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第四部 基督徒政治學|015_第15章_促進他人救恩的總則

第十五章:促進他人救恩的總則

我們為鄰舍的救恩所必須使用的偉大媒介如下:

原則一:「純正的教義:讓那些作為教導者的人,反覆灌輸敬虔的健全原則;這些原則是:捨己、治死罪、愛神與愛人、天堂的盼望、對神普遍且絕對的順從;而這一切都要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並根據聖經。」不要教導新奇的事物、虛空的爭辯或乖僻的辯論,而要將這裡簡述的原則反覆教導一百遍;直到這些原則被清楚理解為止。這些是必要且得救的事物;這是合乎敬虔的教義,它將造就健全的基督徒,使他們有健全的判斷力、健全的心靈、健全的言行與健全的良心!神藉著這些真理使祂所揀選的人成聖。

原則二:「因此,盡你所能幫助他人獲得有能力且忠心的牧者與教導者的益處。」肥沃的土壤對你的種子而言並不比這更好;對你的馬匹或牲畜而言,良好的牧場並不比這更好;對你自己而言,健康的飲食也不比這更好,因為這類教導者對你鄰舍的靈魂至關重要。如果你愛他們,你應該比獲取任何世俗利益更渴望幫助他們找到好的教師;或將他們安置在健全且有能力的牧職之下。總有一天,聖言可能會在他們身上奏效。始終處於恩典的道路上,是充滿希望的。

原則三:「教師之間彼此的和睦,是拯救羊群的一大助力。」「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和睦極大地促進了敬畏與信仰;並因此促進了人的救恩(只要這是聖潔的和睦)。

原則四:「敬虔的平信徒之間若能和睦,也有同樣的效果。」當無知者看到這裡一個宗派,那裡一個宗派,並聽到他們彼此譴責時,這會教導他們蔑視所有人,並對敬虔本身產生輕視;但和睦會對他們產生一種敬畏感。

原則五:「基督徒無可指責、謙卑、充滿愛心且屬天的生活,是贏得靈魂的有力媒介。」因此,你們每個人都要藉著這樣的言行,向所有你們渴望拯救的鄰舍傳道。

原則六:「讓你想要拯救的人保持謙卑、忍耐、學習的姿態;並使他們遠離驕傲的爭辯,以及對新奇事物與宗派的追逐。」謙卑的學習者向下扎根,並在沉默中成長為智慧;但如果他們一旦變得自以為是,就會轉向爭辯,將他們的宗教建立在所偏好的、獨特的觀點上,建立在站在這一邊或那一邊、這個教會或那個教會上;並陷入分裂的會眾中,那裡的任務是藉由破壞愛心來建立靈魂,並教導宗派主義者高估自己,蔑視持不同意見者。直到最後,他們耗盡了精力,甚至可能與所有真正的宗教決裂。

原則七:「盡你所能將他們安置在好的家庭中,當他們要結婚時,幫助他們與那些適合成為他們幫助者的人結合。」在家庭和那類關係中,人們如此親近,且處於持續的交流中,這將對他們救恩的幫助或阻礙產生極大的影響。

原則八:「盡可能讓他們與好的同伴在一起,遠離壞的、誘惑人的同伴;特別是那些將成為他們親密朋友的人。」世界的經驗告訴我們,同伴對使人變好或變壞有何等大的力量:以及對那些尚未接受最深層影響的人,擁有影響力與親密關係是多麼大的優勢。

原則九:「使他們遠離最危險的誘餌、機會與感官的誘惑。」將火藥與引火物從火源旁移開。通常,在酒館或啤酒屋裡是無法治癒酒鬼的,在淫亂的對象身邊也無法治癒淫亂者,在充滿誘惑的餐桌旁也無法治癒貪食者。如果你想讓他們安全,就讓他們遠離危險。「與危險為鄰者,難保長久安全。」

原則十:「利用他們個人的苦難,或任何發生在他們身邊的顯著警告。讓他們經常待在哀傷之家,在那裡死亡彷彿就在眼前;並讓他們遠離愚昧歡樂之家。」生病的時候是覺醒的時候,能有力地打開耳朵去聽取勸告。看見死者或臨終者,聽到病人的願望與抱怨,看見墳墓與死人的骨頭(如果不是太頻繁以致習以為常),往往會強迫最愚蠢、最頑固的人進行一些有益的、像樣的思考。當喧鬧的愚昧歡樂與運動、群眾集會、舞臺劇、五朔節遊戲、狂歡,或放縱、粗俗、誘惑性的遊戲,扼殺了所有清醒、得救的感動,並使心靈對一切良善之事產生排斥時。雖然合時宜且有益的喜樂是合法的,但那些不合時宜、放縱、誘惑人、絆倒人或無益的喜樂,對靈魂而言是毀滅性的或毒藥。

原則十一:「讓他們投入閱讀聖經,以及那些實踐神學的書籍,這些書籍能同時最清楚地讓他們認識宗教原則,並深刻地觸及良心;使判斷力與情感、頭腦與心靈同時得到造就。」這類合適的書籍可以成為他們每日的伴侶;對他們而言,這是一個巨大的優勢,因為他們可以隨時閱讀有力的講章,並在記憶力衰退時反覆閱讀同樣的內容。這類私下的、無害的伴侶已經拯救了許多靈魂。

原則十二:「讓他們投入持續的禱告課程(無論是使用書本、範本,還是根據個人的能力與狀況而不使用)。」因為在如此神聖的工作中頻繁地親近神,會使人因恐懼或羞愧而遠離罪惡,激勵他對救恩進行嚴肅的思考,並使他投入敬虔的生活。

原則十三:「如果你想讓所有這些媒介對人的歸正與救恩有效,就要向他們展現真誠的愛與善意,並盡你所能為他們做一切好事。」人們天生比靈魂更容易感受到身體的好處;對身體的善意會被感激地接受,並可能為他們接受更大的益處做好準備。你無法親自為他們做的事,就去請求那些有能力的人去做;或者,如果你連這也做不到,至少要表現出你的憐憫與善意。愛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傳道者。

原則十四:「確保你與任何你想要施予好處的人沒有爭執或吵架。為此,最好的方式通常是,在買賣或任何世俗事務上,盡可能少與他們有牽涉,以免『我的』與『你的』產生競爭:或者,如果無法避免,你必須滿足於放棄一點你的權利,並忍受一些委屈,以免傷害鄰舍的靈魂。」即使是敬虔的人,甚至是父母與子女、兄弟與姊妹,通常也會因為「我的」與「你的」而爭吵。當私利引發了爭吵,他們通常會對被認為傷害他們的人產生惡感;然後他們就無法從那個人那裡接受任何屬靈的益處,如果那個人看起來很虔誠,他們往往會因為他的緣故而疏遠宗教。所有未歸信的人都是自私的,通常期望你滿足他們的慾望,並在不考慮是非對錯或你自身痛苦的情況下,配合他們的利益!然而,這類人必須受到憐憫與幫助;因此,通常最好避免與他們進行任何討價還價或世俗交易,以免失去他們。當無法避免時,你必須認為放棄一點自己的權利,是獲取鄰舍靈魂益處的廉價代價。

原則十五:「確保在宗教事務上,你既不要在合法的事情上與他們走得太遠,也不要為了遷就他們而做任何有罪的事。」透過在任何罪惡上與他們同流合汙,你會使他們剛硬,並阻礙他們的歸正;同樣地,透過在無關緊要的事情上進行獨特或激烈的反對,你也會阻礙他們。那些認為敬虔的人必須在合法的事情上盡可能遠離不敬虔的人,並說「不敬虔的人這樣做,所以我們必須做相反的事」的人,是完全錯了。保羅在給提摩太行割禮,並「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為要救些人」時,有著不同的想法與實踐。將宗教建立在無關緊要的事情上,並對合法的事情大聲疾呼為罪惡,或透過不必要的獨特性來逃避他人,是導致許多人剛硬與沉淪的一大原因,使他們的心對宗教產生反感,並讓他們認為這不過是無謂的顧忌,而敬虔的人只是自以為是、頭腦發熱的人,他們將自己的迷信當作義務,並譴責所有不與他們一樣乖僻的人。不要在你渴望拯救其靈魂的人面前,放置這樣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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