實的一部分)是他們信經的條款之一,他們為此受苦。他們全都領受了宣告使徒神蹟的聖經;他們領受了由使徒所傳遞的信仰,並有那些神蹟作為印證。因此,當他們宣稱相信這教義時,他們特別宣稱相信基督及其使徒生平與死亡的歷史:他們為之受苦並每日宣認的宗教包含了這兩者:而稱為「福音書」的歷史書卷,是他們稱為「神的話語」及基督教紀錄的核心部分。
  1. 對此我可以補充,教會所有日常的禱告與讚美,都持續誦讀這段歷史的許多部分,以及使徒的名字與事蹟,且多以聖經詞彙編寫,這保存了記憶並宣認了對這一切事物的信仰。
  1. 為紀念使徒與殉道者而設立的節日或其他日子,是保持這些事物記憶的另一種方式。這是否妥當並非我目前的探討重點(我只能說,在未過度誇大並賦予他們過多榮耀之前,我無法指責這是罪)。但這無疑是一種將這些事物的記憶傳遞給後代的方式。
  1. 另一種方式是透過每年觀察的節期或季節,恆常紀念基督的偉大作為。教會在此做得好壞與否,我現在不予置評;但毫無疑問,舉行週年紀念儀式是將事蹟本身保存給後代的途徑。基督降生日慶祝了多久,我不得而知。閱讀塞爾登(Selden)一邊的說法;而另一方面,在納齊安的格列高利(Nazianzen)之前,我未讀過任何通行的作者提及此事;且從金口若望(Chrysostom)處發現,東方教會直到他那個時代,與西方教會在日期上仍有差異,相差從1月6日到12月25日。但這並不重要,因為基督的降生本身是不容置疑的事實。但我們發現,祂禁食四十天、受難、復活以及聖靈降臨的時間,早已透過禁食或節日等某種形式的觀察而被紀念。儘管關於復活節相繼觀察的適當季節曾有爭議,但那並不意味著對第一天或季節本身有任何不確定性。儘管起初在那個季節禁食的日子很少,但已足以紀念四十天禁食與基督的死亡。
  1. 異教徒與教會敵人的歷史,也宣告了基督教延續了多久,他們是誰,以及被稱為基督徒的人忍受了什麼;例如普林尼(Pliny)、塞爾蘇斯(Celsus)、波菲利(Porphyry)、普羅提諾(Plotinus)、琉善(Lucian)、蘇維托尼烏斯(Suetonius)等人。
  1. 父母對子女的恆常教導,即家庭傳承,也是這種紀念的一大媒介。因為(儘管有些人疏忽)在任何時代,總有許多人會教導子女基督教的教義與歷史。而教理問答的實踐,以及教導子女信經、主禱文、十誡與聖經,更確保了這種傳承在家庭中的延續。
  1. 最後,與使徒相同的聖靈,以及他們所行之事的延續,是確保我們確信其教義與歷史真實性的一種方式,正如後代的延續告訴我們,我們的祖先是人類一樣。同樣的智慧與良善之靈,在很大程度上延續在他們之後直到今日。這一切皆藉由他們的教義而成就:且極具可信度的歷史向我們保證,在他們之後的許多世紀中,神蹟也曾發生,儘管不如使徒時代那般多。優西比烏(Eusebius)、居普良(Cyprian)、奧古斯丁(Augustine)、維克多·烏提森西斯(Victor Uticensis)、蘇爾皮修斯·塞維魯(Sulpitius Severus)及許多其他人,向我們展示了足以使相信使徒變得更容易的事實。

事實上,神在世上所有真基督徒靈魂中,直到今日持續彰顯的智慧、良善與大能的形象,若單獨考量,並與聖經中印證它的同一形象相符,且在所有時代、民族與個人身上發現其一致性,這就是基督教為神聖的恆久證據,(因其隨手可得)對於一個深思熟慮的信徒而言,應足以應對所有懷疑與不信的試探。若非為了避免將這本書變成索引,而過度詳述我在上述論著中已更完整寫過的內容,我本想在此進一步向你展示,我們在自己心中所感受到的,並在每個真信徒身上所見到的這種聖潔之靈,絕不可能由他所厭惡的虛假言語所引起;作為世界的公義統治者,神必會否認這種虛假。

我在此僅希望你順帶注意,當我一直向你展示聖靈是基督教真理的偉大見證時,我所指的正是先知、基督、使徒以及所有基督徒身上,表現在上述教義與實踐中的智慧、良善與大能之靈;這主要是耶穌基督的證據或客觀見證;其次,它存在於所有真信徒心中,作為他們的教師、啟迪者與成聖者,有效地使他們感知到上述客觀證據中那種強而有力、不可否認的力量。因此,聖靈是基督所應許的代理人或辯護者;在祂肉身不在世上的期間執行祂的工作:正是基於此意義,我們信聖靈,並奉祂的名受洗;而不僅僅是因為祂是永恆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格。

因此,極為令人遺憾的是:1. 有些正統教師在列舉了聖靈見證的許多部分後,竟告訴我們,若沒有聖靈的見證,這一切仍不足以使我們信服:彷彿這一切都不是聖靈的見證;彷彿他們試圖說服我們與我們的敵人,那必須使我們滿足的見證,僅僅是透過靈感,將「聖經是神的話語且是真實的」這一命題印刻在心中。他們忽略了聖靈的偉大見證,即祂的特殊工作,這也是我們洗禮所關聯的,卻虛構出某種超凡的新事物作為唯一的見證。

令人遺憾的是,天主教徒與爭論不休的宗派主義者竟藉此機會指責我們是沒有真正根基於基督信仰的異教徒;他們告訴我們,我們將一切歸結為聖靈私下的、內在的、自稱的見證:然後他們問我們:「除了我們自己,誰能知道那見證?如果信仰唯一強而有力的論據是不可傳達的,或者我們無法證明的,我們又怎能向他人傳福音呢?」儘管信徒的靈魂與教會都是光明之君的國度,但黑暗之君藉由兩者中混雜的黑暗,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啊!

關於加強信仰的第一項指引,即透過辨識我們宗教中的真理證據,就談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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