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我們還可以加上敵對者的認信,他們告訴了我們部分基督教信仰;例如普林尼、塞爾蘇斯、朱利安等。所有這些方式加在一起,告訴了人們什麼是基督教。 第十五,但最完整且最確定的發現方式,是聖經本身,它在基督徒的聚會中被持續誦讀。在所有這些之中,我只是告訴了你們福音教義在實質上是透過多少種方式與媒介被廣為人知的。
現在,重大的問題是:如果我們無法證明聖經中的每一個字或語助詞都是上帝的話語,因而都是真實的,我們是否能透過所有這些方式,對基督教信仰的真理達到確信?那些否認的人說:「凡在某事上可能犯錯或受騙的人,在另一件事上也可能如此;我們無法確信一個有時說謊的人的話,因為我們永遠無法確定他說的是真理。」但我肯定所質疑的事物,並將指出反對者這一推理的錯誤。
第一,必須記住,我們將原始且絕對的無誤性歸於上帝,而非其他任何對象。因此,我們確信凡是上帝的話語,皆為真理。
第二,我們確信凡是上帝蓋上印記或作見證的,皆是上帝的話語,這點我在你們所反對的書中已詳細闡述;凡具有我在該書中所闡述的上帝之先行、構成、伴隨與後續見證的,我們確信皆來自上帝。
第三,我們確信基督本人及其教義具有這四重神聖見證;因此,基督及其教義皆來自上帝,且是真實的;從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世界的救贖主、教會的元首,以及祂自稱的一切。
第四,我們確信使徒作為這福音的傳道者與基督所託付使命的執行者,擁有與基督本人相同種類的見證:他們擁有同樣的聖靈。雖然關於他們的預言性先行見證不如基督那般完整,但他們所傳講並留下的福音書,第一,在每一位真正有辨識力的人眼中,依然清晰地顯現出上帝大能、智慧與良善的形象。第二,同樣的福音,由他們傳講與傳遞,具有豐富且確定的神蹟、預言與聖工的伴隨見證。第三,同樣的福音對真實領受者的靈魂產生了影響,這正是上帝大能、智慧與良善的形象,從而證明它來自上帝。這三者的結合是一個完整且確定的證明。
現在,如果對此有任何疑慮,那必然是:第一,這些見證究竟證明了什麼;第二,它們是否真的是神聖見證;第三,神聖見證是否為真理的確據。
從最後一點開始。第一,如果神聖見證不是真理的確據,那麼世界上就不存在任何可能的證明;因為任何受造物都沒有真理,除非源自上帝;如果不是這樣,那必然是因為謊言與真理一樣完美且美好——這與人性、理性及全世界相悖,且為人類社會所厭惡,沒有任何野蠻人會如此認為——或者是因為上帝是不完美的,無論是在知曉真理與合宜之事的智慧上,在選擇真理的良善上,還是在運用真理的大能上;也就是說,上帝不是上帝,或者根本沒有上帝,從而沒有任何存在;因為一個不完美的上帝,一個缺乏智慧、邪惡且無能的存在,並非上帝。事實上,我們與不信者、不虔誠者及迫害者之間的所有爭論,最終都必須歸結於此:究竟是否有上帝。
二、關於這些確實是神聖見證,我在論文中已充分證明。第一,它們是神聖的果效,是上帝的蹤跡或形象。第二,這些事除了上帝,無人能做。無人能給出那完整的預言性先行見證;無人能像基督那樣,在其生平、死亡、復活與升天中成就祂所做的一切;無人能醫治所有疾病、行所有神蹟、一句話使死人復活;無人能像使徒那樣,在方言、神蹟與奇妙恩賜上成就一切——這些事由如此多的人,在如此多的人面前,在如此長的時間內完成。沒有其他教義能如此精確地承載上帝大能、智慧與良善的形象,也不能在人的靈魂中留下同樣形象的印記。誠然,儘管這同一教義藉著上帝的靈被調整以達到此效果,但若上帝不藉著同一位靈將其深入人心,它仍無法達成,因為缺乏大能的應用。因此,靈魂的成聖與更新,是對這神聖福音的神聖見證。除了基督與使徒神蹟的過去見證外,上帝至今仍賜給所有真實信徒兩項雙重見證,直到世界末日:一是上帝在聖經上的形象;二是藉著這聖經,以及默示它的聖靈,印刻在所有真實基督徒靈魂上的同一形象。上帝的大能、智慧與良善,首先印刻在神聖的話語或教義上,並藉此在聖潔的靈魂中產生了無可比擬的聖潔生命、光與愛。真實的基督徒知道這一點:他們感受到了:他們宣認了:他們心中有這聖靈,光照他們的思想,聖化他們的意志,並激勵他們進行生命的運作與實踐;這就是基督的辯護者與見證人,至今仍居住在他所有的肢體中。我所說的並非我們內在直接的、言語的或衝動性的啟示,而是指一種神聖的、內住的本性、原則與運作,使靈魂與上帝相符,並證明我們承載了祂的形象。這是基督在我們裡面的見證,證明祂確實是基督,且是真實的;這也是我們是上帝兒女的見證;它是我們內在的定金與憑據,是基督所購買與應許之榮耀的初熟果子與預嘗。如果你在自己身上感受不到這些,你就抵擋了聖靈或消滅了聖靈的感動;如果你不願讓他居住並運作在你的心中,那麼你無法在神聖的話語中看見他,也就不足為奇了;如果你不願同意讓他統治你的思想與生活,那麼你否認他在那本為統治你而造的話語中的地位,也就不足為奇了。
如果你質疑上帝聖靈這些不同見證的真實存在,首先,那些賜給基督與使徒的見證,我在論文中已向你明確證明,是透過三種方式傳遞給世界的:1. 透過最可信的人類見證,以產生人類的信仰:2. 透過這些人類見證的連結與環境,達到了自然無誤的確定性,正如我們對於英國的戰爭、國王查理、國王詹姆斯等人的存在,以及我們的法律是由國王與議會所制定、倫敦曾被焚毀、有這樣一座城市等事實的確信一樣,即便對於那些未曾親眼見過這些事的人也是如此。3. 透過對這些見證的新的神聖見證;因此,第一,完整的信人信仰;第二,自然確定性;第三,神聖信仰,共同匯聚,使我們確信基督確實死亡、復活、升天、行神蹟、賜下聖靈,並藉此使使徒行了同樣的事。
第二,另外兩個見證至今仍顯明出來;它們依然存在。神聖的福音在我們中間,其上具有前述的生命、光與愛。被這福音聖化、在我們中間的信徒,其內在亦有被印刻的生命、光與愛。我們看見它——在距離、自私、偏見或惡意未阻礙之處——閃耀著光芒,儘管如同透過燈籠一般;並在他人身上運作,儘管並不完美;而擁有它的人,可以在自己身上感受到它,這將保護他們免受不信者詭辯的侵擾。
正如偉大的創造主在人類的自然良心中有其恆久的見證,這見證在魔鬼的阻撓下,仍將在世界上維持某種自然宗教;那些沒有律法的人,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顯出上帝的律法刻在他們心裡;同樣,慈愛的救贖主在聖徒身上也有其恆久的見證,即祂的聖靈、神聖的本性、新造的人、上帝的形象——聖父、聖子與聖靈——居住在他們裡面,以神聖的生命、光與愛,在死亡、黑暗與惡意的靈之權勢下,為基督維持一個聖潔的教會;關於上帝見證的有效性,就說到這裡。
三、那麼,剩下的疑點,或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上帝藉著聖靈如此見證的究竟是什麼。
首先,我們確信這並非虛無;這一切所為並非毫無目的;這對靈魂所產生的改變亦非虛無。第二,我們確信這至少是基督本人的人格、職分與教義的真實性:祂藉此確實證明了自己的真實性與誠實;因為祂自己的神蹟與復活就是附於此的印記。第三,我們確信祂親口所說的同一福音,在祂的門徒傳講或寫下時,也得到了證實。否則,同一件事既是確定的又是不確定的,這是不可能的。第四,我們確信使徒的神蹟等,證實了他們所有受託的工作。我在我的《主日論文》中已證明了這一點。基督應許賜給他們聖靈是為了什麼,祂就為了什麼賜給他們聖靈。凡發現祂的應許與成就相符的人,就能知道所成就的正是那應許。因此,我們的工作是找出那應許。
首先,我們發現了他們的使命(太二十八19-20):「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而應許是:「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以及:「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7, 12-15)「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同樣(徒一5, 8):「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十七8, 17-18)「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
加上那些提及這些應許成就的經文(如約二十22;徒二;徒十五28;來三3-4):「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彼前一12)「憑我藉基督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羅十五19-20)「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三2)
由這一切可知,聖靈賜給他們,是為了使他們能理解福音,並向世界傳講;使他們能想起基督所教導的一切;幫助他們傳遞恩典之約,引領人進入其中,並為他們施洗;建立教會,並教導他們遵守基督所吩咐、並作為祂律法一部分的一切。教導他們一切福音性的真理,或他們職分的一部分。使他們在見證從基督所聽見、所看見祂所做的事時,能最為確切與完整,這也是福音的一部分。總而言之,履行他們所有正當的職分。
我目前並不假設你將這些經文視為上帝的話語:因為我必須假設你是一位不信者:但我僅將它們作為確定的歷史證據的一部分,與所有前述的歷史與事實證據相結合,以證明使徒的神蹟是用來證實什麼的。當他們行這些神蹟時,他們到處傳講的正是這同一福音。如果他們不證實福音或基督教信仰,他們就什麼也沒證實。因此,既然聖靈與神蹟是真實的,既然它們是上帝的見證,既然它們所證實的是基督的人格、行為、教義、受苦、復活、升天、聖約與誡命的真實性,以及所有正當屬於福音或基督教信仰的事物,那麼還有什麼能阻礙我們對這一切的確信呢?如果有人懷疑聖靈是否證實了更多的事,這絲毫不會增加對祂是否證實了這些事的懷疑。使徒們持續傳講這福音;他們將人施洗進入新約;他們向人開啟信仰的條款,並使他們宣認那信仰;他們使人進入應許,並指導他們實踐敬虔、公義與節制的生活:他們藉著神蹟證實了這一切。那麼,這一切不就都確定了嗎?是的,甚至在他們寫下任何聖經之前。
現在回到那個反對意見:「在某件事上說謊的人,在任何事上都不可被確信或視為無誤。」我再次回答,這是一個盲目的反對意見。唯有上帝是絕對無誤的。所有人在某些事上都是會犯錯的:我們不應相信使徒在任何事上都不會犯錯。彼得談論要在山上搭棚時,並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他們會犯錯,也會犯罪;而犯罪的人就是犯錯:他們並非絕對完美;但正是在某些特定的事項上,即在福音的宣講上,上帝不容許他們犯錯或欺騙。那些聖靈藉由默示所啟示給他們的話語,可以確定的是,所有這些話語都得到了同一位聖靈的見證:也就是說,對上帝所有的話語皆是如此。
既然這點已無庸置疑,那麼若我們現在對於福音的某些附屬細節感到困惑,不確定它們是否為聖靈的默示,或是否屬於上帝話語的一部分,又或者不確定它們是否屬於使徒受託並蒙聖靈賦予能力去教導的範疇,那又如何呢?若有人認為,在某些使徒憑藉常識就能與常人一樣確知的事項上,他們僅僅是留給了那種感官的確定性,這又如何呢?若有人在某些非關救恩的事項上,無法確定哪些是福音的本體,哪些僅是附屬細節;或者不確定聖靈是否針對每一項此類附屬細節都指引了說話者或執筆者的舌頭與筆尖,這難道就能否定其餘部分的真實性嗎?誠然,如果他們在藉聖靈啟示說話時,有任何一次說了謊,我們就永遠無法確信他們所說的是真理。但當我們確信他們藉聖靈所說的一切皆為真理,確信他們藉聖靈傳講了福音或交付了基督信仰,而僅僅是不確定家譜中的每一個字,或是某些環境背景的描述是否皆由聖靈所言,這除了導出「上帝的每一句話皆為真理,使徒所說的每一句上帝的話皆為真理」之外,並無其他結論。若有人辯稱:「他們作為人說自己的話時可能會犯錯,因此他們藉聖靈說上帝的話時也可能會犯錯」,這純屬乖謬。
第一,內在成聖之聖靈的見證是無誤的。這聖靈向我證實了多少,那便是真理;我確信這聖靈在我心中證實了福音的真實性,因為福音的實質已銘刻在我的心版上,我藉著這印記認出了印章。但若我在自己身上找不到任何上帝的形象是藉由約蘭(Joram)的父親或兒子的名字所造的,那又如何?若我感受不到聖靈在我心中作見證,告訴我那裡所提的某某人活了多少歲;或者我無法藉由心中的聖靈證明伯大尼(Bethany)距離耶路撒冷有多遠,那又如何?若提及保羅的外衣與書卷並未使我成聖,難道我就必須對那使我成聖的事物感到不確定嗎?
第二,若我在聖經中讀到上帝的應許,說祂必不撇下我,也不丟棄我,必保守我平安進入祂的國度,那又如何?若我不確定這應許是否延伸到我頭上的每一根頭髮,以致它們一根也不會損壞,或是延伸到我膚色之類的偶然屬性上,難道就能推論出我無法確信我自身、我的靈魂、我這個人不會被撇下嗎?
若我擁有一個應許,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我得益處;而我不確定罪惡、我自己的愚行、魯莽,或是世上每一條蟲的爬行、每一片葉子的搖動,是否都算在這些「萬事」之中,難道我就必須因此而不確定是否真的有任何事能叫我得益處,或是為基督受苦是否能叫我得益處嗎?
第三,若我不確定人的植物性官能或靈魂是物質的還是非物質的,難道我就必須同樣不確定人是否擁有一個非物質或非肉體的靈魂?以及智力是否屬於這類範疇嗎?
第四,若法律傳喚某人到某地,或命令他擔任某職,而我對於這是否意味著他不能更換衣服、不能脫下衣服,或不能修剪頭髮指甲,必須將這一切都帶去感到懷疑,難道這就意味著我必須同樣不確定該人本身是否必須親自到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