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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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家庭教義問答|003_第三章_對神與天堂的自然知識

第三章 關於對神與天堂的自然知識

問1:你已經告訴我我們如何認識我們身外與身內所見、所感的事物;但我們如何能認識那些我們既看不見也感覺不到,卻完全超越我們的事物呢? 答:透過某些通知它們的影響與跡象:如果人對所見所感之外一無所知,他與野獸又有何區別?除了我們從他人那裡得知所見的之外;你現在看不見明天太陽會升起,或人必須死亡;你看不見義大利、西班牙、法國;你看不見任何人的靈魂:然而我們確實知道這些事物存在且將會發生。

問2:你如何知道除了我們所見之外,還有超越我們的事物? 答:1. 我們看到地球上發生了一些事,而任何可見的事物都無法做到,也做不到。有什麼可見的事物能賦予所有人與野獸生命、感官與安全?並如此奇妙地塑造所有人的身體,治理世界上的一切事務?2. 我們看到我們之上的空間,太陽、月亮與星星所在之處,是如此廣闊,以至於整個地球對它們而言,還不如一英寸對這整片土地來得大。我們看到我們之上的區域在純潔與輝煌的榮耀中勝出:當這黑暗的地球角落都有數百萬人時,我們能懷疑那些廣闊而榮耀的部分是否住著更好的居民嗎?3. 我們發現最粗糙的事物是最卑賤的,而最不可見的事物是最強大與高貴的;正如我們的靈魂高於我們的身體:因此,我們之上最廣闊與榮耀的世界,必然擁有最不可見、最強大、最高貴的居民。

問3:但你如何知道我們之上的那些靈是什麼? 答:1. 我們透過它們在地球上與我們所做的事,部分地知道它們是什麼。2. 我們透過對我們自己的認識,知道很多關於它們的事。如果我們的靈魂是看不見的靈,由生命、理解與意志的力量所構成,那麼我們之上的靈必然不少於此,要麼是這樣的,要麼更卓越。而造我們的那位,必然比祂的創造物更卓越。

問4:你如何知道是誰造了我們? 答:造萬物的那位必然是我們的造物主,即神。

問5:你所說的「神」是指什麼?祂是什麼? 答:我指的是永恆、無限、榮耀的靈與生命,在主動的力量、理解與意志上最為完美,萬物皆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祂是萬物的創造者、統治者與終極目的。這就是萬物所宣告的那位神。

問6:你如何知道有這樣一位神? 答:透過祂的作為(我之後會透過祂的話語更完整地告訴你)。人沒有造自己;野獸、鳥類、魚類、樹木與植物沒有造自己:地球、水與空氣沒有造自己:如果人的靈魂有造物主,那麼高於它們的靈也必然有造物主:以此類推,直到你達到一個第一因,它不被任何事物所造。必然有一個第一因,且只能有一個。

問7:為什麼不能有許多神,或靈,它們不被任何事物所造,而是永恆地自存的? 答:因為這是一個矛盾:同一位將既是完美的又是缺陷的:完美的,因為祂是永恆自存的,沒有原因,因此不依賴任何事物:然而又是缺陷的,因為祂只是那被稱為完美的「存在」的一部分:因為多於一,且所有加起來才構成那「存在」,而其中之一只是整體的一部分:而成為一部分,就是缺陷。然而,許多從屬的被造靈可能被不恰當地稱為神,但只能有一位未被造的神,在第一位與首要的意義上。

問8:你如何知道神是永恆的,沒有開始? 答:因為如果曾經有一個時間是沒有神的,那麼就永遠不會有任何事物:因為「無」無法造出任何事物。

問9:但人如何能構想一位永恆、無因的存在? 答:有這樣一位神,是最確定、最容易的真理,且祂擁有前面所描述的一切完美:但無論是人還是天使,都無法全面地認識祂。

問10:你所說的祂的「無限性」是指什麼? 答:指祂的存在沒有限制或度量,而是不可思議地包容了所有地方與存在。

問11:這位神對我們而言是什麼? 答:祂是我們的造物主,因此是我們絕對的主人、至高的統治者、主要的恩人與終極目的。

問12:我們與祂是什麼關係?我們欠祂什麼義務?我們可以從祂那裡期待什麼? 答:我們是祂的受造物,我們所是與所擁有的一切皆來自祂:我們是祂的子民,被造有生命、理性與自由意志來受祂統治:祂是無限的良善,是祂自己。因此,我們欠祂完全的順服、完全的敬拜、完全的讚美與完全的滿足與愛:我們所是的一切,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我們所能做的一切,都應在我們順服的道路上歸於祂:支付這些,是我們自己的報酬與幸福,正如這是我們的義務:但這一切你可以從祂的話語中學到,比單靠天性教導你的要好得多。雖然人的天性與周圍自然的架構充分證明了我所說的,以至於讓所有不敬虔的人無可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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