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1 神聖生命|011_第一部第十五至二十一章_施恩自由公義聖潔信實慈愛與威嚴

第十五章

  1. 這些關係中的第三個,也是認識上帝的下一個要點,是:祂是我們最慈愛的父,或慷慨的施恩者。祂既是良善的,祂就行善。(詩篇一百一十九篇68節)祂既是至善的,祂就賜下最大的恩惠:因此,藉著必然的結果,祂是我們最慷慨的施恩者。「父親」一詞包含了祂與我們之間的三種偉大關係。1. 父親賦予兒女生命,因此對他們擁有某種所有權;上帝是我們整個生命的最初因,因此我們屬於祂。2. 父親是兒女的統治者:上帝是我們的主要統治者。3. 父親溫柔地愛那些像孩子般、愛祂並順服祂的兒女;並尋求他們的幸福:上帝也同樣愛祂那些愛祂並順服祂的兒女,並將使他們幸福,這些兒女不僅作為創造主從祂那裡獲得生命,而且作為成聖者從祂那裡獲得新生命或聖潔的本性。這最後一點既是其餘部分的終點與完美,就將其本性傳達給其餘部分,作為媒介。因此,1. 上帝在我們重生時賜給我們的這種新本性,並非來自祂普遍的愛,而是特殊恩典的作為,源自祂特殊的父愛。2. 祂作為重生的兒女對他們所施行的治理,並非普遍的治理,例如僅僅是自然律或行為之律的治理;而是一種藉著恩典之律、稱義、補救、拯救之律或聖約的特殊治理;連同內在的啟迪、賦予生命、引導的聖靈,以及教會狀態、官員與條例,一切都適合這種恩典的方式:正如祂藉著救贖、我們的成聖與交託所獲得的統治權或所有權,並非普遍的所有權,而是一種恩典的關係,將我們視為祂自己的兒女,與祂有著親密的關係。一切都源於愛,以愛的方式,並為了愛的操練與彰顯:因此,當我稱上帝為我們的施恩者時,我精確地將祂與我們關係的這最後一部分與其餘部分區分開來:但當我稱祂為父親時,我的意思與施恩者所指的相同,或指同一種關係;但對前面的關係有更全面的觀照,並在這些關係都在此處得到完美時,對它們有內在的聯繫。

在此,我將簡要列舉上帝與我們建立此關係所基於的恩惠。

  1. 祂在創造我們時,便已作為一位施恩者,賜予我們生存這一根本的善,以及身為人的卓越性。
  2. 祂將我們安置在一個裝備完善的世界中,使萬物服在我們的腳下,並讓我們得以使用受造物。
  3. 祂與我們建立了一種治理者與被治理者的關係,因此祂承諾在對待我們時秉持公義,若我們順服,祂便保護並獎賞我們;祂使我們有能力以永恆的幸福為終極目標,並為我們預備了達成此目標的充足媒介。這些恩惠在創造之初,便賦予了上帝作為人類之大施恩者或天父的稱號。

然而,祂更是一位普世的施恩者。

  1. 祂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作為他們的救贖主;這是為罪所作的充足贖價。
  2. 祂頒布了恩典的應許或聖約,並將赦免、和好與永生作為一份共同的贈禮,賜給所有願意在基督裡並與基督一同接受的人,以達成福音的目的。
  3. 祂差遣了傳揚這恩典的使者,命令他們向萬民傳福音,即託付給他們的和好之道,並作為基督的使者,代替基督懇求世人:「與上帝和好。」(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19節;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哥林多後書五章19、20節)
  4. 祂提供了一些普遍的外部恩慈,並在內心藉著聖靈的感動,來呼應這些邀請。但儘管上帝藉著這一切有權要求他們最深切的愛,他們卻尚未擁有上帝最高恩惠的權利,也未處於作為兒女或受惠者與祂最親密的關係中。

然而,8. 當祂藉著那不能朽壞的種子,使我們重生,有了活潑的盼望,並賜給我們立志行事的能力;當父神有效地將我們吸引到子那裡,照著祂的形象更新我們,除去我們舊的石心,賜給我們新的肉心,並使我們認識祂、愛祂如父時,祂便在最親密、最令人安慰的意義上成為我們的父,而我們也成為祂的兒女,在祂最深切的愛中有份。

  1. 因此,我們擁有祂的靈,並得著赦免、稱義,與祂和好。
  2. 我們在禱告、讚美、聖禮以及一切聖潔的條例與生活中,與祂有特別的交通。
  3. 我們與我們的服事蒙祂喜悅,因此我們活在祂臉上的光中,並處於祂保護與供應的特別應許之下,確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
  4. 我們擁有在永恆榮耀中得著完全的應許。

II. 現在,既然你們看見了上帝如何作為我們的施恩者,即最慈愛、最恩慈的父,讓我們接著看看這一切必須在我們身上產生什麼果效。

  1. 上帝的良善與慷慨應當使人因自己的罪而羞愧,並引導他們悔改。(羅馬書二章4、5節)愛是不容被濫用,也不容以無情與挑釁來回報的。那將恩典變為放縱,因恩典顯多而作惡,或為了讓恩典顯多而作惡的人,將被迫承認他的沉淪是公義的。那看見如此巨大的恩惠在旁,聽見慈悲——奇妙的慈悲——為此辯護,並以忘恩負義責備罪人時,仍不願恨惡自己罪惡的人,必將面臨雙重的死亡,且再沒有贖罪的祭了。
  1. 上帝父性的愛與恩惠,呼喚我們以最美好的愛來回報。創造的恩惠使所有人都有義務盡心、盡性、盡力愛祂;救贖的恩惠更是如此,特別是當這愛藉著成聖的恩典,應用在那些將要承受生命的人身上時,更以多重且最強大的義務約束他們。最壞的人與最好的人同樣有義務愛上帝(因為沒有人能被要求愛祂超過盡心等程度),但他們所受的愛之義務並不相同。我們有新的、特別的義務,因此必須回報以真誠的愛,否則我們便是雙重有罪。恩慈是愛的使者,從天上差遣下來,為要贏得我們的心去愛祂,並將我們引向那裡。因此,所有的恩慈都應當用於此目的。那不能增進、激發並幫助我們去愛的恩慈,是被濫用且喪失了的,就像播種時被埋沒卻永不發芽的種子。地上的恩慈指向天堂,告訴我們它們從何而來,以及為了什麼目的。就像春天的花朵,它們告訴我們太陽復甦的臨近;但我們像愚蠢的孩子,因為花朵離我們近,我們愛花勝過愛太陽,卻忘了冬天即將來臨。然而,屬靈的恩慈就像陽光,更直接地依賴於太陽本身,並從太陽流溢出來。那不願藉著光去注視(並珍視)太陽的人,將永遠看不見它!這些光束降下,是為了邀請我們的心思意念歸向上帝;如果我們關上窗戶,或玩耍直到天黑,讓它們在沒有我們的情況下離去,我們將被撇在全然的黑暗中。

上帝的恩慈必須在我們心中留下關於祂最完整、最深刻的觀念,視祂為人類靈魂最完美、最合適、最可愛的對象;當我們一切的善原本都在祂裡面,且一切都從祂流出,祂既擁有作為媒介的良善,最終祂自己就是一切;若不愛上帝,就是不愛良善本身;除了良善,沒有什麼是適合我們去愛的。因此,信徒應當日夜藉著注視與品嚐祂寶貴的恩慈,從上帝那裡汲取並衍生出一種甜美的本性,並增加對上帝聖潔的愛,正如蜜蜂從花朵中採蜜。我們不應只是偶爾為了消遣而停在一朵花上,默想主的一些恩慈,而應當日復一日地以此為工,並持續在我們靈魂中保持對上帝無限良善與可愛之處的生動品味與深刻印象。當我們最愛上帝時,我們處於最佳狀態,最令上帝喜悅;而我們的生命對我們自己而言也最甜美。當我們沉浸在對主豐盛父性恩慈的信靠思想中時,我們將最豐盛地愛祂。每一項恩慈都是上帝派來的求婚者!它們共同的內容是:「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愛那如此愛你的主。」愛祂,否則你就是拒絕祂。噢,奇妙的愛!上帝竟顧念人的愛!祂竟與我們立下愛的聖約!祂竟與我們建立愛的關係!祂竟以愛的條款與我們往來!祂竟允許我們這些卑微、且如此愛世俗與罪惡的人去愛祂!是的,祂竟如此熱切地追求我們的愛,彷彿祂需要它,而事實上只有我們才需要!但愛的道路是奧秘且不可測度的。

  1. 既然上帝特別是我們的施恩者與父,我們必須最樂意且最勤奮地順服祂。兒女般的責任是最甘心且不知疲倦的責任。當愛成為原則時,我們就不會作「眼前的僕人」,而是樂於遵行上帝的旨意,並祈願:「噢,願我能更多地取悅祂!」對於一個蒙恩的靈魂來說,能從事任何蒙悅納的責任是一種獨特的喜悅;他越能行善並取悅主,他就越感到喜悅。正如父性的愛與恩惠是最豐盛且最確定的,兒女的責任也當如此。如果心田不能長出聖潔的果子,那它就不適合承載恩慈。你越愛,你就會越喜樂地順服。
  1. 由此我們必須好好學習,上帝如何是人的終極目標,以及什麼是引導我們歸向祂的主要媒介。
  2. 上帝並非單純從理性角度所考慮的終極目標,祂是「愛者的終極」(finis amantis),是愛所傾向的目標,是藉著愛所達到的,也是藉著愛所享受的:理解這一點將能解決神學研究中許多因「終極目標的本性」(a natura finis)而產生的困惑與難題。我現在不再多說,只提一點:這教導我們,上帝與我們在享受祂時所獲得的幸福,如何能被說成是我們的最終目標而不產生任何矛盾,且上帝是卓越且主要的目標。因為這是我們本性所能達到的聯合,靈魂渴望在其中被上帝所吞沒;只要理解什麼是兒女般的愛或友愛,你就能理解什麼是正當的意向,以及上帝如何必須成為基督徒的終極目標。
  1. 同時,這也向我們表明,通往我們幸福與終極目標最直接、最卓越的媒介,是那些最適合愛之工作的媒介。其他的媒介較為間接,在各自的位置上是必要的;但這些媒介是直接的。因此,關於主之愛與恩慈的應許與敘述,是福音中最直接且最有力的部分,有助於我們達到目標;而威嚇則是較間接的媒介。因此,隨著恩典在世上推進,上帝聖約或律法中應許的部分變得更加輝煌,福音包含了如此多的應許,以至於它被稱為「大喜的信息」。因此,向我們的聽眾充分展示上帝的良善與可愛,是我們所有講道中最卓越的部分,儘管這並非全部。因此,默想救贖比單純默想創造更有力量,因為救贖最卓越地啟示了愛。因此,基督是生命的主要媒介,因為祂是父之愛的主要使者與彰顯者,藉著祂所啟示並在祂奇妙恩典中展現的愛之奇蹟,祂贏得了靈魂去愛上帝。因為上帝要讓外在的客觀媒介與內在的有效媒介共同運作,因為祂要按照人的本性來對人作工。雖然基督為了更新祂所要拯救的人,賜下了前所未有的、具壓倒性且不可抗拒的聖靈,但若沒有同樣卓越的客觀媒介,聖靈也不會這樣做。雖然基督以及福音中所啟示的恩典之豐富,是最奇妙的客觀媒介,但若沒有內在的有效媒介,這些也不會奏效。然而,當愛在我們外在,在榮耀的愛之太陽面上如此燦爛地照耀我們,同時又藉著聖靈的啟迪——將這愛澆灌在我們心裡——而進入我們裡面時,那來自天上、引向天上的聖火就會燃燒,且永不止息,直到它到達中心,將我們帶到上帝的面前與懷抱中。
  1. 從上帝父性的關係與愛中,我們必須學習信靠祂,並將我們的靈魂安息在祂那保障我們的愛中。我們豈能不信靠一位父親?一位全能的父親!因此,這層關係被置於主禱文的祈求之前,我們以「我們在天上的父」開始,這樣當我們記念祂的愛、我們與祂的關係以及祂的豐足時,我們便能得著鼓勵去信靠祂,並向祂祈求。如果一位父親,且是這樣的一位父親,擊打我,我會順服並親吻那杖:因為我知道這是愛所結出的醫治果子。如果一位父親,且是這樣的一位父親,使我受苦、傷害我、以奇特的方式對待我,並使我的肉體憂傷,我也不當埋怨或不信祂;因為祂深知自己在做什麼;任何最終會傷害我的事,都不可能來自全能的父性之愛。如果一位父親,且是這樣的一位父親,殺了我,我仍要信靠祂,我的靈魂也不當對祂的作為感到不滿,也不當對死亡那分離的打擊感到戰兢。野獸在我們與牠搏鬥時,不知道我們的意圖,不知是要醫治還是要殺死牠:但一個孩子不需要害怕殺戮的打擊,一個充滿愛的靈魂也不需要害怕來自這樣一位父親的致命死亡。如果祂是父親,祂的愛與信靠在哪裡呢?
  1. 如果上帝是我們的父,且是如此奇妙的施恩者,那麼感謝與讚美就必須成為我們最恆常的工作,必須被視為重於其他一切責任,並最勤奮地執行。如果人的舌頭被稱為他的榮耀,若它有任何用途,那就是在感謝中承認祂的愛與恩慈,並每日歡喜地讚美祂的名,將榮耀歸給主。那麼,這就當成為基督徒的工作。
  1. 這樣一位父親的兒女,應當過著知足、喜樂的生活。勤奮是他們應有的,但不是為了世俗的偉大而籌謀,也不是為那些父親已應許要看顧的事而憂慮。謙卑與敬畏是他們應有的,但不是沮喪與灰心,也不是不斷地抱怨、恐懼、困擾與憂鬱。如果這樣一位父親的兒女不能勇敢、自信且喜樂,那麼喜樂與自信就該從地上被放逐,並被所有人類所摒棄。
  1. 接下來要論述的上帝屬性,是祂的真實(Veracity)、真理(Truth)與信實(Faithfulness)。這是祂完美的智慧、良善與全能的結果:因為祂是至智且至能的,所以祂不可能被迫說謊;又因為祂是至善的,所以祂絕不會說謊。雖然上帝僅藉由受造的聲音說話,並透過本身即有缺陷的人向我們啟示祂的旨意,但凡祂所選定作為祂聲音的,必述說真理;凡祂所選定用以表達祂旨意的,必真實地傳達其意。祂之所以譴責人的謊言,是因為謊言與祂自身的真實相悖。若有人說上帝不受任何律法約束,因此沒有義務說真理,或不會藉由祂的啟示欺騙先知或使徒,我回答說:祂憎惡謊言,因為謊言與祂完美的本性相違,祂自身反對謊言,且因祂自身的完美,祂絕不可能犯下謊言之罪;這並非因為祂受制於某種律法。謊言源於知識、能力或良善的某種缺陷,而這些缺陷絕不可能臨到主身上。受造物的良善,是一種順服於義務律法的良善;而律法的良善,是一種順服於上帝良善旨意並表達其旨意的良善。然而,上帝的良善是本質的完美,是原始的良善,是一切其他良善的源頭、標準與終極目的,而非順服於他者的良善。

上帝的這一屬性對祂的僕人有極大的益處:

  1. 由此我們必須立志盡責,過聖潔、屬天的生活:因為上帝的命令是嚴肅的,祂的應許與警告是真實的。若那告訴我們這些偉大永恆之事的主不是真實的,我們或許就能為自己不敬虔找藉口,並為世俗之人在其感官享樂的道路上辯護。對於一個不否認上帝及其話語之真實性的人來說,在常識與理性中,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反對聖潔的生活。而否認上帝的真實,是最不合理的。喔,諸位,當你們閱讀並聽聞聖經中那些奇妙而沉重的事,關於無盡的生命及其通往之路時,請深思:「你們應當怎樣為人,有聖潔和敬虔的生活呢!」(彼得後書三章11節)。如果那告訴我們死亡、審判、天堂與地獄的話語是真實的,我們還有時間去犯罪、虛度光陰、過著毫無準備的生活嗎!
  1. 上帝的真實是祂仇敵的恐懼。喔,如果他們的懷疑能使上帝的警告失效,如果懷疑能使這些警告變成虛假,如果他們的苦難能像被否認那樣輕易得到補救,像現在被遺忘那樣輕易結束,那該有多好!但主是真實公義的,「從起初,你的話就是真實的。」(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60節)。祂的話一句也不會落空,連一點一畫也不會不應驗。
  1. 上帝的真實是信心的根基,是我們靈魂的支柱,是我們一切確據與安慰的磐石:如果上帝不是真實的,基督徒與其他人就沒有什麼區別(除非是更受迷惑)。但這是我們一切盼望的根基,是我們信仰的生命,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一切都源於此。信心因上帝的真實而得生命,並由此激發我們心中所有的恩典。喔,基督徒們,當你們打開上帝那蒙福的書卷時,你們眼前是何等的寶藏!想到這一切話語都是真實的,這該給你們的確據與安慰注入何等的生命!所有關於永恆國度的描述,所有關於今生與來世極其寶貴的應許,以及所有表達上帝對其僕人極大慈愛的話語,這一切都是上帝真實的言語。「忠信的見證人不說謊」(箴言十四章5節),更何況是信實的上帝。「永生是上帝應許的,祂不能說謊。」(提多書一章2節)。「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上帝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得到強有力的安慰。」(希伯來書六章17、18節)。因此,讓信心活在上帝的真實中,讓我們因此得堅固並喜樂。
  1. 要厭惡一切否認上帝真實與信實的教義,因為它們摧毀了基督徒信心、一切神聖信仰及所有宗教的根基。上帝的真實是所有神聖信仰的形式對象:我們信靠上帝,因為祂不能說謊;如果祂能說謊且會說謊,祂就不值得信靠。但你們會說,難道有人持有如此可憎的教義嗎?回答:我不喜歡指責他人持有其觀點所引申出的後果,因為他們自己並未察覺且予以否認;上帝不會將這些後果歸咎於那些盡力尋求真理的人,我們又何必呢?所有人都會有一些錯誤,其後果可能與某些信仰條款相矛盾。我勸你們厭惡的不是人,而是教義。即便一個智慧或良善的人可能持有某種會推導出該教義的觀點,該教義本身依然是應當被厭惡的。

我現在僅舉多明我會(Dominicans)的「預定論」為例。那些主張上帝作為主要的、直接的、物理性的有效預定因,對於每一個具體環境下的行為(無論是自然的還是自由的)之存在是必要的,他們實際上就是在主張:上帝導致了世上發生過的一切虛假言論與文字(以及其他罪惡);不僅是作為「類屬」(in genere)的行為,更是作為這些特定的話語;例如,祂預定了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舌頭說出那些特定的話,而不是其他的話。既然顯而易見的是:1. 上帝沒有聲音,而是透過受造的聲音,即先知與使徒向我們說話,且聖經是由人所寫的。2. 上帝的真實(這是我們信心的形式對象)在於祂不使用說謊的工具,也不差遣說謊的使者向我們說話(這是「藉由他者啟示的真實性」)。3. 任何啟示的方式,都不會使上帝比祂那直接的、物理性的、具體化的預定,更成為使徒言論或文字的成因(因為祂作為第一因,在物理上不可抗拒地預先推動代理人去思考、意志、言說或行動,並考慮其所有環境)。由此可見,我們無法確定上帝何時推動使徒或先知說真話,何時說假話;且沒有任何言論或文字能因上帝的啟示或推動而具有確定的真實性,因為上帝不僅能,而且確實導致了世上所說或所寫的一切虛假之事:因此,對上帝啟示的信心就沒有任何確定的根基,也沒有任何形式對象;於是,整個宗教在一瞬間就被摧毀了。若說上帝導致的不是話語的虛假,也不是作為虛假的話語,而是導致了那「恰好是虛假的話語」,這或許能為那些主張上帝僅是作為「類屬」上的普遍成因的人辯護,而將具體化歸咎於罪人。但在那些說祂是「相較於其他話語,祂是這句特定話語的成因」的人看來,這不過是自相矛盾:第一,虛假本身只是一種關係,除了導致規則以及導致那虛假言論或文字的成因外,沒有其他成因,因此這就奠定了虛假的根基。第二,如果上帝透過祂的工具向我們說出虛假的話語,這就推翻了信心的一切確據;無論是「虛假的事物」(quod falsum)還是「作為虛假」(qua falsum),都讓我們失去了確據的根基。因此,多明我會士只有一個任務,即試圖將他們的觀點從徹底抹殺一切神聖信仰與宗教的指控中解脫出來,那就是證明「啟示」與他們的「物理預定」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以至於上帝不能透過啟示推動人說謊,儘管祂可以透過物理預定來做。這是他們的任務,但我看不出他們有任何實現的可能。如果上帝比我移動筆寫字更強有力、更不可抗拒地推動並預定了每一個意志、舌頭和筆去說出或寫下每一個謊言,我實在無法理解祂還能透過什麼方式(啟示)來使自己與受造物的行為產生更深的關聯;或者,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怎能大到在其中一種方式下祂能預定所有人說謊,而在另一種方式下卻不能。關於這一點,我已經寫過長篇的辯論;但我認為,即便是在這本實踐神學的著作中,說這些話也是必要的。

  1. 上帝的真實必須教導我們憎惡自身及他人心中任何不信的念頭:給上帝扣上說謊的帽子,即便祂只是透過祂的使者向我們說話,也是極大的罪。每一個誠實的人,只要他誠實,就應當被相信;難道上帝還不如人真實嗎?一個無恥的紈絝子弟,如果你指責他說謊,他會為了這份羞辱向你挑戰決鬥。如果你否認上帝的真實,你不僅將祂與最壞的人等同,更是與那從起初就是說謊者的魔鬼等同。是的,你甚至使祂無法成為世界的統治者,或假設祂是透過欺騙與謊言來統治世界。因此,要厭惡不信的最初念頭;這使人變得比魔鬼還糟;因為魔鬼知道上帝不能說謊,所以他們信而戰兢。不信上帝話語的真實,是靈魂的咒詛;是所有恩典與宗教的仇敵與毒藥。讓你們靈魂的主要關切與勞苦,在於正確地奠定你們信心的根基,辨明聖經中神聖權柄的證據,並剷除你們心中殘存的不信。
  1. 讓上帝的真實與信實激勵你們對祂、對彼此保持真實與信實。你們已應許作祂的僕人;要在你們的應許上信實:你們與祂立了約;不可背約。你們曾向上帝作過許多關於悔改的具體應許:不要對那對你們信實的主虛假。
  2. 對所有與你們往來的人,要言而有信。要厭惡謊言,視其為魔鬼的後代,因為魔鬼是謊言之父:記住你們事奉的是真實的上帝;與祂相符是祂僕人的正直與榮耀。有人說土耳其人因基督徒的謊言與虛假而對基督教感到反感。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所遇到的絕非真正的基督徒,而僅是掛名的基督徒;令人遺憾的是,基督教竟因那些僅僅是口頭上、洗禮時洗淨了皮膚卻從未真正歸信的人的生活,而受到全世界的評判。那些對上帝說謊,立約作祂聖潔僕人,卻憎惡祂聖潔事奉的人,當利益需要時,也會對人說謊。當他們看似悔改,用舌頭尊榮祂時,「他們用口諂媚祂,用舌頭向祂說謊;因他們的心向祂不正,在祂的約上也不忠心。」(詩篇七十八篇34-37節)。上帝說:「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利未記十九章11節)。「義人恨惡謊言。」(箴言十三章5節)。「謊言的舌,只存片時。」(箴言十二章19節),「因為上帝恨惡它,這對祂是可憎的。」(箴言十六章16、17節)。「凡喜愛謊言、編造謊言的,都要被關在基督的國度之外。」(啟示錄二十二章15節)。

但最重要的是,那些傳講謊言、欺騙地上統治者與百姓的假教師,在上帝眼中是可憎的:參見耶利米書二十七章10、14-16節;十四章14節;二十三章25、26、32節;以西結書十三章9、12節;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3節。當亞哈將要滅亡時,他先知口中的謊言之靈欺騙了他。並且「君王若聽信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的。」(箴言二十九章2節)。

  1. 最重要的是,假見證與偽誓應當是真實上帝的僕人最厭惡的。「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終必滅亡。」(箴言十九章9節)。「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傳道書五章4、5節)。大衛說:「上帝啊,你的願在我身上。」(詩篇五十六篇12節),並且「願要向你償還。」(詩篇六十五篇1節)。偽誓是一種極少逃脫報應的罪,即便是在今生。在猶大國荒涼之前,第一位君王掃羅與最後一位君王西底家的例子都非常可怕。掃羅的後裔必須被絞死,以平息因他破壞了約書亞所立的誓言(而非他自己所立)而臨到百姓的饑荒,儘管他當時是出於對以色列的熱心(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西底家的情況可見於歷代志下三十六章;以西結書十七章。起誓的人,是呼籲上帝作為鑒察人心者與偽誓的報應者。偽誓者選擇了上帝的報應。在悔改之前,他不適合成為任何文明社會的成員。因為他解除了所有社會的紐帶。一個對誓言毫無良心的人,很難想像他會對上帝、國家、君王、朋友或鄰舍的任何罪惡或卑劣行徑有良心。在地獄之外,很難再找出比透過法律或教義來認可偽誓更大的邪惡了。至於羅馬教會是否如此,我只想請那些讀過教宗依諾增爵三世在拉特蘭公會議上所頒布的第三條教規的人思考,該公會議批准了一項法令:「教宗可解除臣民對那些不將異端(如他們所稱)從其領地中剷除的世俗君王的效忠或信實義務。」如果誓言的紐帶一旦失效,還有什麼能阻止人們殺害君王或犯下任何卑劣行徑呢?但聖經說:「我勸你遵守王的命令,這也是指著上帝的誓言。」(傳道書八章2節)。沒有人會公開為偽誓辯護:但若說那些起誓去做上帝所命令或不禁止之事的人,沒有義務遵守該誓言;或者說,一旦教宗將世俗君王逐出教會,教宗就可以赦免或解除那些對君王宣誓效忠之人的義務,這在我看來其影響是一樣的。

(……)

  1. 我現在要提到的最後一個上帝屬性,是祂對那些遭受祂憤怒之對象的「可畏」或「恐怖」。這是祂其他屬性的結果,特別是祂的聖潔、統治的公義,以及祂在警告中的真實。祂是「偉大而可畏的上帝。」(但以理書九章4節)。「大而可畏的上帝。」(申命記七章21節)。「偉大而可畏的上帝。」(那鴻書一章5節)。「上帝有可畏的威嚴。」(約伯記三十七章22節)。「至高的主是可畏的。」(詩篇四十七篇2節)。
  1. 因此,祂的兒女必須保持聖潔的敬畏;提到上帝或來到祂面前,必須帶著最大的尊崇。我們必須「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祂為你們所當怕的,以祂為你們所當畏的。」(以賽亞書八章13節)。即使是那些「領受不能震動之國」的人,也必須心中有恩典,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因為我們的上帝是烈火。(希伯來書十二章28、29節)。當我們來到聖會中敬拜時,我們應當像雅各一樣思考:「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上帝的殿,是天的門。」(創世記二十八章17節)。特別是當上帝似乎向靈魂皺眉時,祂的僕人必須在祂面前謙卑自己,並祈求祂平息憤怒,正如耶利米所做的:「不要使我驚恐。」(耶利米書十七章17節)。對上帝的皺眉與警告掉以輕心,絕非最優秀的人所應為。同樣,當祂在審判中對待我們,我們感受到祂管教的痛苦時,雖然我們必須記住祂是一位父親,但同時也必須考慮到祂顯明自己是一位被冒犯的父親:因此,真實而深刻的謙卑,一直是受苦聖徒平息可畏上帝憤怒的途徑。
  1. 但最重要的是,那些不敬虔的人,對於那位若不悔改,就必須在公義中永遠將他們視為未蒙赦免之仇敵的上帝,是何等有理由戰兢!正如沒有什麼幸福能像上帝的恩寵,沒有什麼喜樂能與祂兒女的喜樂相比;同樣,也沒有什麼苦難能像感受到祂的不悅,也沒有什麼恐怖能與祂對不敬虔之人永遠施加的憤怒相比。喔,可憐的罪人!你做了什麼竟使上帝成為你的仇敵?有什麼能誘使你因蓄意的罪而冒犯祂?並去做那些你知道祂在話語中禁止與譴責的事?是什麼瘋狂使你嘲笑罪惡與地獄,並拿全能者的報應開玩笑?有什麼利益能誘使你將自己的靈魂置於滅亡的危險中?如果你贏得了世界卻賠上了靈魂,這筆交易你賺到了嗎?你難道不知道你所面對的是誰嗎?即使全世界的人與天使、偉大與渺小者都冒犯你,也比冒犯那位最可畏的上帝要好得多!當祂告訴你祂決意審判並懲罰不敬虔之人時,你難道不相信祂嗎?讀讀這些經文: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7-10節;二章10、11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猶大書15節;詩篇第一篇等。是什麼使你敢於冒險進入烈火中?你難道不知道祂雖然慈愛,卻也是忌邪、聖潔、公義且可畏的嗎?奉上帝的名,我要求並懇求你,逃向耶穌基督裡的慈悲;迅速聽從祂的恩典,在祂的責備與警告中回轉;趁著還有「今日」,不要硬著心,要聽祂的聲音,免得祂在憤怒中起誓,使你永不得進入祂的安息;面對一位憤怒、可畏、聖潔的上帝,是無法忍受的,是無法勝過的,是無法與之抗爭的:因此,悔改並歸向祂,順服慈悲的聲音,好叫你的靈魂存活。
  1. 上帝的可畏,告訴了善人與惡人,對中保的極大需求。上帝賜給我們祂的兒子,這是何等不可言喻的慈悲!藉著耶穌基督,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這位可畏的上帝面前,否則祂對我們而言,將比全世界,甚至比撒旦本身更令人恐懼。我們越是意識到自己與上帝的距離,意識到祂的威嚴,以及祂對我們這些罪人所施加的更為可畏的公義,我們就越能理解救贖的奧秘,並高度珍視基督的中保職分。
  1. 最後,讓上帝的可畏感,使每一位信徒的心都去憐憫那些不憐憫自己的不敬虔者。喔,為他們禱告,警告他們,勸勉他們,像那些知道主之可畏的人一樣。(哥林多後書五章11節)。如果他們像你們一樣知道什麼是罪,知道成為憤怒之子是什麼滋味,知道未蒙赦免、未稱義、未成聖是什麼狀態,他們就會憐憫自己,日復一日地呼求慈悲、慈悲、慈悲,直到他們恢復生命的狀態,從撒旦的權勢下歸向上帝。唉!他們不知道死亡是什麼,不知道看見來世是什麼,不知道站在可畏的上帝面前是什麼;他們不知道在地獄火中是什麼滋味,也不知道在天堂得榮耀是什麼滋味:他們從未見過或嘗試過這些事,他們缺乏那種使人能預見這些事的信心,而這些事是那些尚未獲得更近距離認識的人所必須預見的:因此,你們這些有信心預見這些事,並被上帝的靈所光照的人,喔,去憐憫、警告並幫助這些可憐的人吧!告訴他們,逃避地獄比忍受地獄要容易得多;在世上過聖潔的生活,比忍受至高者無盡的憤怒要容易得多。

那可畏的上帝。告訴他們,不信、自負與安逸,是招致苦難的確鑿途徑,卻絲毫不能將其阻擋;儘管這些心態或許能讓他們暫時避開對苦難的認知與感受,而這種認知與感受本能驅使他們尋求醫治。告訴他們,死亡與審判已近在咫尺;當他們嘲笑、戲弄、輕蔑那可畏上帝的忿怒時,審判正向他們疾馳而來,必在他們毫無防備之時臨到。當他們沉睡時,他們的沉淪卻未曾止息;當不信的罪人高喊「平安了,平安了」之際,突如其來的毀滅將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孕的婦人,他們絕無法逃脫。噢,告訴他們,一個未經重生、未成聖的靈魂,離開那曾被他百般呵護、甚至為取悅它而賣掉救恩的肉體,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是何等可怕的事;而這樣的靈魂落入永生上帝的手中,又是何等可怕。至少,藉著忠心履行這項偉大的職責,救你們自己的靈魂吧;如果他們執意不聽勸告,那麼當為時已晚時,至少讓他們記得,他們曾在適當的時候被告知,最終將會看見什麼、感受到什麼,以及他們的結局將會如何;上帝與世人曾出於憐憫警告過他們,儘管他們滅亡,是因為他們對自己毫無憐憫與慈悲。因此,讓上帝的可畏激勵你們,以迅速與熱忱履行職責,去歸正並拯救那些可憐的靈魂。

至此,我已簡要地將那面能讓你們看見主的鏡子擺在你們面前,告訴你們祂必須如何被認識,在我們的理解中祂必須如何被構想,對上帝的知識必須如何被增進,它必須在心靈中留下何等印記,以及它必須對我們的生命產生何等果效。那些擁有這位上帝真實而鮮活的形象,以及祂所有屬性(就受造物所能領受的範圍而言)銘刻在心的人,是有福的,永遠是有福的。願那「帕子從我們心上除去,使我們眾人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並願我們在對獨一真神與耶穌基督的認識中增長並活著,這就是永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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