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神聖生命|015_第二部第五章_與上帝同行的益處

第五章

反對意見:但反對者或許會認為:「如果與上帝同行確實是我們的職責,那麼思想並非其中重要的部分。有什麼比我們的思想更不確定或更易變的呢?上帝看重的是行為而非思想。不傷害任何人,對所有人行善,這才是真正的與上帝同行。當你要求一個人進行如此嚴格的防範與如此多的思想操練時,你是在讓他從事一項麻煩且不可能的工作。全能者會在意我的思想嗎?」

回答:1. 如果上帝比你更了解,且值得相信,那麼思想並非像你想像的那樣無足輕重。祂豈不是說:「惡人的思想為耶和華所憎惡」(箴十五26)嗎?福音的力量在於「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十4-5)不義的人除掉自己的意念,是他必要歸正的一部分。(賽五十五7)這是對古時世界悲慘狀態的描述:「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5)由此判斷,上帝是否像你想像的那樣不看重思想。大衛說他自己:「我恨惡虛妄的意念。」(詩一一九113)所羅門說:「義人的意念是公平的。」(箴十二5)保羅說:「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林前十三5)

  1. 思想是理性靈魂的產物。如果它的運作是可鄙的,那麼它的本質就是可鄙的:如果它的本質是高貴的,那麼它的運作就是值得重視的。忽視我們的思想,不將其運用於上帝身上,也不為上帝所用,就是貶低我們最高貴的機能,並拒絕上帝——祂是靈——所要求的屬靈事奉。
  1. 我們的思想通常是我們最真誠、自願的行為,顯示了心靈的性情與傾向:因此,對於那位鑒察人心、首先要求心靈事奉的上帝來說,它們是值得重視的。
  1. 我們的思想是根本性的與工具性的行為:思想如何,我們生活的行動就如何。基督告訴我們:「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太十五19-20)
  1. 我們的思想與言語和行為一樣,都處於律法之下。「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箴二十四9)且在馬太福音五章28節等處,基督將律法擴展到了心靈的思想與慾望。在律法之下也說:「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申十五9),即對你的弟兄缺乏憐憫。
  1. 思想可以比感官觸及更高遠的事物,並可運用於最卓越且不可見的對象;因此,它們是提升那些想要與上帝交往的靈魂的合適工具。雖然上帝無限高於我們,但我們的思想可以在祂身上操練:我們的人從未在天堂,但我們的對話必須在天堂。(腓三20)這除了透過我們的思想,還能如何實現呢?雖然我們沒有看見基督,但透過對祂信心的思想操練,我們愛祂,並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雖然上帝是不可見的,但我們「對祂的默想可以是甘甜的,我們可以因耶和華而歡喜。」(詩一零四34)不要說這一切只是幻想與欺騙,只要對不可見事物的思想,比對較小、當前利益的感官,更能激發並提升靈魂的愛、渴望與喜樂,並引導我們過一種有規律且聖潔的生活,那麼這些思想就不是虛妄或欺騙的。思想並非虛妄或欺騙,除非它們的對象是虛假、虛妄且欺騙的。當對象是偉大、確定且卓越的,對這些事物的思想就是靈魂卓越的運作。如果對虛榮、財富與享樂的思想能取悅野心家、貪婪者與感官主義者;那麼對上帝與永恆生命的思想帶給我們紮實、高尚的喜樂,也就不足為奇了。
  1. 思想不像言語與外在行為那樣容易偽裝與虛偽:因此,它們更能顯示一個人是什麼樣的人,以及他心裡有什麼。正如所羅門所說:「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二十三7)
  1. 我們的思想可以操練上帝在人身上最高級的恩典;也能顯示這些恩典,因為它們是恩典的果效。我們的信心、愛心、渴望、信靠、喜樂與盼望,若非透過我們的思想,還能如何操練呢?如果恩典不是必要且卓越的,它就不會由上帝的靈所作成,也不會被稱為神聖的本性與上帝的形象。如果恩典是卓越的,那麼它的使用與操練就是卓越的:因此,我們用以操練恩典的思想,必然也有其卓越之處。
  1. 我們的思想必須是我們改善聖經中所有神聖真理、我們所領受的所有憐憫,以及我們所經歷的所有苦難的工具。對於從不思考的人來說,閱讀聖經的一章有什麼好處呢?「我們對上帝律法的喜愛」,必須促使我們「晝夜思想」。(詩一2)一個不操練思想去領受並消化講道的人,聽道又有什麼好處呢?考慮所說的話,是我們期望上帝賜給我們「在凡事上聰明」的途徑。(提後二7)對於那些從不思考這些憐憫來自何處,或它們的用途與目的是什麼的人來說,上帝任何憐憫的護理又有什麼益處呢?

若一個人從未思考過是誰在管教他、為何管教、以及他當如何除去這些苦難並使其成聖以獲益處,那麼這些苦難對他又有何益呢?若一個人不運用心思去處理手頭上的聖工,不能如詩篇四十八篇9節所言:「神啊,我們在你的殿中想念你的慈愛」,那麼他不過就像教會裡的柱子,或是他腳下所踩的屍體,充其量也只像那隻為了作伴而跟隨他到那裡的狗罷了。那吩咐你們聽道的主,也吩咐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路加福音八章18節)。你們被命令要「將這些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申命記十一章18、19節),並要將心專注於在你們中間所見證的一切話語上:因為這對你們不是虛空的事,而是你們的生命。

  1. 我們的思想是上帝事奉中極重要的一部分,以至於它們常被視為事奉的全部。「有一本紀念冊,寫在耶和華面前,給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看。」(瑪拉基書三章16節)我們信靠上帝、愛上帝、仰望上帝,並渴慕祂與祂的恩典,這些都是祂事奉中的核心部分,直接由我們的思想來操練;而在讚美與禱告中,這內在的部分正是這一切的靈魂與生命。那認為「話多了必蒙垂聽」的人,不過是個愚昧的偽善者(馬太福音六章7節)。

反之,思想也被列為一切罪孽的總和。「他們的思想是罪孽的思想。」(以賽亞書五十九章7節)「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憑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節)「耶路撒冷啊,你當從心中洗去惡,使你可以得救。你惡毒的思想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耶利米書四章14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詩篇十四章1節)

  1. 一個人的思想是罪人歸正、預防罪惡與苦難的既定有序途徑。大衛說:「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詩篇一百一十九篇59節)浪子是藉由他自己的省察,才「醒悟過來」並回到他父親那裡(路加福音十五章17、18節)。「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哈該書一章5節),這是每一位罪人都當聽見的聲音。「那省察自己,不照他父親所犯的罪而行的人,必不致死。」(以西結書十八章14節)因此,這是上帝的渴望:「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肯思念他們的結局。」(申命記三十二章29節)導致人一切邪惡的,不是人的不加思索,就是思想的謬誤。「我的民卻不思想。」(以賽亞書一章3節)保羅「曾以為自己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使徒行傳二十六章9節)。許多人「自欺,以為自己有什麼,其實算不得什麼」(加拉太書六章3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得前書四章4節)悖逆的儀式主義者在以為自己獻上上帝所悅納的祭物時,「卻不知道自己在作惡」(傳道書五章1、2節)。甚至殺害上帝聖徒的事,也是源於這些錯誤的思想:「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約翰福音十六章2節)所有隨之而來的野心、貪婪、不義與殘酷,這些攪擾世界並毀滅人靈魂的事,皆源於他們錯誤的思想,過度高估了這些虛假的事物。「他們心裡思想:他們的家室必永存,住處必留到萬代。」(詩篇四十九篇11節)自負與不悔改的人,因未曾想到要預防,終被毀滅所突襲:「在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1. 最後,思想是一個人最恆常的行動,因此一個人大部分的本質都在其中。我們並非時刻都在閱讀、聽道、禱告或工作,但我們卻時刻都在思想。因此,我們務必確保這靈魂恆常的氣息是甘甜的,確保這恆常的溪流是純淨的,並流向正確的河道。大衛作此祈求是極好的:「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篇一百三十九篇23、24節)因此,我對那些堅持這種不合理反對意見的人說,他們關於「思想無足輕重」的這些想法,是如此愚昧且不敬虔,以至於當他們明白連這些想法本身的邪惡時,他們就會知道思想是更當被重視的。「你若行了愚頑事,自高自傲,或是起了惡念,就當用手摀口。」

儘管在經歷這一切之後,我仍承認要保持思想在聖潔的操練與秩序中是極其困難的事,以至於最好的人在思想的疏忽、混亂或虛妄上,每日每時都在犯罪;然而,我們仍必須斷言,我們思想的傾向與設計必須以神為首要,思想是靈魂事奉神、向神移動,以及在我們與神同行這一切聖工中的主要工具。因此,若認為思想是無足輕重且毫無用處的,這無異於使我們失去人性,失去基督徒的身分。心靈的勞苦對於獲得心靈的福分是必要的,正如身體的勞苦對於身體所需的事物是必要的一樣。正如身體的懶惰會導致貧窮,而勤勞的手會使人富足;靈魂的懶惰也會使靈魂貧瘠,而勤勞的基督徒則藉著上帝對其勤奮與勞苦的祝福,過著豐盛且安舒的生活。你不能期待上帝以肉身顯現,好讓你能在肉身上與祂直接交談。至於那種被認為是人、老鼠或狗都能共同領受的、在變質餅中肉身吃祂的說法,我們留給那些天主教徒吧;他們為了反對人類的常識與理性,以及聖經與教會的判斷,為自己創造了一種獨特的新宗教。你必須在聖靈裡與那身為靈的上帝交談。心靈藉著信心看見那肉眼所不能見的祂。再者,若你要對上帝有真實且得救的認識,你絕不可將祂比作任何可見之物,也不可對祂有任何肉身的構想。地上的事物或許是我們在肉身中觀看祂的鏡子,但我們對祂的構想必須是屬靈的;那些沉溺於肉體與塵世的心靈,是不配與祂交通的。屬血氣的人不認識祂,而「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馬書八章)。唯有那純潔、抽離、高升的靈魂,才能藉著經歷明白何謂與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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