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關於基督教,它是什麼,以及信經。
問 1:既然你透過展示福音的確鑿真理,奠定了如此好的基礎,我想更了解基督教是什麼?以及成為一名真正的基督徒意味著什麼。
答:首先我必須告訴你宗教在一般意義上是什麼,然後再談基督教是什麼。宗教這個詞,要麼指我們之外的事物,即我們宗教的規則;要麼指我們之內的事物,即我們對該規則的順服。
作為教義與規範的宗教,是上帝旨意的啟示,關於人對上帝的責任,以及人對上帝的盼望。我們靈魂內在的宗教,是我們對這已啟示、規範性的上帝旨意的順服,即我們作為祂的產業,對上帝絕對的降服;作為祂絕對的主權統治者,對祂絕對的順服;以及作為我們主要的恩主,並作為愛與良善本身,對祂佔主導地位的愛。因此,宗教就是我們對上帝的責任,以及對上帝的盼望。
問 2:那麼什麼是基督教?
答:基督教作為教義,是上帝關於祂作為我們救贖主的國度的旨意啟示;或是藉著耶穌基督救贖並拯救罪惡、悲慘的人類。
作為我們內在的基督教,是我們的理智、意志與行為對這一教義的真正順服,或是心靈的真正相信,意志的感恩之愛與同意,以及我們生活對上帝(作為我們在基督裡和好的父)、對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救主)、對聖靈(作為我們的成聖者)的真誠順服,以將我們從罪的罪咎與權勢中、從肉體、世界與魔鬼中、從上帝的報應公義中、從永恆的咒詛中拯救出來,在此賜給我們與基督的聯合、罪的赦免與成聖的恩典,在來世賜給我們永恆的屬天榮耀。
問 3:除了基督教之外,還有其他宗教嗎?
答:人們稱之為宗教的錯誤有很多。
問 4:除了基督教之外,還有真正的宗教嗎?
答:有許多宗教擁有部分真理,但與錯誤混雜在一起。1. 異教徒承認上帝,以及祂的大部分屬性與完美,正如我們一樣;但他們對祂的旨意一無所知,除了純粹的自然所教導他們的之外;如果不是將魔鬼視為次等的上帝,他們也崇拜許多偶像。
- 猶太人只承認自然律與舊約,但不相信我們的救贖主耶穌基督。
- 撒都該人與所有禽獸主義者(Brutists)崇拜上帝作為這個世界人類的統治者,但他們不相信人類有來世。
- 畢達哥拉斯派的異教徒不期待死後的獎賞或懲罰,而是認為靈魂會轉世到地上的另一個身體中,在其中接受獎賞或懲罰。
- 回教徒承認一位上帝,正如我們一樣:但他們不相信耶穌基督是人類的救贖主,只將祂視為一位卓越、聖潔的先知;他們相信穆罕默德,一個騙子,是比祂更偉大的先知。
- 純粹的自然神論者相信上帝,但不相信耶穌基督,並且像其他異教徒一樣,只有對祂旨意的自然知識,但不像他們那樣崇拜偶像。
問 5:基督教只有一種嗎?
答:是的:真正的基督教是一件確定的事。
問 6:那麼為什麼說基督徒有不同的宗教呢?
答:純正的基督徒只持守基督所設立的基督教:但許多其他人腐蝕了它;有些人承認其餘部分,卻否認其中某些部分;有些人則增加了許多人為的腐敗發明,並將其作為他們宗教的一部分,正如天主教徒所做的那樣。
問 7:教義上的真正基督教在哪裡可以找到,以便我們能確切知道哪一個才是真正的基督教?
答:基督教包含:I. 自然之光與自然律,這對他們與其他人是共同的,可以在萬物的本性中找到,作為上帝旨意的標誌。II. 超自然的啟示,闡明了自然律,並賜給我們關於救贖主及其恩典的知識。
這包含在:1. 最完整地在聖經中。II. 簡要地在信經、主禱文與十誡中。III. 最簡要地在洗禮與聖餐的聖禮中,以及藉此所立並印證的聖約中。
問 8:但我們教會的信條與各教會的認信,難道不是他們的宗教嗎?
答:只有上帝的話語作為神聖的規則才是我們的宗教:但我們的認信、書籍、言語與生活,顯示了我們如何理解它。
問 9:什麼是新教宗教?
答:新教徒的宗教就是純粹的基督教:他們被稱為新教徒只是偶然的,因為他們為了純粹的聖經基督教,抗議天主教的腐敗。
問 10:基督徒中間有哪些錯誤的宗教?
答:宗教的腐敗多得難以一一列舉。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幾類:
I. 有些人否認信仰或實踐的某些基本條款,例如靈魂不朽、基督或聖靈的神性、人性或職分,或聖經等。
II. 有些人虛假地假託新的啟示,並將他們對聖靈啟示的假託,用來對抗上帝已印證的話語。
III. 有些人建立了一種篡奪的權力,對抗上述已印證聖經的職分、權威或充足性,假裝他們是使徒的繼承人,擁有為普世教會制定法律的權力與職分,並成為聖經含義的審判者;是的,甚至成為什麼應被視為上帝話語、什麼不應被視為上帝話語的審判者,以及關於此類爭議的所有審判者。其中,天主教徒假裝教宗與大公會議是基督之下普世基督教世界的最高、有形統治者,且無人可從他們那裡上訴至上帝、基督、聖經或審判日。其他人則假裝在每一個宗主教區、國家或省級教會中擁有這種權力。他們所有人,與其說是謙卑、幫助、引導的牧職,不如說是建立了一個教會利維坦,一個消音的亞巴頓與亞玻倫,一個毀滅性的職分,將他們篡奪的權力置於上帝話語之上,或在效果上與之相等。
問 11:當主教的法規不是上帝的話語時,聖經是如何成為上帝話語的;以及它如何遠高於他們的法律?
甲:你必須知道,上帝為治理祂的教會,有兩類不同的工作:第一類是立法,即頒布新的教義與律法;第二類是透過解釋並應用這些律法來教導與引導教會。上帝並非不斷地為人制定新律法,而是始終藉著祂的律法來教導並治理他們。
據此,上帝有兩類僕人:一類是為了立法,用以啟示新的教義與律法;在舊約體制下,摩西即是如此;在新約體制下,基督及其受差遣的使徒亦然。他們是傑出的先知,受上帝默示,無誤地記錄祂的律法,且上帝以無數顯而易見、無可辯駁的神蹟,證實了他們的職分與工作。然而,當律法既定,第二類僕人的職責僅在於教導並應用這些律法與教義,而非啟示新的律法。在摩西之下的祭司與利未人,以及在基督與使徒之後所有繼承的教會牧者與監督,皆屬此類;他們是教會所建立於其上的根基。雖然所有教會的引導者皆可根據上帝所賜的普遍律法,來裁定聖事中未定的細節,但若有人——無論是教宗或會議——妄自尊大,宣稱有權制定新的上帝之道,或制定一條足以中止我們順服上帝律法的律法,又或是為普世教會制定任何律法,這都是對上帝統治權的叛逆篡奪,唯有基督能勝任此職。這就好比某位君王或會議竟宣稱擁有全地世俗的主權,而那地對他們而言卻是全然陌生的。
問 12:但我請你告訴我,既然我在聖經中找不到《信經》,它為何擁有如此崇高的權威?
答:它是新約教義的總綱與核心,你在聖經中可以找到它的一切內容,甚至更多;但《信經》的歷史比新約書卷的寫作更為久遠,唯有其中兩三個詞彙是後來才增補的。
我先前告訴過你:1. 基督親自制定了基督信仰的本質與條款,差遣祂的使徒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他們施洗:這就是基督親自制定的《信經》總綱。
- 使徒們受默示並受差遣,教導眾人凡基督所吩咐的一切(太二十八19-20)。
- 若僅僅說出「我信父、子、聖靈」這幾個字,而不理解其意,是很容易的,但這無法造就真正的基督徒;因此,即便我們從未讀過更多關於使徒實踐的記載,我們仍可合理地斷定,這些受默示的教師在為成年人施洗前,必先教導他們這三項信條的含義,並引導他們據此承認自己的信仰,這便是《信經》。雖然一個人可以用更多或不同的詞彙來表達他的信仰告白,但其本質始終如一;且為了避免腐敗滲入共同的信仰,那些被視為必要的詞彙,既不能過於冗長,也不能任由人們隨意更改。因為洗禮時的告白正是象徵、標記或試金石,所有基督徒都藉此在眾人面前被視為基督徒;既然基督信仰必須是一件已知且確定的事,其象徵也當如此。
- 無誤的歷史傳統向我們保證,自使徒時代以來,凡成年人在受洗前,皆需接受教義問答,並被引導去理解與承認這些相同的信仰條款。即便希臘教會與拉丁教會所使用的詞彙不盡相同,但其含義是一致的(僅有兩三個詞彙是後來增補的)。
問 13:你這樣做,豈不是將《信經》置於聖經之上嗎?
答:並非如此。這就像我將人的頭、心、肝、胃置於整個身體之上,因為後者包含了前者及其他所有器官;又好比我將十誡置於摩西律法之上,因為十誡是律法的核心;或是基督將「愛上帝在萬有之上」與「愛人如己」置於祂所總結的整部律法之上。我們不可將那些未能詳盡理解並相信聖經中每一個字的人,視為非基督徒或拒絕為其施洗;但對於那些不理解且不相信《信經》的人,我們則必須如此看待。
A. 聖經充分證明基督是神,且與父同為一神:洗禮的儀式便證明了這一點。有些學者為了調和這項爭議,提出基督具有三種本性:1. 神性;2. 超天使的本性;3. 人性。他們認為,永恆的道(上帝)首先造出了祂所有受造物中最完美的一位,其位階高於天使,如同一個宇宙性的靈魂;神性與此結合,藉此造出其他一切受造物;最後,神性在其中並藉此與基督的人性位格性地聯合。他們認為許多經文支持這種三性說,並主張亞流派(Arians)的錯誤僅在於只注意到超天使的本性,而未注意到與之聯合的神性。但我不敢認同如此重大的觀點,因為我發現大公教會從未承認過,且我在聖經中也未見到任何強而有力的證據。
問 13:但上帝行事皆有秩序:祂造天使遠比造人尊貴,那麼,祂將人提升到高於一切天使的地位,正如位格聯合所暗示的那樣,這合理嗎?
答:若僅憑我們理性的推測,這似乎不合理;但上帝較低層次的作為,我們在此處並不能完全知曉,更何況是那最奧秘的事,即上帝之子榮耀的位格。如果上帝願意藉由將人置於眾天使之上來彰顯祂對人的憐憫,誰又能對祂說:「祢在做什麼?」如果耶穌基督內在除了神性與人性之外,確實存在一個首先被造的超天使本性,當我們面對面見祂時,自然會知曉。在此期間,祂必拯救那些真正信祂為神、為人的人。
問 14:為什麼基督被稱為「我們的主」?
答:因為祂是神;且作為中保,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祂,祂被立為教會的全體之首。(馬太福音 28:28;以弗所書 1:22-23)
問 15:「耶穌基督」這名字有何意義?
答:耶穌意指救主,基督意指受上帝膏抹者。祂受上帝膏抹擔任中保的職分,成為教會偉大的先知、祭司與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