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4 信徒心中基督信仰的見證|000_書名經文與第一至三節

基督的見證等

約翰一書五章10節

「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上帝的,就是將上帝當作說謊的,因不信上帝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第一節

使徒在第四、五節中,因著信在基督裡勝過世界的成功,而極力稱讚信的恩典;隨後在接下來的經文中,他進一步彰顯其價值:1. 從那激勵並支持它的完備且確鑿的見證;2. 從其對象與職分的本質。前者見於第6、7、8、9及10節;後者見於第11、12節及隨後的經文。在第6、7、8節中,見證人被一一列舉;在第9節中,見證的效力與不容置疑的權威得到了證實。在第10節中宣告了:1. 真信徒的特權,以及他們在獲得進一步確據上的優勢;2. 不信之罪的嚴重性。

雖然我現在要處理的是第10節的前半部分,但因為除非回顧前文,否則我們無法透徹理解此處「見證」的含義,故讓我們簡要地省察這些經文。

在第6節中,使徒稱讚了信的對象——主耶穌基督,並宣告他以何等令人信服的證據向世人顯明自己:「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隨後,他進一步列舉了在天上的榮耀三位一體見證人,以及在地上的三位見證人(第7、8節)。這兩節經文中抄本之間非凡的差異,以及為各方所提出的華麗論證,我刻意略過不談,因為這與我預定的主題關係不大;但我將簡要探討這些見證人究竟是誰。1. 父、道、聖靈,是天上的三位,他們作見證:他們是在地上作見證;但這些見證人是在天上享榮耀。

  1. 父為子作見證,既是藉著在他降臨前透過預言與應許來描述他,也是藉著在他降生時及之後的許多顯著證實;派遣天使詩班來宣告並尊榮他的降生;藉著一顆非凡的星及其他類似的方式引導人歸向他;並在他正式就職、受洗時,以極其莊嚴的方式,從天上發出聲音宣告他是他所喜悅的愛子;經文似乎對此見證有特別的關注:正如他在受難前,也曾以天上的聲音認領他(約翰福音十二章28節),以及其他多種方式。
  1. 主耶穌自己,即父的道,已充分證實了他自己的職分與教義,這不僅僅是藉著單純的宣稱(因為正如他所言,若他只為自己作見證,他的見證便不算什麼),而是藉著先知、他的教義,以及他所行的工,來證明他從父而來的使命與委任:這些工完美地回應了他的委任,且是除他以外無人能行的。
  1. 聖靈為基督及其真理作見證,既是在那些預言他降臨的先知口中,也是在他降臨、受洗時,以更完備的證實顯明出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在他自己及其門徒身上,聖靈榮耀地顯現,正如我在前述論述中更詳盡表達的那樣。

至於地上的三位見證人,儘管我們在事實上達成共識,但解經家對於此處經文中「聖靈、水、血」的含義卻見解不一。第一個疑問是:聖靈指的是什麼?如果是指聖靈(Holy Ghost),那麼這地上的見證豈不與天上的一位相同嗎?為了避免這一點,有些人喜愛那些刪去第7節的抄本;有些人,如皮斯卡托(Piscator),將此處的聖靈理解為福音;有些人則僅將其視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時,與水和血一同從肋旁流出的氣息。我傾向於認為,在第7節中,「聖靈」指的是聖靈,並非視其為在天上享榮耀的聖靈,而是指在地上作見證的聖靈;但在第8節中,指的則是同一位聖靈,即他作為在地上存在並作見證的聖靈。因為正如他曾以鴿子的形狀顯現在基督身上,並以火舌的形狀顯現在門徒身上,他也同樣被說成是居住並運行在信徒靈魂中的。

律法中的潔淨是藉著水和血:藉著血來贖罪,藉著水來實際洗淨。但既然基督必須成為這些預表所指向的真實施行者,鑑於律法本身既不能贖罪,也不能潔淨污穢的靈魂,那麼聖靈的恩賜便顯得尤為重要,這超出了律法的範疇,是福音時代的卓越特權,也是對他話語真實性的特別見證。使徒在第6節中關注基督成全律法預表,這點並不令人意外,正如加爾文、皮斯卡托及其他人所判斷的那樣,此處亦然:但他究竟是如何成全它們的呢?我不認為我們應將其意義侷限於基督生平中的某一個行動或片段,正如許多人所做的那樣,而應更全面地解釋如下:這是為了恢復失喪的靈魂,既需要贖去罪咎,也需要洗淨罪污;這兩者正是律法預表彌賽亞將要成就的事;這兩者正是他所成就的;他以一種極其卓越、得勝的方式差遣聖靈來成就前者,並藉著神蹟來為他在世上的名作見證。他自己受了洗,首先是約翰的水洗,然後是在他開始工作之際,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最後,在他準備工作的尾聲,他受了血的洗。他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中流出水與血。他在十字架上從肋旁流出水與血。他的一生亦是如此:首先是純潔無罪的一生;其次是受苦的一生,直到十字架的死,既是為了贖我們的罪,也是為了印證他的遺命,並藉著他的榜樣教導我們捨己與忍耐;第三,他行在聖靈的大能中,行神蹟、行善事,並由聖靈從死裡復活。正如這些見證被他留作確鑿的記錄,他也相應地將其銘刻在門徒的靈魂中,在他們身上行同樣的工,將他的形象繪在他們的靈魂上,並留下他的醫治與奇妙恩賜,如此顯明在世上,作為他在世上的見證。

首先,他將聖靈澆灌在他的教會,甚至令世人驚訝,並使不信者知罪,藉著所行的各樣大能作為;他賜下聖靈居住在真信徒心中,作為他的居所與聖殿。

其次,他藉著他的道與聖靈,洗淨他們脫離先前的污穢,即罪的污垢。

第三,他藉著應用血的果效,洗淨他們脫離罪的罪咎:他帶領他們達到捨己的地步,以至於在預備與決心上,願意為他捨命、流血;當他呼召他們時,他奇妙地扶持他們,使他的子民成為他大能與真理的活見證。初期教會的大能之靈,以及所有信徒身上的聖潔之靈,是他無謬的見證;他那些從先前的邪惡中被洗淨的聖徒,是他的見證;他那些蒙赦免、稱義、被收納的子民,是他的見證。正如他們在客觀上是他三重見證的對象,他們在實際上、效力上與明確表達上亦然。他們將自己獻給他,並以一種三重洗禮的方式給予他最完整的見證。他們受了水的洗,在那裡公開認他為主,並接受他為救贖主;他們往往在實際的殉道中受了血的洗,從而至死認他;在聖餐中,他們領受他的血,更新他們的奉獻,並對他作出見證。他們受了聖靈的洗,隨後便尊他為靈魂寶座上的主,他的國度便在他們心中建立起來。

如此,我們便看見地上的三位見證人是什麼,即聖靈、水與血。

第二節

現在讓我們看看經文中提到的「在他心裡的見證」是什麼:我不認為應將此侷限於任何一種擁有內在見證的方式,而應採取更全面的理解。

  1. 信的人在他心裡有見證,因為他已經領受了上帝為他兒子所作的見證;因此,那原本是外在的,現在被接納到內在;那原本是作為一個適宜的、被提供、被提議的對象,且其領受是被命令的,現在已成為一個被實際相信與持守的對象。因此,所有信徒都有這見證在心裡,正如對象存在於當下的信心中,從而存在於領受的個體中。

反對意見:這無異於說:「信的人就是信。」

回答:這是在宣告信是什麼;信就是對神聖見證的領受:因此,在我們信之後,那原本僅在我們之外、寫在書本上或由人宣講的事,現在已在我們裡面,由恩典的聖靈銘刻在我們的心上:然而,雖然這是意義的一部分,但我並不認為這是全部,因此我補充:

  1. 信的人在他心裡有見證,在於上述信心的根深蒂固的習慣,假設他是一位健全的信徒;因為正是基督的靈成就了這信心;這靈不僅從外在啟示對象,還將其應用在靈魂上,正如人用印章在蠟上蓋印一樣:同一位聖靈確認並維護這種習慣,因他已將自己作為信徒的成聖者與信心創始成終者的職分視為己任:因此,正如他信,他將繼續信;生命之靈是其信心的保存者與維護者。
  1. 他在他心裡也有更堅固的見證,在於同一位聖靈隨時準備成為他信心的激發者;不僅賜給他一種習慣或能力,還使他將其付諸行動,因此,對於健全的信徒而言,這在他心裡已成為抵擋不信誘惑的一大優勢。
  1. 信的人,藉著同一位聖靈,不僅使他的悟性得到澄清與說服,也使他的意志有效地傾向基督,並藉著基督傾向父上帝;他的心被他在基督裡所擁有的良善,以及從他流露出的良善所深深觸動;被他在向罪人顯明愛的神蹟中,以及在所有應許成就時他所盼望的良善所觸動;以至於藉著這些,在他裡面彷彿產生了一種新的本性:他有了新的思想、新的計畫、新的渴望、盼望、愛與喜樂;他現在在這個世界上為另一個世界經營新的生意,並投身於他先前所陌生的工作;因此,他在基督裡成為了一個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現在若有人要誘惑他去不信,並勸他離開基督,不僅必須說服他違背他那根深蒂固、被維護的信心,還必須說服他違背他的愛、他的渴望、他的盼望、他的喜樂,違背他的心與新的本性。
  1. 這種愛、渴望、盼望與整個新的性情,是由同一位聖靈所根植、維護與激發的,這增加了他的優勢,聖靈居住在靈魂中,並為基督管理它,正如信心本身一樣;而真信心的根植、維護與激發,正是這些特質的根植、確認與激發,正如第一輪的轉動帶動了其餘的輪子。
  1. 但最值得注意的意義在於:所有這些在靈魂中領受的印記,都是我們裡面一個恆久的見證,我們在未來可以藉此抵擋誘惑,並堅固我們的信心。它們是我們裡面的見證,作為我們未來信心的對象或證據,而不僅僅如我先前所說,是我們當下信心的領受對象。我們當下實際的、習慣性的信心,以及我們靈魂的更新,以及其中所包含的神聖傾向與行動,都是我們裡面一個恆久的證據;正如外在的聖經與基督的神蹟是我們之外的證據;我們可以從中健全地論證基督教的真實性,並將它們視為基督無謬的見證。因為除了那位被父所認可、藉著聖靈作工的世界神聖救贖主之外,無人能行出在所有真正成聖者靈魂中所行的那些工。
  1. 我認為使徒的意思中,很大一部分在於:「當時信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擁有那非凡的神蹟之靈,這在當時是特意賜下,作為基督教真理的印記,以及基督偉大的見證」(馬可福音十六章17節);因為那應許在當時以某種方式、某種程度,成就於所有信徒身上;至少對所有人而言是道德上的,也就是說,對大眾或通常情況而言。

我不在此處添加一些人所主張的、我們裡面那種直接的聖靈見證,他們認為這才是唯一充分的;這既不是從外在的客觀見證,也不是藉著上述內在恩典之工的客觀見證,更不是藉著產生我們對客觀對象的信心而作的有效見證——所有這些我都已經主張了;而是此外,第一,要麼是另一種非客觀的見證,例如藉著另一種內在的話語或對我們心靈的啟示;第二,要麼是一種有效的見證,即在沒有客觀證據的情況下,或僅僅基於他自己最後所假設的內在啟示而使我們相信:對於這些狂熱或靈感,讓擁有它們的人去誇耀吧;但如果我證明它們並非普遍,也不是對所有人都是必要的,請不要責怪我;甚至,如果我證明前者在沒有它們的情況下,已足以成為我們裡面關於基督教義真理的見證,也請不要責怪我。關於這場爭論,我將博學的讀者引向羅伯·巴羅尼烏斯(Rob. Baronius)在《反對斯帕拉滕西斯》(Against Spalatensis)的《Apodix. Cont. Turnebull.》中所寫的,以及阿米拉督(Amyraldus)在《索米爾神學論文集》(Thes. Salmuriens.)中關於聖經與聖靈見證的辯論。同時,我在此處沒有提到作為有效者的聖靈本身,因他居住在我們裡面,與他的作為有所區別,因為經文所說的「在他心裡的」並非「作見證者」(to martyroun),而是「見證」(to martyrion),不是「見證人」(testis),而是「見證」(testimonium);儘管英文詞彙「witness」可以指兩者;我也知道聖經其他地方提到了聖靈本身在我們裡面。

那麼,你們看見了經文中主要的困難已得到解釋,即擁有見證或記錄在心裡是什麼意思。

問:所有信徒都有這見證在心裡嗎,還是只有一部分人有?

答:所有人都有;但並非所有人在程度上都相同;也不是所有人都以同樣的方式擁有,正如有些人曾經擁有的那樣。成聖的靈是所有真信徒所共有的;但神蹟的靈或非凡的恩賜則不然,儘管這在基督教會的初期時代也是常見的。

問:只有信徒才有這見證在心裡嗎?

答:不僅是真實健全的信徒,在初期時代,偽善者、不健全與半信半疑的人也擁有神蹟的靈,這對他們而言是一種內在的見證;但只有真實健全的信徒才擁有成聖的靈:我認為只有這樣的健全信徒才擁有聖靈關於非凡恩賜與神蹟的「應許」;而所有其他人擁有它,是超越了對他們個人所作的任何應許;但這仍是作為對教會應許的成就,以及對某些可能領受其益處的人而言。但這點並不重要,特別是對我們當前的問題而言,這最後一點如何定論並不影響大局。

第三節

上帝要「所有真信徒在心裡擁有他們基督教信仰的見證」,其原因(在我們敢於從上帝的旨意中推測其原因的範圍內)包括以下幾點:

原因一:上帝在向世界啟示基督時,他的旨意是讓這啟示成為他所揀選者恢復與完美幸福的媒介;而這若是在遙遠之處,或沒有被接納進他們靈魂的深處,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受傷的是靈魂,必須得到醫治的也是靈魂,為此,膏藥的應用是必要的。那將照亮黑暗悟性的光,必須被領受進那悟性本身之中。那賦予生命的生命,必須存在於被它賦予生命的本質中。如果基督的外在啟示或見證本身就是恢復人靈魂的合適媒介,即使他們從未領受它,那麼福音就能同樣拯救所有人,甚至是那些恨惡與藐視它的人,以及它最真實的朋友;這是一個不合理的觀點;不僅如此,藉著福音從我們的盲目中被醫治與恢復,除了我們自己被它告知、說服與啟發之外,還能是什麼呢?而這除了領受這見證在我們心裡之外,還能是什麼呢?幸福,就是使我們自己在裡面變得完美,並在那完美中享受上帝,即我們的終極目標;而我們的完美在於我們身上上帝的形象,這部分在於知識(歌羅西書三章10節);以及在於對他真理的清晰領受與辨識。並非僅僅向我們報告的光或幸福,能安慰並滿足人的靈魂,而是他自己所分享的光與幸福。

原因二:上帝真實所賜恩賜的本質,在於向擁有它們的靈魂顯明它們自身及其適當的原因;根據它們的程度與運作的自由度。雖然有時,由於我們內在的黑暗、迷惑與相反腐敗的攪擾,我們可能會忽略它們,並懷疑它們的真實性。光對於能看見的人具有自我顯明的特性,生命對於擁有它的人而言,是其自身存在的見證;生命的具體行動亦然:正如恩典是其自身的見證或顯明者,它也是其原因的見證。它在自身的外表或本質中帶著上帝的名:它是他自己的形象,因此可以向擁有這形象的靈魂顯明許多關於他的事。基督的靈與教義的果效,顯示了那靈與教義是什麼。如果它使人聖潔,它本身就更聖潔。

原因三:這是上帝作為的秩序,即每一個前行的部分都傾向於促進隨後的部分;正如基督的啟示是我們信心的媒介,我們的信心也是我們更完全成聖的媒介,從而進一步促進我們領受聖靈:正如在初期時代,它是他們領受神蹟與奇事之靈的媒介;而那靈與聖潔又是我們信心增長的媒介;甚至藉著客觀地向我們證實應許的真實性,我們發現這應許如此成就於我們自己身上;因此上帝要我們在心裡擁有見證。

原因四:上帝的目的是,藉著讓他的子民擁有他的靈,使他們成為他真理與良善的活紀念碑,使他們身上帶著他的形象與題字;正如他因他的律法中所發現的真理與純潔而得榮耀,他也要因他的聖徒身上所發現的類似卓越之處而得榮耀。他們也將永遠沉浸在他的讚美中,這必須出自一顆充滿他良善活潑感受的心,並出自對他們讚美他的原因的清晰理解,因此他們必須在心裡擁有見證。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