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5 失去安息者的悲慘|003_第四至五章_來源題頭缺失_罪人的危險與定罪

第九節。反對意見:但我知道,若是一個屬肉體的未歸信者讀到這一切,他會嗤之以鼻,並說:「我絕不相信上帝會如此折磨祂的受造物。什麼?以他們的痛苦為樂!而且是永恆的!僅僅為了短暫時間內的過犯;這簡直不可思議。這怎能與祂無限的慈愛相容?我絕不會這樣折磨我在世上最大的仇敵,而我的慈愛與上帝相比簡直微不足道。這些不過是為了威嚇人而編造的威脅;我才不信。」

回答:你不信嗎?如果你對這些對你靈魂而言如此可怕的消息感到不願相信,我並不感到驚訝;因為如果這些消息被真正相信並領悟,按照其沉重的分量,它們會使你日夜在恐懼的煎熬中戰兢哀號。同樣,我也不驚訝那統治你的魔鬼,若能阻撓,他必不願讓你相信。因為如果你真的相信了,你將不惜任何代價或勞苦去逃避它。但且慢:如果你繼續讀下去,要麼你在起身前就會相信,要麼就證明你自己是一個不信者或異教徒。那麼告訴我,你是否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如果你不信,你與你的馬或土耳其人沒什麼兩樣。因為除了聖經,我們有什麼根據相信耶穌基督曾來到世上,或為人而死?如果你不信這些,我在此與你無話可說,只能請你參閱本書的第二部分,我在那裡已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但如果你相信這是真的,卻不相信同一本聖經是真實的,那你比不信者或異教徒還要糟糕得多。因為最卑劣的異教徒也不敢指控他們偶像神明是說謊者;而你竟敢指控天上的上帝,指控祂所說的必不成就;且是在如此絕對的威脅與明確的表達中?但如果你不敢堅持這一點,而是相信聖經既是上帝的話語,也是真實的,那麼我將立刻使你確信這些永恆折磨的真實性。若有先知告訴你,你信嗎?那麼請讀讀最偉大的先知摩西、大衛與以賽亞的話吧(申命記三十二22;詩篇十一6,九17;以賽亞書三十33)。或者,若有一位比先知更偉大的告訴你,你信嗎?那麼聽聽施洗約翰怎麼說(馬太福音三10;路加福音三17)。或者,若有一位使徒告訴你,你信嗎?那麼聽聽其中一位所說的,他稱之為「永火的刑罰」與「永遠的黑暗」(猶大書7、13)。或者,若你從一位曾被提到第三層天、看見過不可言說之事的使徒那裡得知,你信嗎?那麼請領受保羅的話:「那時,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一7-9)。以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撒羅尼迦後書二12)。參閱羅馬書二5-7。或者,你是否願意相信那位被主所愛、在啟示中看見異象的使徒?那麼請看啟示錄二十10、15。那裡說他們被「扔在火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同樣參閱啟示錄二十一8;彼得後書二17。或者,你是否願意相信審判者基督親口所說的話?那麼請讀讀:因此,正如稗子被薅出來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祂國裡挑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七10,十三40-42、49-50)。同樣參閱馬太福音十八8-9;馬可福音九43-44、46、48:祂在那裡重複了三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並且,「那時,祂要對那左邊的人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馬太福音二十五41、46)。

對這一切,你現在有何話說?你不信嗎?如果你不信基督,我不知道你還會信誰:因此,再勸你也是徒勞。我只能告訴你,時候將到,那時你必會輕易相信,且無需任何講道或辯論。當你看見那偉大而可怕的日子,聽見定罪的判決宣告,而你自己被推入地獄時(如路加福音十11),那時你必會相信,且永不再懷疑:到那時,別說沒人告訴過你。確實,那極力勸阻你相信的魔鬼,他自己卻是相信且戰兢的(雅各書二19)。

至於你認為上帝更慈愛,那麼,祂當然最了解祂自己的慈愛。祂的慈愛不會與祂的真理相悖。難道上帝若不拯救那些任性悖逆的人,祂就不是無限慈愛嗎?法官懲罰罪犯就是不慈愛嗎?慈愛與公義各有其對象。成千上萬謙卑、相信、順服的靈魂將會知道,並得著永恆的安慰,那就是上帝是慈愛的,儘管那些拒絕祂恩典的人將落在公義之下。到那時,上帝將強迫你的良心在地獄中承認,那位定你罪的上帝對你依然是慈愛的。被造為一個有理性的受造物,並忍受你多年來的挑釁,從一次講道到下一次講道都在等待你,渴望並懇求你的悔改與回轉,這難道不是慈愛嗎?讓上帝的兒子帶著祂所有的寶血與功德,白白地賜給你,只要你願意接受祂來治理並拯救你,這難道不是慈愛嗎?甚至當你一次、兩次,甚至一百次忽略並拒絕基督後,上帝依然日復一日地以邀請來跟隨你,這難道不是慈愛嗎?而你竟要任性地拒絕恩典直到最後一刻,然後大喊上帝不會如此不慈愛而定你的罪?你的良心將因你的瘋狂而責備你,告訴你上帝在這一生中是慈愛的,儘管像你這樣的人因自己的任性而滅亡。是的,到那時,感受到祂慈愛的偉大,將成為你痛苦的一大部分。

至於你認為刑罰大於過犯,那是因為你不是一個稱職的審判者。你知道什麼是痛苦,但你不知道罪惡之惡的萬分之一。難道全地的審判者不按公義行事嗎?況且,這不過是你自己選擇的結果。難道上帝沒有將生命與死亡擺在你面前,並告訴你,如果你願意接受基督的治理,棄絕你的私慾,你就能得永生嗎?而如果你不要基督,卻要世界或肉體來統治你,你就必須忍受永恆的折磨嗎?難道祂沒有給你選擇的機會,叫你選其一;甚至懇求你做出正確的選擇嗎?而今,當你承受了自己任性選擇的後果時,你卻大喊嚴酷?但你指控上帝殘忍並不能幫到你;這不僅不能讓你逃脫或減輕痛苦,反而會使你的重擔更加沉重。

至於你說你不會這樣折磨你自己的仇敵,我回答:你沒有理由這樣做:因為冒犯一條地上的爬蟲,與冒犯永恆榮耀的上帝,是一回事嗎?你對你的仇敵沒有絕對的統治權,你自己可能也有過錯;但上帝與我們之間的情況則完全不同。然而,如果一隻跳蚤咬你,你殺死它卻毫不介意;甚至殺死一百隻,即便它們沒碰到你,你也不會指責自己殘忍。是的,你會讓你的牛終生勞苦,最後殺了它,儘管它從未虧負你,也未違抗你,儘管你對它擁有的只是作為同類受造物所借來的權柄,而非絕對創造主的主權。是的,你殺害鳥類、野獸與魚類又是多麼常見!為了你的一頓飯,往往要犧牲無數生命。那麼,從你出生到最後一刻,有多少生命因順從你的意志而受苦;而這一切,受造物卻並無過錯!那麼,當那位比你高出萬倍的至高創造主,對如此藐視祂權柄的人執行公義時,這竟顯得殘忍嗎?但我之前已為你提供了一些理由。

第十節。但我似乎察覺到那頑固的罪人正絕望地決意:如果我註定要滅亡,那也無可奈何;與其過著聖經所要求的那種嚴謹生活,我寧願冒險;我會像我的鄰居和世上大多數人一樣逃脫的,我們就盡量忍受吧。回答:唉,可憐的人!我希望你明白你正如此大膽地冒什麼險;我敢說你今晚將無法安眠。你真的不給自己留下一絲希望嗎?你竟是基督和你自己靈魂如此惡毒、不可調和的仇敵嗎?你真的認為你能忍受上帝的忿怒,並如此輕易地度過這些永恆的折磨嗎?但請允許我懇求你,在如此斷然決定之前,請將你的注意力借給我,聽聽我將提出的這幾個問題,並以人的理性去衡量它們;如果到那時你仍能忍受這些痛苦,我就放棄,不再多言。

第一:你是誰,竟能忍受上帝的忿怒?你是上帝,還是人?你有什麼力量去承受這麼多?難道你不是像蠟或碎秸一樣,在火面前無法抵擋;或像糠秕在風中;或像狂風前的塵土嗎?難道那向上帝呼求的人,不也是像你一樣剛強的人嗎?「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你要追趕乾碎的秸嗎?」(約伯記十三25);那承認「我是蟲,不是人」的人(詩篇二十二6)。如果你的力量如鐵,骨頭如銅,你也無法忍受。如果你的根基如大地,能力如諸天,你在祂憤怒的氣息下仍要滅亡。何況你不過是一條小蟲,蠕動、呼吸的塵土,僅靠你所抵擋的那位上帝的扶持與恩典,才得以幾天不腐爛、不被蟲吃。

第二:如果你有能力與全能者的憤怒角力,那麼為什麼你對祂能力或忿怒的跡象感到戰兢?難道可怕的雷聲、閃電,或隨之而來的無形力量,將巨大的橡樹劈開、將最強壯的建築摧毀時,不會嚇到你嗎?如果你曾在德文郡威西科姆的教堂裡,當時閃電擊入,燒焦並焚燒了人們,將腦漿與頭髮留在柱子上,難道不會讓你害怕嗎?如果你身處瘟疫肆虐的地方,每週有成千上萬人死亡,看到那些幾天前還健康的人成堆地被扔進墳墓,難道不讓你震驚嗎?如果你曾站在旁邊,看著法老和他的百姓遭受如此奇特的災難,最後一起淹死在海中;或者當大地吞滅大坍、亞比蘭及其黨羽,眾人因恐懼而逃跑,生怕大地也將他們吞滅;或者當以利亞從天上降火燒滅那些隊長及其部下時:這些景象難道不會挫傷你的銳氣嗎?那麼,你又怎能忍受地獄的災難呢?

第三:再告訴我,如果你如此強壯,心志如此剛毅,為什麼這裡發生的小小苦難就讓你如此沮喪?如果你只是牙痛,或發作痛風、結石,你會發出怎樣的呻吟;你會發出怎樣的哀嘆!屋子裡充滿了你不斷的抱怨:你周圍的朋友為你的痛苦感到悲傷,站在你身邊同情你的悲慘處境。如果你失去一條腿或一隻手臂,你會把它看作更大的事。如果你失去一個朋友;如果你失去產業,陷入貧窮、乞討與恥辱;你會多麼沉重地忍受其中任何一項。然而,這一切加在一起,與在地獄中所受的相比,有一天會被視為幸福的狀態。讓我看看你如何擺脫最痛苦的疾病,當抽搐、癲癇、關節炎、腎病等疾病襲擊你時,你如何輕視它們,那時你精神的力量就會顯現出來。唉,我見過多少像你這樣吹牛的人被迫低頭並收回前言!當上帝稍微釋放一點祂的忿怒時,那位曾問「耶和華是誰,使我聽祂的話」的法老,也改變了語氣,哭喊道:「我犯了罪。」

第四:如果你的剛毅精神如此輕視地獄,為什麼死亡的臨近讓你如此恐懼?你難道從未發現對死亡的清醒思考會在心中引起一種恐懼嗎?你難道從未患過熱病、肺病,或任何讓你收到死亡判決的疾病嗎?如果你沒有,不久之後你也會有的;那時,當醫生明確告訴你沒有希望時,噢,那是多麼冰冷地刺痛你的心!否則,為什麼死亡對人來說是「恐怖之王」?那時最剛強的勇士也會減弱他們的勇氣。噢!與你絕望地輕視的那個折磨之地相比,墳墓簡直會被視為宮殿或天堂。

第五:如果這一切都不算什麼,去用一些肉體的折磨來試試你的力量;就像比爾尼(Bilney)在去火刑柱之前,先試著把手指放在蠟燭上;你也這樣做。把你的手指放在火裡一會兒,感受一下你是否能忍受地獄的火。奧古斯丁提到一位貞潔的基督徒婦女,被一個淫蕩的流氓誘惑去行不潔之事,她請他為了她的緣故把手指放在火裡一小時;他回答:「這是一個無理的要求。」她說:「那麼,我為了滿足你的私慾而在地獄裡焚燒,豈不是更無理嗎?」我對你也是這麼說:如果忍受火的熱度一年、一天或一小時都是無法忍受的事,那麼永遠忍受比這大一萬倍的痛苦會是什麼樣子?如果讓你受勞倫斯(Lawrence)那樣的死法,在鐵架上被烤;或者像其他殉道者一樣被刮或被刺死;或者如果讓你吃一年的癩蛤蟆。如果你不能忍受這些,你將如何忍受永恆的火焰?

第六:再告訴我。如果地獄是如此微不足道的事,為什麼你連對它的思考或提及都無法忍受?如果你獨處,你幾乎不敢想地獄,生怕引起精神的不安;如果你在人群中,你無法忍受任何關於它的嚴肅談話,生怕它破壞了樂趣,毀了歡笑,使你戰兢,就像保羅談論將來的審判時,腓力斯所表現的那樣。你無法忍受聽牧師講地獄,你咬牙切齒,藐視他,責備他的講道足以讓人絕望或發瘋。當你連聽都無法忍受時,你又怎能忍受那些折磨呢?唉!人啊,從基督口中聽到你的判決,並感受到執行,將與從牧師口中聽到完全是兩回事。

第七:此外,為什麼路加福音十六章提到的地獄裡的財主,不能像你一樣輕視它呢?難道他不是一個和你一樣可能忍受它的人嗎?為什麼他哭喊著他在火焰中受痛苦;並卑微到向一個他不久前還在門口藐視的乞丐乞求一滴水;並向那個曾依賴狗來舔他瘡口的人求助?

還有,你的那些和你一樣剛毅的同伴怎麼了,為什麼當他們臨終時,他們的勇氣如此冷卻,他們傲慢的言辭發生了如此巨大的變化?那些曾經和你一樣有著同樣精神與語言,對聖經的一切威脅都輕描淡寫的人;然而當他們看到自己即將進入另一個世界時,臉色是多麼蒼白;說話是多麼無力;抱怨與呻吟是多麼淒涼!他們那時會請來他們之前藐視的牧師,請求代禱,並樂意死在那些他們在生前不願效法的人的狀態中;除非是個別被交給了比地獄更硬的心腸的絕望惡棍。為什麼這些人不能像你一樣輕視它呢?

第八:再進一步,如果你對那永恆的苦難如此無懼,為什麼對它的一絲預嘗就如此可怕?你難道從未感受過折磨人的良心嗎?如果你沒有,你將會有的。你難道從未見過並與一個生活在絕望中,或在某種程度上處於接近絕望的精神創傷中的人交談過嗎?他們的談話是多麼令人不安!他們的生活是多麼沉重!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無法讓他們感到好受;看到朋友、房子或財物,這些讓別人感到清新的東西,對他們來說卻是一種困擾;他們在食物或飲料中感覺不到甜味;他們厭倦了生活,害怕死亡。這些人怎麼了?如果地獄本身的苦難是可以忍受的,為什麼他們不能更容易地忍受這些小火花呢?

第九:再忠實地告訴我,如果你看見魔鬼以某種可怕的形狀出現在你面前,難道不會嚇倒你嗎?如果當你在回家的路上遇見他,或者他在晚上出現在你的臥室裡,你的心難道不會停止跳動,頭髮不會豎起來嗎?我可以告訴你那些曾經和你一樣自信的人,因這樣的景象而感到震驚,以至於有精神失常的危險。或者,如果某個你以前認識的地獄靈魂以某種肉體形象出現在你面前,這難道不會讓你驚訝嗎?那些房子或個人被鬼魂騷擾的人生活在怎樣的恐懼中,儘管他們只是聽到了一些聲音,看到了一些景象,卻從未感到身體受到任何傷害?唉!這與地獄的折磨相比算什麼?你連一個影子出現在你面前都無法忍受嗎?噢,你將如何忍受與他們永遠生活在一起,那裡除了魔鬼和被定罪的人,你沒有別的同伴!而且你不僅會看見他們,還會與他們一起,並被他們折磨!儘管這對你來說似乎是不可思議的事,但如果徹底的歸正不能阻止它,你不知道你離這種狀態還有幾個月。

第十,也是最後一點:讓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如果上帝的忿怒可以像你那樣被輕視,為什麼上帝的兒子自己卻如此看重它?當祂,那位本身完全無罪的,承擔了我們債務的償還,站在我們的地位上,承受了我們應得的懲罰時,這使祂汗如血點;這使生命的主喊道:「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這使祂在十字架上喊道:「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確實,如果有人能輕易忍受這些苦難,那一定是耶穌基督。祂承受這些苦難的力量與你不同。

讓我告訴你一件事,並非每個人都明白的;你將要為之受苦的罪,其性質與程度比加在耶穌基督身上的更為可憎。因為基督只是為違反行為之約而受苦,而非為違反恩典之約(嚴格來說,即不是為最終未能履行此約的條件)。沒有任何人的最終不信、不悔改或拒絕基督,是壓在基督身上的。無論所有人的罪的加重可能如何加重祂的負擔,但那些罪特別應得的懲罰,並不等同於你應得的懲罰。因為正如第一個約沒有給予那麼大的獎賞,它也沒有威脅那麼大的懲罰,正如後者所做的那樣。而新約所威脅的懲罰,基督從未經歷過。所以,你必須承受的懲罰,就是使徒所說的,「該受的刑罰該怎樣重」(希伯來書十29),以及那可怕的、等待審判和吞滅眾敵人的火(希伯來書六8)。可憐的罪人,為他們的瘋狂安全感而哀哉!他們以為對基督來說如此沉重的刑罰,對他們來說卻是可忍受的嗎?不,上帝的兒子在律法的咒詛下陷入了痛苦的掙扎、血汗與悲慘的抱怨;然而,軟弱、愚蠢的受造物卻認為承受福音的咒詛也沒什麼。願良善的上帝藉著悔改使這些人恢復理智,免得他們以太昂貴的代價買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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