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3 信心的生活 第三部|005_第五章_信靠上帝的應許與信靠的本質

如果你要出海,有幾艘船和幾位領航員供你選擇,你擔心其中一艘不安全,領航員不熟練,且不確定該信靠哪一個;當你經過深思熟慮後選擇了一艘,拒絕了其餘的,並決定將你的生命與財產冒險託付於它,這才正確地稱為「信靠」。因此,信靠神與耶穌基督,並非僅僅是對祂信實的一種觀點,而是一種實踐性的信靠;為了讓你清楚理解,我將分開闡述其組成部分。

神學家通常告訴我們,信心是對神的信靠(affiance);有些人說這是理智的行為,有些人說是意志的行為,另一些人則說信心僅由同意(assent)組成,而信靠或依賴(affiance)如同盼望一樣,是信心的果子,而非信心本身;至於信靠本身是什麼,這爭議不小(正如在基督徒的教師之間,對於信心與基督信仰是什麼,也存在爭議)。

簡單的真理是:就「信心」這個名稱而言,當對象不需要更多時,它有時僅指理智上的同意;有時它指一種實踐性的信靠或依賴,即信靠承諾者或應許者的真理或可靠性,也就是信靠祂的能力、智慧與良善或誠實,正如祂的話語所表達的那樣;這是在事情具有實踐性,需要這種信靠時。前者常被稱為「基督信仰」(Christian faith),因為它是對基督信仰原則之真理的相信,是完整意義上信心的引導部分。但後者才是「基督信仰」,當它不是被視為「某種程度上的」(secundum quid),而是簡單地、整體地被視為基督信仰本身時;不是指人關於基督的觀點,而是指必須在洗禮中宣認的、擁有稱義與救恩應許的那種信心。

這種信靠或依賴,分別置於開頭提到的所有對象上:置於作為第一動力根基的神身上;置於作為終極目的的神身上,作為靈魂確定的、圓滿的福分與最終對象;置於作為中保、作為次要根基、作為引導者與我們信心與救恩成全者的基督身上;置於作為第三根基的聖靈身上,祂藉著恩賜啟示並見證這教義;置於作為祂工具與基督主要受託使者的使徒與先知身上;置於作為祂工具性啟示本身的基督應許或聖約身上;並置於作為這啟示與應許之真實記錄的聖經身上。而所有這些被信靠的對象,其目的都是為了恢復與神的關係,即救贖與救恩,也就是罪的赦免、稱義、收納、成聖與得榮耀,以及為此所需的一切。

這種信靠是全部三種官能(因為人有三種官能)的行為,即整個人:生命力、理智與意志的行為;它最恰當地被稱為「實踐性的信靠」;就像將你的生命與健康託付給醫生;或託付給導師來教導你;或託付給主人來管理與獎賞你;或像前述比喻中那樣,將船與領航員託付給他們,帶你安全渡過海上的危險:正如在這個比喻中,理智上的依賴,是對我所信靠的領航員與船(或醫生)之能力與忠誠的同意;意志上的依賴,是選擇這艘船、領航員、醫生,將我的生命冒險託付給他,並拒絕所有其他人;當它跟隨我們所信靠者的行動與邀請時,這被稱為「同意」。靈魂生命力上的依賴,是勇氣與將一切冒險託付給這位所選的受託人:這是在某種程度上平息擾人的恐懼,是靈魂向執行邁出的「出口」(exitus)、「努力」(conatus)或最初的進程。

鑑於這個時代爭吵不休、乖戾的無知,導致了雙方關於「順服在多大程度上屬於信心?」、「它是作為信心的一部分、目的、果子還是結果?」等問題,產生了大量痛苦、責難且缺乏愛心的爭論。在所有這些爭論中,很容易看出:正如效忠或服從不同於順服,僱用自己給主人不同於順服他;將某人視為導師不同於向他學習;婚姻不同於夫妻義務;將自己交給醫生不同於採納他的建議與藥物;將某人視為領航員不同於被他引導;我們最初的信心或基督信仰,也不同於對我們救主醫治性誡命的實際順服。它是順服的聖約,是對聖約的同意,直接引領我們進入實踐:它是順服的種子,或靈魂,或生命,它將立即產生並付諸行動。它是對基督虛擬的(virtual),而非實際的順服;因為它僅僅是最初同意祂與我們之間的君王關係;除非你稱之為所有順服隨之而來的開端。但它可以是實際的(對神的普通順服,在基督之前祂已被相信與承認:而第一次之後所有隨後的信心行為,既是所有其他順服的根源,也是其一部分:正如我們對君王持續的效忠與服從一樣;正如心臟在自然界中作為第一個形成的器官,它本身不是人的某個部分,而是製造所有部分的器官,因為它是孤立的;當時還沒有人可以稱它為某個部分;但當人形成後,心臟既是他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啟動與維持其餘部分的器官)。

反對意見:「但信心作為信心,並不是順服。」

答:學習作為學習,也不是對你導師的順服;耕種作為耕種,也不是對你主人的順服;或者說得更貼切些,你持續的同意(即此人作為導師)並非對他的順服;但這在實質上是你對命令這件事的父親之順服的一部分;你持續的效忠或服從作為效忠,並非對君王的順服;但正如它最初是未來順服的根基或心臟;後來它在實質上也成為你順服的一部分,因為你現在所服從的那位命令了它。信心也是如此:因此,真實的信心與順服就像生命與運動一樣緊密相連;兩者總是互為表裡!信心是為了順服基督的醫治媒介,正如信靠並選擇一位醫生是為了使用他的建議;信心是為了對神的愛與聖潔順服,這被稱為我們的成聖,正如信靠一位醫生是為了健康。信心是對救主隱含的、虛擬的順服;而對救主的順服,是顯明的、運作中的信心或信靠。

一、在理智中,對神應許的信心包含了所有這些行為:

  1. 相信神存在,且祂是完美地全能、全智與全善的。
  2. 相信祂是我們的創造者,因此是我們的主人、我們的統治者與我們最高的善(初始與終極),以行善為樂,是靈魂完美的福分與對象。
  3. 相信神已藉由聖約或應許,向人表達了祂本性的仁慈。
  4. 相信耶穌基督,神而人者,是這聖約的中保(希伯來書八章六節,九章十五節,十二章二十四節),祂促成了這聖約,並受託管理或傳遞其中的福分(希伯來書五章九節)。
  5. 相信聖靈是這聖約的印記與見證。
  6. 相信這聖約賜給悔改的信徒罪的赦免、稱義、收納與進一步的恩典;並賜給那些在真實信心、愛與順服中堅持到底的人以榮耀。
  7. 相信聖經,或使徒所傳遞的話語,是這聖約的確據,以及其所基於的歷史與教義的記錄。
  8. 相信神最完美地顧念並忠實於履行這聖約,祂不能說謊或違背它(提多書一章二節;希伯來書六章十七至十八節)。
  9. 相信你個人也包含在這聖約中,正如其他人一樣,因為它是普遍的,對所有人都是條件性的,只要他們願意悔改並相信,且沒有任何例外將你排除在外(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十六節)。
  10. 相信或知道,沒有任何其他事物可以作為我們的福分與目的來取代神;也沒有任何其他途徑可以取代中保以及祂所指定的上述媒介。

二、在意志中,信心或信靠包含:

  1. 對神的一種單純的喜悅,相信祂如前所述是至善的。
  2. 實際地以祂為我們的目的與全部福分,並渴望在天堂中享受祂(加拉太書五章六至七節;以弗所書三章十七至十九節;歌羅西書三章一、三、四節;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希伯來書十一章;馬太福音六章二十至二十一節)。
  3. 轉離並拒絕所有其他虛假的福分或目的,將我們所有的幸福與希望完全寄託於神。
  4. 選擇耶穌基督作為達到此目的的唯一途徑與中保;拒絕所有其他途徑(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並將我們所是或所希望的一切,都信靠在祂的中保職分上。

三、在生命力中,它是拋棄所有不一致的恐懼,內心決意將靈魂交付給聖約中的父、子與聖靈,進入與魔鬼、世界與肉體的決戰,在執行過程中,這些將會抵擋我們。信心或信靠就這樣在真實的洗禮聖約中構成並完成。

指引二十八:在所有這些事上,務必觀察「信心的真實性」與「高度程度」之間的區別。

信心的真實性最確切的辨別方式,在於(作為其組成部分):將你所有的幸福與希望,不是部分,而是「全部」,絕對地投擲或冒險託付給「神」與「中保」,並「放下所有與此選擇與信靠不一致的事物」。這才是真實且得救的信心與信靠。

請原諒我偶爾使用「冒險」(venturing)這個詞,彷彿事情有什麼不確定性。我並非藉此表達神應許中有絲毫的不確定性或謬誤:因為天地都要廢去,但祂的話語一點一畫也不會廢去,直到全部成就:但我在此補充:

  1. 真實的信心或信靠,可能與信者個人心中的不確定性並存;如果他相信並信靠基督,以至於他能為了這信靠而拋棄他所有的世俗財寶與希望,甚至是生命本身。並非每一個必須說出心裡話的人都是不信者或偽君子,如果他說:「我並非毫無疑慮地確信靈魂是不朽的,或福音是真實的:但我確信,不朽的幸福是最值得嚮往的,無盡的痛苦是最可怕的;這個世界是虛空的,其中沒有任何事物值得與基督賜給我們對更美好生命的希望相提並論:因此,經過深思熟慮,我決意放下一切——我罪中的享樂、利益、世俗名聲,甚至是與這些希望不一致的生命本身:並以神的愛作為我的福分與目的,將我所有的幸福與希望,絕對地信靠並冒險託付給神的恩典、基督的中保職分,以及祂在福音中賜給我們的應許。」

我知道我將會遇見許多教師與信徒,他們會對這教義搖頭,視之為危險,並大聲疾呼這是在助長不信——他們認為,任何對靈魂不朽或福音真理感到懷疑或不確定的人,都不可能擁有真實的救贖性信心!然而,我在那些頭腦發熱、驕傲自大的人身上,看到了太多令人憐憫之處,也看到了他們在教會中所作的工,令人不禁掩面痛哭。因此,無論是透過言語還是沈默,我都不會支持他們那種病態且狂妄的斷言,也不會畏懼他們那種瘋狂而憤怒的譴責。如果一個基督的僕人對自己以及所有會眾的靈魂狀態全然無知,竟被視為智慧與良善的標誌,那麼我絕不願助長這種無知的名聲。對於這些人給上帝教會造成的巨大傷害,僅僅予以寬恕已是足夠,絕不可對其姑息。雖然此處僅舉一例,但還有無數事例可以佐證,告訴我們在世界各地的教會中,有大量的神學家,他們首先是被自己最推崇的黨派教導什麼是「正統」的觀點,然後便將捍衛這種被教導要尊崇的「正統性」當作自己的工作,甚至不惜使用最卑劣、最不符合基督徒體統的嘲諷與譴責。若非他們對聖經、對自身以及對人的靈魂如此可悲地無知,他們本該明白:唯有愚昧人才會狂怒且自負;使他們如此狂妄的,並非他們比別人知道得更多,而是他們知道得太少。當他們為了捍衛自己的觀點而譴責他人時,他們自己距離確據也同樣遙遠。這就像我們晚近的「完全主義者」(perfectionists),他們的生活比別人更不完全,卻在接受了那種觀點後,便立刻為「無罪的完全」撰文並大肆抨擊,彷彿轉向那種觀點就使他們變得完全了。同樣地,人們可以隨意將虛偽與定罪的標籤貼在自己身上,因為他們將所有信心尚未達到這種程度的人都定罪為偽君子;但他們永遠無法藉此讓任何智者相信,他們自己的信心會因此變得更確切或更完全。

就我與大多數虔誠人士的交往來看,儘管許多人不敢明言,但絕大多數最忠心的基督徒,其信心僅止於我所描述的那種程度。他們的心中會說:「對於我們靈魂的不朽或福音的真理,我並非毫無懷疑或絕對確定;但我願意將我所有的盼望與幸福,甚至將生命本身都孤注一擲地押在上面。」

我敢說,這就是基督的真理:凡能真正做到這一點的人,就擁有真誠且救贖性的信心,無論那些教條主義者如何反對。因為基督應許過,凡為祂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得永生(太十37-39、42;十六25;十九29;路十八30)。祂並未將比「捨己、背起十字架、撇下所有一切」(換言之,即殉道)更高的信心表現,列為得救的必要條件;而這一切皆源於對上帝的愛(路十四26、27、29、33;羅八17、18、28-30、35-39)。

顯而易見,真誠的信徒在信心上往往是軟弱的:「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十七5);「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九24);「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路七9)。軟弱的信心反而是更為常見的。

二、正如真實的信心或信靠,可以與主體內部的懷疑與不確定並存,它也可能與許多的焦慮、掛慮、不安與罪性的恐懼並存,這正顯示了我們信心的不完全。「你們這小信的人哪,……豈不更給你們穿衣嗎?」(太十六8);「你們這小信的人,為什麼心裡議論呢?」(太八26);「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太十四31)。彼得的信心曾使他敢於在水面上行走,憑著基督的命令確信神蹟會發生,但這並非沒有恐懼(30節):「見風甚大,就害怕。」這導致基督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

你不能說這僅僅是阻礙了信心的應用,而非阻礙了信心直接且主要的行動。因為我們發現有些門徒也處於這種光景:「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路廿四21)。基督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廿四25-26)。那些告訴使徒基督已經復活的人,他們的話「在門徒眼中看為虛妄,他們不相信」(路廿四11)。「他們因喜樂,不敢信,並且希奇……」(41節)。

三、不僅如此,軟弱的信心甚至可能在試探的時刻出現「昏厥」,以至於在極度恐懼中否認基督或退縮。彼得如此,不僅是他,連「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太廿六56)。

然而,凡在其靈魂的習慣性狀態中,擁有足夠的信心與愛心,以至於願意將生命與一切都押在對福音應許的信靠上的人,就擁有真實且救贖性的信心。

在此,我懇請所有懷疑中的基督徒,拋棄在檢驗自己對基督的信心或信靠時常見的錯誤,今後要在更穩固的根基上行事。許多人說:「我無法相信或信靠基督以得救,因為我充滿了懷疑、恐懼與煩惱;這顯然不是信靠上帝。」答:一、問題不在於你是否完美地信靠祂,以至於毫無恐懼、煩惱或懷疑;而在於你是否真誠地信靠祂,以至於願意在祂的道路上將一切押在祂身上。如果你能將一切押在祂身上,並撇下一切來跟隨祂,你的信心就是真實且救贖性的。

如果許多恐懼、煩惱的基督徒能透徹理解這一點,將會得到極大的安慰。因為他們當中許多人,若面臨抉擇,會比任何人都更願意為了基督撇下一切,放棄所有屬肉體的享樂、世俗之物或任何蓄意的罪,而不願離棄祂;他們不會選擇上帝以外的任何份與福分,也不會選擇基督與聖潔之靈以外的任何道路,儘管世上有種種試探。然而,他們卻因為自己感到恐懼而恐懼,因為自己懷疑而更加懷疑。懷疑的靈魂啊,讓這點來解決你的困惑吧:假設基督和祂的道路就像一位領航員駕駛著船在海上。有許多人承諾能安全地載你,也有許多人勸你不要冒險,留在陸地上。但如果你有足夠的信靠,願意上船,將你自己和你所有的一切都交託在這艘船上,並撇下其他一切,儘管你一路上戰戰兢兢,害怕每一場風暴、狂浪與深淵,但你依然擁有真實的信心,儘管它是軟弱的。如果你的信心能讓你留在基督的船上,使你不至於轉身回到肉體與世界,也不至於去搭乘另一艘船或跟隨另一位領航員(如穆斯林或教會之外的人),那麼毫無疑問,基督必將你安全帶到岸上,儘管你的恐懼與不信任仍是你的罪。

因為偽君子的情況總是屬於以下幾種之一: 一、有些人只在某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上信靠上帝,而這些事並不關乎他們的幸福;就像一個人會將某件他不怎麼在意的瑣事託付給某人,卻認為那人品行不端,以至於在重大事務上不敢信靠他。 二、有些人會為了靈魂得救與來世而信靠上帝(或者說,他們稱之為信靠,實則是妄想),但他們卻不願將自己的身體、財富、名譽、肉體的享樂或生命交託給祂。對於這些,他們決心要自己設法保全。因為他們知道,對於來世,他們必須聽憑上帝的處置,他們沒有自己的辦法能逃脫祂的手;至於是否有來世,他們並不確定;但如果有,他們會在盡情享受世界之後,才將靈魂拋給上帝的憐憫。他們不願為了那些在他們看來不確定的盼望,而失去現有的份。 三、有些人僅僅是名義上信靠上帝,而實際上信靠的是受造物。因為他們學會了說,上帝是萬有的主宰,唯有祂值得信靠,而一切受造物都只是按祂的旨意被使用;因此他們認為,當他們信靠受造物時,那只是從屬於上帝的;然而事實上,他們根本沒有信靠上帝。 四、有些人會同時信靠上帝與受造物;正如他們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想在不失去任何一方的情況下,既確保身體的繁榮,又確保靈魂的得救;因此他們同時信靠兩者來構成他們的幸福。有些人讀到基督的話:「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可十24)時,認為如果危險僅止於此,那他們是安全的;因為他們說自己並不信靠錢財,儘管他們熱愛錢財:他們說,把希望寄託在錢財上的人是瘋子。然而,基督暗示這正是為何少有富人能得救的真正原因,因為少有富人是不信靠錢財的。你知道錢財不能救你的靈魂;你知道錢財不能救你脫離墳墓;你知道錢財不能治癒你的疾病,也不能減輕你的痛苦:因此,你並不信靠錢財來使你免於疾病、死亡或地獄。但你仍然認為,錢財可以幫助你在健康與生命存續期間,過著享樂、受世人尊重、萬事豐足的生活,並隨心所欲;你認為這是一個人所能確保的最主要幸福,因此你信靠它們。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九節中那個愚昧人說:「靈魂哪,你享安逸,吃喝快樂,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之用。」他並不信靠錢財使他長生不老,也不信靠錢財救他的靈魂;但他信靠錢財作為可供多年之用的儲備,好讓他能「吃喝快樂,享安逸」;他愛這一切勝過他在來世所盼望的任何享樂或幸福。這就是所有世俗偽君子信靠錢財的方式:是的,即使是最貧窮的人,也信靠他們在世上那點微薄的積蓄,因為這對他們而言似乎更確實,因此比他們在來世所能期待的任何事物都更好。這就是信靠「無定的錢財」(即將其視為最確實的幸福)而非信靠永生上帝的方式(提前六17;四10;詩四十九6;五十二7)。

然而,因為偽君子知道他不能永遠活在這裡,終究會死,且最終必須與錢財分離,又聽說了死後有榮耀的生命,所以當他無法再佔有世界時,他也渴望在那裡有一份;於是,他將兩者結合起來作為他的份與盼望,即:在世上盡可能獲得身體的幸福,而在死時獲得天堂:他不知道上帝要麼成為我們全部的份與幸福,要麼就什麼都不是;世界必須被珍視與使用,但只能是為了祂的緣故,並從屬於祂與更美好的世界。

五、有些偽君子似乎走得更遠(儘管實際上並沒有),因為他們甚至在自己眼中,看起來已將財物、生命與一切事物完全順服於上帝的旨意。但原因在於,他們內心深處被說服,認為這種順服絲毫不會剝奪他們的所有;上帝絕不會因此而從他們手中奪走這些;他們認為自己在宗教生活中,仍能擁有與那些生活在不敬虔之危險境地的人一樣多的現世肉體幸福;或者至少,他們能保留足夠多,以至於不至於破產或陷入世上的重大苦難;或者至少,他們的生命不會被索取。因為他們生活在一個少有人為基督受苦的時代;因此他們認為自己不太可能成為那少數人中的一員;只要稍微聰明謹慎一點,他們希望自己能安然脫身。如果沒有這種希望,他們絕不會將一切交給基督。這就像那些對醫生慷慨的人,他們會提出給予很多,因為他們認為醫生不會真的收下;但如果他們認為醫生會收下所有給予的東西,他們就會少給一點。或者就像一個病人聽說某位醫生不會給他開太強烈或令人作嘔的藥;因此,當醫生對他說:「除非你絕對承諾服用我給你的每一種藥,否則我不會做你的醫生。」他承諾會照做;但這只是因為他假設醫生不會給他任何麻煩的東西。如果他發現期望落空,他就會違背諾言,說:「如果我知道他會這樣對我,我絕不會答應他。」偽君子也是如此,他們藉著承諾將自己完全交給上帝,完全聽憑祂的旨意,甚至不排除生命本身:但他們的心卻暗中排除了這一點:因為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不懷疑自己可以保全世俗的繁榮與生命,同時又能成為基督徒;一旦基督呼召他們為祂受死,他們就會顯露出內心的真實意圖。

重拾之前的比喻:如果地上的基督提議帶你前往對蹠點的一個王國,在那裡人們永遠生活在榮耀的聖潔中,只要你信靠祂,搭乘祂的船,並以祂為你的領航員。這裡有人說:「我不相信祂,我不相信有那個地方,所以我不會去」(這是無神論者)。另一個人說:「我喜歡在家過我快樂的生活,勝過祂那榮耀的聖潔」(這是公開的世俗與褻瀆者)。另一個人說:「我會盡可能留在自己的國家,過自己的產業,當我發現自己快要死了,無法再留在那裡時,為了確保我不至於因祂而失去什麼,我會接受祂的提議。」另一個人說:「我會跟祂走,但如果我在航行中發現任何危險的風暴與深淵,我就會轉身回來。」另一個人說:「我會帶上另一艘船和另一位領航員,以免祂辜負我,這樣我就不會受騙。」另一個人說:「有人告訴我海面平靜,航行中沒有危險,因此我會絕對信靠祂,孤注一擲;但當他遇到風暴與恐怖的巨浪時,他說:『這與我預期的不同』;於是他就轉身回去了。」但另一個人(真正的基督徒)說:「我願意孤注一擲,完全信靠祂」:因此,儘管他在危險中看到吞噬性的深淵時常感到恐懼,但他並不恐懼到轉身回去,而是繼續前行,無論發生什麼事;因為他知道他要去的地方是最令人嚮往的,死亡很快就會結束他舊有的繁榮;而且他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的領航員是值得信靠的。

透過這一切,你可以看出為什麼基督應許信徒得生命,卻又使捨己、撇下所有(甚至生命本身)成為必要條件;以及捨己與信心有何關聯(路十四26、33):這比大多數人所想的要密切得多。你可以在此看出基督為何用「變賣一切、跟隨祂以盼望天上的賞賜」來試驗那個財主(路十八22)。以及為什麼祂吩咐門徒:「變賣你們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路十二33)。以及為什麼最初的基督徒藉由變賣一切、放在使徒腳前,成為了完全基督徒的典範;而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則成為了虛偽的案例,他們暗中且撒謊地留下了部分。你在此可以看出,為什麼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必須是「心靈上的殉道者」,或準備好為基督與天堂而死,而不願離棄祂。你可以清楚地察覺到,信心本身就是對上帝藉由基督的信靠,即信靠天上的上帝作為我們的幸福,信靠基督作為中保與道路;這種信靠就是將一切押在祂身上,並為上帝與祂在基督裡的應許撇下一切。這是一個動作,從「起點」(terminus a quo)來看,稱為悔改與撇下一切;從「終點」(terminus ad quem)來看,稱為信靠與愛。願意看見的人可以從這一觀察中獲益良多;而不願意的人則會對此爭辯,並反對那些他們的偏見不允許他們理解的事物。

透過這一切,你也可以看出信心的力量在於何處:一、在於對真理證據有如此清晰的看見,以至於不留下任何顯著的懷疑(太廿一21)。正如亞伯拉罕「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羅四)。二、在於對單單緊緊跟隨上帝與基督有如此堅定的決心,以至於不留下任何動搖或回頭的餘地;這樣我們才能像彼得那樣有根有據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這在當時無疑標誌著某種信心的力量;正如保羅所說:「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徒廿一13)。三、在於靈魂有如此強大的剛毅,以至於願意將我們自己、我們的生命、我們所有的安慰與盼望,交託在基督手中,而不帶有任何煩惱或罪性的恐懼,並在途中經歷所有的困難與試煉,而不帶有任何不信任或心靈的焦慮。這些就是強大且高度信心的特徵。

你可以留意希伯來書第十一章通常是如何藉由這種「基於對上帝的信而孤注一擲並撇下一切」來描述信心的。例如挪亞的例子(7節)、亞伯拉罕離開家鄉(8節)、他獻祭以撒(17節)、摩西離開法老的宮廷,選擇與基督同受凌辱,而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24-26節)、以色列人冒險進入紅海(29節)、喇合隱藏探子(這必然使她身處本國的險境)。以及所有那些「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他們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以及希伯來書十章32、33節等:「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苦難: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並且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所以,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這是主說的。」參見羅馬書八章33、36、37節等。

這些是聖靈對信心的描述;但如果你寧願接受一個異想天開、無知之人的描述——他只能在口中反覆咀嚼「白白的恩典」這個名字,卻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不知道自己在肯定什麼,也不知道那個他用來欺騙自己靈魂的名字代表什麼,而非真正的白白恩典本身——那麼你必須承受你自己妄想所帶來的苦果。就我而言,我還要多說幾句,告訴你為什麼我說這麼多,以幫助你正確理解真實基督徒信心的本質。

一、如果你不真正理解什麼是信心,你就不知道你所宣稱的是什麼宗教。因此,你稱自己為基督徒,卻不知道那意味著什麼。看來那些說「主啊,我們在你的面前吃過喝過,也在你的街上教訓過人」的人,以為自己是真正的信徒(太七21-22)。 二、在真實信心的本質上犯錯,會使你陷入大量的其他錯誤,這些錯誤將必然從中產生;正如雅各所辯論的那些人(雅二14、15等),關於因信稱義與因行為稱義的問題。 三、這會在你自己的狀態上欺騙你的靈魂,引誘你認為自己擁有救贖性的信心,因為你擁有那種你以為是信心的幻想。有人大膽地來到基督面前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太八19)。但當他聽到「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時,我們就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了。另一個人帶著「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來到祂面前(路十八18),彷彿他想成為基督的門徒,為天堂做任何事。(如果白白的恩典像某些人現在想像的那樣寬廣且恩典稀少,他很可能就會成為基督徒。)但當他聽到「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路十八21-23)。成千上萬的人欺騙自己的靈魂,以為自己是信徒,因為他們相信自己會藉由白白的恩典得救,卻沒有基督所規定的得救所必需的信心與恩典。 四、這會消除所有那些本該幫助你獲得你尚未擁有的信心的必要思考與媒介。 五、這會使你陷入對你不理解的真實信心的反常爭論中。你會認為自己在為白白的恩典與信心而戰,而實際上你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這除了產生「嫉妒、紛爭、毀謗、惡意的猜疑」等之外,不會產生任何更好的結果(提前六4-5)。 六、最後,你幾乎無法再做出比將你那畸形的虛構強加於基督,並稱之為基督徒或稱義的信心,更羞辱基督宗教、傷害上帝與我們中保,或使人在不信中剛硬的事了。

指導二十九:不要將對自己得救的所有懷疑與恐懼,都視為不信的必然結果與標誌;因為在許多人身上,這些懷疑源於對上帝應許含義的誤解,而在更多人身上,則源於對自身資格的不確定,而非對應許的不信或對基督的不信任。

無知的基督徒常說,他們無法相信,因為他們懷疑自己的真誠與得救:他們認為真實信心的本質是相信自己已經稱義並將得救;而懷疑這一點,就是懷疑應許,因為他們懷疑地應用了它。錯誤的原則使許多人陷入了這種苦難。但除了信心的軟弱之外,通常還有兩件事是造成這一切的原因。一、許多人誤解了基督聖約的含義,認為它沒有普遍性;認為祂只為選民而死,且只應許赦免選民(甚至不以相信為條件)。因此,認為自己無法確信自己是選民,他們就對結論產生了懷疑。

他們當中許多人認為,由於自己所犯的某些罪或巨大的不配,應許並不延伸到像他們這樣的人身上。

其他人則認為,他們沒有那種作為赦免與救贖應許條件的信心與悔改;在其中一些人身上,事情本身可能確實模糊不清,以至於成為理性懷疑的對象。而在另一些人身上,原因可能是對信心與悔改的真實本質與標誌的誤解;或者是一種膽怯、憂鬱、無緣無故的自我懷疑;但無論這一切的原因是什麼,它都與適當的不信或對上帝的不信任有所不同。因為那個誤解應許範圍,並認為它不屬於像他這樣的人的人,如果他理解到應許也延伸到他身上,他就會相信並信靠它。而那個懷疑自己悔改與信心的人,仍可能確信上帝對所有真實、悔改的信徒所作應許的真實性。

我提到這一點是為了治癒兩種禍害:第一種是自負的教條主義者,他妄想自己擁有真實的救贖性信心而走向地獄,因為他自信地相信自己已經被赦免並將得救。第二種是困惑、恐懼的基督徒,他認為自己對自身真誠性(進而對得救)的所有不確定,都是適當的不信,因此斷定自己無法相信,也不會得救:因為他不知道信心是一種對基督的相信與信靠,足以帶領我們絕對且不配地將一切押在祂一人身上。

然而,我必須告訴所有這些人,儘管如此,十之八九,他們內心確實存在著許多他們自己不知道的不信。而且,他們對靈魂不朽、來世生命以及福音本身的相信,並不像他們從不懷疑所暗示的那樣強大與堅定,也不像他們對信心的定義、書本觀點與爭論所表達的那樣。如果他們懷疑得更多,以便他們能更好地相信並安定下來,對他們當中的一些人來說,這反而是件好事。

指導三十:經常思考信心生活的卓越之處,以便這些動機不斷引導你進入其中。

例如:一、信靠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否則我們實際上就是否認祂是上帝(詩二十7)。 二、我們還能信靠什麼?我們要將受造物神格化,對木頭說:「你是我的父」嗎?(耶二27,哀一19)。我們要不信靠上帝,而去信靠一個說謊者和一條蟲嗎? 三、試煉的時刻很快就會到來;到那時,無法信靠上帝的靈魂有禍了!那時其他任何東西都無法滿足我們的需要。那時「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他必像沙漠的杜松……」(耶十七5-6)。那時「凡仰望你的,必不羞愧。」(詩廿五3-4;七十三26-28)。 四、上帝的全然充足,使得我們沒有絲毫理由不信任。上帝絕不會辜負我們,這是絕對確定的,因為祂的誠實是建立在祂本質的完美之上。 五、沒有任何見證人能站出來反對信心生活,並說他因信靠上帝而蒙受損失,或者上帝曾欺騙過任何人。 六、信心生活是對所有困擾靈魂之事的征服,它是一種持續和平與安寧的生活:是的,它使靈魂飽享永恆的喜樂。儘管大山挪移;儘管這個世界顛倒並消亡;無論是貧窮還是富有、疾病還是健康、惡名還是美名、逼迫還是繁榮臨到我們;這一切與我們何干!對於一個相信自己將永遠與上帝同住的人來說,這些事對他靈魂的平安與安慰又能造成多大的干擾呢!許多這樣的思考應該使我們更願意憑信心活在上帝的應許中,而不是憑感官活在短暫的事物中。

指導三十一:在祂神聖的聖餐中,經常、理智且嚴肅地與基督更新你的聖約。

因為:一、當我們與基督更新聖約時,基督也與我們更新聖約;這對我們的信心大有裨益。1. 在祂所設立並將賜福的典章中。2. 藉由一位特別的僕人,奉祂的名受命來印證並傳遞給我們。3. 藉由莊嚴的聖禮授權。 二、我們自己與祂更新聖約,是信心的更新操練,這將有助於增強信心,並向我們顯示我們確實是信徒。聖餐中有許多內容有助於增強信心:因此,經常且正確地使用它,是上帝所設立用來餵養與維持我們屬靈生命的媒介之一;如果我們忽視它,我們就是蓄意讓我們的信心挨餓(林前十一26、28等)。

指導三十二:遵守你對上帝與人所作的一切承諾。

因為:一、說謊者總是懷疑他人。二、罪惡感滋生猜疑。三、當你自己背信棄義時,上帝在公義中可能會任憑你對祂產生不信任。當你對上帝或他人不誠實時,你永遠無法對上帝充滿信心。「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

指引 33:務必致力於增進對每一項應許的信靠,以促進聖潔與順服;並要在靈魂中更深地領受神在權能、智慧與良善上的真實形象,這將使你更容易信靠祂。

  1. 偽善者越是看似相信應許,就越是大膽地陷於罪中,違背誡命;因為限制他的僅是恐懼,而他的信心不過是減輕恐懼的狂妄自大。然而,真正的基督徒越是相信,就越是逃避罪惡,越是運用神所設立的恩典媒介,並越是追求精確的順服;正如經上所記:「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 1)「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 28-29)
  1. 靈魂越像神,就越容易信靠祂。正如信心產生聖潔,聖潔的每一部分也都有助於信心。使徒清楚地表達了三位一體在我們身上留下的三個偉大印記:「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一 7)原文中的「權能」(power)、「仁愛」(love)與「健全的心思或悟性」(a sound mind or understanding),如同鏡中之影映照出我們的面容一般,回應了神的本性,因此必然會信靠祂。

指引 34:將適用於信心每一項具體用途的應許,儲存在你的記憶中。

數量不在多,但要確保它們清晰且易於理解,使你無須懷疑它們是否真的有此含義。有些人或許會期待我為他們整理這些應許,但有兩件事使我不便詳盡列出:第一,已有許多書籍做過此事;第二,這會使本書篇幅過於龐大。但請收下以下這些應許:

  1. 關於赦免一切罪孽,以及稱義歸於悔改信徒的應許。
  2.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五 31)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 38-39)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廿六 18)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 9) 「我要憐憫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 12) 「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十 43)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廿四 47)

  1. 關於從地獄得救並承受天堂的應許。
  2.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 16, 18, 36)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 11-12)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 1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來七 25)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 9)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 16)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約十 9)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約十 27-28) 「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五 9-10)

  1. 關於藉著基督與神和好、得兒子的名分及蒙悅納的應許。
  2.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 18-20)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也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 1-2, 10)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六 16-18)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他們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羅八 1)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 12-13) 「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 35)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一 6) 「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神出來的。」(約十六 27)

  1. 關於歸正後罪得更新赦免的應許。
  2.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 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 12, 14) 「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五 15)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十二 31) 「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詩一〇三 3)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約壹一 9)

  1. 關於賜聖靈給信徒以成聖,以及神賜下恩典幫助的應許。
  2. 「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十一 13)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約七 37-39) 「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四 10, 14)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結卅六 26-27) 「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結十一 19)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徒二 38-39)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 6) 「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箴一 23)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八 26)

  1. 關於神將恩典賜給所有真心渴慕並尋求者之應許。
  2.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五 6)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賽五十五 1, 6) 「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廿二 17)

  1. 關於神必應允我們按祂旨意所求之事的應許。
  2.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太七 7-8, 11)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 6)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四 13-14;十五 16;十六 23;十五 7)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約壹五 14-15)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壹三 22) 「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耶和華聽義人的禱告。」(箴十五 8, 29) 「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彼前三 12)

  1. 關於神必悅納真誠但缺乏言語表達之軟弱禱告與嘆息的應許。
  2. 「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羅八 26-27) 「呼叫:『阿爸!父!』」(加四 6) 「我思想神,就煩躁不安;我心發昏。」(詩七十七 3) 「主啊,我的心願都在你面前;我的嘆息不向你隱瞞。」(詩卅八 9)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 14)

  1. 關於神必賜下我們所需且對我們真正有益之萬事的應許。
  2. 「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八十四 11) 「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詩卅四 9-10)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八 28, 32)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 33)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一 3) 「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四 8)

  1. 關於祝福那些真誠聽道、讀經、領受聖禮及運用恩典媒介者的應許。
  2. 「側耳而聽,就必得活。」(賽五十五 3) 「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啟一 3) 「不從惡人的計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 1-2) 「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太七 24-25) 「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才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路八 21) 「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 42)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聽的人,還要給他更多。」(可四 23-24) 「他有話告訴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徒十一 14) 「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 16) 「知道向你歡呼的,那民是有福的!耶和華啊,他們在你臉上的光裡行走。」(詩八十九 15)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來四 12)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林前十 16)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 20) 「耶和華也必在錫安山各處,並各會眾以上,使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因為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賽四 5)

  1. 關於賜給謙卑、溫柔與卑微者的應許。
  2.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五 3-5)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 28-30) 「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卅四 18)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十一 17) 「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賽五十七 15) 「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 2)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四 18)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 6)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太十八 4)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廿三 12) 「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雅四 10) 「他賜恩給謙卑的人。」(箴三 34)

  1. 關於賜給愛好和平與使人和睦者的應許。
  2.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 9)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三 17-18) 「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十三 11) 「謀和的,便得喜樂。」(箴十二 20) 「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恩惠與平安是聖徒的福分。」(羅十五 33;十六 20;腓四 9)

  1. 關於賜給勤奮與勞苦基督徒的應許。
  2.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 6) 「殷勤人的心必得豐裕。」(箴十三 4)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 58)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彼後一 10) 「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彼後一 5, 8) 「所以,我們立了志向,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 9)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 33) 「各人必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 8) 「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十一 12)

  1. 關於賜給忍耐等候基督徒的應許。
  2.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 11-12)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一 3-4) 「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詩廿七 14)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但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你當等候耶和華,遵守他的道,他就抬舉你,使你承受那地。」(詩卅七 7, 9, 34) 「你當等候耶和華,他就拯救你。」(箴二十 22) 「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賽卅 18)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四十 31) 「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賽四十九 23) 「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哀三 25-26)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八 2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加五 5) 「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帖後三 5)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二 7)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十 36)

  1. 關於賜給真誠順服者的應許。
  2.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啟廿二 14)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壹三 22, 24)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 21)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十五 10)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林前七 1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 9)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啟十四 12)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壹五 3)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 13-14)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 8)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二 24)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行善的,必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各人。」(羅二 6-7, 10) 「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 35) 「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於成義。」(羅六 16) 「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 7) 「在和平中栽種的義果。」(雅三 18) 「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 8) 「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 13)

  1. 關於賜給愛神者的應許。
  2.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 28)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 9) 「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一 12)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雅二 5) 「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 21) 「愛我的,我也愛他。」(箴八 17)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 15-16) 「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神出來的。」(約十六 27)

  1. 關於賜給愛聖徒、有憐憫心並行愛心之事的應許。
  2.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 35)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五 6, 13-14, 22-23) 「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來六 10)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小子們哪,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約壹三 14, 18-19)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神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約壹四 7, 16, 12) 「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多種的多收。」(林後九 7, 6)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五 7)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十 41-42) 「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 34, 40, 46)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十三 16) 「我求的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腓四 17) 「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林後九 9)

  1. 關於賜給貧窮與有需要之基督徒的應許。
  2. 「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 30, 32-33)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十三 5)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雅二 5) 「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詩卅四 10)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廿三 1) 「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 19)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已經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知足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腓四 11-12) 「窮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詩九 18)

  1. 關於賜給受壓迫與受冤屈之基督徒的應許。
  2. 「耶和華說:因為困苦人的冤屈和貧窮人的嘆息,我現在要起來,把他安置在他所切慕的穩妥之地……你必保護他們,耶和華啊,你必看守他們脫離這世代的人,永遠保守他們。」(詩十二 5-7) 「我的骨頭都要說:耶和華啊,誰能像你,救護困苦人脫離那比他更強的,救護困苦窮乏人脫離那搶奪他的?」(詩卅五 10) 「但我是困苦窮乏的,主仍顧念我。你是幫助我的,搭救我的。」(詩四十 17) 「他要按公義審判你的民,按公平審判你的困苦人……他必審判民中的困苦人,拯救窮乏之輩,壓碎那欺壓人的……窮乏人呼求的時候,他要搭救;沒有人幫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他要憐恤貧寒和窮乏的人,拯救窮乏人的性命。他要救贖他們脫離欺壓和強暴;他們的血在他眼中看為寶貴。」(詩七十二 2, 4, 12-14) 「他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詩一一三 7)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傳五 8)

  1. 關於賜給為義受逼迫者的應許。

「凡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馬太福音五章 10–12 節)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十章 28–32, 39 節)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馬太福音十九章 29 節)

「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存忍耐和信心。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安息——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顯現,在聖徒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4–6 節)

「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使徒行傳九章 4 節)

請閱讀羅馬書八章 28 節至末尾;啟示錄二、三章;希伯來書十一章、十二章。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十章 13 節)

「我為這福音受苦,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然而神的道不被捆綁。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這話是可信的: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摩太後書二章 9–12 節)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馬書八章 17–18 節)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哥林多後書四章 17 節)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彼得前書三章 14–15 節)請閱讀彼得前書四章 12–16, 18–19 節;羅馬書五章 1–4 節。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得前書五章 10 節)

  1. 對於在日常、普通或特殊危險中之信徒的應許。

「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義人呼求,耶和華聽見了,便救他們脫離一切患難。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耶和華救贖他僕人的靈魂;凡投靠他的,必不致定罪。」(詩篇三十四篇 7, 17, 19–20, 22 節)

「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我要論到耶和華說:他是我的避難所,是我的山寨,是我的神,是我所倚靠的。他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和毒害的瘟疫。你必不怕黑夜的驚駭……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詩篇九十一篇 1–3, 5, 11–12 節)請閱讀全篇。

「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他必不叫你的腳搖動;保護你的必不打盹。保護你的是耶和華;耶和華在你右邊蔭庇你。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他要保護你的性命。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詩篇一百二十一篇 2–8 節)

「耶和華保護一切愛他的人。」(詩篇一百四十五篇 20 節)

「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以賽亞書四十三章 2 節;參閱詩篇三十一篇 23 節,九十七篇 10 節,一百一十六篇 6 節;箴言二章 8 節)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得前書五章 7 節)

  1. 對信徒抵擋試探之幫助的應許。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彼得後書二章 9 節;參閱前述哥林多前書十章 13 節)

比較馬太福音四章(基督甚至受試探去敬拜魔鬼等)與希伯來書四章 15 節、二章 18 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探(即為基督受苦)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雅各書一章 2, 12 節)

「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9 節)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四章 13 節)

「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彼得前書五章 9–10 節)

「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各書四章 7 節;以弗所書六章 10–11 節等)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六章 14 節)

「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十六章 33 節)

「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五章 4 節)

  1. 對得勝並持守到底之人的應許。

「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示錄二章 7 節)

「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同章 11 節)

「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同章 17, 10 節)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必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我也要將晨星賜給他。」(同章 26, 28 節)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示錄三章 5, 12 節)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同章 21 節)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章 31–32 節)

「叫你們無可指責,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歌羅西書一章 22–23 節)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翰福音十五章 7 節)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十章 22 節)

  1. 對於患病與臨終信徒的應許。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指著主受的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32 節)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我們豈不更當順服萬靈的父得生嗎?……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十二章 6–8, 11 節)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各書五章 14–15 節)

「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約翰福音十一章 3 節)

「眷顧貧窮的有福了!他遭難的日子,耶和華必搭救他。耶和華必保全他,使他存活……他病重在榻,耶和華必扶持他。他在病中,你必給他鋪床。」(詩篇四十一篇 1–3 節)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哥林多後書五章 1 節起)

「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一章 20, 21, 23 節)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43 節)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示錄十四章 13 節)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二章 14–15 節)

「神是為我們施行諸般救恩的神;人能脫離死亡是在乎主耶和華。」(詩篇六十八篇 20 節)

「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一章 10 節)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54–57 節)

  1. 對持守到底之信徒,關於復活得生、審判中稱義及得榮耀的應許。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五章 24, 28–29 節;參閱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全章)

「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翰福音十四章 19 節)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歌羅西書三章 1, 3–4 節)

「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顯現……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10 節)

「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義人要往永生裡去。」(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34, 46 節)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福音十二章 26 節)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十四章 1–3 節)

「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翰福音十七章 24 節)

「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翰福音二十章 17 節)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哥林多前書六章 2–3 節)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使徒行傳三章 19–20 節)

「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加福音十四章 14 節)

讀者在此應留意漢蒙博士(Dr. Hammond)極為重要的觀察:在聖經中,「復活」(ἀνάστασις)一詞常泛指「我們在來世的生活」或「我們下一階段的生命狀態」,而非僅指最後的復活,除非文中特別稱之為「肉身的復活」或「身體的復活」以作區別,或者上下文已另有解釋。藉此,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以及基督對撒都該人的回答,便能得到更好的理解。

  1. 對敬虔人及其子女的應許,前提是他們忠心地將子女奉獻給神,並以聖潔之道教養他們。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二十章,第二誡)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使徒行傳二章 39 節)

「他的後裔也蒙福。」(詩篇三十七篇 26 節)

「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哥林多前書七章 14 節)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37 節)

「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羅馬書十一章 11 節;16–18 節等處說明他們因不信而被折下來,我們被接上去,與他們一同成為聖潔。)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9–20 節)

「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四章 16 節,九章 8 節)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馬太福音十九章 13–14 節)

  1. 對教會關於其增長、保存與成全的應許。

「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示錄十一章 15 節)

「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加福音一章 33 節)

「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裡,直等全團都發起來。」(馬太福音十三章 31, 33 節)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翰福音十二章 32 節)

「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但以理書二章 44 節)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馬太福音十六章 18 節)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以弗所書四章 12–16 節)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以弗所書五章 26–27 節;請閱讀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20 節)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14 節)

「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他砸得稀爛。」(馬太福音二十一章 44 節)

那些晦澀的預言經文,我在此略過。 以上便是藉著神的應許而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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