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3 未親見神蹟者是否仍有相信義務|006_回答歷史傳統與群眾受騙的異議
  1. 「這可以作你們中間的證據。日後,你們的子孫問你們說:『這些石頭是什麼意思?』你們就對他們說:『這是因為約旦河的水在耶和華的約櫃前斷絕。約旦河斷絕的時候,這些石頭作以色列人永遠的紀念。』」(約書亞記四章6-7、22-24節)。
  2. 參見約書亞記二十二章24-32節。
  3. 「細察她的外郭,觀察她的宮殿,為要傳說到後代。」(詩篇四十八篇13節)。
  4. 「我的民哪,你們要留心聽我的訓誨,側耳聽我口中的話。我要開口說比喻;我要說出古時的謎語,是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也是我們的祖宗告訴我們的。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能力,並他奇妙的作為,述說給後代聽。因為,他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設教訓,是他吩咐我們祖宗要傳給子孫的,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好叫他們仰望上帝,不忘記上帝的作為,惟要守他的命令,免得像他們的祖宗……」(詩篇七十八篇1-8節)。
  5. 「這必為後代的人記下,將來受造的民要讚美耶和華。」(詩篇一百零二篇18節)。
  6. 「這代要對那代頌讚你的作為,也要傳揚你的大能。」(詩篇一百四十五篇4節,參見5-7、11、21節)。
  7. 「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世世代代。」(出埃及記三章15節)。
  8.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利未記二十三章42-43節)。
  9. 詩篇八十九篇1節。
  10.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一章8節)。
  11. 「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二章32節);「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三章14-15節)。
  12.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列祖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上帝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我們為這事作見證;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五章30-32節)。
  13. 「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第三日,上帝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現給眾人看,而是顯現給上帝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裡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上帝所立定的,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使徒行傳十章38-41節)。
  14. 「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那從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見他,這些人如今在民間是他的見證。我們報好信息給你們……」(使徒行傳十三章30-31節)。
  15. 參見使徒行傳一章22節,四章33節,二十二章15節,二十六章16節;彼得前書五章1節;希伯來書二章3節;路加福音四章22節;約翰福音一章15、32、34節,五章33節,十二章17節,九章35節,十五章27節;使徒行傳二十三章11節;約翰一書一章2節,以及其他多處經文,皆顯示這是使徒的職分,也是所有看見基督神蹟之人的責任,即為神蹟作見證,而其他人應當領受那見證。雖然上帝使那些最初的見證人能透過按手、講道或神蹟所賜下的聖靈恩賜來印證他們的見證,但那些未曾看見神蹟的人仍受約束必須相信他們的見證;福音由他們傳給他人,這些人透過講道(儘管大多沒有神蹟)來使世上其餘的人確信,並將其傳播給後代。
  16.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二章2節)。這就是傳播福音的方式。提摩太前書六章20節亦然。

我以基督對多馬所說的話作結:「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二十章29節)。我本可加上那些要求父母在主的教訓與警戒中養育兒女,並教導他們救贖與救恩教義的經文:凡說「每個父母都能行神蹟」,或「沒有看見神蹟的孩子就不必相信父母」的人,都不配作兒女的父母或導師,更不配作人的教師。

接下來,我們必須回答一些背道者的反對意見。

反對意見一:想像力是強大的,且群眾很容易受騙,這是我們從經驗中所見的。 回答:然而感官是確定的判斷者,要欺騙成千上萬人的感官,且持續數年之久,以至於說服城市、會眾與國家,讓他們以為自己看見與聽見了實際上並未發生的事,並將自己的名譽、財產、生命與永恆的盼望押在上面,這並不容易;請向我們展示這樣的實驗。

反對意見二:其他宗教的人也同樣確信他們是從上帝那裡領受了宗教,但他們卻是錯的。 回答:除了基督教之外,我知道世上只有三種宗教有相當多的人信奉。

  1. 世界大部分地區的人是偶像崇拜者,他們敬拜許多虛構的神祇,而不認識上帝。這些人普遍無知且愚昧,其宗教理由僅限於習俗與本性;正如那些在印度或其他地區與他們交往的人所充分證實的,他們對自己的行為說不出任何有意義的理由。
  2. 回教徒,其領袖自稱為先知,並制定了一些違背自然律的荒謬律法,這些律法沒有神蹟或神聖見證的印證,只是因為他召集了一群野蠻人跟隨他,他與他的繼承者在戰爭中獲勝,因此他的黨羽僅靠武力推廣了他的宗教;他在《古蘭經》中承認基督是上帝的道,是一位偉大的先知,承認祂的神蹟,並對猶太人不信祂發出威脅;只是他責罵基督的追隨者將祂視為上帝。因此,這反而證實了基督信仰。
  3. 猶太人,他們確實有上帝關於其律法真實性的見證,但他們因不接受上帝關於福音真理的見證而犯罪。

反對意見三:但在基督徒內部,有多少教派啊?每個人都確信自己宗教的真實性,並說:「我們是從使徒那裡傳下來的」,誰知道誰才是對的?或者,當他們自己都無法達成共識時,我們怎能相信他們中的任何一個? 回答:基督徒都屬於同一個信仰或宗教,並在那個信仰中達成了一致。他們都相信通常被稱為「使徒信經」的信條;都以主禱文作為禱告的準則,以十誡作為道德義務的總結;他們都相信同一本福音書,並承認信心、悔改與新順服的必要性;他們都認為正典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具有確定的真理。他們的分歧部分在於一些腐敗的增補(天主教徒尤其有罪),部分在於對較難經文的解釋。難道因為他們在其他事情上有分歧,就推論出他們都同意的基督教與正典聖經沒有完全的確定性嗎?基督從未打算讓祂所有的門徒在世上就達到完美,因此,只要他們還是不完美的學習者,就必然會有分歧。相反地,當這麼多派別在最激烈的爭論中,仍對這些核心內容達成共識時,這恰恰證明了我們的宗教與正典聖經是確定的。我將在下一個反對意見中進一步回答。

反對意見四:但他們甚至在聖經的翻譯上都不一致;不,連原始語言的抄本也不一致,所以他們不能確定自己擁有真實、未被篡改的聖經。那麼,他們的宗教有什麼確定性可言? 回答:1. 正確的翻譯取決於譯者的技巧;如果翻譯不完美,那與我們的宗教或聖經有何干係?2. 譯者在重大事項上並無分歧。3. 將他們達成共識的部分視為確定的。4. 原始語言的抄本在極小、無關緊要的段落上有所差異,但在其他方面卻驚人地一致,這為我們提供了充分的論據,證明它們在所有達成共識的地方都是未被篡改的。5. 雖然使徒在講述與書寫基督的教義時受到聖靈的引導,因此我們知道他們在執行任務時沒有錯誤,但將這些言論與著作傳遞給我們是一項人類的工作,是透過普通護理的協助來完成的;因此,我們不應像「尋求者」(Seekers)那樣,期待這種傳承具有需要新神蹟來證實的無誤性;也不應像天主教徒那樣,期待這種見證或傳承基於聖靈賦予教宗或任何特定個人的超凡無誤恩賜而具有無誤性;但我們基於共同的理性基礎,加上基督教會特殊的虔誠、誠實與真實性,確實擁有一種無誤的確定性;這種關於聖經與基督教在所有實質要點上未被篡改的確定性,仍可與抄本中一些文字或詞彙上的錯誤,以及教會中可能混入的一些腐敗或可疑的爭議並存。因為將使徒最初所寫與所說的著作或言論傳遞給後代,並非使徒的工作,而是一項人類與基督徒的工作;因此,雖然上帝應許賜給使徒聖靈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並應許與傳講福音的牧者同在直到世界末日,但祂並未應許我們在傳講時,在每個細節上都擁有他們最初講述或書寫時那種精確的無誤性或無罪性;祂也沒有應許引導每一位印刷工或每一位聖經抄寫員的手,使他們都不犯錯。但儘管如此,我們的宗教或聖經在教義上依然是確定的:因為教義並不依賴這些疏漏或有爭議的段落。6. 我們對本國印刷的法規擁有無誤的確定性,確信它們沒有被偽造:然而印刷工在印刷時仍可能犯下一些錯誤。你會因為發現一個詞放錯了位置或印刷錯誤,就斷定議會是否制定過該法規是不確定的嗎?律師與法官本身也可能對這些法規中某些段落的含義有不同見解,有些人持這種觀點,有些人持那種觀點——難道因此法規就是偽造的,或對臣民沒有約束力嗎?坎登(Cambden)或莉莉(Lily)的語法書可能印刷錯誤,西塞羅、維吉爾或奧維德的著作(寫於福音書之前)也可能如此,但我們對這些著作並非偽造的這一點毫無懷疑。

反對意見五:但我不受約束必須相信每個告訴我他帶來福音的人:人們可能說那是福音,但實際上並非福音。 回答:難道因為你不受約束必須相信每個人,就推論出你受約束必須相信任何人嗎?你不應相信任何對你撒謊的人,也不應相信任何聲稱帶來真理卻不給你任何證據證明其所言為真的人。但難道你不該相信那個告訴你真理並證明其為真的人嗎?或者,在公正的審查後,你敢說我們沒有給你任何關於福音真實性的證據嗎?你不應相信每個聲稱從某個朋友那裡帶信給你,或從君王那裡帶赦免令給你的人。但如果你看見了那無人能偽造的親筆簽名與印章,難道你不該相信嗎?你不應相信每個聲稱某某法律是由議會制定,你必須遵守的人;但如果聯邦所有的傳令官與使者都宣佈它,聯邦也承認它,且他們提供了充分的證明證明議會確實制定了它,並告訴你若願意付出努力,可以透過哪些紀錄親自查證,且沒有人能提出任何有力的反對意見,難道你不該相信這樣的報告嗎?你受約束必須相信每個給你證據證明其報告真實,或向你展示足夠理由讓你相信他的人:而福音的傳道者正是如此,故……等等。

反對意見六:基督說:「我若沒有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你們就沒有罪了。」 回答:但祂並沒有說,如果你們沒有親眼看見,你們就沒有罪。透過任何充足的媒介將其啟示出來,就足以讓不信者無可推諉。

反對意見七:但為什麼我們受未曾看見的神蹟之約束,而不像基督時代的猶太人那樣? 回答:因為我們有關於它們的充足證明,儘管沒有親眼看見:如果猶太人當時有這樣的證明,這也會約束他們,正如直到今日它約束我們一樣。

反駁八:按照此一原則,基督只需在一個地方行神蹟,然後將消息傳遍世界各地即可,其餘地方的使徒所行的神蹟便顯得毫無必要。然而,基督行神蹟並非毫無必要,因此,這些神蹟對我們而言是必要的。

答:若上帝為了體恤我們的軟弱,藉由眾多神蹟使祂的印證如此顯明,以致我們無可懷疑,確信無人能偽造,那麼祂的受造物豈能如此忘恩負義且厚顏無恥,竟要求更多神蹟,並強求上帝滿足其不合理的期待?試問,若埃及十災中的六、七災已足以使法老若不信服便無可推諉,難道十災還不足以使他更加無可推諉嗎?難道沒有經歷同樣數目神蹟的人,就不能被視為無可推諉嗎?這簡直是讓愚昧的罪人成了世界的主宰,甚至是上帝的主宰,竟要教導上帝該做什麼。誠然,這些忘恩負義的惡人對上帝的恩典極其挑剔,以致他們永遠無法滿足。若上帝行的神蹟較少,他們便質疑那印證是否可疑且模糊,因為或許其中有詐;若上帝行了許多神蹟以消除疑慮,他們又宣稱這些神蹟毫無必要,或者要求每個人都必須親眼看見同樣的神蹟。

反駁九:但聖經中存在矛盾,且在文體與結構上顯有重大弱點;我們怎能相信它們是由上帝所印證的呢?

答:一、無知的人在半知半解時,往往會對其他著作或任何學科抱持這種看法。真正通曉的人,自能看出此一反駁的謬誤。若人們稍有謙卑之心,就會懷疑自己的理解有誤,而非懷疑聖經有矛盾。當有人向這些自以為是的懷疑論者指出經文的平易含義,並說明他們以為矛盾之處其實極易調和時,他們便無話可說,只能為自己魯莽且無知的結論感到羞愧。

二、即便我們無法消除經文中在細微之處所受的一切指控,即便我們無法證明作者在書寫時絕對無誤,我們仍可確信聖經的教義在主體上是上帝的話語,且基督信仰是出於上帝。反駁者稱:「若他在一事上說謊,我便不信他所說的任何事。」這是一個無知的回答。若一個人在可疑的事上犯錯,難道你就不相信他在證據確鑿的事上所說的話嗎?所有的歷史學家都可能犯錯,也難免有誤;若他們為你描述某場戰役或某個議會的作為,他們很容易在細節上出錯,例如陣亡人數的精確數字、某項法案的具體條款等;然而,他們歷史的主體部分仍可能具有不可動搖的真實性,例如那場戰役確實發生過、誰獲勝了、以及制定了哪些法律。我們確信許多異教歷史學家的記載,儘管他們在某些事上可能出錯;對於敬虔、有良知之人的記載,我們更確信無疑,因為顯然他們既不可能被欺騙,也不可能欺騙他人。因此,福音與基督信仰的信譽,並非完全建立在聖經在細節上絕對無誤這一點上;儘管如此,我們仍能證明聖經的完美性,足以抵擋懷疑論者的一切詭辯,即便我們無需依賴這一點也能證明我們信仰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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