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被排除的條款以及那些無需註釋的條款,我略過不提。如果我已掌握了真實含義,我便簽署我的同意:我感謝上帝,這國家教會擁有如此健全的教義,並憐憫那些違背他們所簽署的條款而撰寫、講道或實踐的人,以及那些指控拒絕簽署這些條款的人;他們將那些不視他們為牧者的人視為罪人,理由僅僅是他們的邪惡並未使他們的聖禮施行無效。
務必抵制惡行,並竭盡所能予以遏止。若國家的法律未強迫你這麼做,上帝的律法卻已如此要求,而你終將受此律法審判。
- 罪難道不是上帝的仇敵嗎?
- 你們身為基督徒與地方官,豈非已透過雙重誓約對罪宣戰?
- 罪難道不會招致審判?它難道不是我們屋頂上的火苗,是國家的瘟疫嗎?
- 罪難道沒有殺害主耶穌嗎?
- 罪難道不會將人送入永恆的苦難嗎?
- 若你對醉酒及其他可憎之事採取姑息態度,以致將千百次誓言的罪責攬在自己頭上,這難道不可怕嗎?
- 你的權柄是上帝賜予的才幹之一,祂必會要求你交出成效。
- 若你的職位對國家而言是良善且必要的,就當善盡職責。若你無所作為,便是教導眾人輕視你的職位。
- 每個人都有義務在其崗位上盡其所能行善,你們亦然。
- 若疏忽職守且行為不端的牧者必須被革職,那麼疏忽職守且行為不端的官員又當如何處置?若你讓自己的職位比我們的職位更容忍罪惡,你就是在貶低它。若官員也像牧者一樣,受到《沒收財產法案》(sequestring act)的審視,那會是何等光景?
- 一個人為這樣的上帝、這樣的賞賜、這樣的終局,並為如此神聖的事業,難道會做得太多嗎?上帝賜予你的榮譽與偉大,遠超他人,因此你理當比他人更勤勉。(路加福音十二章48節)
- 當你竭盡所能後,你會發現罪惡仍比你強硬,魔鬼仍比你狡猾。罪惡勢力龐大,其黨羽眾多且暴戾,而其敵手卻寥寥無幾,且常受輕視、打壓與削弱;加上種種阻礙如此巨大,即便你已盡力,仍顯不足。從未有過如此嚴格的法律與努力,然而醉酒與邪惡仍在街頭橫行,彷彿在嘲弄或挑釁官員;許多正直之士因耗費心力卻徒勞無功,感到疲憊不堪,以致受試探而退縮,不再過問,甚至對官職產生不屑的念頭。(申命記十三章14節)若僅是傳聞有誘惑人的偶像崇拜者,他們尚且要查究、搜尋,勤加詢問是否屬實。看看尼希米是如何對待那些干犯安息日的人。(尼希米記十三章)約伯說:「我為窮人作父,素不認識的案件,我查明了。」(約伯記二十九章16節)若在對待人的不義上你們尚須查究,那麼在對待上帝的事上,更當如此。若官員沒有義務去查究罪惡,那麼誰有義務呢?因為平民百姓為何要比你們做得更多?請讀詩篇第一百零一篇。
第八條指導:不要以為能不經受試探就良心地履行職責。因此,務必以自我否定與堅定決心武裝自己:那些因你而受苦的人會抱怨,幾乎沒有一個罪人找不到朋友來為他求情以逃避懲罰:你自己的私心會誘惑你偏袒朋友、紳士,以及那些能給你利益或造成麻煩的人。若你不能為了基督而否定自我與一切,你就無法對祂忠誠。(路加福音十四章26、33節)要與全世界劃清界線,立志即便冒犯眾人,也要討上帝喜悅。你們是基督軍隊中對抗罪惡與撒但的將領,因此必須在勇氣上出類拔萃。(約書亞記一章7節;歷代志上二十二章12節,二十八章10、20節;歷代志下十五章7節,十九章6、7節)不能否定朋友或自我的人,終將否定上帝。參閱撒母耳記上二章29、30節。憐憫國家與人的靈魂,勝過憐憫罪人的肉體;參閱箴言十九章18節,二十三章13、14節。若懲罰對罪人無益,它至少能遏止他人,這便是對國家應盡的義務。
第九條指導:時刻銘記你的職位與生命機會短暫;因此要起來行動,免得你在交帳時面臨可怕的審判;免得你成為那無用的僕人,徒然佩劍,只不過是在官位上虛度光陰,空佔官員之名。要每日省察自己,並追究責任:你今日、本週運用你的權柄做了什麼善事?若有任何機會錯失,務必為此哀慟。(羅馬書三章6、4節)
第十條指導:務必特別小心,遏止那些不必要且敗壞的酒館,因為那是魔鬼的店鋪;在那裡,醉酒、紛爭、粗鄙、淫亂、咒罵、褻瀆、嘲笑敬虔之事,以及無數罪惡都在發生。噢,上帝在酒館中一日之內受了多少羞辱!至今它們仍屹立不搖,彷彿在藐視我們所做的一切。若不督促警官,不監督書記,不嚴厲斥責那些縱容罪惡的放蕩紳士;若不鼓勵正直之士,對抗那些惡人的惡意——他們因正直人試圖遏止這些罪惡,就視其為多管閒事的麻煩人物(創世記十九章9節)——那麼邪惡將持續掌權,法律將形同虛設,導致靈魂與家庭的毀滅,成為疏忽職守之官員的罪責與恥辱,正直人的悲哀,以及國家的羞恥與危險。
第十一條指導:不可虧欠窮人任何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若無照經營、敗壞的酒館老闆,以及咒罵者、醉酒者等的罰金本屬於窮人,你們怎敢剝奪他們?我懷疑在審判之日,許多官員將要為虧欠窮人的大筆款項負責,其數額之大,連強盜的罪行都遠遠不及。不可僭越權柄,擅自豁免你們本應遵守並執行的法律。
第十二條指導:讓熱心與審慎並行。不要聽信那些以審慎與中庸為藉口,試圖摧毀你的熱心並將你推入致命罪惡中的不虔之人;也不要聽信那些以敬虔或熱心為藉口,誘使你採取魯莽、輕率行動的人。在職責明確的情況下,無論代價為何,都要貫徹到底;但在遇到困難時,若涉及法律難題,請諮詢法律專家(以免惡人利用你的錯誤);若涉及上帝律法的疑慮,請諮詢基督那些明智的牧者,他們的職責是教導你,並以神的話語治理,正如你的職責是命令並以劍治理他們一樣。唯有當官員與牧者攜手合作,各盡其職,情況才會好轉。(瑪拉基書二章6、7節;申命記十七章8、9、12節;哥林多前書四章1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2節;希伯來書十三章7、17、24節)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嘆息。」(箴言二十九章2節)
一六五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