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主禱文的真正用途
問 1:什麼是禱告?
答:禱告是向上帝表達或激發聖潔的渴慕(僅在心中,或同時藉由言語),包括我們對罪及其應得刑罰的懺悔認罪,對祂慈愛的感恩承認,以及對上帝作為與完美屬性的讚美。
問 2:禱告有什麼用途?既然上帝不能被我們改變或撼動,禱告對我們有什麼好處,又如何能達成我們的目的?
答:你同樣可以明智地問,既然沒有什麼能改變上帝,我們所做的一切對我們的益處或救恩有什麼好處。正如上帝是獨一的,卻創造了眾多的受造物;上帝是不變的,卻創造了可變的受造物;其果效是透過改變我們,而非改變上帝來達成的。你必須理解這些偉大的哲學真理:1. 萬事皆依據接受者的容量而產生果效。2. 因此,世上各種不同的果效,源於接受者容量的巨大差異。同樣的陽光,依據蕁麻、荊棘、玫瑰、香柏樹等不同接受者的種子容量,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同樣的陽光照亮了眼睛,卻不會照亮手腳、樹木或石頭;它照進窗戶打開的房子,卻不會照進窗戶關閉的房子;而這一切過程,陽光本身並無任何改變。船夫抓住岸邊,拉動時彷彿要將岸拉向船,其實他只是將船拉向岸。禱告在不改變上帝的情況下獲得祝福,有兩種方式:第一,藉由我們履行上帝應許祂慈愛所設定的條件;第二,藉由預備我們的靈魂來領受它。那不悔改認罪的人,是不配得赦免的;那不渴慕基督與慈愛的人,是不配分享它們的;那對已領受的恩典完全不知感恩的人,是不配領受更多恩典的。
問 3:主禱文是誰作的?
答:主耶穌基督親自作的,正如祂制定福音一樣;其中一些內容在祂道成肉身之前就已是必要的。
問 4:祂是在什麼對象與場合下作的?
答:是在祂的門徒(祂也首先將命令傳給他們)請求祂教導他們禱告時。
問 5:基督讓他們使用主禱文有什麼用途?
答:第一,作為他們愛、渴慕、盼望、自願選擇與努力的內容與方法的指南;第二,當他們的情況需要時,使用同樣的詞句來禱告。
正如人有三種基本官能:理智、意志與生命執行力;宗教也有三種基本部分,即:引導我們的理解力去相信,引導我們的意志去渴慕,並引導我們的生活去實踐。
問 6:主禱文的內容大體是什麼?
答:它包含:第一,我們作為終極目的所必須渴慕的;第二,我們作為媒介所必須渴慕的;並以必要的序言開頭,以合適的結語結束。
問 7:主禱文的方法是什麼?
答:1. 序言:(1) 對上帝說話,視祂為上帝。(2) 視祂為我們在基督裡和好的父,並以「我們在天上的」這幾個字描述祂的屬性,這象徵祂能力、知識與良善的完美;而「父」這個字象徵祂是至高的擁有者、統治者與施恩者。 「我們」這個詞暗示了我們與祂共同的關係,作為祂的受造物、祂所救贖與成聖的人、祂的子民、祂的受益者或兒女。
- 祈求分為兩類(正如誡命有兩塊法版):第一部分依照意圖的順序,從終極目的的最高概念開始,降至最低。第二部分依照執行與獲得的順序,從最低的媒介開始,升至最高。
- 結語以讚美的方式列舉終極目的的各個部分,從最低開始,升至最高。整個方法比任何哲學家的著作都更為完美。
問 8:為什麼我們沒有讀到使徒們後來使用了這篇禱告?
答:讀到基督規定他們使用,且他們順服祂,這就足夠了。我們並沒有讀到使徒們所做的一切事。
- 這是所有禱告的綜合摘要,因此在各個部分必然簡短:但使徒們有時需要這部分,有時需要那部分,他們會針對這些部分特別擴展,很少一次將禱告的所有內容都提出來。
- 他們依照這篇禱告的方法來形成他們的渴慕,儘管他們根據各種場合的需要表達了這些渴慕。
問 9:每個基督徒都被要求說出主禱文的字句嗎?
答:同樣的回答也適用於上一個問題。每個基督徒都被要求將其作為渴慕與盼望的準則,無論是在內容還是順序上;但不必在每次禱告中都表達出來。然而,這些字句本身是恰當的,必須受到應有的敬重,並且非常適合用來總結我們零散、較無條理的請求。
問 10:但很少有人能理解這些概括性的詞句包含什麼?
答:1. 概括性的詞句對於那些無法清楚理解其中所有細節的人是有用的。正如我們知道將在基督裡於聖潔與屬天的喜樂中得享幸福,這份概括性的知識就能安慰那些不知道天堂裡所有構成那幸福之細節的人;同樣地,一個概括性的渴慕對於我們領受許多細節也是有效的。2. 它並不比「上帝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更概括,這可是基督親自見證過、被接納的稅吏的禱告。那裡清楚表達了六個特定的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