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II. 基督宗教的總綱或摘要,包含在三個簡短的形式中;第一,稱為《信經》,包含基督徒信仰的內容;第二,稱為《主禱文》,包含基督徒的渴望與盼望的內容;第三,稱為律法或《十誡》,包含道德職責的總綱;內容如下:
《信經》
-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2.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至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3. 我信聖靈,聖而公之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身體復活,永生。
《主禱文》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十誡》 上帝吩咐這一切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不可殺人。
- 不可姦淫。
- 不可偷盜。
-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第16節。基督將十誡總結為這兩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第17節。這些誡命最初是頒給猶太人的,但基督將其延續為自然律的總綱;只是,祂將我們從罪與撒但中的救贖——這正是當初出埃及所預表的——作為根本的動機;並且祂將創造安息的紀念,從第七日的安息日,移至主日(即第一日)來守,並在祂聖潔會眾的莊嚴敬拜中,紀念祂的復活與我們的救贖。
第18節。III. 基督宗教最簡要的摘要,僅包含其精髓,在於聖禮的恩典之約;其中,悔改的信徒棄絕肉體、世界與魔鬼,莊嚴地將自己交託給上帝——聖父、聖子、聖靈,作為他唯一的上帝、他的父、他的救主與他的成聖者,藉此承諾過一種捨己、順服與愛的神聖生活,並領受所有罪的赦免,以及獲得進一步恩典幫助、上帝恩寵與永生的資格。此聖約最初藉由洗禮的聖禮進入,隨後在我們與教會的團契中,藉由基督身體與寶血的聖餐禮中更新。
因此,基督宗教不過是對上帝——我們的創造主、救贖主與成聖者——的信心,產生對永生的盼望,並使我們擁有對上帝與人的愛:這一切都表現在忍耐、順服與讚美上帝的真實果子,以及對人行善與公義的作為中。
第19節。為了讓我們能更好地理解、領受並實踐這一切宗教,上帝的道降世為人,並在祂最完美的生活中為我們留下了完美的榜樣;在完美的聖潔與無罪中,勝過一切試探,輕看世上的榮耀、財富與享樂;在完美的忍耐、溫柔、謙卑,以及對上帝與人的完美愛心中。
當完美的教義有完美的生命榜樣作為輔助時,沒有比這更大的光能擺在我們面前,引導我們走出黑暗的狀態,進入永恆的光明。如果這不是一個關於神聖大能、智慧與良善;關於捨己、順服與愛;關於忍耐、真理與審慎;以及為了愛上帝與永生而輕看一切次要事物(甚至生命本身)的典範,它就不會是對其教義的充分體現,也不會是對世界完美的啟示。榜樣使教義貼近我們的感官,從而使其更加清晰與有力。
第20節。耶穌基督所承擔的職分,是將聖靈差遣到信徒的心中,將律法的實質寫在他們的心版上,並賜給他們如此神聖與屬天的傾向,使之成為他們內在的自然律,使他們能以愛、輕鬆與喜樂去順服,儘管在達到完全的狀態之前,這並非絕對的完美。
以上說明了基督宗教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