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7 由自我認識推論上帝與祂的統治|001_來源缺失_第一章至第三章前段

當我們開始向下審視,並感知我們是什麼,以及我們與其他生物有何區別時,我們便開始追求我們為之而生的事物。(西塞羅,《論善與惡的定義》第五卷)

凡認識自己者,必在自身中認識萬物:認識神,因他是照神的形象所造;認識世界,因他承載著世界的縮影;認識所有受造物,因他與之有共通之處。(保羅·德姆,《梯子》,頁722)

雖然我無法精確定義這些事物是什麼,但我確信我擁有它們;我察覺到,對我而言,一個簡單的術語比定義更能表達這些事物;因為它們是如此直接地被認知,部分是透過內在的感覺,部分是透過直覺。言語不過是為了將我的心意傳達給他人,並獲知他人的心意;但事物本身卻是以另一種方式被認知的。何謂看、聽、嗅、嚐,我透過看、聽、嗅、嚐所知曉的,遠勝於任何定義;當我理解該術語時,單純的命名便是我最好的表達。即便我無法回答一個懷疑論者,他否認我透過感覺和反思直覺所作判斷的確定性,但本性也不會容許我懷疑:或者,若有人真的使我懷疑,我是否可能生活在一個持續的虛幻夢境中,以致我所有的感官和理解力都受了欺騙,這對我而言也已足夠——我必須運用我所擁有的能力來判斷,我無法做得更好,因此不必再為此憂慮。若有人試圖說服我,當我生病或受傷時我沒有感覺,或者當我看見時我沒有看見,或者當我嚐到什麼時我沒有嚐到,我仍必須確信,無論這感官是會出錯還是不會出錯,它都必須被使用,並服務於賦予我這些感官的目的;且我沒有更好的能力可以使用。

第二節:透過我的行動,我知道我的存在;我知道我是一個有感覺、有智慧、會思考、有意志且能運作的存在;或者說,是一個擁有這些能力的生命。

因為從「運作」推導出「能力」與「存在」,其邏輯是毋庸置疑的。虛無不是行動者;沒有人能做他做不到的事。

第三節:這種心智,或上述的能力,存在於一個有組織的軀體中,或與之結合。

不懷疑自己感官與理解力的人,無需懷疑自己的軀體,因為軀體正是這兩者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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