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節:四、我們如何能確知聖靈對基督見證的第四部分,即他的教義在門徒重生中產生的果效,以及實際將他們從罪中拯救出來?
答:我將回答此問題,1. 關於過去的時代;2. 關於當前的時代。
第96節:一、關於過去時代的人們,我們僅能透過這三種方式得知:1. 透過那些時代的歷史;2. 透過他們留下的著作;3. 透過他們的繼承者,他們的信仰與品質在這些人身上得以延續。且:1. 在各個時代都有聖潔的人,誠然,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是如此,我們擁有歷史所能提供的最佳見證;無論你是透過他們的宣認、生活還是受苦來評判他們。2. 他們留下的著作是非常偉大的見證,證明了一種聖潔、仁愛與公義的精神,在這些傳到我們手中的聖徒著作中流動。如羅馬的克萊門、伊格那丟、居普良、敘利亞的以法蓮(Ephrem Syrus)、馬卡里烏斯(Macarius)、奧古斯丁、納齊安的格列高利、尼薩的格列高利、巴西流、安波羅修(Ambrose)、屈梭多模、薩爾維安(Salvian)、卡西安(Cassianus)、伯納德(Bernard)等。3. 今天在嚴肅的基督信仰宣認中繼承他們的人,是他們祖先美德的活歷史。
第97節:二、關於當代基督徒的聖潔,有兩種認識途徑:1. 透過那些自身已重生的人;2. 透過那些尚未重生的人:這兩種認識途徑之間必然存在巨大的差異。
第98節:一、正如一個有學問、愛父母、對君王忠誠或對朋友信實的人,可以知道自己擁有這些品質一樣;那被上帝的靈更新,對上帝有主導性的愛、有屬天的思想與生活方式、恨惡罪惡、以聖潔為樂、愛所有人(甚至是仇敵)、輕看世界、能克制肉體的慾望與感官衝動、能聖潔地管理自己的情緒、思想與言語,並渴望在這些事上達到完全,且懷著支持性的盼望去見上帝的榮耀,並在愛與讚美的喜樂中永遠享受祂的人,也能知道自己擁有這一切。
第99節:這種在我們自身中聖靈成聖的證據,並非我們最初信仰的原因或動機,而是我們後來在信仰中得到堅固與更充分確據的原因:因為一個人必須以某種方式相信基督,才能知道自己是被祂所成聖的。
其餘的動機足以開啟信仰的工作,且是上帝通常用於此目的的媒介。
第100節:這是基督所定的方法,即藉由向祂學習並使用祂所定的媒介,人們被提升到一定程度的聖潔,以至於能夠辨識出自己內心的這種見證,並由此成長到信仰與盼望的完全確據;因此,若任何聽過福音的人缺乏這種內在的確據見證,那是因為他們對先前向他們啟示的真理與媒介不忠。
凡願意查考福音,並在理性所及的範圍內領受並順服它,且不違背自己的理智與利益的人,必領受那更新、成聖的聖靈,這聖靈將成為他內在長存的見證。但如果他拒絕已知的真理,拒絕已知的義務,並忽略向他提出的最合理的媒介,那麼若他繼續處於不信之中,並缺乏他人所擁有的證據,他就只能怪罪自己。假設在一次普遍的瘟疫中,一位醫生被譽為唯一能治癒所有服用其藥方者的無誤醫生;假設許多人毀謗他,說:「他不過是個騙子」,而其他人告訴你:「他治癒了我們和成千上萬人,我們可以輕易向你證明,他的藥方中沒有任何有害成分,因此你可以安全地嘗試,特別是在沒有其他幫助的情況下」:那現在願意相信他、信靠他並嘗試其藥方的人,或許能活;但那不願嘗試的人,若死於疾病,只能怪罪自己。嘗試的人將透過他的治癒與經驗,知道他的醫生並非騙子:而那不願嘗試卻抱怨自己缺乏那種實驗性知識的人,不過是在說著像個任性的自毀者一樣的話。
第101節:二、那尚未在自己身上擁有重生之靈證據的人,仍可被說服相信這證據存在於他人身上;並藉此知道基督確實是世界的救主,而非騙子。
正如上述例子,那從未親自嘗試過醫生的人,若看見成千上萬人被他治癒,仍可藉此知道他並非騙子;從而可能被說服去信靠並嘗試。
第102節:知道他人已如此重生,其途徑為:1. 藉由人類的信實(fide humana)相信他們;2. 藉由在果效中辨識出來。
雖然經常有自負、自以為是的人宣稱基督的靈已更新了他們,但事實並非如此,然而,所有關於人們如此親近之事(甚至在他們內心之事)的人類見證,並非因此就不可信;智者會分辨可信之人與不可信之人。在上述例子中,許多人可能告訴你他們被醫生治癒了,而事實並非如此;但你會因此就不相信任何告訴你他被治癒的人嗎?許多人可能吹噓自己並不具備的學問,告訴你他們擁有數學或各種藝術的知識;但難道因此就沒有人是可信的嗎?
但我在此並不勸任何人僅僅滿足於相信他人的話,除非他能在果效中看到足夠的證據來支持它,並說服一個理性的人這是真實的。但是,正如一個聽見病人宣稱自己已痊癒的人,若看見他像健康人一樣吃喝、睡覺、勞動與歡笑,便可以放心地相信他;同樣,那聽見一個清醒的人帶著謙卑的感恩向上帝宣稱祂已藉由聖靈改變並更新了他,若看見他活得像個被更新的人,便可以放心地相信他。
第103節:雖然除了你自己之外,你無法對任何個人的真誠有絕對的把握,因為我們不知道人心;但你可以確定並非所有人都在偽裝。
因為利益、動機與充分的原因同時導致他們偽裝,這在自然上是不可能的:正如我之前所說,我們無法確定任何個別女性對其丈夫與子女的愛不是偽裝的;但我們可以從許多可給出的自然證據中確定,並非全世界所有的女性都在偽裝。
第104節:所有這些更新的果效都可以在他人身上辨識出來。1. 你可以辨識出他們為自己過去的罪感到深切的憂傷。2. 他們對殘餘的敗壞或軟弱感到厭倦。3. 他們渴望並努力得著釋放,使他們的醫治得以完全,並在勤勉使用媒介以達此目的中生活。4. 他們不活在任何罪中,除了較小的人性軟弱。5. 世上所有的財富都無法誘使他們蓄意且故意地犯罪,他們寧願選擇承受人所能加諸於他們的一切。6. 他們因自己殘餘的不完全而在自己眼中顯得卑微。7. 他們不對任何人行不義;若他們確實虧負了誰,他們隨時準備承認並給予補償。8. 他們以喜悅的愛去愛所有良善的人,以仁慈的愛去愛所有惡人,甚至是他們的仇敵;他們不尋求報復,而是隨時準備寬恕,並盡其所能為他們及所有人行善:他們恨惡惡人,並非出於喜悅的對立,而是像恨惡自己因罪而有的敗壞一樣。9. 他們喜愛所有聖潔、節制、公義與仁慈的教義、人物與實踐。10. 他們的情緒至少受到足夠的控制,以至於不會導致他們發誓、咒罵、辱罵、誹謗、爭鬥或作惡。11. 他們的舌頭習慣以敬畏的態度談論聖潔與公義的事物,而不說污穢、下流、辱罵、謊言或其他邪惡的話。12. 他們不讓私慾引誘他們行淫,也不讓食慾導致酗酒或明顯的放縱。13. 除了上帝自己,沒有任何事物是他們敬虔的主要對象;認識祂、愛祂、事奉祂並取悅祂,並以這些為樂,是他們靈魂最大的關懷、渴望與努力。14. 他們主要的盼望在於天堂,以及在上帝那裡,在這種看見與愛的完全中,享受永恆的幸福。15. 他們主要的動機來自上帝與來世,這最能支配他們的選擇、安慰與生活。16. 與此相比,世上所有的財富、榮譽與尊位,在他們眼中都是卑賤、可鄙的事物。17. 為了這個盼望,他們在路上的所有苦難中,都因忍耐而得到極大的支持。18. 他們在自己的呼召與勞動中,將世上的事物視為服事上帝與天堂的手段,作為達到其適當目的之工具。19. 他們以同樣的服事態度對待自己的人際關係;若是上位者,主要為上帝而統治;若是下位者,主要為上帝而順服,並在盡其所知上帝旨意的範圍內,保持忠誠、順服與忍耐。20. 他們在世上的關懷與日常事務,是藉由勤勉地贖回寶貴的光陰,在獲取並行出他們所能行的善事中,為死亡與審判作好準備,以確保他們的永恆幸福,並取悅他們的上帝。
第105節:這一切都可以在他人身上辨識出來,且其真誠的可能性極高,以至於任何有仁愛心的人都沒有理由質疑。我重申我的見證,這裡沒有一個字不是我從自己的內心與經驗中忠實抄錄出來的;我曾結識過許多人,我真心相信他們比我更好,且擁有更大程度的這一切恩典。
第106節:若有人說,人們迷信地為自己指定不必要的任務,並禁止自己做許多合法的事,然後將此稱為聖潔:我回答說,確實有許多人這樣做,但我所說的並非此類人:讓理性來判斷,在上述任何關於聖潔的描述中,是否包含任何此類事物。
第107節:那想要辨識出他人身上上帝之靈的人,必須遵守這些合理的條件:1. 不要選擇那些眾所周知的非基督徒來評判基督教——一個自稱為基督徒的酒鬼、淫亂者、貪圖享樂、屬肉體、屬世、驕傲或自私的人,肯定只是一個偽善者;難道要透過一個撒謊的偽善者來評判基督教嗎?2. 正如你必須選擇那些在信仰上真正嚴肅的人來進行試驗,你也必須與他們親近熟悉,而不是做個遠觀的陌生人,因為他們不會對自己的虔誠進行虛榮的炫耀。那些只在日常交談中觀察他們的人,怎能辨識出他們靈魂中神聖的感動呢?3. 你不可透過無知、不敬虔之人的辱罵來評判他們:4. 也不可透過那些僅被自身利益所驅動的自私之人的指責來評判他們:5. 也不可透過那些根據自己宗派、事業或黨派利益來評判所有人的世俗或宗教派系之言來評判他們:6. 也不可透過你自己的偏私利益來評判他們,這會使你評判他人時,不是看他們真實的樣子及對上帝的態度,而是看他們是否符合或違背了你的利益與慾望:7. 你也不可透過某些後來證明是偽善者(儘管曾經看起來很真誠)的人來評判所有人:8. 你也不可透過某個人的特定跌倒或失敗來評判他,因為這與他內心與生活的傾向相反,且是他最大的憂傷:9. 你也不可帶著預設與惡意的心態前來,你自己就恨惡你所探求的聖潔;因為惡意是盲目的,是一個持續的錯誤詮釋者與誹謗者。10. 在你評判聖潔與誠實之前,你必須先知道什麼是聖潔與誠實。
這些條件都是如此合理與公正,以至於如果一個人生活在虔誠、誠實的人中間,卻選擇保持距離,對他們的生活一無所知,並因虛假報導或利益(無論是他自己的利益還是派系的利益)的誘惑而惡意辱罵他們,並說:「我沒看見什麼誠實與重生的人,只看見一群自以為是的偽善者」:這個人所確認的不信與沉淪,正是他蓄意的盲目、偏私與惡意的正當懲罰,這使他對上帝、對真理以及對他自己的靈魂不忠。
第108節:並非只有少數,而是世上曾經或現在所有的真正基督徒,內心都有這種重生之靈的見證或證據。
正如我之前所說,基督不會認可其他人:「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看哪,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凡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羅馬書八章4-9節;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路加福音十四章26、33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五章24節)。誠然,有形的教會,即由宣稱是基督徒的人組成的團體,其中有許多人並沒有這種靈或恩典;但這樣的人只是在歧義的意義上,而非在首要、適當的意義上是基督徒:「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上帝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為上帝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上帝的,就是將上帝當作說謊的,因不信上帝為他兒子作的見證。」(約翰一書五章7-10節)。
第109節:一個人作為基督徒的程度越深,他內心就越有這種成聖之靈的見證,他也越聖潔。
第110節:任何哲學家或其他人在多大程度上像基督徒,他們就越接近這種上帝更新的形象。
第111節:正如上帝的形象,即靈魂的聖潔,是真正救主的目的與工作,那麼在所有真正基督徒身上真實地成就這一切,實際上就是他們已開始的救恩;因此,這是基督長存、無誤的見證,應當使所有真正屬祂的人心中的不信感到羞愧。
我在前一章所談到的,是每一位聖潔靈魂中都有的見證,地獄的權勢絕不能勝過它。若有人承諾能治癒所有願意接受其藥物並聽從其指導的瘟疫、結石、痛風或發燒患者,只要他確實履行了承諾,他就絕非騙子。若有人承諾能教導所有前來求教的人算術、幾何、天文、音樂等知識,只要他確實做到了,他也絕非騙子。試想,耶穌基督所承諾的是什麼?想過之後,再告訴我祂是否為騙子。祂從未承諾要讓祂的門徒成為世上的君王、權貴、富人或顯赫之人,也未承諾要讓他們成為最頂尖的邏輯學家、演說家、天文學家、數學家、醫師或音樂家,而是要讓他們成為最好的人:使他們在聖潔中更新對上帝的愛,藉此將他們從罪中拯救出來,並賜給他們通往生命的悔改。祂也沒有應許將這一切賜給所有受洗或自稱基督徒的人,而只賜給那些真誠同意向祂學習、接受祂的勸告,並使用祂所規定的救贖方法的人。難道基督沒有確實履行這項承諾嗎?既然祂履行了祂所承諾的一切,祂又怎會是騙子呢?對此,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在自己身上都有正當的證明,這就是祂的見證。
反對意見:但基督所承諾的不止於此,祂還承諾要帶領我們進入天上的永恆福樂。
回答:祂這樣做是我們的安慰。但我想,如果祂履行了其餘的承諾,要相信這一點並不困難。因為:第一,我在本書第一部分已經證明,根據自然之光,我們必須期待一個未來的報應生命,人是為未來的幸福而造的。第二,除了聖潔且更新的靈魂,還有誰該享有那種幸福呢?自然理性難道沒有告訴你,如此良善的上帝必會向那些良善的人,也就是愛祂的人,彰顯祂的愛嗎?第三,你認為要帶領一個人進入天堂,除了赦免他並使他聖潔之外,還需要做什麼呢?第四,這項工作的性質極大地幫助了我們的信心。因為這種聖潔,正是那種幸福的開端。
當我們發現基督已藉著祂的靈,開始使我們認識上帝、愛上帝、以祂為樂並讚美祂時,我們就更容易相信祂會使這一切臻於完美。若有人承諾能安全地將我送達地球的另一端,當他帶我度過了航程中最艱難的險阻後,我便很容易相信他。若有人教導我精通歌唱,當他教會我漸進的音調、音階、唱名、譜號、節拍、調式、節奏規則等知識時,他便贏得了我的信任。若有人使我在世上愛上帝,當他應許我將在天堂更愛祂時,我是可以相信他的。若有人使我在看見天堂之前就渴慕它,當他應許我身處其中時將獲得極大的喜悅,我是可以相信他的。愛那些愛祂的人、獎賞順服的人,這是上帝的工作;我必須相信上帝會完成祂的工作,絕不會辜負任何受造物正當的期待。我唯一的疑慮在於我是否盡了我的本分,以及我是否成為了那份福樂的預備對象。而解決了這一點,就解決了一切:那位使我適合進入天堂的,已經克服了我信心上最大的難題;我應當更容易相信祂會完成其餘的部分,並且當我準備好時,我必能進入天堂。
反對意見:但基督不僅承諾要使我們重生並拯救我們,還承諾要稱義我們,而且是以一種奇特的方式,即藉著祂的犧牲與功德。
回答:這正顯明了祂的智慧與良善。我確信一個未蒙赦免、不義的人,在那個狀態下是無法享有福樂的;我也確信我無法赦免自己,也不知還有什麼其他途徑可尋;我更確信,如此卓越且聖潔的一位,比我更適合被上帝所深愛。但請記住:第一,祂並不承諾赦免或稱義任何祂未曾更新與成聖的人;第二,祂所有在你眼中看來奇特的方法,都只是為了恢復上帝在你身上的形象,並使你適合祂的愛與事奉。我們憑經驗可以見證,祂在我們身上確實做到了這一點;既然我發現祂的方法有效,我就不會因為它看起來奇特而與祂爭辯。醫師可能會為我的一些致命疾病開出我不理解、且看起來不太可能治癒的藥方;但如果我發現這些看似不可能的方法奏效了,我就不會與他爭辯,也不會拒絕這些藥方,除非我知道自己比他更聰明,且已經找到了更可靠的方法。因此,最顯而易見的是,拯救我們的就是我們的救主;那位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的,必將我們從刑罰中拯救出來;那位使我們適合蒙赦免的,必為我們贏得赦免;那位使我們愛上帝勝過一切的,必使我們適合享受祂的愛;那位使我們既愛祂又蒙祂所愛,必為我們預備了天堂,祂確實就是中保。
第 112 節。從我所證明的這些論點中,可以得出四五個明顯的推論:第一,我們沒有給那些膚淺的詭辯者留下任何餘地,他們聲稱我們是為了信仰的證據,而訴諸私人的靈、幻想或狂熱。
確實有些人談論聖靈的單純說服或內在的主動見證,彷彿那是一種內在的聲音對我們說:「這是上帝的話語」;但這並非我所說的;我所說的是客觀的見證,即我們重生的證據,這若非藉由以下兩點便無法達成:一、完美的教義;二、上帝之靈的協同工作或祝福,祂絕不會為了證實謊言而賜下這些。聖靈以我前述的四種方式作為基督的見證;此外,祂藉著祝福合宜的媒介,使我信靠並增長信心;但對於任何狂熱、未經證實、純粹的說服,我們一概不予承認。
第 113 節。第二,惡意是通往不信的康莊大道:正如祂肢體的聖潔是基督在世上持續不斷的最終見證,惡意誹謗、嘲弄敬虔之人,或為了私利或派系利益而詆毀他們,正是魔鬼用來挫敗這項見證的手段。
第 114 節。第三,破壞真正的教會紀律,傾向於破壞世上的基督信仰,因為這將基督的葡萄園向荒野開放,混淆了敬虔者與公然不敬虔者,並向異教徒與不信者將基督信仰呈現為一種空洞的概念,或一種普遍且墮落的生活方式。
第 115 節。第四,名義上基督徒的醜聞與邪惡,基於同樣的原因,是魔鬼將基督信仰從地上根除的手段。
第 116 節。第五,上帝的偉大憐憫為眾多聖潔的基督徒提供了確信福音真理的可靠且恆久的途徑,他們既無技巧也無閒暇去研讀教會歷史與古代文獻,也無法從其他外在論證中與博學、狡猾的詭辯者進行辯論。
無數誠實、聖潔的靈魂,活在對上帝熾熱的愛中,恨惡罪惡,真誠順服,對眾人行公義與慈愛,並懷有屬天的渴慕與喜樂;他們雖然無法為自己的信仰辯護,也不需要訴諸「教會信什麼我就信什麼」——儘管他們不知道信的是什麼、為什麼信,也不知道教會是什麼。但他們內心有聖靈,祂是基督活的見證與中保,是上帝的印記,是他們得救的憑據;這並非僅僅假裝聖靈說服了他們,而他們卻不知憑據為何;也不是說他們認為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盲目相信最為虔誠。而是他們擁有更新與收養的靈,將他們心志與生活的方向從世界轉向上帝,從地土轉向天堂,從屬肉體轉向屬靈,從罪惡轉向聖潔。這完全使他們確信,那位實際拯救了他們的基督,就是他們的救主;那位履行了祂所有承諾的,絕非騙子;上帝絕不會藉由褻瀆、欺騙與謊言來使祂的子民成聖;那位在這一點上履行了應許(這是祂的憑據)的基督,必將履行其餘的應許。同時,那種藉由基督之靈成為他們新本性的對上帝、對聖潔、對天堂的愛,將在試探時刻堅守住,而其他的推理在當時則顯得太過軟弱。哦,聖潔的人在面對所有不信的試探時,擁有何等蒙福的優勢!而那些剝奪了自己這種內在見證的不敬虔的感官主義者,又是何等可憐地處於劣勢?若有兩個人生來失明,其中一人已得醫治,看見了燭光與曙光,若醫師承諾要讓他看見太陽,他要相信醫師是多麼容易;相比之下,對於那個從未見過光的人來說,這又是何等困難?
第十四節 IV. 若要我選擇他應當以何種方式證明其信息是出於上帝,我無法選擇比預言、聖潔、公開且眾多且無可反駁的神蹟,以及他自身的復活與升天,並賜下聖靈作為他持續向世界作見證的辯護者,更令人滿意的方式了。
第十五節 V. 我無法期待這些神蹟是在世上所有人的眼前,於每一處與每一時代都行出來(因為那樣它們就僅僅如同尋常的作為),而是應當在那些適合將其傳達給他人的受揀選見證人面前行出來。
第十六節 VI. 對於這些見證人而言,我也無法選擇比藉著同樣聖潔與大能的靈,以及如使徒所行那般連綿不斷的神蹟,並在跟隨者實際的更新上取得如此果效,更為合適的確證方式來證實他們的見證。
第十七節 VII. 對於傳遞這一切事物給我們而言,我也無法選擇比上帝所使用、前述那種歷史或傳統更為適當且具說服力的方式。
第十八節 VIII. 我也無法選擇任何一個比「人實際得救」更適合所有人(無論博學或無知),且能存留於世世代代的基督之印記與見證。這得救乃是藉由聖靈對他們心靈與生命的真實更新,使他們脫離自私、感官主義、世俗與其他罪惡,並在愛與屬天性情中將他們提升至上帝聖潔的形象;這正是基督持續不斷的作為。
因此,當上帝將一切事都成就得如此完美,以至於我的理性被迫承認這是最佳方式時,我還能渴求什麼呢?我承認,我仍感到我的本性渴望透過視覺與感官得到滿足。若我能看見天堂與地獄,我想這將最有效地終結一切疑慮。但我的理性已確信,這對於一個必須在道德上受治理並被引導至其終局的世界而言,是不合宜且完全不相稱的。
第十九節 XI. 撒但試圖阻礙我們信靠、愛與順服的試探,是如此顯而易見、惡毒且糾纏不休,以至於它們反而極大地堅固了我,使我確信他所極力抵擋的那道與那條道路,正是真理與良善。
我認為,若人們願意觀察那些經常在內容、方式與時機上誘惑他們的內在暗示,以及在日常交際中遇到的對一切善工的外在阻礙與對惡事的邀請,那麼無論是好人或壞人,幾乎都會被說服:確實存在著惡靈,他們是基督與我們的仇敵,並不斷藉由試探與他爭戰。
第二十節 XII. 魔鬼與巫師訂立契約以抵擋基督,並誘使他們棄絕受洗、離棄他的道路,這在某種程度上也證實了基督信仰的真實性。
正如我先前所言,世上確實有巫師。若有人閱讀雷米吉烏斯(Remigius)與博丹(Bodin)的著作,便可得到滿足;此外還有《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orum)、達內烏斯(Danaeus)等人的著作;而大約二十一年前在薩福克(Suffolk)與埃塞克斯(Essex)發生的眾多案例,亦可進一步使人信服。至於魔鬼引誘他們棄絕基督的聖約與聖禮,許多歷史記載皆是充分的證明。
第二十一節 XIII. 儘管許多此類報告是虛構且具欺騙性的,但在各個時代,確實已證實存在著某些顯靈事件,無論是透過對抗或防禦,都為基督信仰作了某種見證。
關於上述兩點,請參閱我所著的《不信之論》(Treatise of Infidelity)以及《聖徒永恆的安息》(第二部,第258頁);並閱讀拉瓦特(Lavater)的《論幽靈》(De Spectris)、贊基烏斯(Zanchius)(第三卷,第四章,第10及20節)、戴利斯(Dailris)等人的著作。以及我先前所提的,特別是名為《馬孔的魔鬼》(The Devil of Mascon)的敘事,以及莫爾博士(Dr. Moor)的《論無神論》(Of Atheism)。
第二十二節 XIV. 被魔鬼附身者的言行,通常狂暴地褻瀆基督,這在某種程度上也證實了基督信仰的真實性。
關於此類事件確實存在且曾經存在,已有無可置疑的證據。請參閱我的《聖徒永恆的安息》(第二部,第258頁等處);贊基烏斯(第三卷,第四章,第10節,第288頁);福雷斯圖斯(Forestus)的《論毒物》(De Venenis,觀察8);彼得·馬特(Pet. Mart.)的《神學通論》(Loc. Com.,第一類,第九章);費內爾(Fernel)的《論事物的隱秘原因》(De abdit. rerum causis,第二卷,第十六章);普拉特魯斯(Platerus)的《觀察》(第20頁);《論魔鬼的昏迷》(De stupore Daemon)等;特土良的《護教辭》(第二十三章);居普良(Cyprian)致德米特里安努斯(Ad Demetrium)的書信;奧利金(Origen)對馬太福音第十七章的註釋;奧古斯丁的《論占卜與魔鬼》(De Divinat, Daemon)等。
第二十三節 XV. 最後:基督信仰仇敵的見證,對信心也是一種鼓勵。
關於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如何從猶太人那裡獲得知識,以及柏拉圖(Plato)並非不熟悉摩西著作的推測,已有許多人論證過。對於有閱讀能力的思考者而言,我無需多言便能使他們確信,異教徒越是睿智與良善,他們的教義就越接近耶穌基督的教義。猶太人如何被基督的神蹟所折服,卻轉而指控基督為術士,這已論述過了。羅馬帝國最睿智且良善的皇帝們曾優待他們。狄奧·卡西烏斯(Dion Cassius)在《涅爾瓦·科基烏斯傳》(Life of Nerva Coccieus,第1頁)中寫道:「然而,涅爾瓦希望赦免所有被控對神不敬的人:他讓流亡者重返故土。」這些被稱為「對神不敬」(impietatis rei)的人,正是那些拒絕向偶像獻祭的猶太人與基督徒。他接著補充道:「為了防止僕人今後誣告主人,他頒布敕令,禁止任何人再以不敬神或猶太教派為由指控他人。」由此看來,當心懷不滿的僕人想要報復主人時,他們習慣指控主人信奉基督信仰或猶太教。
圖拉真(Trajan)曾因猶太人的挑釁而對基督徒採取行動。據狄奧·卡西烏斯在《圖拉真傳》中所述,猶太人推舉了一位名叫安德魯(Andrew)的人為首領,在昔蘭尼(Cyrene)附近殺害了超過二十萬名希臘人與羅馬人;但由於普林尼(Pliny)報告了基督徒的清白與所受的不公迫害,對他們的迫害才有所緩和。
哈德良(Adrian)也曾被猶太人激怒,正如埃利烏斯·斯帕提亞努斯(Ael. Spartianus)在《哈德良傳》中所述:「他們發動戰爭,是因為被禁止割除生殖器。」而基督徒被視為猶太人的一種,因此常因猶太人的過錯而受苦。但羅馬貴族謝倫紐斯·格拉尼亞努斯(Serennius Granianus Legatus)致信哈德良,指出僅因大眾的喧囂就殺害無辜的基督徒是何等不公,哈德良遂致信亞洲總督米努提烏斯·豐達努斯(Minutius Fundanus),規定除非有確鑿罪行,否則不得處罰任何基督徒(參見尤西比烏斯《教會史》,第四卷)。
蘭普里迪烏斯(Lampridius)在《亞歷山大·塞維魯傳》(Alexand. Sever.)中寫道:「據說哈德良也曾考慮過為基督建造神廟;他下令在所有城市建造沒有偶像的神廟,這些神廟今日因沒有神像而被稱為『哈德良神廟』;據說他本意是為了這個目的而準備的,但被那些諮詢神諭的人阻止了,因為他們發現,如果這件事如願發生,所有人都會成為基督徒,而其他神廟將會被廢棄。」
琉善(Lucian)在嘲笑基督徒的苦難與信仰時,卻也尊崇他們,他說:「這些不幸的基督徒說服了自己,他們將享有永生並永遠活著:因此他們以高尚的靈魂蔑視死亡;不少人甚至自願獻身受死。一旦他們背離了我們,便堅定地否認希臘諸神,」等等。
當哈德良發現基督徒與猶太人的區別,並因他們不願參與巴爾科赫巴(Barchochebas)的叛亂而受其迫害後,他在戰爭結束時,將耶路撒冷賜予基督徒與其他人居住,尤西比烏斯如是說。
安東尼·庇護(Antoninus Pius)為基督徒頒布了以下敕令:「若有人僅因某人是基督徒而繼續騷擾或指控他,則被指控者即使被發現確實是基督徒,也應被釋放;而那指控者則應受正當且應得的懲罰。」並加上了哈德良的一項法令:「關於這些人,其他省份的總督先前已致信我神聖的父親;他回覆說,除非他們被證實曾企圖對國家不利,否則不得干擾這類人。」(尤西比烏斯《教會史》,第四卷)。
儘管在那位卓越的君主安東尼·哲學家(Antoninus Philosophus)統治下,曾發生過一些迫害,但那多半是遠方官員所為,且在基督徒士兵祈禱後,軍隊因天降甘霖而奇蹟般獲救(即「雷霆軍團」Legio Fulminatrix,當時他們正與夸迪人Quadi作戰)之後,一切迫害便停止了,並對他們展現了恩寵。關於此事,請參見朱利烏斯·卡皮托利努斯(Jul. Capitolin.)、狄奧·卡西烏斯、特土良的《護教辭》、尤西比烏斯(第五卷)、奧羅修斯(Orosius)等人的記載。他致元老院的信函如下:「可以相信,基督徒雖然被我們視為不敬神,卻將上帝作為心中的堡壘:因為他們一俯伏在地,向我不認識的上帝傾吐禱告,天空中立刻降下甘霖,對我們而言極其清涼,但對我們的敵人而言卻是冰雹與雷電:上帝立刻回應了他們的祈禱與懇求,他是不可戰勝、不可攻克的。因此,讓我們允許他們成為基督徒,以免他們祈求並獲得那種針對我們的武器。」
在此皇帝之後,接連出現了一群禽獸;但他們大多數被限制而未能進行大規模迫害:據狄奧·卡西烏斯記載,康茂德(Commodus)受到基督徒的朋友瑪西婭(Martia)的制約;其他人則受到其他方式的制約。基督徒也經常呈遞辯護書:其中,在康茂德統治期間,參議員阿波羅尼烏斯(Apollonius)為基督信仰獻上一本書,隨後被斬首(尤西比烏斯,第五卷)。但在從奧古斯都到君士坦丁的所有皇帝中,只有十位迫害過基督徒,而我所提到的那些撤銷法令或限制迫害者的人,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塞普提米烏斯·塞維魯(Septim. Severus)禁止任何人成為基督徒;但特土良在《致斯卡普拉》(Ad Scapul.)一書中記載了那些迫害基督徒的總督們所遭受的審判,以及其中一些人因神蹟而產生的確信,值得一讀。
亞歷山大·塞維魯(Alexander Severus)是所有異教皇帝中最卓越的一位,甚至勝過安東尼·哲學家,他受到著名的烏爾比安(Ulpian)與其母瑪梅亞(Mammea,被認為是基督徒)的引導。蘭普里迪烏斯說:「他保留了猶太人的特權:並容許基督徒存在。」甚至在早晨,他會去「他的私人禮拜堂祈禱,在那裡他供奉了神聖的君主,以及精選出的最良善者,還有更聖潔的靈魂,其中包含阿波羅尼烏斯;據當時的作家所言,他還供奉了基督、亞伯拉罕、奧爾甫斯以及這類的神。」是的,同一位蘭普里迪烏斯說:「他想為基督建造神廟,並將他納入諸神之中:據說哈德良也曾考慮過此事。」等等。之後又說:「當基督徒佔據了一個原本屬於公眾的地方時,小販們聲稱那地方屬於他們;他回覆說,無論如何,在那裡敬拜上帝,總比交給小販要好。」他將基督教會在選舉牧者時的嚴謹,作為他選擇官員的榜樣:「他說,既然基督徒與猶太人在宣告即將受按立的祭司時如此嚴謹,那麼在選擇那些被託付人民財產與性命的省長時,也應當如此。」也就是說:「他公佈他們的名字,勸告人民,若有人知道他們有任何罪行,就用確鑿的證據證明;若無法證明,則要受死刑。」蘭普里迪烏斯說,他將基督的一句教導作為座右銘:「他經常高聲宣揚他從猶太人或基督徒那裡聽到的話,並持守它;當他懲戒某人時,他命令傳令官宣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極其喜愛這句話,以至於下令將其刻在宮殿與公共建築上。」由此可見,最優秀的羅馬異教皇帝對基督與基督徒的看法。保羅在羅馬時,可以在他租用的房子裡自由地向任何前來聽道的人講道(使徒行傳二十八章31節);沒有人禁止他。而那些迫害基督信仰的皇帝,要麼是像尼祿那樣的禽獸,要麼充其量是不了解該宗教理據的人,他們迫害時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們迫害基督徒,與其說是為了基督信仰的正面教義,不如說是為了負面教義,即因為他們拒絕向羅馬人長期習慣崇拜的偶像獻上尊榮與敬拜。因此,「除掉這些不敬神的人,除掉這些不敬神的人」成了暴民的呼喊,彷彿拒絕他們的神就是不敬虔;而拒絕在偶像祭壇上獻祭或焚香,就是他們因違抗而受死的原因。
正如格勞秀斯(Grotius)所言(第三卷):「我們有許多見證,證實了歷史書中所記載的部分內容。猶太人與異教徒都記載了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及他與門徒所行的神蹟。關於希律、彼拉多、非斯都、腓力斯、施洗約翰、迦瑪列,以及耶路撒冷的毀滅,約瑟夫(Josephus)在基督去世後約四十年出版的著作中有極其清晰的記載。塔木德學者關於同一時期的記載也與此相符。塔西佗(Tacitus)記錄了尼祿對基督徒的殘暴。過去曾有私人著作(如弗勒貢Phlegon的著作)以及官方檔案,基督徒曾引用這些檔案,其中記載了基督誕生後出現的那顆星,以及在基督受十字架刑罰時,月亮滿盈之際發生的地震與反常的日蝕。」
塞爾蘇斯(Celsus)與朱利安(Julian)並不否認基督的神蹟:穆罕默德本人也承認基督是一位真正的先知與上帝的道;並譴責猶太人拒絕他。他承認基督奇蹟般的降生與大能的作為,並承認他是從天上差遣來傳福音的:他引述上帝的話說:「我們已將宣告賜給馬利亞之子耶穌,並以聖靈堅固他。」以及,「我們已將福音賜給他,其中有指引與光明,」等等。他教導他的跟隨者這條信條:「說:『我們信上帝,信那賜給摩西與耶穌的,以及賜給眾先知的主。我們不區分他們中的任何一位,我們將自己交託給他的信仰。』」若如穆罕默德所言,基督是值得相信的,那麼基督信仰就是真宗教;至於他及其跟隨者所稱聖經已被篡改,以及我們刪除了基督關於穆罕默德必將被差遣的預言等說法,皆是無稽之談,不僅未經證實,且如前所述,是絕對不可能的。
請閱讀尤西比烏斯的《教會史》(第十八章第17、18章,及第十一章第10章),關於上帝對馬克西米努斯(Maximinus)皇帝的奇異審判;他的內臟受到折磨,下體潰爛,生出無數蛆蟲,惡臭甚至殺死了他的一些醫生;這迫使他承認,他所遭受的一切是他對基督瘋狂迫害的報應;因為他曾禁止基督徒聚會並迫害他們:因此他下令停止迫害基督徒;並透過法律與皇家敕令,恢復他們的聚會:他承認自己的罪,懇求基督徒的代禱,並宣稱若他能康復,他將敬拜他親身經歷過並發現是真神的基督徒的上帝。
請參閱福瑟比主教(Bishop Fotherby)的《無神論之鞭》(Atheomast.,第一卷,第三章,第140、141頁),將他的情況與安條克(Antiochus)進行比較。
保羅·奧羅修斯(Paulus Orosius)在《歷史》(第六卷末)中告訴我們,在奧古斯都統治期間,曾有一眼油泉湧流了一整天;以及奧古斯都如何拒絕被稱為「主」(Dominus),並因普世和平而關閉了雅努斯神廟;並稱:「在那時,即凱撒在上帝的安排下締造了最強大且最真實和平的那一年,基督誕生了;這和平是為了迎接他的降臨;在他降生時,人們聽見天使歡呼:『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上帝,在地上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
另請參閱他在引用他人之後,關於提比略(Tiberius)向元老院提議將基督視為神,而塞揚努斯(Sejanus)予以反對的記載(第七卷,參見《教父文集》第一卷,第209頁),他在那裡也提到,一些希臘書籍證實了基督死亡時的黑暗。並且(第七卷,第216頁)他指出,正如埃及十災之後,以色列人得救而埃及人滅亡一樣,在羅馬帝國中,經歷了十次迫害的特殊報應後,基督徒與異教徒的命運也是如此。但因為他是基督徒歷史學家,我不再引用他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