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4 理查巴克斯特著作集總索引|005_Q至T

罪的赦免,如何領受,II. 497。

更新,或靈魂藉聖靈的更新,其巨大重要性,XVIII. 285。天堂是其總結與目的,286。它克服了所有屬肉體與屬世的抵擋,287。除了上帝,無人能成就此工,同上。基督應許給所有真實的信徒,同上。且在他們身上普遍地成就,同上,288,289。這是所應許的天上榮耀的憑據與定金,289。更新的果效,XXI. 280,281。

租金,關於提高租金的良心個案,VI. 359—361。

重受聖職,在何種情況下是不合法的,以及原因,V. 298,299。若教會暴君擁有如此權力,以致若無他們的重受聖職便不得行使聖職,那麼是否可以接受,299,300。

對傷害的賠償,如何進行,VI. 514。

悔改,它與歸正之間的區別,詳解,VII. 19,20。真實與虛假的悔改簡要定義,II. 18。悔改不可因其被認為容易而延遲,296。若悔改發生在晚年,是否可能真誠,IV. 411,412。在今生是否可能悔改得太遲,VI. 334,335。偽君子虛假悔改的特徵,與基督徒真實悔改的特徵,XII. 491,492。自知之明對真實悔改是必要的,XVI. 78。何種自厭構成悔改,XVII. 123,128。

關於他人的報告,在何種程度上可以傳播,III. 533,534。

公共禱告中的重複,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合法的,V. 438。何時是合法的,439。

責備,其重要性,VI. 257。責備的指導,258—261。在何種情況下責備罪人是義務,何種情況下不是,261,262。應當如何責備異教徒或外邦人,263。驕傲者憎恨責備,III. 39。對責備缺乏耐心,是缺乏自知之明的確據,XVI. 63—65。

財富的名聲,如何拒絕,XI. 279,280。恩賜與屬靈能力的名聲,284—289。正統的名聲在何種程度上應當被拒絕,289—291。以及敬虔與誠實的名聲,291—298。在名聲毀滅時保持忍耐的論據與幫助,443—448。

保留,心裡的保留,是否合法,III. 533。

順服,將我們自己及我們所有的一切交託給上帝,其義務與益處,II. 203—206。此義務的幫助,206,207。順服的強制性,VIII. 147—155。

抵擋罪惡,不虔誠者也可能會有,II. 85,86。

決心,決心的本質,VIII. 209—213。為何它對歸正至關重要,213,214。需要何種決心,215—219。決心的二十個動機,219—239。決心的阻礙,240—243。關於決心的指導,使其能夠持久,243—246。

聖潔的決心,在聽道時的指導,IV. 257—259。歸正中產生的新決心,VII. 67—71。

安息,安息日的外部安息,何謂,IV. 246。

安息(聖徒永恆的安息)。

I. 此安息的本質:— 其定義,XXII. 30—37。它預設了什麼,37—45。它包含從運動或行動中的停止,46,47。從生命中一切邪惡的完全自由,47。靈魂與身體個人完美性的最高程度,48。對上帝的享受,49—54。在享受上帝時,身體所有能力甜蜜且持續的行動,54—56。以及靈魂的行動,56—60。記憶的行動,60—62。愛之情感的行動,62—66。以及喜樂的行動,66—68。這既是相互的喜樂,也是相互的愛,68,69。

II. 此安息的預備:— 神之子最榮耀的降臨與顯現,XXII. 71—77。他大能且奇妙地使我們的身體從塵土中復活,並使其與靈魂重新結合,77—85。他在聖徒審判時莊嚴且公開的程序,屆時他們將在全世界面前被稱義與宣告無罪,85—94。聖徒莊嚴的加冕、登基,以及被接納進入國度,94—97。

III. 聖徒安息的卓越性:— 判定其卓越性的規則,XXII. 97—106。這是一份被買贖的產業,以及如何買贖,106—111。它是白白的,111—117。它是聖徒所祈求且獨有的產業,117—120。它是與上帝蒙福的聖徒及天使的團契,120—124。其喜樂直接來自上帝,124—128。這將是合時宜的安息,128—131。它將適合聖徒的本性,134—136。適合他們的渴望,136,137。以及他們的需要,137,138。它將是絕對完美且完全的,138—143。這是從受苦中的安息,143。從一切困惑的懷疑與恐懼中的安息,同上,144。從一切對上帝不悅的感受中的安息,那曾是我們最大的折磨,144。從撒但的一切試探中,143—147。從世界與肉體的一切試探中,147—149。從惡人的逼迫中,149—153。從一切分裂與彼此間不合基督徒體統的爭吵中,153—160。從我們現在因與弟兄們一同分擔災難而經歷的一切痛苦時刻與悲傷思想中,160—163。這是從上帝手中一切個人苦難中的安息,163—166。從一切職責的勞苦與痛苦中,166,167。以及從一切因我們遠離上帝而必然伴隨的悲傷情感中,167,168。這是一個永恆的安息,168—171。

IV. 此安息為誰存留:— 他們是迷失人類中的一小部分,以及原因,XXII. 173。被揀選以特別被救贖並完全恢復,同上,174。他們是外在蒙召者的一部分,175—177。他們藉著基督的靈,徹底但非完美地重生,177,178。他們為罪自責,179。他們感受到罪的邪惡,181。感受到因罪而帶來的自身悲慘,同上,182。感受到受造物的虛空與不足,182—186。感受到耶穌基督的絕對必要性、完全充足性與完美卓越性,186—188。他們厭惡那邪惡,188。哀悼那悲慘,189。並轉離那虛空,189—192。他們緊緊跟隨父上帝與基督,192—194。他們與基督立約,194。將自己交託給他,同上,195。並持守到底,195,196。這些考量的實踐應用,196—201。為何他們被稱為上帝的子民,194。此安息被證明唯獨為上帝的子民存留,336—339。為何它存留而未在此處享受,339。這是上帝的旨意,340。若上帝要我們在地上得安息,他將顛覆既定的自然秩序,同上。若我們的安息在此,這將對上帝有害,340—342。對我們自己也有害,342。對誰而言,這在現在與未來都是損失,343。我們自然的無能將使我們不適合享受它,343—346。道德上的無能亦然,347。已故聖徒分離的靈魂確實享受此安息,由二十個簡短論據證明,349—354。

V. 關於我們安息之真實性與必然未來性的證明,以及應許此安息給我們的聖經是上帝完美且無誤的話語與律法,XXII. 231—336。參見聖經,I. II.

VI. 聖徒永恆安息教義的實踐用途。

  1. 不虔誠者失去此安息的不可思議之悲慘,XXII. 361—365。
  2. [i.] 他們損失的巨大,XXII. 365。他們失去了上帝子民在天國所享受的一切榮耀的個人完美,365,366。他們失去了上帝自己,367,368。他們失去了蒙福者用以飽享上帝的一切屬靈與令人愉悅的情感,368—370。他們也將被剝奪與天使及榮耀靈魂的蒙福團契,370,371。 [ii.] 不虔誠者失去天國的加重,XXII. 371。他們的理解力將被澄清,以知曉他們所失去之物的價值,372—374。並且被擴大,變得更有能力去構想他們所失去之榮耀的價值,374—377。他們的情感將不再麻木與死寂,377,378。在受折磨期間,他們的記憶將與他們的理解力與情感一樣廣大且強大,這將導致他們猛烈的情感持續運作,378,379。想到他們所失去之榮耀的偉大,將折磨他們,380。想到他們曾有機會獲得它,同上。想到他們曾有極大可能性獲得冠冕並避免悲慘,同上。並記住他們不可挽回地失去的機會,381,382。以及他們曾多少次被勸導回轉,卻是徒勞,382—384。上帝親自降卑懇求他們,385,386。他們本可以多麼容易地逃避悲慘,以及冠冕是以多麼容易的條件提供給他們,387—389。記住他們為了什麼而出賣了永恆的福祉,389,390。這一切都是他們自己的作為,391,392。以及他們為了自己的沉淪付出了多大的代價與痛苦,392—395。 [iii.] 他們失去了所有令人舒適的事物,以及天國,XXII. 395。他們將失去目前對自己在上帝裡有份、上帝對他們有恩寵,以及他們在基督的功德與受苦中有份的自負與信念,396—399。隨著天國的失去,他們將失去所有的盼望,399—408。他們將失去所有使他們目前生活如此安逸的虛假良心平安,408—411。他們將失去所有的歡樂,411—412。以及他們所有的肉慾滿足與喜悅,412—415。 [iv.] 他們折磨的巨大被揭示,XXII. 415。來自折磨的主要作者,即上帝,416,417。折磨的地點或狀態是為了榮耀上帝公義的屬性而特別設立的,同上。他們的折磨將是極端的,因為它們是神聖報應的結果,418。公義與報應將成為全能者的喜悅,同上—420。誰將成為他們折磨的執行者,420。這些折磨的普遍性,同上—422。這將是無法減輕的,422,423。且是永恆的,424。對肉慾的不信者所提出之反對意見的駁斥,他們永遠不相信上帝會如此折磨他的受造物,425—429。與頑固的罪人進行辯論,他們絕望地斷定,若他們必須沉淪,那便無可救藥,429—434。致讀者的勸勉,435—437。

  1. 對普遍忽視此安息的責備,以及激勵勤勉尋求它,XXII. 437。致那些被屬下之事佔據,以致既無心也無時間尋求此安息的屬世肉體之人,438—441。致那些不願被說服去履行宗教基本外在義務的褻瀆不虔誠群眾,441—446。致宗教的形式主義者,他們願意履行任何外在義務,卻不願被說服去進行內在的工作與更困難的部分,447。
  1. 對膚淺的自以為是的偽君子之特別勸勉,447—449。以及對屬世偽君子的勸勉,449。對敬虔者過於懶惰地尋求此安息的責備,450—455。關於尋求安息之嚴肅性的勸勉,基於對我們情感與行動所應指向之目的的偉大性的考量,456,457。以及我們所要做之工的偉大性,457,458。分配給此工的時間之短暫與不確定性,458。我們的注意與努力應與我們所領受的才幹及所享受的媒介成比例,459。我們情感與行動的活力應與所賜給我們的恩慈相稱,460。我們與上帝所處的一切關係都呼喚我們盡最大的勤勉,460,461。那些在道路上徘徊或逗留者所面臨的尖銳苦難,461。伴隨我們的大量預備,461,462。我們的情感與努力應與我們所承認的基督徒信仰原則相稱,462。我們永遠做得不夠,462,463。每一種恩典的本質都是催促靈魂勤勉與迅速,463。那些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上戲耍的人失去了所有的勞苦,而嚴肅的努力則達到了目的,463,464。對已經失去之時間的考量,是努力的動機,464。我們投入的越多,收穫的就越多,464,465。為救恩進行猛烈且勞苦的爭戰,是上帝所指引的最佳途徑,465,466。勤勉尋求此安息,是所有人所認可的途徑,466,467。最嚴肅的基督徒在臨終時,會哀嘆他們缺乏勤勉,467,468。許多人走得很遠,最終卻因不願多下功夫而失敗,468,469。上帝已決定天國不會以更容易的條件獲得,469。上帝、基督與聖靈對我們是嚴肅的,470,471。基督的牧者是嚴肅的,471。受造物亦然,同上。世界與魔鬼的僕人是嚴肅的,472。這些考量的應用,472,473。向罪人提出十個問題以使其知罪,473—477。九個問題激勵敬虔者為天國認真,477—482。

勸勉所有人試驗他們對此安息的資格,XXII. 483—485。他們在關於自己資格的不確定狀態中持續下去的危險,485,486。自我省察被敦促作為他們達到確據的一種手段,489,490。此安息之確據或保證的本質,491,492。聖靈、聖經、聖潔、良心與理性在產生此確據中的各個部分,493—496。獲得救恩無誤確據的可能性,496—498。阻礙人們進行省察與獲得確據的障礙,498—505。基督徒中懷疑的原因,505—517。省察的勸勉與動機,517。關於我們對天國資格的欺騙,既普遍又容易,518—520。被誤導的危險,520—522。與忽視此義務後隨之而來的悲傷相比,此義務的勞苦是多麼微小,522,523。上帝將要搜查的時間之臨近,523,524。此類省察的甜蜜果效,524—528。省察的指導,529—534。試驗我們是否有此安息資格的標記,535。每個擁有此資格的靈魂都將其主要的幸福置於其中,535—537。衷心接受基督,以帶領至此安息,538—540。對標記的數量與用途,特別是對真誠本質的更精確探究,XXIII. 1—41。愛上帝的兒女,作為此類人,是真誠的標記,41—43。同樣,當一個人在上帝面前獨處時,與他在眾人面前一樣,43。當一個人喜愛對話語最嚴格、最深入的講道時,44。當一個人沒有任何已知的罪,是他不願意放棄的,44。這些標記都由聖經證實,45—47。反對意見的回答,47—50。關於在這些點上誤解的告誡,50—53。

  1. 聖徒在此受苦的原因,XXIII. 53。勞苦與麻煩是通往安息的共同道路,55。苦難有助於防止我們誤認我們的安息之所,55—57。它們是上帝最有效的手段,用以防止我們偏離通往安息的道路,57,58。並使我們在通往安息的道路上加快步伐,58,59。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肉體會因苦難而感到困擾與悲傷,59—64。上帝很少給他的子民像在深重苦難中那樣甜蜜的未來安息之預嘗,64,65。肉體提出的反對意見,陳述並回答,66—70。
  1. 對那些已經獲得此安息之確據或資格的人的勸勉,他們應盡其所能幫助他人也獲得此安息,71—114。特別給牧者的建議,以幫助他人獲得此安息,114—145。以及給父母的建議,145—155。父母的反對意見得到回答,155—160。他們應當教導孩子什麼,167—170。
  1. 責備我們對地上安息的期待,XXIII. 177。在此尋求安息的罪與愚蠢,同上。將任何受造物或媒介作為我們的安息是嚴重的偶像崇拜,178,179。且與上帝賜予它們的目的相矛盾,179。考量這是否最有可能導致上帝要麼拒絕我們所渴望的那些恩慈,要麼從我們手中奪走我們所享受的,或者使它們變苦或咒詛它們,180,181。如果上帝允許我們在此安息,那將是最大的災難之一,181。藉由在地上尋求安息,我們在它不存在的地方尋求它,182—185。擁有受造物與媒介卻沒有上帝(他是它們的目的),是我們悲慘的加重,185,186。經驗顯示,在地上沒有靈魂足夠的安息,186—191。
  1. 責備我們不願死亡:— 這種不願意的罪惡,XXIII. 191,192。其中有許多嚴重的不信,192。它暴露了我們愛的冷淡,194,195。且顯示我們對犯罪幾乎不感到厭倦,195,196。它顯示我們對受造物虛空的麻木,197—199。我們的偽裝,199,200。藉由不願死亡,我們虧負了主與他的應許,並在世人眼中羞辱了他的道路,200,201。不死亡就永遠不會幸福,201,202。對我們不願被榮耀的責備,202—204。藉由不願死亡,我們與我們的致命敵人聯合,204。每日對死亡的恐懼使我們的生活成為持續的折磨,204,205。所有這些恐懼的無用性,205。儘管如此,它們對撒但卻是有益的,206,207。我們都已擁有了足夠的時間與生活的舒適,207—211。延長生命,若沒有我們所享受的舒適,是不值得祈求的祝福,211。考量有多少上帝寶貴的聖徒已經走在你們前面,212。反對意見的回答,213—217。
  1. 整件事的結局是屬天的生活:關於其本質、動機與幫助,以及關於屬天默想的義務、媒介與優勢,參見「屬天生活」與「默想」,II。對上帝子民所存留之安息的虔誠默想,XXIII. 407—450。總結性的反思,451—459。

賠償,已完成,VI. 511。在何種程度上是必要的,512。應由誰來進行,513。應向誰進行,514。關於進行賠償方式的良心個案,514—517。何時一個人被免除進行賠償,517。關於它的指導,518。進行賠償的義務,問題得到回答,XIX. 232,233。

基督的復活,敘述中被指控的矛盾得到駁斥,XXI. 348—350。基督的復活是克服死亡恐懼的安慰來源,XVII. 588—590。關於復活的使徒信經教義,詳解,XIX. 78—81。以及關於身體復活的教義,108—116。關於同一身體復活之不可信的指控得到駁斥,XXI. 330,331。

報復,關於摩西律法中報復的解釋,VI. 160,161。

隨從,昂貴的隨從,何時應被視為揮霍,VI. 371。

上帝旨意的啟示,除了聖經之外,是否還能期待有更多的啟示,V. 555,556。假冒的啟示應如何試驗,560。神聖啟示是靈魂不朽的證明,XVIII. 280,281。神聖啟示的必要性得到證明,XXI. 130—138。神聖啟示證據的摘要,XIX. 26—53。

報復,對抗報復的指導,VI. 142—153。

放蕩,對抗放蕩的特別指導,III. 552—554。

富有者,給富有者的指導與告誡,IV. 389—393;394—396。他們的特別試探,393,394。致富有者的勸勉,並指導他們如何變得更富有,IV. ccxcv.—cccxx。他們應當履行的合時宜善行目錄,cccxxi.—cccxxxiv。適用於富有者的聖經經文,cccxxxvii.—cccxxxix。

財富,對財富的愛,在何種程度上是合法的,III. 69,70。何時是罪惡的,70,71;VI. 374。其惡毒,III. 71。對抗滋養對財富過度之愛的指導,79—94。財富的名聲如何被拒絕,XI. 279,280。聖徒的財富被描述,X. 246—255。

義人,在審判日對義人的判決,XVII. 476—481。

過分公義,何謂過分公義,詳解,IX. 189—192。

強盜,為了挽救生命等,是否可以向強盜承諾金錢,VI. 295。

傳奇故事,有害的,不應閱讀,II. 152,153。閱讀它們是對時間的罪惡浪費,III. 167。應當避免,因為它們是淫慾的誘因,457。拒絕閱讀傳奇故事的必要性,XI. 176,177。

羅馬天主教徒。參見教皇派。

羅馬教會。參見教會,VI。

在基督裡紮根,何謂,VIII. 270。

勞斯(湯瑪斯爵士與珍夫人),《聖徒安息》第一部分的獻詞,XXII. 15,16。

信仰的準則,新教徒所接受的,在反對教皇派的立場上得到證明,XVI. 350—354。

統治者,世俗的,給他們的備忘錄,為了基督、教會與人類救恩的利益,VI. 13—22。臣民對統治者的義務,22—103。關於勸誡統治者的觀察,66—68。聖潔使他們成為雙重的祝福,X. 188—191。平民對他們的義務,XVII. 313—316。臣民必須服從的統治者權力是什麼,XIX. 197—200;500,501。

安息日。參見主日。

聖禮,術語的含義,V. 449。在何種意義上被正確或不正確地使用,450。關於教皇派七項聖禮的觀察,451,452;XIV. 449。在最嚴格的意義上,它們只有兩項,449,450。(參見洗禮與聖餐。)聖禮如何傳遞恩典,460。

祭祀,祭祀的普遍性,是否實際上承認了罪人應得死亡,XXI. 589,590。聖經對祭祀的敘述得到辯護,204—206。基督祭祀對所有人的充足性,IX. 35。

褻瀆聖物,何謂褻瀆聖物,何者不是,V. 571。

安全,安全的道路唯獨在聖潔中找到,X. 222—230。

聖徒,定義,XIX. 96。羅馬教會的聖徒,97。向聖徒禱告既是偶像崇拜也是罪惡的,IV. 297,298。上帝聖徒的幸福,II. 41,42。關於聖徒在地上聯合與團契的指導,V. 161—215。以及關於我們與已故聖徒靈魂團契的指導,223—235。他們的財富,X. 246—255。他們的幸福,132—134。如何藉著信心跟隨他們,XII. 574—578。為何他們在此受苦,XXIII. 53—70。關於聖徒的永恆安息,參見安息。

聖徒紀念日,慶祝的起源。

救恩:關於救恩之事,當深切默想,II. 23—25;且須心無旁騖,25—27。使用恩典媒介之指引,II. 48—51。我們當如何為普世的救恩禱告,IV. 301—302。我們是否必須認為天主教徒(papist)亦可得救,V. 263—265。聖經中關於救恩所必須相信與理解的部分有多少,522—523。我們如何得知哪些部分是救恩所必需的,524—527。誰可以得救,誰不能得救,548—551。若有人不相信全部聖經,卻認為其中有誤謬之處,此人是否仍能得救,561。促進他人救恩之指引,VI. 242—246。證明救恩僅屬於歸信者之論據——其一,根據聖經明文,VII. 120—122;其二,根據聖經理據,122—129。此教義之實踐應用,141—161。認為救恩輕而易舉的觀念,是人們輕視基督與救恩的原因之一,XVI. 517。關於信心對救恩之必要性的教義,針對反對意見之辯護,XXI. 343—344。

成聖:成聖之本質為何,XVI. 202;XVII. 363。何者非成聖之本質,XVI. 202—203。解釋成聖與歸信之區別,VII. 21。成聖之憑據,XXI. 277—287。關於如何藉信心生活以達致成聖的教義指引,XII. 351—356;實踐指引,357—363。成聖之必要性為原罪之證明,XIII. 106—107。我們對自身成聖狀態無知的原因,XVI. 199—206。致力於認識自身成聖狀態之動機,207。這是最卓越的知識,同上;亦是最令人喜樂的知識,208。它能使任何處境與狀態變得甘甜,同上。它將極大幫助我們對聖經的信靠,209;並在一切困境中對上帝的信靠,210;以及我們在宗教生活中的喜樂進展,同上。它能使我們免於懷疑者的恐懼,211;使一切恩惠變得甘甜,212;削弱對感官享樂的試探,同上;使上帝的一切事奉變得甘甜,213;並激發對上帝的愛,216。它是過感恩生活的必要條件,219。否則我們將無法為福音的榮耀而活,222。它將使一切苦難變得容易承受,223;特別是嘲諷、反對與毀謗,224;監禁與流放,226;個人與家庭的十字架,227;以及死亡,227—231。藉福音教義使人成聖,是其神聖起源之證明,XXI. 261—263。

成聖者(Sanctified):此詞之含義,XII. 351—352。

撒但:被撒但附身之本質探討,XVII. 246—248。(參見「魔鬼」)

補償(Satisfaction):定義,VI. 511。其必要性之限度,512。誰有義務進行補償,513。應向誰進行補償,514。關於補償方式之良心個案,514—517。何種情況下可免除補償義務,517。關於補償之指引,518。基督補償之必要性解釋,XX. viii—xv。

薩圖尼努斯(Saturninus):其異端之敘述,XX. 282—283。

掃羅之被棄:探討與解釋,III. 335。

絆倒(Scandal):定義,VI. 202—203。何者雖被稱為絆倒卻非絆倒,203—205。絆倒他人之各種方式,205—206。絆倒之不同種類,206—208。絆倒之影響,208。新約中「絆倒」一詞之用法,209—211。此罪之加重因素,211。避免絆倒之一般指引,212—223。針對被絆倒(或因他人言行而易受傷害)之特別指引,224—233。(參見「背後中傷」、「毀謗」)

分裂(Schism)或教會內部分裂:此詞之起源,V. 156。誰是分裂者,159—162。何種情況下分離不屬於分裂,162—169。教會分裂之禍害,175—179。分裂罪之惡毒,180—184。導致此罪未如應有般受憎惡的主要原因,185—186。避免分裂之指引,186—207。古代反對以迫害手段治癒分裂之見證,208—215。羅馬教徒犯有分裂罪,V. 175—176。對分裂之藉口進行審查與駁斥,II. 120—122。

分裂者(Schismatics):定義,XX. 279。其不同種類,同上。

學者:應避免無謂之研究,X. 433。

基督學堂:其秩序,XIII. 30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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