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2 順服忍耐論|006_案例六_惡意敵人的傷害與逼迫

【第六個案例:來自惡意敵人的傷害】

(一)個人的;(二)逼迫的。 另一個需要忍耐的試煉,是來自惡意敵人的傷害。無論是個人的敵人,還是因我們盡職而恨惡、逼迫我們的人。關於前者,請考慮:

  1. 當我們想到自己是多麼卑微、毫無價值的蟲豸時,我們更有理由保持忍耐;對如此低微的小生物懷有敵意並施加傷害,其過錯遠小於對高貴或卓越的存在所犯的罪。我們不會因為鞭打一匹馬或一條狗而大驚小怪。雖然這不能減輕他們悔改的必要,但必須減輕我們的急躁。
  1. 我們自己也如此敗壞,以至於給了敵人恨惡我們、對我們產生惡念的機會;雖然這不能證明那些誤解我們、認為我們比實際更壞的人是正確的,但這要求我們這些引誘他們犯錯的人,更當忍耐地承受。他們誤解我們,多半是因為認為我們身上確實存在的罪,在我們生命中佔據了主導地位,且程度比實際更嚴重。他們稱我們為異端、驕傲、偽善、貪婪、不和睦等等。當我們知道自己身上確實存在某些錯誤、驕傲、虛偽及其他罪惡時,這種良心的自覺必須使我們更容易忍受並寬恕那些指控我們犯了更多罪的假見證人。
  1. 當我們想到自己曾是神的敵人,且因罪惡而得罪祂的程度,遠超過任何人能得罪我們的程度,而祂尚且寬恕了我們,這就必須教導我們去寬恕他人的錯誤與敵意。事實上,神已將寬恕他人作為祂完全寬恕我們的條件;我們若不以此為前提,就無法向祂祈求寬恕,也無法期待得到寬恕。我們必須向神學習愛我們的仇敵,為他們禱告,善待他們,而不尋求報復與補償。
  1. 我們之中誰沒有虧待過他人?我們是否從未不公正地指責過誰,未曾說過人的壞話,未曾因憤怒而無故辱罵他人?我們是否從未誘惑人犯罪,未曾鼓勵人犯罪,或未曾忽略我們對他們應盡的義務?如果我們有過這些行為,我們就能看見神公義的審判,容許他人傷害我們,作為一種對等的管教。
  1. 無論如何,良心告訴我們,我們從神那裡所應得的懲罰比這嚴重千倍;而神慣於使用人的罪作為祂在世上施行懲罰的工具。神藉由押沙龍與示每所犯的罪來懲罰大衛(儘管神並未促成他們的罪)。而大衛更忍耐地承受了這一切,因為他承認這是一位管教之神的護理。
  1. 如果你沒有讓敵人所有的傷害帶給你比損失更大的益處,那便是你自己的過錯。神已經告訴你該如何善用這些傷害;如果你做到了,你就能很好地忍耐那些對你有益處與優勢的事;甚至還能心存感謝,這比單純的忍耐更進一步。但如果你沒有善用它們,那麼比起你所受的傷害,你更該為自己的罪與疏忽感到憂傷,因為你錯失了如此獲利的機會。
  1. 如果他們悔改,神會寬恕他們對祂所犯的一切更大的罪(噢,祂一次就寬恕了歸信罪人多少的罪啊!),那麼你當然也能輕易寬恕他們對你那點微不足道的虧欠。但如果他們不悔改,與其急躁與報復,不如憐憫他們,為他們的處境哀嘆;因為他們將要受的苦,比你現在所能期望的還要多:難道你希望他們受的苦超過地獄嗎?
  1. 你的幸福與所有重大的關切,都不在敵人的掌控之中;他們所能觸及的,不過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們無法奪走你的神、你的救主、你的安慰者、你的榮耀;甚至連你最小的恩典也奪不走。他們無法剝奪你的知識、對神的愛、信心、盼望、良心的平安,或聖靈裡的喜樂。他們無法帶回任何已蒙赦免之罪的罪咎,也無法將你投入地獄。
  1. 如果急躁打開了你心門的缺口,而你的敵人頂多只能觸及你的產業、你的耳朵或你的肉體,那麼,主要的折磨者不是他們,而是你自己。難道你要因為別人虧待你,就折磨你自己嗎?
  1. 你難道沒觀察到,罪是如何使整個世界處於與神、與一切聖潔之事、與他們自身救恩之道為敵的狀態嗎?難道你沒看到整個未成聖的世界,都在魔鬼那隱秘的指揮下,對神與良善發動戰爭嗎?既然如此,你還對那些針對你的瑣碎傷害或敵意大驚小怪嗎?這比當軍隊正在洗劫全城、焚燒鄉野並在你面前殺害鄰舍時,你卻抱怨一名士兵扯掉了你袖子上的一枚別針,還要更加愚蠢且自私。

關於個人敵意與傷害的忍耐,就談到這裡。

  1. 但如果是為了盡對神的義務而遭受逼迫,那麼急躁就更加不可原諒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先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務必勤加省察,看看除了你的信仰之外,是否還有你個人的罪在其中。有時基督徒罪惡的行徑會激怒對手,使他們因你的緣故而看輕你的信仰之道,進而因真理與義務逼迫你,但這卻是由你先前的罪所引發的。在這種情況下,你首要的義務是為那引發逼迫的罪悔改,並公開承認與哀嘆:因為只要你仍不悔改,隱瞞或辯解你的重大罪孽,你就是在剛硬那些折磨你的人,並激怒神去放任他們。特別是當你極力誇大逼迫者的過錯,卻連提到自己的罪都無法忍受,反而將被要求悔改視為敵意或傷害時。如果正是我們自己的罪使我們在逼迫者眼中發臭,那麼在悔改之前,我們就無法安然受苦,也無法期待拯救。

第二,讓我們以最嚴厲的懷疑與公正,審視我們所受的苦是否確實是為了真理與義務,而非為了錯誤與罪惡。我並不懷疑,那些僅僅因為人犯了罪或錯誤而折磨他們的人,可能是逼迫者與作惡者,特別是當這些罪僅僅是所有基督徒在某種程度上都會有的可容忍軟弱時;或者當懲罰超過了過錯應得的程度;又或者當這是出於對受害者敬虔的惡意,或旨在阻礙敬虔與傷害神的教會時。然而,逼迫者的罪咎並不能為任何因罪或錯誤而受苦的人提供辯解,也不應減輕,反而應增加他的悔改,因為他透過自己的醜聞,導致了逼迫者的罪與苦難。彼得正確地呼籲我們,要確保我們之中沒有人是作為作惡者而受苦;更不用說作為那些無法忍受被指出錯誤的頑固之人。我本人在過去二十年裡,始終處於牧職所遭遇的風暴中心(僅回顧這段時間);然而我的良心命令我說,正如我多次說過的,我深信許多人現在正因一個並不正當、無法辯護的理由,而作為作惡者受苦。因為受苦者之間巨大的分歧,證明了其中必然有人是錯誤的。

第三,如果我們確信自己的立場是正確的,也要確保我們運用得當。一個好的立場也可能被濫用。讓我們看看:1. 我們是否在其中摻雜了錯誤。2. 我們是否以偏頗且缺乏愛心的方式處理它:我們是否將對立面描繪得比實際更糟。3. 我們是否熱衷於將對手描繪得比實際更可憎。4. 我們是否否認了對統治者應有的尊榮或順服。5. 我們是否透過僅僅在表達方式上與他們不同,就表現出我們所譴責的那種逼迫精神。如果他們不公正地說「人壞到不配領受基督徒的團契」,而你也同意不公正地定罪他人,你們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傷害了人。6. 讓我們看看,當我們在某些工作上受到限制時,是否忽略了那些無人禁止我們做的事。我們在這方面難道沒有可恥的虧欠嗎?沒有人禁止牧師教導十六歲以下的青少年,或透過講道教導他們,或與他們一同禱告,然而這卻普遍被忽略了。沒有人禁止我們每日與無知或邪惡的鄰舍交談,試圖看看能否歸正他們;也沒有人禁止我們以善意贏得他們,正如基督走向稅吏與罪人那樣。沒有人禁止敬虔的人教導他們的家庭,為他們朗讀好書,與他們一同禱告,並公開唱詩讚美神,正如但以理在屋中公開禱告,成為周遭不敬虔家庭的榜樣。然而這被忽略了多少!一個沉默且疏忽的父親與家主,在反對沉默且疏忽的牧師,以及反對那些限制他履行某些公共義務的人時,其實是在定自己的罪。有些人認為,如果制定了一條法律(願神阻止)禁止所有對家庭的教導、禱告與讚美神,反而會透過反對激勵一些現在忽略它的人做得更好,因為他們是如此傾向於被禁止的事。既然有些教士開始公開宣講,拒絕異議者領受他們的聖餐是合法的,並打算禁止他們,將他們逐出教會,使他們無法擔任公職或投票;我聽說有些人打算去領受聖餐,而他們之前曾譴責這是非法的,並嚴厲指責那些這樣做的人。

但當你確信自己不是因誤解而作為作惡者受苦,而是為了義務與公義受苦時,請考慮以下忍耐的理由:

  1. 如果你不相信發生在你身上的一切,都是在神的統治、處置與護理之下,那麼你就是否認了祂的治理,也不適合去行事或受苦。雖然神並未造成殺害基督之人的惡意與罪惡,但就他們自由且罪惡的意志所產生的結果而言,沒有一件事不是神為了救贖世界而預定的:如果你相信這一點,你還敢急躁地抱怨神的護理嗎?
  1. 雖然你在逼迫者面前是無辜的,且你是為了行善而受苦,但在神面前你並非無辜,祂可能會使用惡人作為對你公義的管教。
  1. 將不可避免且應得的苦難,轉化為成聖的救恩媒介,並因承受那些原本只是地獄前奏的事物而獲得永恆的獎賞,這是一種無法言喻的憐憫。罪給全人類帶來了不可避免的痛苦與死亡。沒有任何權力、策略或代價能救你脫離它。如果你為了保全性命而否認基督、出賣天堂,你終究還是會死;那樣保全性命的,必喪掉生命,並因這種自保而喪掉靈魂。「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殉道者不過是死,逼迫者也是如此;而對不敬虔的人來說,死亡是地獄之門。難道這不是奇妙的憐憫嗎?同樣是死亡,若在信心、盼望與對基督的順服中,為了你的義務而死,竟能為你贏得榮耀的冠冕?正如同樣的世俗祝福,對惡人而言只是罪與地獄的燃料,對信徒而言卻被轉化為恩典與榮耀;受苦的處境也是如此。當死亡的判決臨到你時,想到「我為了保全性命而賣掉靈魂的生命,現在結束了!噢,我當初若選擇為義務而死,而不是因罪而死該多好:那樣的死亡本是進入天堂的入口,如今卻成了進入苦難的入口」,這對良心是多麼大的恐懼!這使得居普良(Cyprian)牧區中許多臨終的基督徒難以得到安慰,因為他們沒有殉道,以致死亡本可成為他們的雙重收穫。難道為死而獲得榮耀的獎賞,不比白白送死更好嗎?
  1. 被呼召去操練那每一個想要得救的人都必須決心並準備好的事,這絕非小事:這樣我們才不會受騙,而是透過經驗知道自己是否真誠。無論世俗的偽善者怎麼想,基督說「凡不撇下一切所有的,甚至連自己的性命也撇下的,不能作我的(真誠)門徒」時,是認真的(路加福音十四26、30、33)。今生的聖潔與來世的天堂,是基督為祂的子民所要獲取的,也是所有想要成為祂的人必須選擇並信靠作為盼望與份的。世俗之人從未做出這種選擇,他們對來世心存懷疑,偏愛肉體今生的繁榮,僅將信仰作為附屬,並將天堂(如果有來世的話)視為一種備用與次要的福分,因為他們無法留住世界;只要能留住世界,他們就不會為了天堂的盼望而放棄它,反而寧願冒險賠上靈魂也不願賠上身體。這既是信徒與世俗偽善者之間真正的區別,所有想要得救的人,都必須是那種寧願放棄生命與整個世界,也不願因故意犯罪而喪失救恩的人,如果他們被呼召這樣做的話:雖然並非所有人實際上都會面臨這種試煉,但鑑於一個繁榮的人很容易以世俗的心態宣稱自己是基督徒,並說他寧願死也不願故意犯罪,卻又心存僥倖,認為自己永遠不會面臨這種考驗;那麼,在試煉時期發現我們能夠受苦,從而證明我們的決心並非虛假,這對我們得救的確據有極大的幫助;因為人愛世界的心有多少,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逼迫的熱浪會使長在岩石上的穀物枯萎。他們因無法同時確保擁有地與天,便被冒犯,憂憂愁愁地走了。既然信徒在最大的苦難中擁有最充分的誠實證明,那麼他們擁有最大的安慰也就不足為奇了。沒有任何推理能比這更充分地回答他們關於自己是否真誠、是否會在受苦中離棄基督的恐懼與疑惑。
  1. 信徒應當比憐憫自己更憐憫他們的逼迫者。如果瘋人院裡的一個瘋子向你臉上吐口水,你會對他採取行動,還是會為他感到難過?當他們在地上為你製造煉獄時,他們正在為自己在地獄中準備燃料。噢,想想是誰在統治他們,祂將如何獎賞他們,以及如果沒有歸正,他們將為此付出多麼沉重的代價;並祈求神及時憐憫他們。如果義人僅僅得救,且必須在作王前受苦,那麼不敬虔與犯罪的人將何處顯現呢?「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基督同得安息。」(帖撒羅尼迦後書一6-7)只要相信那即將到來的可怕審判日,屆時他們將徒勞地祈求山嶺遮蓋他們,並按著自己的行為受報,你就會為他們預見的苦難而哀哭,而不是對他們加諸於你的苦難大驚小怪。他們像野獸一樣,除了眼前的事物一無所知;但你卻預知未來。神忍耐他們,是因為祂知道他們的日子將到。
  1. 請記住,如果你是為基督與公義受苦,這傷害更多是針對祂而非你:祂將審判那些僅僅忽略祂僕人的人,更不用說那些逼迫他們的人,因為這一切都是針對祂自己做的:既然這事業與利益更多是屬於祂而非你,就將它交託給祂,並信靠祂處理祂自己的事業。如果祂都不值得信靠,還有誰值得信靠?如果我們為祂受苦時都不信靠祂,那何時才信靠呢?一位誠實的主人會保護為順服他而受苦的僕人,基督難道不會嗎?你認為基督會太遲緩,或在報復時處理得太溫和嗎?當然,你不會希望逼迫者受到比祂所威脅的更大的懲罰。那些冒犯祂小子中的一個的人,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石頭掉在誰身上,誰就要被砸得粉碎。
  1. 應許給那些為行善而忍耐受苦之人的福分是如此之多且大,我不再一一列舉,想必你對此並不陌生。難道你不相信基督的話嗎?祂已承諾要保守你不受傷害,要在你的苦難中與你同在,永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並要為你因祂所失去的一切,在今世得百倍(價值),在來世得永生。如果我們信靠這些應許,我們的忍耐與選擇無疑會顯明出來。一個被許諾在異國獲得領地的人,如果他信靠許諾者,就會離開他那貧窮或囚禁的故鄉與朋友,撇下一切隨他而去;但如果他不敢冒險,那就是他不信靠他。
  1. 你所受的苦,難道不是基督預先告訴你的嗎?祂難道沒有告訴你,在承擔基督徒的名分之前,必須先坐下來計算代價嗎?祂難道沒有告訴你,你將因不屬於世界而被世界所恨惡嗎?甚至因祂的名被所有(世俗)人所恨惡嗎?你難道沒有宣稱要在這些條件下接受祂與祂的救恩嗎?並同意祂的條件嗎?如果你認為它們太苛刻,你本可以拒絕。那些禁止基督的牧師,因為他們在洗禮時使用象徵性的、短暫的十字架印記,以義務要求他們成為受難基督的精兵而感到不安,這真是偽善!當他們做完這些,卻厭惡基督教中一切會帶來十字架的事物,寧願冒險下地獄也不願背負它!甚至透過逼迫將十字架強加於他人。誠然,這盟約是在你嬰兒時期由他人為你立的;但當你長大成人,自稱為基督徒時,難道你沒有認同它嗎?唉!偽善毀了有形的教會:人們心裡想的與他們所誓言的完全不同。他們認為受苦或殉道的決心,是某些罕見、非凡聖徒的專利,而不相信若沒有它,就沒有人是真正的基督徒,也無法得救;也就是說,若不將天堂置於地上之上,將靈魂置於身體之上,就無法得救。將這些世俗的偽善者拉到一邊,嚴肅地問他(在法國或法蘭德斯):你怎敢逼迫基督的僕人?他們會說:「這不是我們願意的,我們無能為力;法律與官員命令我們:如果我們不順服,我們自己也會受苦。」你認為這些人遵守了他們的洗禮誓約嗎?他們彷彿在說:「無論基督說什麼,只要人的法律要求我們,我們就會做任何反對祂與祂僕人的事,而不是讓我們自己受苦。」這些人離殉道,甚至離成為基督徒或神的僕人,是多麼遙遠啊!如果你是基督徒,你已經透過盟約約束自己,要背起十字架跟隨基督,即使至死,也要選擇受苦而非故意犯罪。
  1. 作為基督徒,你們難道沒有將自己列為基督的精兵,對抗魔鬼、肉體與世界嗎?難道一個期待沒有敵人的士兵,真的是士兵嗎?難道一個因為必須面臨危險、看見戰爭就抱怨的人,真的是士兵嗎?你難道不知道在基督與撒但之間,在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全世界都在進行一場戰爭嗎?在戰爭中受傷與死亡難道是什麼稀奇的事嗎?或者說,那從肉身生的,難道不該逼迫那從聖靈生的嗎?
  1. 基督徒在這一生中除了為安全且幸福的死亡做準備,還有什麼事要做呢?如果你已經做了這件事,你就已經為逼迫與殉道做好了準備。如果你準備好因疾病而死,為什麼不能因火、劍、斧頭或絞刑而死,如果神旨意如此的話?你難道不知道大多數疾病在殺死人之前,其漫長的過程帶給身體的痛苦,比一般的殉道還要多嗎?與死於膀胱結石、絞痛或其他許多疾病相比,絞刑是多麼輕鬆的死亡?是的,燃燒這種痛苦的死亡,因為很快結束,與這些疾病相比也算不了什麼。當然,罰款、監禁或貧窮,比這些更輕。噢,懶惰的人啊!對自己不忠實,在世上除了準備死亡外別無他事,卻活得如此漫長而毫無準備。你透過犯罪來逃避苦難,顯示你忽略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工作,或者你活著的目的尚未達成。如果你準備好死亡,你就會準備好受苦。在經歷了所有的警告與告白之後,這對你來說難道還顯得奇怪嗎?
  1. 你對世俗的事物有正確的評估嗎?你是否藉著基督的十字架,已經與世界同釘十字架,世界也對你釘了十字架?你是否將它們視為有損的,為了基督而看作糞土?你是否使用它們,彷彿不使用它們;擁有它們,彷彿不擁有它們?你是否像死亡將教導你的那樣去評判它們?如果你這樣做了,你肯定不會認為奪走它們的逼迫是不可忍受的事;也不會因為被剝奪它們而感到急躁。
  1. 你寧願處於繁榮的逼迫者,還是受逼迫的信徒的處境?如果是前者,你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如果是後者,當你擁有你所偏愛的事物時,就不要抱怨。當然,一個在火刑柱上的真正殉道者,或與但以理在獅子坑中的人,是不會願意與尼布甲尼撒或大利烏交換處境的。
  1. 你認為基督愛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或第一位殉道的使徒雅各,或為福音而死的彼得與保羅,會比愛那些活得比他們長、沒受過這種苦的人更少嗎?殉道的冠冕難道不是最榮耀的嗎?為什麼說他們比其餘的人多活了一千年?你現在難道不寧願在天堂擁有司提反的位置,而不是那些為基督什麼苦都沒受過的人的位置嗎?如果最終這是最好的,那麼現在難道不是最值得選擇的嗎?
  1. 你害怕人嗎?你有比人更值得敬畏的,也有比人能對你做的更大的傷害:「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但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路加福音十二4-5)。你害怕監禁、死亡或火嗎?更要害怕地獄的火與永恆的死亡。當比爾尼(Bilney)在蠟燭上燒焦手指時,他記住地獄的火是更難以忍受的。
  1. 基督在什麼方面比在忍耐或順服的受苦上,更成為你的榜樣?甚至直到死亡,且是那最受咒詛、最羞恥的死亡?你認為祂受苦只是為了讓我們免受一切苦難嗎?彼得說,這是為了給我們留下榜樣;保羅說,我們必須效法祂,並分擔祂的苦難。否則基督為什麼呼召我們背起十字架?看到我們所走的路徑上有基督的腳蹤,並知道我們在跟隨祂,難道不令人喜樂嗎?
  1. 當然,基督命令我們以最大的喜樂去歡喜的狀態,絕不是最恐懼與憂傷的狀態:但祂在逼迫的情況下確實這樣做了;「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馬太福音五10、12)。「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得前書四12-13)。「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天上。」(希伯來書十34)。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亦是如此。
  1. 神應許你,你所有的苦難都將互相效力,叫你得益處(羅馬書八28),並教導你如何使它們成為你極大的收穫。實踐這門藝術,當你發現其中的益處,並感覺到你已得勝有餘時,你就會更加忍耐。我們的勝利是透過忍耐受苦而來的。最壞的人可以用武力征服我們的身體,但我們的靈魂是不可征服的,只要我們保持順服的忍耐,我們就是試探與真實傷害的征服者。當聖經論到約伯說:「在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撒但就已被征服,並錯失了它的目的,儘管它似乎在約伯的肉體上佔了上風。

透過逼迫,你可以學到:1. 墮落的人性究竟為何。2. 有魔鬼在持續對基督發動戰爭。3. 在上帝的許可下,魔鬼在世人身上擁有何等大的權勢。4. 敬虔之人能在魔鬼的僕役中享有如此的平安與安全,這是上帝何等奇妙的作為;正如但以理被關在獅子坑中卻安然無恙,因為上帝封住了獅子的口。5. 成聖的恩典是何等必要。6. 我們的歸信是何等大的憐憫,因為它治癒了我們內在這種墮落的本性。7. 它呼召我們時刻保持基督徒的警醒,提防世人,特別是提防他們的試探,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8. 它驅使我們不斷禱告,並在尋求幫助與安全時全然倚靠上帝。9. 它教導我們持守信心與盼望,將眼目時刻定睛於上帝與天上的基業,若非如此,我們將一無所恃。10. 它向我們保證,必有審判之日,屆時基督將以公義重新審判這世上一切虛假的判斷與行為。凡能從逼迫中獲得這些益處的人,將有足夠的收穫來為忍耐辯護。

  1. 回顧最後一點:如果你確實信靠基督,你就相信祂必再來,以公義審判世界,並將這世上因人的虛謊與惡毒而扭曲的一切撥亂反正。難道對那日的預見,不能使你決心忍耐受苦嗎?信心可以預見那些盲目的逼迫者屆時將如何睜開雙眼,並帶著恐懼看見祂——那位曾被他們在祂的僕人身上所逼迫的主;信心也能預見祂將如何斥責並定他們的罪,說:「離開我,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6、10-12節,二章12節)。如果對那日的預想不能使你平靜或堅定,唉!你所恐懼與憂慮的,比逼迫更嚴重,那便是你自己的不信。為信心禱告,勝過為脫離人的手而禱告。
  1. 試著比較一下:傷害你的人是什麼,而應許幫助你、賞賜你的上帝又是什麼。人不過是蟲,因撒但的詭計而盲目瘋狂。他們不僅是在對付你,更是在對付他們自己與上帝,卻渾然不知:他們時刻都在走向墳墓,靈魂則走向上帝那可怕的審判台前;他們的骨頭與塵土一點也不足為懼。如果上帝要在今生憐憫他們,祂會讓他們知道自己所逼迫的是誰,並讓他們明白赤腳踢刺是何等艱難;祂會使他們像保羅一樣,親自為基督承受他們曾瘋狂加諸於他人的逼迫;他們會像保羅那樣說:「我曾瘋狂地逼迫他們。」保羅的例子告訴你,即使是逼迫者的首領,若蒙了歸信——即便藉由天上的聲音與神蹟——其餘的人非但不會因此受感,反而會立刻轉而逼迫他。但如果上帝任憑他們繼續下去,唉!他們不久將會在哪裡呢?喔,要禱告,要為你的逼迫者懇切禱告,正如基督所做的那樣,趁他們還未陷入地獄、還未絕望之前。但這些可憐的蟲子真值得我們如此恐懼嗎?我們被囑咐過多少次不要怕他們(路加福音十二章4節;馬太福音十章28節;約翰福音二十四章27節;耶利米書四十六章27-28節;以西結書三章8-9節)。膽怯的人(指那些懼怕人的人)被列在不信者之中,若恐懼勝過了信心,他們將被關在門外,與那些犬類同列(啟示錄二十二章)。

再想想那位應許保護我們的上帝是誰。當無限的大能、智慧與慈愛對抗幾隻黃蜂與蟲子時,我們對牠們的恐懼,難道竟要大過對上帝的信靠嗎?如果僅僅是一位天使從天而降,為我們對抗一隻對我們吠叫的狗,而我們卻不信靠祂,那將是我們的羞恥。「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閱讀詩篇九十一篇、羅馬書八章、馬太福音六章,參閱以賽亞書八章13-14節,四十一章10、13-14節。

  1. 在外在遭遇的事物中,有什麼比那既能保證你擁有天國基業,又能讓你即刻得著它的事物更好呢?這正是殉道的果實。喔,那一日將帶來何等大的改變!從苦難轉向我們主的喜樂!從魔鬼狂暴的軍隊轉向聖徒與天使的天上詩班!堅強的信心會使我們渴慕那一日。作為上帝的兒女、與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與祂一同受苦,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馬書八章18節;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因此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所以,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行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得前書四章19節)。

第七個個案:權貴之人的壓迫與不義

另一個需要忍耐的個案,是世上權貴之人的壓迫,以及不敬虔統治者的不義。公義是全人類應得的,而不義是如此可憎,以致當我們無法獲得應有的權利時,往往會感到格外憤慨。壓迫人的地主將租金抬高到極致,使窮人即便費盡心力勞作,也難以維生。有些富人認為他們的意志就是窮人的準則,窮人對他們的命令不得有絲毫拒絕;彷彿窮人是沒有財產權、也無法受法律保障的奴隸。最糟糕的是,在世上許多國家,統治者是不義的,他們憎恨公義與正直的人,要麼打破一切法律界限來摧毀他們,要麼將法律本身轉而用來對付他們;當他們稱惡人為義、定無辜者為罪,甚至將敬虔、誠實與良心視為不可饒恕的罪行,而將污穢與放縱視為值得信任之人的行為時,這些情況都需要非凡的忍耐。這之所以更加沉重,是因為治理權本是上帝特別的設立,祂的超越性與統治權的形象在其中閃耀;然而讓撒但佔據了它,並將其轉而對付設立它的上帝,使本為秩序、公義、防禦、維護良善與抑制罪惡而設立的制度,反倒成了人類的瘟疫與災難,這真是最沉痛的情況。對於殘暴的主人虐待僕人,以及邪惡的父母壓迫子女的德行,我也作如是觀。在這些情況下,忍耐是極其必要的。

  1. 我們在此必須非常小心,區分真正的權力與對權力的濫用,不可因為權力被濫用就認為權力本身是邪惡的。這一點必須更加謹慎地研究,因為在實踐中要區分兩者極為困難。因為最好的事物一旦腐敗,就會變成最壞的事物。在洪水氾濫、淹沒了鄉村、人畜之時,很難讓人去愛那雨水與河流。一個目睹過倫敦大火,或昨日瓦平(Wapping)火災的人,可能會被誘惑而認為火是可怕的,而非可愛的。如果醫生治好一個人的同時卻殺死了二十個人,人們就會對這個職業產生恐懼或憎恨:對於統治者、法官以及各類官員,情況也是一樣。他們(總體而言)是上帝的設立,其本身是好的,若運用得當,將是世界的巨大祝福;是上帝用來保護無辜者、鼓勵敬虔者、使不敬虔者蒙羞的常規媒介;用來防止富人壓迫窮人,防止暴民對鄰居或上級發動群眾暴亂;用來維護公平與正義,挫敗背信、偽證與欺詐;簡言之,他們是上帝為公共福祉而設立的僕人或官員,確保臣民順服祂的律法,而他們自己則最熱衷於順服這些律法,成為褻瀆者、淫亂者、殺人者、盜賊、壓迫者與其他作惡者的恐怖,並成為行善者的讚賞與防禦。有兩種情況對人類而言無異於毀滅:一是沒有政府,二是徹底的暴政——這種暴政企圖透過強迫臣民犯下得罪上帝的罪(就強迫所能達到的程度而言)來摧毀他們的靈魂與身體,或者使他們作為殉道者而死,並被用來顛覆上帝的統治,建立邪惡與私慾,摧毀公共福祉。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