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家庭教義問答|028_第四十六章_基督身體與血的聖禮

第四十六章 論基督犧牲之身體與血的聖禮

問 1:什麼是稱為主餐或聖餐的聖禮?

答:這是一項神聖的行動,藉著被祝聖、擘開、傾倒、給予、領受、吃喝的餅與酒,來紀念基督為我們的救贖所犧牲的身體與血,並相互且莊重地更新與印證基督教的聖約,在其中,基督連同祂聖約的益處被賜給信徒,而他們則將自己作為教會的肢體奉獻給基督,並藉此宣告與教會的團契。

問 2:這裡包含了許多內容,我們必須請你逐一說明:首先,這裡執行了哪些行動?

答:1. 祝聖。2. 紀念。3. 立約與交通。

問 3:什麼是祝聖?

答:這是將餅與酒分別出來並聖化,以用於這神聖的用途;藉此,它不再僅僅是普通的餅與酒,而在聖禮上,即藉著象徵與代表,成為了基督犧牲的身體與血。

問 4:這是如何完成的,什麼行動祝聖了它們?

答:如同其他聖物被祝聖一樣,例如牧者、器皿、教會資產、奉獻、洗禮中的水等,這是藉著一種受權的奉獻,將其用於適當的神聖用途。

問 5:但有些人說,這僅僅是藉著說「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或藉著祝福它來完成的。

答:這是藉著所有致力於奉獻或從其神聖用途中分別出來的行動來完成的;這包括:1. 宣告上帝命令並悅納它(這最好藉由宣讀祂的設立來完成),且我們隨後相應地奉獻它。2. 為祂的悅納與祝福禱告。3. 在職分上宣告它現在在聖禮上即是基督的身體與血。

問 6:餅與酒是基督真實的身體與血嗎?

答:是的,在相對、象徵、代表與聖禮的意義上:也就是說,它是祝聖過的餅與酒,因這些緣故而被如此稱呼。

問 7:但當基督說「這是我的身體」,而不是「這象徵它」時,為什麼你稱它為它實際上並非的東西?

答:名稱適當地取自形式;而聖禮的形式是一種相對的形式。如果你看到一枚國王的硬幣,問題在於這是一枚先令、國王的硬幣,還是銀子?你會回答,這三者皆是;它的物質是銀子;一般關係是錢或硬幣;特殊的相對形式是,它是一枚先令。當詢問價值時,這是最恰當的名稱。所以問題在於,這是餅與酒,還是聖禮,或是基督犧牲的身體與血。這三者皆是,回答必須根據問題的含義。 稱呼畫像時說「這是國王」、「這是某某人」、「這是我的父親」等,是很常見的。當然,聖禮的兩個部分必須以同樣的方式理解。關於其中之一,基督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二十二 20;林前十一 25)沒人能否認,「杯」指的是酒,而「是新約」指的是新約的展示與印證,而非約本身。 眾所周知,基督常見的教導方式是藉由比喻與象徵,祂說(太二十一 28):「一個人有兩個兒子」等,(33節)「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等。這在福音書中很常見(太十三 21-23, 37-39):「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就是天使」;也就是說,它們是被象徵的。這在福音書中很常見(約十五 1):「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約十 7, 9, 14)「我是門;我是好牧人。」正如大衛(詩二十二 6):「我是蟲,不是人。」(太十五 13, 14)「你們是世上的鹽,是世上的光」;也就是說,你們像這些東西。 是的,舊約最頻繁地使用「是」來表示「象徵」,且沒有其他詞彙比它更適合表達這一點。

問 8:那麼為什麼天主教徒在「是」這個詞上如此強調;甚至為什麼他們說,祝聖後沒有餅與酒,只有基督的身體與血,隱藏在它們的外表下?

答:聖禮極其尊貴,因為它是以相似或代表的方式,真實地吃喝基督自己犧牲的身體與血。所有基督徒都應當在相似性中辨別主的身體與血,使其區別於普通的餅與酒,這是合宜的。隨著時間推移,當教會沉浸在無知中時,這個名稱的使用(在基督之後約一千年)被理解為只有被象徵的事物,而沒有了記號;彷彿他們說:「這是國王」;因此它不是畫像,也不是布料或顏色。由於祝聖是祭司的專職,他們發現被認為有能力創造他們的創造者,並藉由他們的權柄給予或拒絕基督給人,能提升他們的地位;因此他們建立了變質說,並藉由大公會議將認為祝聖後仍有餅與酒存在視為異端。

問 9:那種觀點的邪惡之處在哪裡?

答:其邪惡之處多且大,我在此無法一一列舉。簡而言之:

  1. 他們虛構出那在基督手中或桌上的東西就是基督的身體與血,彷彿祂當時有兩個身體。
  2. 他們虛構出祂的身體在被釘十字架前就被擘開,血就被流出。
  3. 他們虛構出祂在天上有肉身與血,這已被兩次大公會議所譴責;祂的身體現在是靈性的身體。
  4. 他們虛構出祂自己吃了自己的肉、喝了自己的血,或者至少祂的門徒在祂活著時就這樣做了。
  5. 他們虛構出祂是自己肉身的擘開者與血的流出者,並使祂做了那僅由猶太人所做的事。
  6. 他們違背了聖經明確的話語,聖經在林前十一章中,在祝聖後三次稱它為餅。然而他們卻說,那不是餅。
  7. 他們譴責世上所有人健全感官的認知,彷彿那是異端。我們所有的眼睛、觸覺、味覺等都告訴我們那裡有餅與酒,而他們卻說沒有。
  8. 因此,他們否定了所有信心的確定性,以及所有其他的確定性;因為如果一個人不能確定他所看見、感覺與嚐到的東西,他就無法確定任何感官事物:因為我們除了感官之外,沒有其他機能來感知感官事物,也沒有任何方式將它們傳遞給理智。我們無法以其他方式知道有一本聖經、一個教會、一個會議、一個教宗、一個人或世上的任何事物,因此更無法相信其中任何一項。這樣,所有人類與神聖的信心都被摧毀了;是的,人被置於連感官益處都不如的野獸之下。
  9. 因此,他們虛構出上帝是世上最大的欺騙者;因為感官事物是祂的作為,感官也是;祂使我們認識任何超自然啟示,都是藉由某種感官的介入,如果上帝可以藉由感官欺騙所有人,我們就永遠無法確定祂是否會以其他方式欺騙我們。
  10. 他們將那些承認自己的感官不可信的人,設立為比我們所有感官更可信,並成為所有君王與人民理解力的主宰,儘管感官的存在;而那必須在我們感官之前被相信的,就是絕對的主宰。
  11. 他們否定了它是聖禮,因為如果沒有記號,就沒有聖禮。
  12. 他們虛構出每個無知的、醉酒的祭司,每次祝聖時,都能行出比基督所行過更大的神蹟,從而使神蹟變得普遍,並任由成千上萬的惡人擺佈。我在此不能詳述這一切,但在我的一本名為《充分且簡單的滿足,何為真宗教》的小書中,我已經指出了祭司在每次聖禮中被虛構出來所行的三十一個神蹟及其二十種加重情節。

問 10:什麼是所謂的「彌撒」,天主教徒說所有教父與教會在每個時代都使用它,而我們卻棄絕了它?

答:在最初的幾個世紀,教會是在異教徒中建立的,人們在受洗成為基督徒之前,要經過長時間的教導與教理問答;一天的第一部分是在公共場合度過的,進行屬於所有人的共同教導與禱告,然後執事會呼喊:「Missa est」;也就是說,遣散未受洗的聽眾,其餘的基督徒則將剩下的時間用於屬於他們自己的職責,特別是主餐與讚美上帝。隨後,所有在遣散未受洗者與被停職者之後的敬拜,都被粗俗地稱為「彌撒」或「遣散」。這種敬拜與起初相比已經完全改變了,而天主教徒藉由保留「彌撒」或「遣散」這個名稱,使無知的人相信敬拜本身與古時一樣。

問 11:已經作出了哪些改變?

答:多到我現在無法一一列舉。殉道者查士丁與特土良描述他們那個時代的彌撒,正是聖經所提到的,也是我們現在通常執行的,即宣讀聖經、開導與應用、牧者盡力禱告、讚美上帝、施洗與施行主餐。此後,牧者的能力與可靠性下降,他們規定應當以固定的形式禱告與主持;但每位主教仍可選擇自己的形式,每位長老必須將其展示給主教並獲得批准;信經、主禱文、十誡、洗禮的詞句以及主餐的施行,在此之前一直使用固定的形式。此後,他們開始在整個省份使用稱為「禮儀」的相同形式;有些儀式如此古老,以至於我們找不到它們的起源,例如:膏抹受洗者、給他們嚐牛奶與蜂蜜;三次浸禮;之後穿上白衣;面向東方敬拜,且在任何主日或復活節與聖靈降臨節之間的任何平日都不跪下禱告或敬拜,特別是遵守那兩個年度節日與受難日禁食。 在鼓勵受迫害的基督徒忍受苦難後不久,他們便在殉道者被殺或埋葬的地方舉行年度紀念日,以尊崇他們的記憶,並為他們感謝上帝。此後,他們在這些地方建造祭壇,並在他們的墳墓或遺骨安放處建造教堂,並以他們的名字命名教堂。接著,他們每天將這些名字列入教會禮儀,隨後又加上了那些留下光榮紀念的特定教會主教的名字。主餐的慶祝方式與我們英國的禮儀非常相似(除了這些名字)。到目前為止,這些改變在當時被認為是值得稱讚的,實際上並非會阻礙任何基督徒團契的事,我們也沒讀到有任何人反對它們。除此之外,他們過度重視十字架的使用。但很快(儘管是逐漸地),一波儀式浪潮湧入,教宗與高級教士隨意增加,直到上帝的公共敬拜變成了完全不同的東西。

I. 上帝是靈,要用心靈與誠實敬拜,卻被彌撒祭司與天主教徒以如此多的儀式敬拜,使其像一場舞台劇,並將上帝描繪得像喜愛啞劇與玩具般行動的異教偶像,這極大地羞辱了宗教與上帝。 II. 他們引入了以人民聽不懂的語言敬拜上帝,並為他們所不知道的事禱告。 III. 他們將聖經鎖起來不讓人民閱讀,並禁止所有人使用翻譯成已知語言的聖經,除非獲得特別許可。 IV. 他們廢除了聖禮中所有實質的記號,如前所述,並說沒有餅與酒,因此使它不再是聖禮。 V. 他們只給平信徒餅,而不給杯。 VI. 他們稱祝聖過的餅為他們的主上帝,並認為它不是餅,而是基督的身體,以神聖的敬拜來敬拜它,這在我看來是赤裸裸的偶像崇拜。 VII. 他們在聖禮後很久仍將其保留為上帝,以進行崇拜並行使虛假的神蹟。 VIII. 他們在會眾面前莊重地舉行聖禮,但只有祭司領受,人民則在旁觀看。 IX. 他們按數量舉行這些彌撒,以將靈魂從煉獄的火焰中解救出來。 X. 他們為煉獄中的死者進行許多禱告,以求他們的安息與解救。 XI. 他們向死去的聖徒禱告,求他們代求與幫助,並向聖母瑪利亞禱告,求取唯有基督才能給予的事物。 XII. 他們藉由圖像敬拜上帝,並崇拜這些圖像作為聖徒與天使的代表;是的,甚至是上帝的代表:有些人聲稱十字架,以及聖父、聖子、聖靈的圖像,應當受到參與性的神聖尊崇。 這些,連同許多其他內容,以及它們所依賴的許多錯誤教義,被引入上帝的公共敬拜中,並被稱為彌撒,逐漸加在起初被稱為彌撒的那種更健全的敬拜之上。

問 12:你談了很多關於聖禮中的祝聖;你所說的「紀念」是什麼?

答:它包含了對基督作為上帝羔羊,為除去世人罪孽而犧牲的象徵性代表。其中的記號是:1. 物質,即餅與酒。2. 牧者擘餅與傾倒酒。3. 將它們呈現給上帝,作為我們所信靠的那犧牲的紀念;並向人民宣告,這樣做是為了紀念? 所象徵的事物是:1. 基督在世時的肉身與血。2. 基督的被釘十字架、肉身的被刺與血的流出。3. 基督將此作為人類罪孽的犧牲獻給上帝。這種紀念是聖禮的重要組成部分。

問 13:你對這裡的「犧牲」、「祭壇」與「祭司」這些名稱有何看法?

答:古老的教會使用了所有這些名稱,據我所讀,沒有任何基督徒對此提出異議。 I. 正如餅因象徵基督的身體而被恰當地稱為基督的身體,所描述的行動在古時也被稱為犧牲,因為它代表並紀念了它。這並不比稱我們的身體、我們的施捨與我們的禱告為犧牲更不恰當。(羅十二 1;弗五 2;腓二 17,四 18;來十三 15, 16;彼前二 5) II. 將桌子稱為祭壇,作為與這代表性犧牲相關的名稱,並不比其他名稱更不恰當。「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來十三 10),顯然是指聖餐的團契。聖經(啟六 9;八 3, 5,十六 7)也多次使用該詞。 III. 「祭司」一詞既被用於所有向上帝獻上讚美的基督徒(彼前二 5, 9;啟一 6,五 10,二十 6),那麼它當然也可以用於那些職分是在人民與上帝之間作中保,並在基督祭司職分的從屬地位下,作為人民對上帝之口的人;無謂的顧慮只會使天主教徒更加頑固。我們並不因主日被稱為安息日而感到冒犯,儘管聖經從未如此稱呼它;而在聖經意義上,安息日是禮儀性休息的日子:古老的教會稱它為基督徒的安息日,但藉由它(更普遍地)使用「犧牲」與「祭壇」一詞的典故。

問 14:但我們若使用相同的名稱,豈不是會過度助長天主教徒的犧牲觀嗎?

答:我們完全可以否認他們將基督的犧牲紀念,轉變為對其血肉虛構的真實獻祭,而無需放棄這些名稱。否則,我們若因人的濫用而必須放棄「安息日」之名,那麼「聖殿」等名稱,甚至「教會」與「主教」之名,也必須一併放棄。

問 15:你已談過聖禮的祝聖與紀念;你所說的「立約部分」與「交通」是指什麼?

答:它包含了作為交通媒介的記號,以及所指的事物。記號包括:1. 將祝聖過的餅與酒(先經擘開與傾倒)實際分發給領受者,並指明所賜予的是什麼。2. 吩咐他們拿去吃、拿去喝。3. 告訴他們藉此所賜下的益處與福分:這一切皆由基督的牧者執行,他受權以基督的名義行事,如同在立約、應許並給予所提供的恩典。

而在領受者一方,記號包括:1. 自由地拿取所提供的(餅與酒)。2. 吃與喝。3. 向神發出讚美與感恩,並公開表示同意此聖約。

問 16:所指的事物與所賜予的是什麼?

答:一、1. 在神的一方,是將犧牲的救主重新賜給悔改的信徒。2. 基督的旨意與命令是:正如獻祭者在祭物上設宴,靈魂也當藉著信心,透過衷心接受這白白的恩賜,在基督裡感恩且喜樂地設宴。3. 基督犧牲之益處的實際應用性賞賜;這些益處包括:(1) 我們與基督作為我們的元首與救主,與神作為藉祂和好的父,與聖靈作為我們的成聖者,以及與教會作為祂的國度或身體,建立了堅固的關係。(2) 藉祂的血得蒙罪赦。(3) 我們對永生的權利得到堅固。(4) 增強我們的信心、盼望、愛心、喜樂、忍耐與一切恩典。4. 基督為這一切向我們所立的應許與聖約,皆已蓋上印記。

二、在領受者一方,所指的包括:1. 意識到自己的罪、苦難與需要,謙卑且感恩地領受他在基督犧牲中所分得的份。2. 竭力藉著信心在祂裡面設宴。3. 感恩地領受所買贖的福分,即:與基督作為元首、與神作為父、與聖靈作為成聖者與安慰者的關係,以及罪得赦免、蓋印的應許、通往天堂的權利,以及對信心與其他恩典的一切幫助。4. 決意重新將自己奉獻給聖父、聖子、聖靈,作為與祂們建立關係的終極目標;在這些關係中立約忠誠,並棄絕一切相反的事物。5. 在與基督全教會的交通中行這一切,因在同一位元首、同一信心、盼望與愛心中與他們聯合。6. 為這恩典感恩地讚美神與我們的救贖主。

問 17:人是否應在領受聖餐前,先禁食與謙卑己心?或者我們該如何預備?

答:我們必須時刻活在習慣性的預備中,通常不需要特別的禁食:早期教會不僅在每個主日,甚至在其他聚集敬拜神的日子也會領受聖餐;因此,他們並非每週都花一天禁食來預備。但正如基督徒必須在正當場合使用禁食,若遇有重大罪行、沉重的審判或危險呼召時,也當在聖餐前禁食;而預備性的省察與禱告是必要的。

問 18:若一個人不確定自己信心的真誠,是否可以領受聖餐?

答:你所說的「信心」,是指客觀的信心還是主動的信心?

  1. 若一個人對福音的真實性與來世的存在感到不確定,以致不敢說「我對此毫無動搖或懷疑」,他仍可能是一位真實的信徒,並且可以領受聖餐,只要他的確信足以讓他決意同意恩典之約,接受神為他的神,基督為他的救主,聖靈為他的成聖者,神的律法為他的準則,神的應許為他的保障,天堂為他的幸福,並將希望與信靠置於此,棄絕一切與之對立的事物。軟弱與懷疑的信心,若能帶領一個人將靈魂與身體交託給基督,並順服於祂,便足以帶領他走向殉道與天堂。
  1. 若你所說的信心是指相信與同意的行動,神使我們信心的真誠成為得救的必要條件,但並未要求我們必須「確知」它是真誠的。每個人都必須盡力辨明自己內心的信靠、同意與抉擇;若一個人真實相信,卻不確定自己是否真誠,只要他能說:「就我透過省察所能了解的內心而言,我認真地認為自己已決意同意恩典之約,並將基督、聖潔與天堂置於這世界之上,且信靠基督與祂的應許以獲得幸福」,那麼儘管他不確定,他仍應來到主的桌前。

問 19:為何許多基督徒在領受聖餐時,感到恐懼多於安慰?

答:1. 有些人是因為對此聖禮的過度敬畏,這種敬畏逐漸引進了天主教的「變質說」與「崇拜」;他們擔心若不配地領受,便是吃喝自己的罪;因此,他們帶著對危險的強烈感受而非對益處的感受來到這裡,並誤將自己的不完美視為「不配地領受」。2. 有些人帶著過高的期望,認為神必須立刻賜給他們喜樂,或賜下聖禮所象徵的一切恩典,而他們卻缺乏運用信心來獲取安慰的屬靈技巧;當他們未如預期得到這些時,便感到灰心。3. 太多人因蓄意的罪或疏忽,對神不忠,破壞了聖約,使良心的傷口復發,從而剝奪了自己領受神之愛、基督之恩與聖靈交通的安慰。

問 20:聖餐豈不是一種「歸正的媒介」,因此不信者或不虔誠者也應使用嗎?

答:許多事物或許能藉著神的恩典偶然地使人歸正,但這並不代表它們應被選擇並用於此目的。瘟疫、疾病、臨近的死亡都可能使人歸正;陷入重罪也曾嚇得某些人離棄罪惡。但這些並非為了此目的而選擇的手段;對聖餐預備的恐懼與關切曾使某些人歸正,但並非領受聖餐本身所致。神從未指定聖餐讓不信者或未悔改、不虔誠的人選擇並使用,作為使他們歸正的手段,這一點顯而易見,無需冗長證明。1. 因為領受者被預設為已受洗者;而我已證明,成人的洗禮預設了對信心與悔改的告白,且洗禮傳遞了赦免與得救的資格。2. 因為信心、悔改與重新立約的同意,在領受前也必須由所有人公開宣告。3. 因為這向來是教會特有的聖禮,而教會是由信心與聖潔的告白者所組成的。4. 領受者被稱為「一個餅、一個身體」,並被說成是吃基督的肉、喝祂的血,基督藉著信心住在他們裡面,並因此擁有永生。至於那些說在洗禮與聖餐中必須宣告的並非救贖性信心,而是一種較普通的、預備性的信心的人,我已在《聖禮的權利》一書中詳細駁斥過他們,上述理由也足以駁斥此觀點。我補充一點,他們的觀點對真實的基督徒之愛具有破壞性;因為照他們所說,沒有人能因受洗與領受聖餐而被視為神的兒女與處於得救狀態,因此也不會被視為那樣去愛。若愛所有可見的教會成員,卻僅僅將他們視為魔鬼的兒女來愛,這是多麼貧乏的愛心啊!

問 21:我們是否必須愛所有受洗、領受聖餐並宣告基督信仰的人,視其為真實的基督徒?

答:是的,但有三個例外:1. 我們並非以「確定的真理」來判斷他們是真誠的,而是以「可能性」來判斷。2. 這種可能性有不同程度,正如告白也有不同程度。有些人我們幾乎確信是真誠的;有些人我們對其擔憂多於盼望:我們必須據此衡量我們的愛與信任。3. 若有人透過言語或生活背道,或明顯地反駁並破壞了他們的基督信仰告白,他們便消解了我們將其視為基督徒的義務:但只要人們沒有透過相反的告白或行為使他們的告白變得不可信,我們就應根據基督徒與人類的愛心原則,將所有宣告、受洗並領受聖餐的基督徒視為真誠的,只是其可能性程度各異。

問 22:領受聖餐後應如何運用?

答:透過嚴肅地懷著喜樂與感恩,記念我們從神領受了何等大的慈愛;並懷著喜樂的順服,記念我們立了什麼樣的聖約,以及我們曾莊嚴地應許了什麼樣的責任;並記念我們與基督的全教會,以及所有基督徒同道,在何等親密的關係與紐帶中連結。我們應經常重申這些偉大的領受與責任,以激勵我們的信心、盼望與喜樂,並克服一切對世界、肉體、不信、不順服與絕望的試探。

問 23:有人說不應阻止任何人領受聖餐,也不應將任何人逐出教會,因為這是他們靈魂的糧食,等等。

答:1. 若不阻止任何人受洗,那麼異教徒、不信者與公開嘲笑基督信仰的人也可能受洗,從而褻瀆洗禮。我們必須先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然後才能為他們施洗(太 28:19)。否則洗禮將不再是洗禮,事工也不再是事工,因為其特定的目的與用途已被改變。2. 那樣一來,教會將不再是教會,而會與世界混為一談。3. 那樣一來,基督將不再是祂教會的君王、元首與丈夫,也就是說,不再是基督。4. 若非所有人都能受洗,那麼並非所有人都能領受聖餐:因為洗禮使他們進入交通的狀態,否則未受洗者與所有不信者皆可領受。5. 有些受洗者後來變成了無神論者、撒都該人或不信者;這些人比從未受洗的普通不信者更糟。若教會對這些人開放,它便不再是教會。6. 有些人雖然維持著名義上的基督信仰,卻公開憎恨並迫害其實踐,生活在淫亂、偽證、謀殺之中;然而教會是聖潔的,是屬神的子民、聖潔的國度、君尊的祭司;悔改與順服對教會而言,與信心同樣必要。因此,若這些惡名昭彰、窮凶極惡、不悔改的人必須成為與教會交通的成員,那將成為豬圈而非教會;是基督的羞辱而非榮耀。若祂的教會與世界其餘部分無異,基督將不會被尊為其救主,聖靈也不會被尊為其成聖者。所有基督徒都必須在和平的紐帶中保守聖靈所賜的合一,但這些人沒有祂的靈,因此不屬於基督。聖餐是教會區別於世界的標誌;基督要祂的教會成為一個可見的、分別出來的群體。7. 領受者前來領受世上最偉大的恩賜:赦免、稱義、收養、通往天堂的權利。福音只將這些賜給悔改的信徒。若說基督將這些賜給窮凶極惡、不悔改的叛逆者——他們的生活說著「我們不願這人作我們的王」——這就是製造一個與基督福音相悖的新福音,保羅說,即使是天使傳這樣的福音,也當受咒詛(加 1:7-8)。他們尚未具備領受這些珍貴恩賜的資格。8. 反對者忽略了《哥林多前書》5:2、《帖撒羅尼迦後書》3章、《羅馬書》16:16-17、《提多書》3:10、《啟示錄》2-3章,這些經文責備教會容忍污穢者;他們也忽略了《希伯來書》13:7, 17, 24、《路加福音》12:42-43、《帖撒羅尼迦前書》5:12-13,這些經文描述了教會領袖的職責;以及《提摩太前書》3-4章等處,描述了治理教會與避免與不悔改者交通的原則。9. 總之,基督的職分、工作與律法,教會與聖禮的本質,事工的職分,使徒頻繁的教導,以及從使徒時代以來教會在最純潔時期的恆常實踐,都如此清楚地說明應當阻止並逐出不信者與不悔改的惡人,並將教會保持為分別於世界的「可見聖徒」群體,以至於我認為,那些想要丟棄教會鑰匙、將教會變成豬圈與不信者之所的人,與豬或不信者無異。

問 24:但若牧者擁有這種權力,豈不使他們成為領主與暴君?

答:1. 若要完成這項工作,必須有人被託付這種權力。教會必須與世界有所區別。因此,必須有人審查並判斷誰適合受洗與領受交通;而除了基督按職分所指派的人之外,還有誰更適合呢?難道你要讓官員或平民來做嗎?那他們必須經過長期的學習與訓練,並全心投入,因為這將佔用他們所有的時間。

問 25:牧者是否必須在人們領受聖餐前進行審查?

答:他們必須在為成年人施洗前進行教理問答與審查,因此,對於那些在嬰兒時期受洗的人,在將他們列入成年領受者行列前,也必須進行審查;否則無神論者與不信者將佔據教會的大部分,他們會為了世俗利益而混入。這種審查應在堅信禮或公開承認洗禮之前進行;但除了有醜聞的情況,或當人們需要並請求這種幫助時,並無必要在每次聖餐前都進行審查。

問 26:哪些人必須被逐出教會或被拒絕?

答:那些在犯下重大、可恥的罪行後,經充分勸誡與忍耐仍不悔改的人。拒絕這樣的人,絕非暴君行為,而是必要的教會公義;沒有公義,牧者不過是奴隸,或是他人罪惡意志的執行者;就像一位導師、哲學家或校長,若不能作自己學校的主人,而必須讓學校對所有想進來的人開放,即使他們蔑視他並拒絕他的引導。但沒有人應當在他人羊群之上扮演牧者,也不應承擔超過自己所能認識與管理的大羊群,更不應成為數十或數百個教會唯一的掌鑰者;最不應當做的,是像羅馬那位欺騙人的暴君那樣,自以為能統治並審判君王、國度與全世界。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