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3 信心的生活 第三部|022_第二十二章_憑信心禱告

第二十二章:如何憑信心禱告

略過我在別處(《基督徒指南》)中已論述過的其他敬拜細節,我僅簡要觸及禱告的職責;特別是私下的禱告。

第一條:讓你的心引導你的舌頭,並成為你言語的源頭;不要讓你的舌頭在習慣性的流利中超越了你的心。先有渴求,後有禱告;要記住,渴求是禱告的靈魂;那鑒察人心的上帝憎惡偽善,是輕慢不得的(太六1、3-4)。

第二條:然而,不要因為你的渴求不如你所期望的那樣熱切,就停止禱告。因為:1. 即便良善的渴求也是要向上帝祈求的;2. 你對上帝所懷有的渴求,必須被操練並表達出來;3. 這是它們通常增長的方式;4. 褻瀆地遠離上帝,會扼殺你心中微弱的渴求,而藉著禱告親近祂,則能復甦並滋養它們。

第三條:時刻記住,你是向一位天父禱告,祂賜予的意願比你領受或祈求的意願更強烈。如果你知道祂的豐盛與良善,你該多麼歡喜地奔向祂,呼喊:「阿爸,父啊!」(約廿17;路十二30、32;可十一25;太六8、32)。

第四條:單單奉基督的名,坦然無懼地來到祂面前。記住祂是唯一的道路與中保。當罪疚與良心驅使你退縮時,要相信祂犧牲與贖罪的充足性。當你的軟弱與不配使你灰心時,要記住,沒有人能配得藉著基督中保以外的任何條件蒙上帝悅納。因此,藉著那又新又活的道路,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座前,將你的禱告交在祂手中,並記住祂長遠活著,為你代求,且祂在至高之處,在上帝面前為你的緣故顯現(來十19;弗三12;羅五2;來九24,七25-26)。

第五條:心中不要渴求任何你不敢為之禱告,或不適合禱告的事物:讓禱告的準則成為你渴求的準則。不要在世上從事任何你不能合法地為其祈求祝福的事業。

第六條:首先,渴求並向上帝禱告,為了上帝自己,而非任何次要的事物;其次,為了在基督裡所有那些能使你與祂團契的屬靈祝福;最後,才是為了肉身的憐憫,作為達成前述目的的媒介(太六33;詩四二1-3等;詩七三25-26)。

第七條:只為上帝所應許你的,或祂命令你祈求的事物禱告:不要對自己做出應許,然後期待上帝去實現,只因為你自信地相信祂會這麼做;不要將這種自負與期待稱為「特殊的信心」,從而羞辱上帝:因為沒有話語的地方,就沒有信心。

第八條:上帝所應許的,要自信地期待;即使你當下沒有感覺到回應。因為我們大多數的禱告,都要在收割的時候(或所求之物被賜下時)才得到應允,那時我們將一次領受所有。無論你是否覺得禱告當下對你有益;要相信一句話都不會落空,你將在適當的時候收割一切果實(路十八1、7-8;雅五7-8)。

第九條:讓主禱文成為你渴求與禱告內容和方法的準則。但有此區別:它必須始終是你的渴求在內容與方法上所應塑造的準則。你必須始終先渴求並最渴求上帝的名被尊為聖、祂的國降臨、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然後才是你自身的生存或福祉:但這僅是你整體禱告(包含所有部分)的準則:因為當你打算只為或主要為某一件特定事物禱告時,你可以從那件事開始,或將其作為重點。

因此,所有基督徒都應特別努力理解主禱文的真實含義與方法(若上帝願意,我希望在別處能加以闡釋)。

第十條:在私下禱告時,要比關注言語的順序更關注你的情感(儘管要選擇最貼切內容、最能激發你內心的言語);但在家庭中或與他人一起時,要非常謹慎地用適切、有序且感人的言語向上帝說話;並以那種有助於(而非增加,而是)治癒他人遲鈍、偽善與不敬虔的技巧、敬畏與嚴肅來行事(傳五1-2;太六7-10等)。

第十一條:禱告要像上帝真的會被你的禱告所感動一樣熱切:但同時要記住,改變的不是祂,而是你。正如船夫抓住岸邊時,他拉動的是船,而非岸。禱告使你適合領受憐憫;既在自然層面上,因為它激發了你對憐憫的渴求;也在道德層面上,因為它是上帝應許賜下憐憫所設定的條件。當你禱告時,你並沒有告訴上帝任何祂之前不知道的事,祂比你更清楚;但你藉著認罪與祈求,向祂說出了祂所要聽的話,祂要先從你口中聽到這些,才會判斷你配得你所祈求的憐憫。

總之,禱告吧,因為你相信禱告的信徒將得到所應許的祝福:並要特別且絕對地相信,你將藉著基督得到那應許的祝福,因為你是禱告的信徒,因此也就是那應許所指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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