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3 未親見神蹟者是否仍有相信義務|007_回答聖經矛盾與正典範圍的異議

對於所謂聖經在結構與用語上的弱點,亦可作如是觀,這不過是傲慢無知者的指責。聖經的寫作目的與背景,並不要求它必須以嚴謹的邏輯結構寫成;歷史、法律與書信通常都不會如此編寫,而聖經正是這些文體的集合。此外,語言必須既符合內容,也必須符合廣大讀者的理解能力。上帝的智慧與憐憫在於,祂寧可冒犯驕傲的人,也不願失去軟弱的人。

再者,即便我們只能證明聖靈賜予聖經作者作為內容上的無誤引導,而非賦予他們在結構與詞藻上超越他人的卓越能力,僅僅讓他們運用其天賦與後天習得的能力,這也絲毫不會減損其見證的信譽或基督信仰的根基。誠然,上帝的話語賜給人類,並非為了修補他們對純粹自然事物的理解(除非在附帶提及物理現象時),而是為了屬靈的事。聖經預設了理性以及一般技藝與科學的必要性,以矯正並輔助理性在自然事物上的運用,而聖經與恩典則教導人將這些運用於最高貴、最崇高的目的。

反駁十:但聖經中關於某些神蹟的歷史,以及對地獄的威嚇等內容,顯得如此不可信,以致我們無法相信它們來自上帝。

答:凡是超出讀者理解範圍,且與其既有觀念相悖的事物,都會顯得不可信。難道有什麼事對上帝而言太難嗎?或者有什麼事需要比創造世界、太陽運行、維持自然界運作及其規律更偉大的能力?如果我們像了解人類能力的侷限那樣,了解那行事者的能力,我們就不會認為這對上帝而言是不可信的。至於懲罰不悔改之罪人的必要性,我在他處已有充分論述。

反駁十一:但你們對於何為正典聖經並無共識:天主教徒納入了所有次經,而你們卻拒絕了。

答:這並未減損我們所公認之經卷的權威,而整個基督信仰皆包含在這些經卷之中。我們對於新約的任何經卷亦無分歧。

反駁十二:聖經被匯編成冊經歷了很長時間,且新約中某些經卷在初期並未被所有教會接受。

答:一、將它們裝訂成一本書並不能增加其權威,拆開成多卷也不會減損其權威;否則,裝訂工豈不是可以隨意創造或毀壞聖經了?二、當書信寫給遠方的不同教會時,這些書信必然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由受書教會傳遞給其他教會;在它們被傳遞並獲得足夠的接收證據之前,有人懷疑它們並不奇怪。教會這種謹慎的態度,反而更證實了他們在處理其他經卷時的嚴謹。三、當時僅有《雅各書》、《彼得後書》、約翰的後兩封書信、《啟示錄》,以及對《希伯來書》有輕微疑問。而基督信仰的教義已充分包含在所有其餘經卷中,因此若那些經卷被接受,其教義便無可懷疑。請相信所有人都接受的那些經卷,因為此反駁並不適用於它們。

反駁:正如優西比烏所言,革利免致哥林多人的書信曾一度在教會中宣讀。

答:一、那並非作為正典,正如今日仍有人宣讀次經一樣。二、該書信中並無任何與使徒教義相悖之處,因此它反而堅固了基督信仰。

反駁十三:在基督復活後,新約聖經寫成之前經歷了許多年。那時你們的宗教和聖經在哪裡?

答:那些見過基督神蹟、並行了更多神蹟以證實祂所教導之教義的活見證人,就是當時的「聖經」;每日所行的神蹟以及刻在門徒心中的律法也是如此。但當使徒們即將離開人世時,正如他們留下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傳道人與教會條例,藉由傳統將基督信仰的精髓傳承給後代;他們也將教義更完整地寫下來,作為一種更確定、更完美的手段,不僅保存了精髓,更保存了全貌。這些著作藉由無誤的人類見證或傳統,安全地傳到了我們手中,並未受到任何蓄意或實質的篡改;為此,願榮耀歸於上帝在祂教會中的作為。

反駁十四:自那時起,關於神蹟的報導同樣言之鑿鑿,甚至有些神蹟是為了證實錯誤的教義,這與你們所倚重的聖經神蹟如出一轍;然而你們卻不給予同等的重視。例如,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二十二卷第八章中記載了許多神蹟;其中有些據稱是在眾多見證人面前、在公開聚會中,甚至在他本人面前發生的。參見他的《訂正集》第一卷第十三章、《懺悔錄》第九卷第七章、《論教會的合一》第十章、《雜篇講道集》第三十九篇;安波羅修的書信第八十五號、講道集第一百九十一號;西多紐斯·阿波利納里斯第七卷書信第一號;都爾的格列高利《神蹟集》第一卷第四十七章,皆證實了同一神蹟。且這些神蹟顯然證實了錯誤,因為其中大多數發生在司提反或其他殉道者的紀念地或聖龕,有些是藉由向殉道者禱告,且如奧古斯丁所認為的,是藉由這些殉道者的代求而成就的;有些則是藉由十字架的記號,例如迦太基一位傑出的婦女因諾琴蒂亞,據說其乳腺癌突然痊癒。亞他那修及許多其他人,亦提到藉由十字架的記號驅逐惡魔。

答:一、這些神蹟與福音書中的神蹟在頻率、偉大程度、證據力以及無可置疑的確定性上,有著巨大的差異;此外,兩者在見證與傳統的確定性上亦有不同,前者僅屬或然或道德上的確定,後者則具有可稱為物理上的確定性,且顯然是無誤的。由少數見證人或一個會眾所證實的疾病痊癒或死人復活,與一個神蹟時代不可同日而語,在那個時代,有些神蹟是在成千上萬人面前行出的,並藉此使許多國家的人信服並成為門徒。

二、我進一步回答,即便這些後來的神蹟,也由奧古斯丁及許多教父等眾多誠實的見證人所證實,以致在理性上是可信的;雖然它們沒有聖經中所述神蹟那樣的確定性,但它們具有強烈的或然性與道德上的確定性。因此,兩者皆可相信,但需根據不同的證據,給予不同程度的信心。

三、這些後來的神蹟並非為了證實任何錯誤,而是為了證實基督信仰的真實性,這一點從行神蹟者與報導者的自白中顯而易見。它們並非為了證實對殉道者或十字架的任何不當崇拜,而是為了證實殉道者以鮮血印證的信仰,並提升基督的榮耀——當時的異教徒因基督被釘十字架而嘲笑祂。正如奧古斯丁在下一章(第九章)所言:「這些神蹟證實了什麼?不正是證實了這一信仰嗎?即基督被傳講為肉身從死裡復活,並帶著肉身升入天堂;因為殉道者本身就是殉道者,也就是這一信仰的見證人,他們為這一信仰作見證,忍受了世人的極大仇恨與殘酷,並非藉由反抗,而是藉由死亡勝過了它。為此信仰而死的人,能從主那裡獲得這些事,因為他們是為主的名被殺的。為此信仰,他們奇妙的忍耐先行,好讓這些神蹟中如此巨大的能力隨後顯現。因為如果身體復活進入永恆狀態,若非先在基督身上發生,或將來不會如基督所預言、或如基督所預言的先知所預言的那樣發生;那麼,這些為此信仰而被殺的殉道者,怎能行出這些事呢?」等等。

四、請考慮當時教會的情況,以及他們使用十字架、殉道者紀念地或聖物的方式,與今日天主教徒的做法大不相同;因此,當時最敬虔的信徒使用這些事物時並無顧忌,儘管今日這類人會拒絕天主教式的用法:因為當時教會生活在迫害他們的異教徒之中,他們的基督信仰危及生命,因此:

  1. 上帝有必要提供與他們巨大試煉相稱的特別鼓勵,否則人們如何能忍受這些試煉,基督信仰又如何能像當時那樣被維持與擴展?肉體終究是肉體,生命是甜美的,死亡對本性而言是世界上最不受歡迎、最令人厭惡的客人;而上帝以符合人性、藉由外在鼓勵與內在堅固的方式行事。因此,祂樂意藉由在殉道者的紀念地或墓地行神蹟,而非在其他地方,來鼓勵人們走向火刑、刀劍、野獸的口中以及暴君的一切折磨;藉此使他們的名受尊崇,並使那樣的死亡顯得更令人嚮往。
  2. 當時比現在更有理由期待神蹟;即便為了使異教徒信服,使他們被吸引而相信:因為雖然使徒時代之後,神蹟不再是常態或如此頻繁,但上帝在隨後的數百年間,仍在一定程度上延續了神蹟,以便逐步協助根除異教。

當時基督徒在蔑視被釘十字架之基督的異教徒面前使用十字架記號,並尊崇殉道者,選擇在他們的墓地或紀念地禱告,在那裡他們發現上帝為鼓勵殉道與證實祂的真理而行了這些非凡之事,這在當時是更合理且較少可責的;而今日情況已變,理由已不存在,我們更不應如此行,更不應將其用於對受造物的宗教崇拜,將本屬於上帝的榮耀歸給受造物。

五、即便承認當時對十字架的使用以及在殉道者墓地禱告是一種錯誤,顯然上帝藉由這些神蹟所證實的,並非這些錯誤,而是基督信仰;因為報導者如此宣稱,基督徒也如此判斷並期待。上帝完全可以證實祂自己的教義,即便在祂僕人尋求或期待祂的證實時可能存在某些錯誤。祂不會因為祂僕人在細節上的微小錯誤,就忽略對基督信仰在博學且殘酷的異教徒面前的認可。

六、關於「這些神蹟是藉由向殉道者禱告而成就的」這一點,我回答:1. 即便如此,上述理由已回答了此問題:那並非今日天主教徒對已故聖徒與殉道者所使用的那種禱告,即假設他們知道我們具體的需要並能救助我們;關於這一點,我建議你閱讀烏舍爾主教(Bishop Usher)在《對耶穌會士挑戰的回答》中關於向聖徒禱告的論述。2. 事實上,報導者的文字中並無此意。奧古斯丁確實兩次提到「向殉道者禱告」(ad martyres),但我認為這不過是「在殉道者處」(apud martyres),即「在殉道者的紀念地」之意;ad 通常被用作 apud。奧古斯丁確實也提到殉道者的「懇求」或他們在成就神蹟中的實際工具作用;他自己也不確定是哪一種。但首先,這只是他對此事的個人詮釋。其次,他並未談及殉道者為處於特定困境中的人進行任何特定的禱告,而是指一般的懇求,他可能理解為:一、他們聖潔的生活與殉道在上帝眼中如此蒙悅納(教父們通常稱之為功德),以致上帝為彰顯祂的悅納並鼓勵他人效法而行了這些事;二、他們在榮耀中的現狀使他們如此令上帝喜悅,以致祂願意如此彰顯;三、他們為世上受苦弟兄的一般性祈求蒙了垂聽,並獲得了這些具體的拯救;這一切都不意味著他們知道我們所有的具體情況,也不意味著我們有權向他們禱告。第三、但如果能證明在從屬於基督的前提下,使用十字架以及在殉道者墓地向殉道者禱告是藉由神蹟所認可的,我們也更有理由認可這些做法,而非質疑聖經的神蹟或教義。

反駁十五:但即便你盡了最大努力,你對基督信仰的真實性也只有道德上的確定性,這取決於見證人的信譽,因此可能會欺騙你,嚴格來說,這根本不是確定性:因為人的行為是偶然的,且如你所承認的,其本性極度敗壞;因此,你關於這些神蹟的人類見證可能是假的。

答:一、即便這僅是道德上的確定性,它也可能大到若有人不因此而相信,並將其所有的希望與幸福押注於此,那他就是瘋子。若根據萬國法律,人的財產與生命可以根據兩名普通證人的見證而定奪,而這僅提供微薄的道德確定性,那麼更充分的見證豈不更值得信賴?若你自己的父親、兄弟、親屬與誠實的鄰居都說並發誓,他們親眼看見了某事,或親耳聽見人們說了某種語言;難道你不會相信他們,以致將你的生命押注於此事的真實性上嗎?特別是如果他們都願意為此作見證而死;更特別的是,如果你拒絕相信,你將面臨比生命更重大的損失。

二、但我說,在我們的情況下,我們不僅有道德上的確定性,還有自然上的確定性;或者,為了不爭論詞彙,隨你怎麼稱呼,但這是一種與感官本身一樣無誤的確定性。這一點我已經證明過了,為了進一步釐清,我將考慮一位否認此點者的言論,即彼得·胡爾塔多·德·門多薩(Peter Hurtado de Mendoza)在《物理學爭辯》第八卷關於靈魂的論述。胡爾塔多問道:「我們必須將見證的證據歸入哪一類?」他回答:「歸入道德確定性;因為雖然我們對見證有物理上的證據,但對所證實的事物,我們沒有簡單的證據,只有模糊性。但如果我們能明顯地知道上帝的見證,那麼我們就能明顯地知道所證實的事物,因為它是從兩個明顯的原則中推導出來的,即:上帝不能說謊,以及祂啟示了那件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