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項反對意見】「所有的良善或聖潔都是某人的良善或聖潔(正如健康一樣)。既然這是個人的福祉與完善,那麼它就是為了個人的緣故而賜下的:因此,作為『目的對象』(finis cui)與最終目的的個人,優於賜給他的事物,因而更值得愛。」
答:所有良善都是某人的良善,這僅證明了某人是良善的主體或存在,並不能證明「存在」本身優於「作為良善的存在」。雖然他在某種程度上是「目的對象」,即良善是為他而有的,對他而言是好的;但他與他的良善仍是為了更高的目的,即透過彰顯上帝的良善來取悅上帝:因此,最能彰顯上帝良善的,便是最好的。沒有不帶屬性或樣態的主體或實體;那不良善、不聖潔的人,便是壞且不聖潔的。因此問題應當是:一個壞且不聖潔的人,是否比一個既有物理性良善又有道德良善、且良善聖潔的人更值得愛?儘管「屬性」這個名稱使行動看起來低於個人,但必須說,個人及其官能皆是為了行動而存在,因為它們不過是處於完善樣態下的實體,而行動則是為了比個人的存在或福樂更高的目的。
【第八項反對意見】「愛不過是仁慈(benevolence),即『願他人得益處』(velle bonum alicui ut ei bene sit)。但誰會不願上帝得益處呢?即願他如現在一般蒙福?但若如此,聖潔又怎能被愛,而非因聖潔而愛那個人呢?因為我們無法願聖潔得益處,只能願它保持現狀。」
答:第一,此定義是錯誤的,如前所述,且如該例所證;否則人就不能說愛學習、美德或任何品質,而只能愛那缺乏或擁有它的人。但愛是一種喜悅,而仁慈不過是其結果或前導。第二,不聖潔的人並不願上帝得益處,因為他們都想廢黜他的神性:他們不願他成為憎惡他們罪惡的神,也不願他成為他們聖潔公義的統治者與審判者。
【第九項反對意見】「做人即便是有罪且在地獄中受苦,也比完全不存在要好。否則上帝絕不會命定、導致或容許它發生。」
答:為了最高的目的,即上帝的榮耀與宇宙的秩序,做一個受懲罰的人,確實比什麼都不是要好(當上帝定意如此時);因為懲罰對於那些最高目的而言是好的:儘管這對那可憐悲慘的罪人而言並非最好;但對於罪惡卻不能這麼說。對於那些最高目的而言,做一個即便是有罪的人(只要上帝維持其人性)確實也比較好:因為後者暗示了罪中存在某種好處,而罪本身並無好處,因此上帝既不導致它,也不願它,儘管他容許它。但儘管對上帝的目的而言,一個有罪的人比沒有人要好,這並不推導出「做人」比「做一個好人」要好。
【第十項反對意見】「如果最能彰顯上帝榮耀的便是最好且最值得愛的,那麼做一個在地獄中受苦、彰顯上帝公義的罪人,豈不比完全不存在或做一隻畜類更值得愛?」
答:這兩者都不是擺在你面前供你愛與選擇的,擺在你面前的是要成為聖潔。並非所有的「好」都是選擇的對象;地獄中的「好」並非罪惡,而是懲罰。因為罪惡在名義上,且盡其所能地剝奪了上帝的榮耀,而懲罰則修復了它。因此,如果你能,就去愛懲罰吧,不必吝嗇,只要你更愛聖潔;因為那會更卓越地榮耀上帝,並更取悅他。
【第十一項反對意見】「如果我必須愛像上帝一樣,我就必須愛成為偉大,且必須愛那最偉大的,因為那最像他。」
答:你必須愛在那些你所能及的完美上像他,並為了你本性的目的與用途而愛:因此,你必須渴望在你的限度內像他,甚至在與理性靈魂的本性與目的相稱的能力與偉大上像他。不是像他賦予馬匹那樣的力量,或賦予高山那樣的體積,那並非最像他;而是在理智的自由行動者的生命活力與能力上像他:在愛上帝及其一切事奉上變得強大與偉大,在一切善行中對世界有益;在一切順服中充滿活力與準備,在受苦與克服罪惡及一切試探上剛強;簡言之,在智慧與真實的良善上變得偉大與強大。如此,即便在能力上,也要在你的能力範圍內尋求像上帝。
【第十二項反對意見】「上帝自己並不單單因人的良善而愛人,也不愛那最好的事物。因為他在選民仍是仇敵與不虔誠時就愛他們;他告訴以色列人,他愛他們是因為他願意愛他們,而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更好;他在母腹中就最愛雅各,那時他並不比以掃更好。」
答:第一,請區分上帝的「喜悅」(complacence)與「仁慈」(benevolence)。第二,請區分「現有的良善」與「預見的良善」(以及對其現有的承受能力)。
- 上帝對雅各的仁慈大於對以掃,對以色列人的仁慈大於對那些或許並未更壞的其他民族。上帝預定使我們良善,或賜給我們雙倍的恩典,並非因為我們本身良善;他賜下這些恩典並非作為「統治者」(Rector),而是作為「主」(Dominus)與「施恩者」(Benefactor),作為絕對的主人與自由的施恩者。憑藉這種仁慈的愛,他在我們仍是仇敵時就愛我們,也就是說,他定意使我們良善;但這種仁慈僅是次要的愛,是喜悅的果子,並伴隨著他對自身所有物自由且不平等的分配。
- 但至於喜悅,即第一且嚴格意義上的愛,上帝對那些雖是選民但仍邪惡的人,其愛並不超過他們良善與可愛的程度,也就是:(1)作為他們擁有理性受造物的自然良善;(2)作為他們有能力承擔未來將為他所做的一切事奉,以及將歸給他的一切榮耀;(3)作為他無限的智慧知道選擇他們去承擔那事奉是合適的。或者,如果揀選的仁慈先於他對他們超越他人的初步喜悅(因為這先於他預見他們將比別人更事奉與愛他),那麼這種稱為「喜悅」的適當之愛,仍然不會超過所愛之物本身的價值。
【反對意見】「上帝在基督裡對我們的喜悅之愛,是否超過了我們內在的良善?」
答:並沒有超過我們真實與相對的良善,即我們藉著他的恩典在自身中所擁有的,以及我們在基督裡與他連結的關係;這兩者都彰顯了神聖的完美,並將永遠愛他、榮耀他、取悅他。
關於愛上帝、愛自己與愛他人之真實本質的闡述,以及關於人最終的目的、聖潔與良善的本質,以及這些觀點中所涉及的宗教奧祕,就談到這裡。
第十條:請思考,這些神蹟的所有見證人,以及所有相信這些神蹟的教會,皆從他們自己的教義與經歷中學到,為了那被釘十字架、已復活之基督所應許的福分,他們必須撇下世上所有的一切,並準備好受眾人責難、憎恨與逼迫,如同羊入狼群,隨時準備面對死亡。因此,世俗的任何目的都無法驅使他們去欺騙他人,或甘願受騙。
第十一條:請思考,如此眾多的人要串通一氣去欺騙世界,且毫無所得,甚至落得自我毀滅與死亡的下場,這在本身是何等不可能之事;他們竟能在相同的敘事與教義上如此一致;且這些人之中竟無一人承認欺騙,或揭發他人。若將一切審慎考量,這不僅在道德上,甚至在自然律上都是不可能的。特別是考慮到他們的身分與地理距離,成千上萬的人散居各地,彼此從未謀面,更遑論能與他人結盟去欺騙世界。
第十二條:請思考使徒及其他福音使者所傳遞的教義與著作,是如何傳承至今,且毫無實質篡改的可能。因為聖經並非僅託付給私人,或單一國家的基督徒保管,以免他們串通進行腐敗與篡改;而是將閱讀、闡釋與應用聖經的職責,賦予了常設的牧者。每個會眾都有一個或多個這樣的牧者,而信徒領受聖經,視其為上帝的律法,是他們必須據以生活並受審判的準則,是他們通往天堂的憲章。因此,單一牧者若想篡改聖經文本,其他牧者與會眾必會迅速予以糾正;而若一國的基督徒想將篡改後的版本強加於全球其他基督徒,若無大量的協商與反對(若真能做到),絕無可能達成,而歷史對此從無記載。
第十三條:請盡可能詳盡地熟悉教會歷史,使你能知曉福音是如何被建立、傳播、攻擊並保存至今的。這將比聽信他人籠統、不確定的言論,更能使你心滿意足。
第十四條:請判斷,上帝作為世上智慧且慈愛的統治者,是否會容許祂在地上的誠實且順服的子民,因著假冒祂名義、唯有祂(或祂特別授權者)能行的教義與神蹟,而在如此重大的事上受騙,卻不否認這些假冒者,也不給予世人任何足以揭穿騙局的充分途徑?因為顯然,祂治理我們並不需要欺騙。若你說祂容許了伊斯蘭教,我回答:第一,伊斯蘭教的主要正面教義,即反對偶像崇拜、敬拜獨一真神,是真實的;而其所謂先知的旁門左道,並非以神蹟作為印證而向世人推薦,而是僅憑啟示的宣稱,缺乏任何可信的印證或神聖的證明,且是藉由刀劍之力強加於世。第二,上帝已賜給世人足夠的防禦措施,即這些教義缺乏證明,且其著作與內容本身顯然荒謬。因此,誠實與勤勉者將輕易避開這些謬誤。
第十五條:請觀察福音對信徒靈魂的超自然影響:它如何將聖潔上帝的形象栽種在人身上,有力地制伏感官與肉體最大的私慾,順服上帝的旨意;使人變得智慧良善,並在他們與世人之間劃下令人驚嘆的界線。隨後請判斷,這是否就是上帝的印記——祂先將自己的形象印在福音之上,再使用並尊榮福音作為工具,將祂的形象印在我們身上。
第十六條:請留意世上其他宗教顯而易見的虛妄。偶像崇拜與伊斯蘭教,公然帶著自身羞恥的標記,瓜分了地球上幾乎其餘的所有地方;因為純粹的自然神論幾乎無處立足;猶太教也沒有顯著的傳承;且兩者皆被人類的敗壞、需求與應得的審判所反駁。
第十七條:請留意基督教世界(那些認真且誠摯接受基督教的人)與其餘世界之間的巨大差異。那些離基督教最遠的人,也離敬虔、誠實、文明或任何值得稱讚的品格與交往最遠:他們多半如野獸般不敬虔;其餘的也好不到哪裡去;無知與野蠻絕非人的完美狀態。甚至在自稱基督徒的人中,那些徒有其名、卻憎恨其本質與實踐的人,也如同豬狗或豺狼;其中最惡劣者,簡直與魔鬼無異。然而,凡將基督教實踐於內心與生活中的人,皆是屬天且聖潔的;(在他們領受的程度內)他們的罪皆被治死,他們獻身於上帝,擁有對人的公義、仁愛與忍耐,他們超越了這個世界,輕看那些世人視為幸福與喜樂的事物。因此,若能行善者即為善,那麼基督教信仰的良善,對於任何具備見識、理性與公正判斷力的人而言,皆是顯而易見的。
第十八條:請反思,若你們不是基督徒,你們會是什麼樣子?是的,若你們從基督教信仰中墮落,後果又會如何?難道你們不會將來世視為可疑嗎?難道你們不會決意在世上尋歡作樂、滿足肉體、忽略靈魂,並冒險犯下任何對你們肉體目的而言似乎必要的罪行嗎?基督教已經潔淨並聖化了你們(若你們確實已成聖);若(上帝禁止!)你們離棄基督教,極有可能你們很快就會透過那污穢、肉體、屬世的生活,顯出其中的差異。
第十九條:當你看見神聖啟示與權威的證據時,這已足以平息你對特定字句或細節的懷疑與挑剔。因為你知道上帝是真實且無誤的;你也知道自己不過是愚昧無知的蟲豸,一旦身邊沒有人為你解開難題,便會徹底迷失;且對於無知、缺乏經驗的新手而言,所有的藝術與科學似乎都充滿了困難與矛盾。
第二十條:在學習過程中,請務必考慮到翻譯、人類語言的歧義、詞彙與習俗的變遷與差異、時間、地點及其他環境因素,特別是你自己對這些事物的陌生,所必然引發的困難;如此,你個人的軟弱、無知與推理上的錯誤,才不會被歸咎於真理本身。
第二十一條:請理解聖經的正確用途,以及它在何種程度上是神聖的;這樣你就不會因為期待它具備從未意圖具備的特質,而在發現這些無謂的期待落空時,受到誘惑而陷入不信。就術語、風格、順序以及這類形式與環境事項而言,它並非神聖到彷彿我們能期待它具備上帝所能放入一本書中的所有精確性。它也非旨在成為物理學、邏輯學或任何輔助科學與藝術的體系;它是上帝旨意的無誤啟示,用於治理教會並引導人走向永生。它的編排與措辭,雖帶有人類的軟弱,卻絲毫無損於其真理或功效;反而使其更適合大多數人,因為他們的軟弱需要這種風格與處理方式。因此,正如上帝的兒女擁有從父母而來的身體,這身體雖來自上帝,卻也帶有父母的軟弱;或者更確切地說,正如亞當的身體來自上帝,卻也來自塵土,因而脆弱;但靈魂則更直接地來自上帝,更為純潔神聖:聖經的風格、語言與方法雖來自上帝,以致其中沒有任何與其目的不符之處;但並非來自上帝,彷彿祂在其中展現了祂最完美的智慧至極致,且其中毫無人類的瑕疵。然而,作為聖經靈魂的真理與良善,則更直接地來自上帝。作者的風格與方法或許各異,但同一個靈魂賦予了所有部分生命。若西塞羅(Cicero)因風格、措辭與修辭的純粹,以及其他常見用途而受到推崇,這對聖經並無損害;但就其正確用途而言,聖經絕對應被置於首位:因為對議會法案而言,最適合的風格,在演說中卻可能是最差的。手段是為了目的而存在的。
第二十二條:請思考顯靈、巫術以及其他靈界與人類交往的感官證據,能為信心提供多大的幫助。關於這一點,我已在上述著作中寫過,故在此略過。
第二十三條:請思考,透過觀察靈魂的本質與趨向,以及它對來世的希望與恐懼,加上那些肯定由更高貴居民所居住的卓越、榮耀的世界,信心能獲得何種優勢。凡看見大地、海洋與天空的每個角落都住滿了生命,並思考相較於上方所有偉大而榮耀的星體,地球是何等渺小的人,很難會夢想它們全都是空無一人的,或者那裡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靈魂。
第二十四條:天使的服事(特別的護理提供了極大的可能性)為那告訴我們必須與天使同住,且將升天與他們更親近的教義,提供了一些幫助;這些天使如今正為我們進行如此偉大的服事。
第二十五條:墮落的人類對基督神聖的教義、道路與僕人,那普遍、奇妙且不可調和的敵意,以及在每個王國中公開進行、在每個心中暗中進行的基督與撒但之間的戰爭;加上每一種試探的趨向,它們在各個時代、對所有人所展現的暴力與恆久,全都指向反對基督、天堂與聖潔,這顯然宣告了基督教的教義與生活是導向我們救恩的;而魔鬼對此如此惡毒且不懈地反對。因此,他的試探反而為受試探的靈魂提供了對抗試探者的巨大優勢。因為我們靈魂的仇敵進行如此激烈的反對,絕非無緣無故。而存在著這樣一位如此反對基督並試探我們的魔鬼,不僅感官顯靈與巫術可以證明,那些過於明顯的試探,透過其內容與方式,也清楚地告訴我們它們來自何處。特別是當全世界被塑造成兩支敵對的軍隊,一支在基督麾下作戰,另一支在魔鬼麾下,並從該隱與亞伯至今一直持續著。
第二十六條:基督本人關於耶路撒冷毀滅、祂教會的聚集,以及教會在世上所受殘酷對待的預言,當我們看見它們全都如此精確地應驗時,為我們的信心提供了巨大的幫助。
第二十七條:請留意是否是對於暫時事物的眷戀在攻擊你的信仰;不要帶著偏見、感官的心去探究如此偉大的奧秘。屬世、驕傲與感官主義是信心的致命敵人;當它們佔上風時,它們會顯露其敵意,並使心靈盲目:若靈魂沉溺於泥濘與污穢中,便無法看見上帝的事物。
第二十八條:請帶著謙卑與對自己無知的自覺前來,而非帶著傲慢與自負;彷彿你們那空虛、愚蠢的心智無法立刻領悟為對的,就必然是錯的。我所認識最著名的叛教者,全都是極度驕傲與自負的人。
第二十九條:不要因故意違背你已領受的光照,而激怒上帝離棄你,並任憑你陷入不信。「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0-12節)。盡你所知去順服基督的教義,你將更充分地認識到它是出於上帝的。(約翰福音七章17節,十章4節)。
第三十條:不要藉由貶低自然官能的虛假謙卑,來誘惑自己陷入不信,而應當為你的道德敗壞感到謙卑。貶低靈魂、理性與自然的自由意志,會使我們認為自己不過與其他低等動物無異,無法過一種與上帝同在的超越生活,從而導致不信;然而,因理性與自由意志的敗壞而自卑,則有助於讓我們看見需要一位醫生,從而協助我們對基督的信心。
第三十一條:不要在倉促的領悟,或受試探的突襲下,判斷如此重大的事物,那時你沒有閒暇去檢視所有信心的證據,並將它們整合起來,對整個因由進行全面、審慎的觀察。這是一個偉大的奧秘,需要一個清晰、空靈的心智,擺脫偏見,抽離那些轉移注意力與欺騙的事物;必須在最好的協助下,以最大的勤勉,將一切整合起來才能辨明真理。若在最好的協助與考量下,你已確信真理,隨後卻讓每一個突如其來的念頭、試探或困難,就足以讓你重新質疑一切,這就是對真理的不忠,也是抗拒最清晰證據、永無止境的道路。這就像你在法庭上回答對手,而你的證人全都解散或不在場,所有的證據都缺席,或許你的顧問與辯護律師也不在場。這就像計算一筆漫長而複雜的帳目,一個人透過研究與時間完成了;當他做完一切,有人質疑這一項,有人質疑那一項,而他的帳目卻不在手邊:他不適合回答所有細節,也不應質疑自己的帳目,直到他有同樣充分的機會與協助重新計算一遍。
第三十二條:若這項工作對你而言太難,請去諮詢最智慧、最有經驗的基督徒;他們能輕易解答那些最困擾與試探你的困難。謙遜會告訴你,研究與經驗的優勢可能使每個人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最為智慧;當你缺乏這些時,請將他人置於你之上。
第三十三條:請記住,基督教是確保你永恆盼望最穩妥的途徑;而那些導致人們離棄它的今生事物,不過是轉瞬即逝的瑣事,你絕不會因此有任何損失;因此,即便你有所懷疑,你也可以確信這是最安全的道路。
第三十四條:不要在憂鬱的時候,當恐懼與混亂使你不適任時,去判斷如此重大的因由。但在那種情況下,以及每當撒但想要擾亂你穩固的信心,或隨意誘惑你不斷質疑已解決的個案與已辨明的真理時,請厭惡他的暗示,不要讓它們在你的思想中佔有一席之地,而要將它們擲回試探者的臉上。憂鬱的人中,絕大多數都會受到褻瀆與不信的強烈試探,那時他們僅剩一半的理性,且沒有平靜的心智來與魔鬼辯論這些爭議。在這種無能為力的狀態下,他們不適合聽從任何將他們引向爭辯信仰根基的暗示,而應以堅決的厭惡將其拋棄;任何在真實根基上穩固的基督徒,也不應為了滿足魔鬼而與他爭辯,每當他挑釁我們時,只應致力於堅固我們的信心,並摧毀不信的殘餘。
第三十五條:請記住,基督藉由祂的靈與祂的道共同傳播祂的宗教,並親自成就祂所命令的信心。因為儘管祂的道中有足夠的信實證據,但人盲目的心智與敗壞、扭曲的心靈,在能有效地、救贖性地相信一個如此聖潔、崇高、屬天且如此強烈克制他們私慾的教義之前,需要祂醫治恩典的醫治。因此,請務必提防你敗壞的心,並懇切祈求基督的靈。
第三十六條:請為你所相信的每一項真理的愛而努力,並感受它對你內心的更新能力;以及對你生活的改革能力;特別是願你能被提升至愛上帝,並擁有屬天的心思與生活。這將成為對抗所有不信試探的絕佳幫助:因為心靈持守福音,遠比單靠頭腦更為牢固。種子撒在土裡,若能甦醒並紮根,便能得到最好的保存;紮根越深,存留越穩;但若它死了,便會腐爛消失。當神聖之道的種子產生了新造的人,它便是穩妥安全的;但當它僅作為死板的觀念保留在腦海中時,任何試探都能將其推翻。這是認真、實踐的基督徒比所有偽君子與未成聖者所擁有的絕佳優勢:愛比死板的信仰持守得更牢。愛是永不止息的恩典;而那藉著愛運作的,才是持久的信心。有經驗的基督徒感受過這道如此多的能力與良善,以至於如果你用微妙的推理來困惑他的頭腦,他的心與經驗也不會讓他放棄。他已嘗過它是如此甘甜,以至於即便他無法回答所有反對的言論,他也不會相信它是苦的。若有人試圖說服你相信你最親愛的朋友或父親的壞話,愛與經驗會比推理更能保護你不受他的欺騙。信徒心中的新造之人或新本性,以及耶穌基督傳遞給他們靈魂的上帝之愛的經驗,是上帝之道的恆久見證:信的人有見證在他心裡;也就是說,賜給他的聖靈,這既是客觀的見證,也是證據,且是有效的。關於這一點,請參閱我的《不信論》。未成聖的人更容易轉向不信;因為他們從未感受過信心那更新、賦予生命的工作;也從未藉此被帶向愛上帝,以及聖潔與屬天的心思與生活。那些從未在心底成為基督徒的人,最容易在觀念與名義上不再做基督徒。
問:猶太人有何理由、證據或義務必須相信先知?既然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等人並未行神蹟,且在他們的日子裡有假先知;那麼當他們僅僅宣稱自己是上帝所差遣時,人怎能知道他們確實是上帝所差遣的呢?
答:我提到這個反對意見或個案,是因為在我的《基督教信仰的理由》一書中(關於其餘部分,我將讀者轉向該書)遺漏了它;且因為這是關於我們信仰最難的問題之一。
一、那些認為每一卷聖經現在都藉由其內容、風格與其他特質,「憑自身之光」(propria luce)證明其為神聖的人,會相應地說,藉由當時聆聽先知,正如現在閱讀他們一樣,這種內在的、令人滿意的證據是可以辨識的。關於這一點,我只能說,預言中確實存在著有助於信心的特徵,使人更容易相信它們是出於上帝,但若沒有更多證據,我無法僅憑這些(特別是當時零散傳遞的)而確信。
二、我也不認同那些說「擁有相同靈的人,能辨識先知中靈的風格」的回答。因為:第一,這意味著除非擁有相同的靈,否則無人能有根有據地相信他們;第二,成聖之靈並不足以讓我們辨識先知的啟示,理性與經驗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辨別諸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0節)並非所有成聖者所共有的。
三、值得注意的是,上帝從未差遣任何先知去制定人民救恩所依賴的律法或聖約,而沒有無可置疑的神蹟作為印證。摩西行了無數公開的神蹟,且這些神蹟制伏並反駁了埃及反對者看似的神蹟;而基督與祂的使徒所行的比摩西更多。因此,這些上帝用來統治並審判人民的律法與聖約,全都得到了超越一切正當異議的證實。
四、必須注意,許多其他先知也行神蹟來證實他們的教義,並證明他們是上帝所差遣的,正如以利亞與以利沙所做的那樣。
五、必須注意,在那個時代有先知學校或先知團體(撒母耳記上十章10節,十九章20節;列王紀上二十章35節,四十一章;二十二章13節;列王紀下二章3節、5節、7節、15節;四章1節、38節;五章22節;六章1節;九章1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2節),他們受過教育,使他們在上帝願意賜予時,能夠領受先知的啟示。並非僅僅教育就使人成為先知,也不是先知隨時都有當下的預言恩賜;而是上帝樂意認可人的勤勉,將祂的祝福加在合適的教育上,並在祂認為合適的時候,藉由異象與啟示啟發這些人,使他們超越眾人;因此,阿摩司被稱為先知是一件非凡的事,因為他原本是個牧人。
六、因此,猶太人中的先知,通常在我們現在聖經中所記載的這些預言之前,就已被認定為先知:第一,先知的靈服了先知,由那些確實擁有聖靈的先知來判斷;因此人民有其他先知關於他們的見證。第二,主自己辨識真先知的方法(申命記十八章22節),就是他所預言的事是否應驗。現在看來,在他們被接納進入先知行列之前,他們已藉由先前所預言之事的應驗,滿足了先知團體的要求。第三,或者他們可能先前已行過神蹟,以滿足學院成員對他們呼召的認可,儘管這些神蹟並未全部記載在聖經中。第四,或者其他先知可能藉由他們自己的異象、啟示或靈感,獲得了關於他們的某些神聖見證。因此,人民並未被留給任何自稱是上帝所差遣的人,那種赤裸裸、未經證明的斷言。
七、有些先知給出了一些徵兆來證實他們的話。例如以賽亞預言希西家的危險、補救與康復,以及亞哈斯日晷上的影兒倒退十度等;可能還有更多我們所不知道的這類事。
八、並非所有的預言都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任何先知帶來的最初預言,若無神蹟印證,也未曾說過任何已應驗的預言,這可能是上帝慈悲的啟示,要求聽者保持敬畏的態度,探究先知的權威,並在懸疑中等待,直到看見它是否應驗;而它的應驗增加了他們的義務。有些僅預言暫時性事物(被擄或拯救)的預言,起初(在先知提出神聖印證之前)可能更像是一種單純的預測而非律法;若人們不相信它們,可能根本不會構成任何定罪的罪,而只是他們拒絕了那暫時性審判的警告,若他們接受了,本可對他們有所助益。
九、但我們現在相信同樣的聖經預言的義務更大,因為我們生活在大多數預言已經應驗的時代,其餘的也由基督與祂的使徒所證實,他們藉由多種神蹟證明了他們的見證。
十、當先知責備人民已知的罪,並呼召人們履行律法所要求的義務時,沒有人會因為順服這樣的先知而遭遇不幸,因為他預言的內容可在上帝自己的律法中找到,而這律法是必須順服的。這也是所記載預言的主要部分。
十一、任何反對上帝律法(自然啟示或超自然啟示)任何部分的人,都不應被相信(申命記十三章,十八章20-22節),因為上帝不能說出與祂自己相矛盾的話。
十二、但先知本人相信他們自己的異象與啟示,與他們的聽者所負的義務不同;因為上帝偉大的超自然啟示就像光,直接顯明自身,並強迫理解力知道它是出於上帝的;而那些藉由天使顯現與異象而來的啟示就是如此。因此,先知本人可能被要求做一些僅憑他們的話無法約束聽者的事;例如傷害自己、赤身行走、吃糞便等:亞伯拉罕獻以撒也是如此。然而,上帝從未命令先知,或透過先知命令任何人做一件單純邪惡的事;而只是那些本質可變的事物,祂的旨意可以改變並使其成為良善:若仔細考量,亞伯拉罕的情況就是如此。
頑固地堅持己見。而更偉大的責任,乃是愛神與愛人,並擁有治死罪的心志與屬天的生命;若抗拒神命令這些責任的道,便是心靈極大且危險的剛硬。恩典的生命在於:一、在我們心思的估量中,將神、天堂與聖潔置於一切世俗事物之上。二、在我們的意志中,選擇並決意追求這些事物,勝過一切其他事物。三、在我們努力的傾向與趨向中,尋求這些事物。這三者構成了一個聖潔的狀態。至於才幹、記憶力或表達能力的強弱,以及隨之而來的悲傷或喜樂等強烈情感,或表達這些情感的淚水;這些在適當的時間、地點與程度下固然值得嚮往,但並非得救或恩典生命的必要條件。它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身體的體質,有些人即便恩典稀少甚至沒有,卻有豐富的情感;而有些人恩典豐厚,卻缺乏這些情感。悔改的工作主要在於因我們的罪而厭惡並與自己決裂,在於帶著憎惡離棄罪惡,並轉向神;那能做到這一點而無淚的人是真正悔改的,而那即便流了無數淚水卻沒有做到這一點的人,依然是未悔改的。那種不願被激發出對聖潔的愛,也不願在神命令時放下罪惡的罪人,便是心硬的罪人;他們在經歷了所有的勸誡、慈愛,或許還有管教之後,依然故我,彷彿從未受過告誡,也絲毫不理會神為了挽回他而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既已告訴你們何謂心硬,你們便可看出我先前已在第三章第六、八條指引中詳細給出了對策;但我在此再補充幾點。
指引一:「謹記我們所面對的那位至聖之神,祂的威嚴與同在。」沒有什麼比對神有真實的認識,更能觸動、敬畏人心,並在宗教事務上駕馭人心。我們不會昏昏欲睡地或輕蔑地與君王交談;那麼,在天上的神面前,我們豈不更不該顯得愚鈍或輕蔑嗎?正是那位天使所敬拜、維持世界運轉、保守我們生命、時刻與我們同在、察看我們一切心思意念與行為、其命令臨到我們身上、且我們在萬事上都與祂有交涉的神;我們竟要在對祂的敬畏上變得剛硬嗎?「有誰向祂剛硬而得亨通呢?」
指引二:「深思那些本該觸動你的真理與事物的無比偉大與重要性,以及對你所要求的責任。」永恆的喜樂或刑罰是如此令人驚駭,人們本以為,每一次的思想、每一次提及它或與之相關的事,都應當深入我們的心,深深觸動我們,並支配我們靈魂的順服與事奉。誠然,這些是看不見的事物,因此在這方面不如可見的事物那樣容易觸動我們;但它們的偉大應當千倍地補償這一劣勢。如果我們的生命取決於我們說的每一句話或走的每一步,我們該多麼謹慎地說話與行走啊!但噢,那些關乎我們永恆生命的事,該多麼深刻地觸動我們才是!人們本以為,像死亡以及進入無盡的痛苦或喜樂這樣重大的事,應當佔據並震撼人的心靈,以至於我們若要強迫自己去思考、顧念或談論那些肉體微不足道的利益,都將感到困難!當神注視著我們,天堂或地獄就在眼前時,一個麻木、粗心、疏忽的心,是多麼不可推諉啊!是的,當我們被罪惡重壓,被眾多仇敵環繞,且身處如此巨大而繁多的危險之中,卻對這一切毫無知覺,這(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死亡。罪的創傷、律法的威脅、良心的控告,難道不能使你感到痛楚嗎?一個活著的人,若感覺不到針刺,就必會感覺到匕首的刺入。
指引三:「謹記那麻木與對神無知的疏忽將從世上被驅逐的日子已近了;並思想在死亡與審判時,有何等確定且強大的媒介,足以喚醒並刺透最剛硬的心。」在死亡時完全無知覺的人寥寥無幾;而在死後,在天堂或地獄中,沒有人能逃過感覺。在審判之日,沒有人能帶著昏睡或麻木的心站在主面前。如果你因罪而失去感覺,又不藉著恩典恢復,神將藉著苦難使你恢復感覺。祂現在就能使你成為自己的恐懼;祂能使良心在隱密處對你說出你無法忘記或輕忽的話。但如果良心未能喚醒你,死亡的臨近很可能會喚醒你;當你看到神現在是認真對待你,且你必死無疑、無可挽回時,你難道不會開始思考:我將往何處去?我永遠的結局將會如何?到那時,你還要向神和祂的警告剛硬你的心嗎?如果你這樣做,進入永恆的第一刻將永遠治癒你的麻木。想到那些心硬的罪人不久後將會有何等強烈的感覺,當神特意藉著祂那憤怒的硫磺火湖使他們感受時,這將使一顆非石之心感到悲傷!當那現在阻礙你感覺的撒但,將竭盡全力使你感覺時;當那永不死的蟲——良心,啃噬你的心,使他們感到痛苦而無安息或挽回的希望時。想想那即將到來的覺醒之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