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3 未親見神蹟者是否仍有相信義務|002_聖經正典與教會歷史見證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非常古老的譯本。
  1. 我們公開向他們展示所有神學家、歷史學家、律師、會議等無可置疑的著作;向我們保證這些神聖的著作是作為使徒的作品,從最初的教會傳遞給我們;所有人都援引這些聖經,訴諸於它們,並在書中充斥著對其話語的明確引用。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憤怒的異端分子的論點,他們都援引同樣的聖經,並在歪曲與濫用它們的同時承認它們;是的,他們中很少有人試圖篡改它們,而那少數幾個人也因此蒙羞。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世界上東西南北各國無可謬的記錄,證明這本聖經一直存在於他們中間,並被翻譯成他們的語言,如衣索比亞語、波斯語、阿拉伯語、敘利亞語、斯拉夫語等;這些古老的譯本至今仍然存在,且在所有重要事項上都一致。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無數基督徒無可謬的記錄,他們為這本聖經的教義犧牲了生命。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君士坦丁大帝時代以來羅馬帝國的法律,確認了聖經與宗教,以及早期皇帝的敕令;有些迫害它,有些則減輕了那些迫害。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現在活著的猶太人,他們是基督之名的死敵,卻從未否認這就是使徒傳遞給我們的同一本聖經與宗教。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現在活著的所有穆斯林國家,他們絕大部分都承認這一點。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基督宗教敵人過去行為的所有記錄:1. 在我們與他們爭論的著作中,如奧利金、亞他那修、優西比烏、西里爾、奧古斯丁等,以及我們所有對異教徒的辯護書,如查士丁、雅典納哥拉、拉克坦提烏斯、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阿諾比烏斯等。2. 以及敵人自己的著作,凡現存者;在所有這些著作中,顯而易見,他們都視其為理所當然,並未否認這就是從起初傳遞給我們的同一本聖經與宗教。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現存的福音牧者,並藉由朋友與敵人所有無可置疑的記錄證明,從使徒時代至今,一直有此類牧者的繼承。關於特定教會繼承的必要性,或關於人對該職位進行常規按立的連續性必要性,我在此不談;但關於在普世教會中,以及福音所延續的每一個特定地方,一直有此職位的人,其工作是恆常傳講這本聖經,在這種宗教上建立人們,並引導他們實踐它:這一切不僅被殺害他們的迫害者所承認,也被教會與世界那一部分的整個歷史所承認。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現存的教會,即那些信奉並實踐這種宗教、接受這本聖經的群體;我們向他們展示了教會與敵人無可置疑的記錄,證明自使徒時代以來,一直有這樣的人民或教會。誰會對此提出疑問?如果一直有基督徒,那麼就一直有基督的教義與宗教:他們是這種宗教的主體。證明斯多葛學派、柏拉圖學派或逍遙學派的社團存在了這麼久,就證明了他們的教義存在了這麼久。如果基督教會存在了這麼久,那麼基督宗教就存在了這麼久。
  1. 我們向他們展示了基督徒恆常、莊嚴聚會以信奉與實踐這種宗教的無可置疑的記錄。
  1. 以及除了其他時間外,被指定為莊嚴、分別出來進行此類恆常聚會的「主日」:所有這些都有助於保存並確鑿證明該聖經與宗教的延續與傳統。他們工作的一部分就是在聚會中誦讀聖經。

正如我們這樣證明聖經無可置疑的傳統一樣,我們也證明了上述所有宗教形式的傳統。不僅因為這些是隨聖經一起傳遞的,而且作為傳遞給人民本身的摘要;因此,在信經、主禱文與十誡,以及洗禮等中,基督宗教的實質內容被傳遞了,以至於在聖經(我指新約)被看見之前,人們就藉此得救了,而且據我們所知,成千上萬的人在之後也可能藉此得救,儘管他們並不了解聖經;然而,聖經並非因此而不必要或不那麼卓越:因為雖然宗教的總綱,足以構成基督信仰並足以拯救,可以藉由傳統在文字形式中代代相傳,即使世上沒有任何書寫。

然而,首先,書寫同樣的事物是一種更可靠、更簡單的方式,並使後代毫無疑問地確信沒有發生過任何改變。2. 若沒有書寫,要保存像教會完善所必需的那樣豐富的教義、歷史與更廣泛的教導,既不容易,也不太可能;因此,上帝樂意為了我們更無可置疑的安全,也為了我們更充分的資訊,將其以書寫形式傳遞給我們,甚至以聖靈指引下交付給祂教會的確切文字傳遞下來。

  1. 關於第三點,即包含基督宗教總綱的教會條例的傳統,也可以說同樣的話。除了可以給出的許多其他論點外,上述所有十四個論點都證明了這三者。

反對意見:這難道不是像天主教徒那樣,過分歸功於傳統嗎?回答:不:傳統有幾種。1. 關於代理人。2. 關於行動方式。3. 關於目的,在所有這些方面,我們的傳統與他們的不同。

  1. 我們承認使徒藉由口頭將話語傳遞給教會。
  1. 以及藉由書寫。
  1. 以及教會藉由口頭或書寫,將該書寫、教義形式與實踐指南傳遞給後代。
  1. 父母將這一切(書籍、書寫、口頭形式與條例習俗)傳遞給子女。
  1. 所有牧者藉由口頭或書寫,將其傳遞給他們教導的人。
  1. 各個時代的作者以歷史或教義方式傳遞真理。
  1. 其他教會的一致同意,表現在他們直接的信仰與實踐中。
  1. 在適當場合召開的會議對這種同意的宣告。
  1. 異端分子的讓步。
  1. 不信者的見證。我們利用所有這些傳統。

但關於普世教會可見的首領或代理人;或關於某個不可謬的人;或關於一個自稱是普世教會的特定教會的傳統,我們則予以否認。

  1. 至於方式,我們承認使徒所傳遞的使徒權威性傳統;承認每一位牧者所傳遞的牧職權威性傳統;也承認來自所有教會乃至敵人見證的傳統。但若是有人假借「全世之審判官」的權威,在其他教會看不見其根據的情況下,單方面做出決定並以此作為傳統,這種做法我們留給羅馬派(Romanists)。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