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我們在天上的父」釋義
問 1:我們所稱呼的「我們的父」,是我們向誰禱告?
答:上帝自己。
問 2:我們不可以向受造物禱告嗎?
答:可以,若是為了那些受造物在我們請求時有責任給予我們的東西,前提是他們能聽見我們:但不可為了那些屬於上帝、而非他們自己能給予的東西;也不可以採取不適合受造物能力或地位的方式。孩子可以向父親請願,臣民可以向君王請願,所有人都可以向彼此請願。
問 3:我們不可以像向父禱告一樣,向子與聖靈禱告嗎?
答:「父」這個字既象徵上帝作為上帝,它就包含了子與聖靈;而當它象徵三位一體中的第一位格時,它並不排除,反而暗示了第二位格與第三位格。
問 4:「父」這個字象徵什麼?
答:正如父親藉由生育,是子女的擁有者、統治者與慈愛的施恩者,上帝對我們而言,更是卓越且超然地如此。
問 5:上帝是誰的父,其根本根據是什麼?
答:祂是所有人的父,藉由創造;祂是所有墮落人類的父,藉由足夠的救贖代價;但唯有對重生者,祂是藉由重生與收養,以及那實際上將人從罪咎、憤怒、罪惡與地獄中拯救出來,並稱義、成聖、使他們成為榮耀後嗣的有效救贖,而成為他們的父。
問 6:那麼,我們與這位父的兒女關係中包含了什麼?
答:我們是祂的,要完全聽憑祂的處置;我們是祂的子民,要完全受祂統治;我們是祂所愛的,要倚靠祂的恩惠,並愛祂勝過一切,在祂的愛中得享幸福。
問 7:「在天上的」這幾個字是什麼意思?
答:它們象徵:I. 上帝真實的實體性:祂是存在的。 II. 上帝在能力、知識與良善上的不可測度之完美,因此祂有絕對的充足性與適宜性來垂聽並幫助我們。1. 天空的廣闊、崇高與榮耀告訴我們,那位在天上統治全世界的,必然是全能的,在執行祂的旨意與幫助我們的需要上,絕不缺乏能力。
- 那榮耀與崇高告訴我們,那位在照耀全地的太陽之上者,必看見所有受造物,看見世人的一切道路,因此知道我們所有的罪、需要與危險,並垂聽我們所有的禱告。
- 天是那最完美的區域,一切美善從那裡流向大地;我們的生命源於那裡,我們的光源於那裡;我們一切的美善與幸福、喜樂的預嘗都源於那裡:因此,天上的主必然是至善的;是一切美善的源頭,也是一切正當渴慕與愛的至可愛目的。然而,天在我們的視線與理解之上;上帝更是如此。
III. 「在」這個字象徵上帝在屬天榮耀中的永恆:它不是「曾是」或「將是」。不可分割的永恆。
問 8:上帝不是無所不在嗎?祂在天上是否比在其他任何地方更多?
答:所有地方與所有事物都在上帝裡面;祂不缺席於任何地方;祂的本質也不是可分割的,或受限於空間,或受限於某處,或在此處多於彼處;但對我們而言,上帝是藉由祂的作為與顯現而被認識的,因此說祂在祂作為最多的地方最為顯著:所以我們說,上帝住在住在愛裡的人裡面;祂在祂的教會中行走;我們藉著聖靈成為祂的居所;基督與聖靈住在信徒裡面,因為祂們在他們裡面有超凡的運作;因此說上帝在天上,是因為祂在那裡向所有蒙福者彰顯祂的榮耀,並使天成為祂威嚴的寶座,從那裡將一切光、生命與良善,一切慈愛與公義,傳遞給人並施加於人。因此,我們這些無法看見上帝本身的人,必須在禱告、盼望與喜樂中仰望屬天榮耀的寶座:正如一個人的靈魂在他的全身中是不可分割的,但它在各部分的運作並不相同,它在頭部,所以它運用理性、視覺等,並且在臉部最顯著地向他人顯現,在眼睛中幾乎是可見的;因此當你與人交談時,你注視他的臉;正如你不是對他的肉體說話,而是對他感性與理性的靈魂說話,所以你注視那最明顯展現其感官與理智的部分。
問 9:這裡提到天還有其他原因嗎?
答:有:它教導我們應將自己的渴慕指向何處,應從何處期待一切美善,以及我們的盼望與幸福所在何處。上帝是在天上以榮耀、完美的愛與喜樂被看見與享受的:儘管上帝在地上,祂卻不會成為我們在地上此時此地的幸福:因此,每一次禱告都應是靈魂向著天上的渴望與升騰,是屬天心思與渴慕的信靠操練。對於一個真正禱告的人來說,若不願來到天上,而更愛地上的事物,這是一種矛盾。
問 10:但我們不是禱告求祂在地上像父親一樣對待我們嗎?
答:是的:求祂將地上一切有助於屬天幸福的慈愛賜給我們。
問 11:「我們的父」這幾個字還暗示了什麼?
答:我們藉由基督的救贖與和好,以及對重生者而言,我們藉由聖靈的重生,從而獲得收養;藉由這一切,我們從仇敵與地獄的後嗣,變成了上帝的兒女與天堂的後嗣。我們是藉著基督與祂的靈成為上帝的兒女。
問 12:為什麼我們說「我們的父」,而不說「我的父」?
答:1. 為了象徵所有基督徒必須作為一個身體的肢體來禱告,並在與整體的合一中尋求他們所有的美善、安慰與福分,而不是處於分離的狀態。我們也不可帶著自私、狹隘的心思來到上帝面前,彷彿只想到自己的情況與好處,也不可提出任何禱告或讚美,除非是作為普世教會的一員,在同一個詩班中,雖然他們彼此看不見、聽不見,卻同時被上帝看見與聽見:因此,我們必須厭惡自私這種嚴重的、包羅萬象的罪;藉此,惡人只關心自己,除了個人的事務外幾乎不受任何影響,彷彿他們對自己而言就是全世界,對世界或教會的狀態,以及對其他所有人的情況毫無感覺。2. 因此,所有基督徒必須愛弟兄鄰舍如同自己,必須厭惡分裂的罪,更不用說惡毒的仇恨、嫉妒與迫害,並且必須遠離那種藉口他人環境各異與不完美而否認其他基督徒禱告的行為,遠離那種在任何上帝不會拒絕他們的理由上,在心裡與他們分離的行為;相反地,他們必須在與地上所有基督徒和諧一致的情況下,才提出禱告或讚美,渴望分享所有人的禱告,並為所有人獻上真誠的禱告:我們必須否認所有人禱告中的不完美,包括我們自己的;但不可因此否認他們的禱告,也不可否認我們自己的。那些因為上帝的兒女不以他們的方式、不使用他們的書、不使用他們為他們寫下的字句、或不以他們的儀式、禮儀或規條來敬拜上帝,就恨惡、迫害或與他們分離的人,那些為了成為上帝產業的主人,為了讓所有人都唱他們規定的曲調,或以他們不必要、規定的方式敬拜上帝,而使基督的僕人噤聲、驅散羊群、擾亂國度的人,當他們說「我們的父」時,就是在定自己的罪。而在他們的禮儀中多次重複主禱文,同時卻在監獄與宗教裁判所中折磨祂的兒女,這就是在以重複他們自己的定罪來敬拜上帝。
問 13:看來「我們」和「我們」這個詞非常重要。
答:主禱文是人類愛與正當渴慕的摘要與準則;它指導人該立志、祈求與尋求什麼。因此,它必然包含那作為新造之人核心、且是成全律法的愛之職責:意志就是人;愛就是意志。人所立志與所愛的,就是他在上帝眼中的樣子,或者就是他將要達到的。因此,愛上帝(作為上帝)、愛教會(作為教會)、愛聖徒(作為聖徒)、愛朋友(作為朋友)、愛鄰舍(作為鄰舍),以及愛人(儘管是仇敵與罪人,作為人),必然是蒙悅納禱告的真正泉源,正如愛我們自己(作為我們自己)一樣。若沒有這種愛而禱告,就是獻給上帝一具腐屍作為祭物,或是一種毫無生命力的事奉。而對所有人的愛,使所有人的慈愛與安慰都成為我們的,使我們獲得極大的喜樂,並使我們能為一切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