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5 褻瀆聖靈與基督對撒但的爭戰|004_第四節_基督與撒但敵對的證據

第四節

在對經文的闡釋中,我已努力讓你們知道什麼是褻瀆聖靈的罪,接下來我進入主要的目的,即努力防範此罪;這將透過處理基督對法利賽人回答中所提供的教義來進行。(第25、26、28-30節)

教義:基督、祂的教義與作為對撒但及其國度的敵意,祂對撒但的對抗與征服,是一個確鑿的證據,證明基督行異能並非藉著撒但的能力,而是藉著神的能力;祂的使徒們同樣也是如此。

該教義有兩個部分,我們必須分別處理。

一、基督與撒但之間存在著這樣的敵意;基督對撒但有這樣的爭戰,並有這樣的征服。

二、藉著這些,可以確鑿地證明基督並非撒但的同夥,也沒有藉著撒但的幫助或能力行事。

前者必須透過比較基督與撒但的性情、利益與作為來完成,以便我們能充分看見其中的對立;我們首先向你們展示撒但的性情、利益與作為,然後展示基督如何反對並征服他,並在各方面展示祂對他的敵意。

因此,讓我們分別考量:一、本性。二、利益。三、設計。四、撒但的行動與努力;以及耶穌基督的本性、利益、設計與行動;你們將會看見它們之間存在著如同黑暗與光明、死亡與生命、邪惡與良善之間的對立。

關於我們稱為魔鬼或邪惡天使的這些不幸靈體的存在,我不必仰賴不信者來承認;向我們現在要辯論的那類不信者證明這一點是多餘的:因為如果他們不確信這一點,他們就不會將基督的作為歸咎於這類靈體。至於那些不相信有善惡天使的撒都該人,他們是閉眼不看太陽的光芒,否認感官本身無疑的發現。

因為:一、我們看見我們所居住的地球只是神創造物中極小的一部分,相對於祂其餘可見的作為,不過是一個斑點;我們看見有太陽、月亮與其他行星,在我們之上與周圍有廣闊的空間。我們也看見,即使是這個較低、較卑微的世界,也充滿了生物,幾乎沒有地方缺乏大量的居民。地球由人類與各類野獸居住;甚至蠕蟲與鼴鼠也生活在其中。水域充滿了魚類;空氣充滿了鳥類與昆蟲。如果較卑微的世界都如此充滿居民,創造中較高貴的部分會是完全空虛、無人居住的嗎?或者,如果地球擁有像人類這樣理性的受造物,較高貴的部分會只配備缺乏理性的受造物嗎?或者,對理性本身而言,這難道不是強烈地顯示,在我們之上那些更廣闊、更高貴的創造部分,配備了更高貴、理性的居民嗎?

二、其中一些因自己的墮落與過犯而成為邪惡,這一點更為明顯,稍後將會說明。由於證明魔鬼的存在將在我們證明其本性與作為時一併完成,為了簡潔起見,我們將其留到那裡,接著進行下一步。

一、這些天使或邪惡靈體的本性,無論是就其本質、物理能力與天賦而言,都是值得考量的;因此,他們仍然是卓越的受造物;這是他們造物主的榮耀,但對他們自己而言卻沒什麼安慰;或者,就其道德品質而言,他們是最卑劣、邪惡的,完全墮落並背離了神。其結果就是與他們罪行相稱的刑罰性痛苦。

他們邪惡、腐敗的本性是其利益、設計與行動的源頭;因此,他們都遵循這種被扭曲的本性;而濫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藉由犯罪與背叛神,是其最初的原因。

這種邪惡的本性使他們:一、羞辱神,因為他們恨祂,作為完全背離祂並受祂懲罰的人,他們知道神與他們是不可調和的,正如他們與神一樣。

二、他們的本性傾向於尋求自己的榮耀,並將本該歸於神的榮耀歸給自己。

三、他們是美德與聖潔的天然仇敵。

四、他們是善良天使的天然仇敵,善良天使與他們相反,堅守神完美的順服,並抵擋與征服這些邪惡的靈。

五、他們仇恨全人類,並希望人類滅亡;但特別是對於聖徒,懷有最深沉的仇恨。

六、他們喜愛邪惡,並完全傾向於邪惡。

二、從他們邪惡傾向的這六個部分,我們可以知道他們的邪惡利益在於何處:然後我們就能知道誰是支持他們的,誰是反對他們的。

一、他們利益的主要部分在於傷害神;儘管他們無法傷害祂,但他們想要冒犯祂,並盡可能地接近這一點。撒但的國度主要在於阻礙神的國度。

二、他們的利益在於讓人們相信並崇拜他們自己,以取代神。

三、在於壓制真正的虔誠與公義,並將其從世界上驅逐出去。

四、在於羞辱善良的天使,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勝過他們。

五、在於毀滅人類,並擾亂與折磨反對他們的聖徒。

六、在於各類罪惡的氾濫與主導,以及玷污與腐蝕神的作為。這就是撒但的利益,與他的本性相符。

三、由此,很容易知道他的設計,以及他想要在世界上推行的工作是什麼;因為這不過是根據他墮落的本性來促進他的利益。正是為了這些,他才如此警醒與勤奮;為了這些目的,他日夜行走,並運用他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們。

但我猜想,此時我已聽見撒都該人要求我證明這些事,並問道:「我們如何知道魔鬼有這樣的傾向、利益與設計?」對此我回答,我們這些相信神在祂話語中超自然啟示的人,藉此而知;但對於那些不信的人,他們可以藉由這些靈體的邪惡行為來知曉,這些行為與其本性、利益與設計是如此吻合。

四、因此,我們接下來將談論撒但的這些行動,藉此上述一切都完全顯明。關於這些發現,我已在《聖徒永恆的安息》第二部分中談過三四點,但在此場合仍將補充幾句。

一、藉由他與巫師的交易,完全顯明了魔鬼正如聖經所描述的那樣,並擁有我們剛才提到的那些設計與努力。

至於那些不相信有這回事,而認為關於巫師的一切談論都是虛妄,認為那不過是欺騙當事人的幻象,或是強迫招供以欺騙他人的說法的人,如果他們不是傲慢到不屑聽取理性,不是懶惰到拒絕獲取更好資訊的簡單手段,也不是瘋狂到無法理解最平實、令人滿意的證據,我會告訴他們如何治癒他們的錯誤。首先,讓他們清醒且公正地仔細閱讀以下幾本小書:尼古拉斯·雷米吉烏斯(Nicolas Remigius)的《魔鬼崇拜》(Daemonolatreia);約翰·博丹(Joh. Bodinus)的《巫師的魔鬼狂熱》(De Magorum Daemonomania);雅各·斯普蘭格(Jac. Sprangerus),一位科隆的宗教裁判官,與其同僚合著的《女巫之錘》(Malleus Maleficarum);保羅·格里蘭杜斯(Paulus Grellandus),一位在義大利審判他們的律師;丹丘斯(Danceus)的《巫術對話錄》(Dialog. De Sortiariis);烏爾里卡斯·莫利托(Ulricas Molitor)對皇帝西吉斯蒙德關於巫師的《辯論》(Disputation to the Emperor Sigismond);約阿希姆·卡馬拉森西斯(Joachimus Camaracensis)的《論魔鬼的本性》(De Natura Daemoniorum);圖爾克梅達·希斯帕努斯(Turquemeda Hispanus)的《花園》(Hortus);彼得·馬莫雷烏斯(Pet. Mamoreus)的《論占卜者》(De Sortilegis);亨利·科隆尼恩西斯(Henr. Coloniensis)的《論女巫》(De Lamiis)。

其次,讓他們去埃塞克斯(Essex)和薩福克(Suffolk)旅行,詢問為什麼最近有那麼多人被處死;或者讓他們與巡迴法官商議,或查閱記錄,看看針對他們證明了什麼,那麼我相信這對他們的確信會有很大幫助;如果這些都不起作用,讓他們與某個巫師發生衝突,試試看他們是否有能力傷害他們,只要這能在不被發現與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完成。

上述作者本身就是稱職的證人,他們中有幾位曾是審問官或法官,親自聽取了所有的審訊與證據,其餘的人則是有足夠機會獲取資訊的人。

斯普蘭格與格里蘭杜斯在處死大量女巫後,寫下了他們所定罪之人的歷史;雷米吉烏斯也是如此,他在自己審訊過的人之外,又增加了其他人的歷史,正如那些判決他們的法院或審判庭記錄在案的那樣。博丹也以同樣的方式獲取資訊,部分來自他們自己的口供與證人,部分來自法庭記錄與法官;這些作者在學識、清醒、判斷、公正以及公認的信譽與忠誠方面,無可挑剔。如果這些在各自國家擁有如此地位與聲望的人,在公共場合、巡迴法庭或公開法庭上,對公眾事實寫下如此多的謊言,並虛假地引用如此多的公共記錄,那麼他們早就輕易、迅速且確鑿地身敗名裂了;他們告訴你年份、月份,通常還有日期、地點、當事人的名字,並告訴你可以在哪裡找到這些記錄。

雷米吉烏斯告訴我們,在洛林(Lorraine)那個小範圍內,有八九百人因巫術被處死;此外還有約八百人逃脫。法國一位著名的巫師,被稱為塞諾馬努斯·特里斯卡拉努斯(Cenomanus Triscalanus),在被定罪時,承諾如果能被赦免就揭發其他人;在國王的赦免下,他被帶到公共集會與……

他認出了那些曾在地獄般的安息日聚會中見過的面孔,並在見到他們時,告訴審問官這些人身上應有的記號:審問官隨後果然發現了這些記號。但他指控了太多富人與窮人,以至於因涉案人數眾多且身分顯赫,導致迫害不得不中止。此人曾在國王(查理九世)及眾多貴族面前,承認了與其他人通常所供認的關於他們的聚會及其儀式方式完全相同的事實:博丹(Bodin)與雷米吉烏斯(Remigius)都提到了這一點。同一位博丹告訴我們,有三十名巫師同時發生內訌,出於嫉妒而互相指控,且全都供認不諱,並描述了與其他人所言一致的聚會方式:這發生在法國的勒芒(Cenomannus),且是當時剛發生的事。關於他們聚會的方式,我們稍後再談。至於許多瓦萊里安(Valerian)巫師也對其契約與聚會方式作出了同樣的供認,達奈烏斯(Danaeus)與博丹為我們提供了相關歷史;地點就在薩伏依(Savoy)。

如果現在懷疑論者要說,這些人除了有充分的證人與適格的法官外,全都是被誣告且被不義地處以火刑,那麼他們自己的供詞或許可以反駁這一異議。如果有人說他們是被迫的,那麼對於許多在初次指控時就供認不諱的群眾來說,事實恰恰相反:是的,他們中有許多人拒絕為自己的生命求情,反而懇求立即處死,並聲稱他們因未能滿足魔鬼的慾望,或因心生悔意,而受到魔鬼殘酷的對待,以至於他們寧願死也不願過那種無法再忍受的生活:他們中有許多人也曾在聚會中被目擊,並被當場抓獲。他們中有許多人透過塗抹藥膏,將丈夫與孩子也帶在身邊,這些人見狀後指控了他們,而他們也全都招認了。是的,有些人甚至在白天被看見參加聚會(儘管這並不常見),且在宴席中,當提到上帝或耶穌基督的名時,他們全都消失了,留下了餐具,這些餐具被帶到官員那裡,物主因此被認出,並在供認事實後被處以火刑。為了不讓你說只有那些厭倦了自己生命的愚蠢、可憐的人才會做出這種供認,法國有許多貴族婦女、伯爵與男爵被處死,他們自己也供認了一切,正如博丹與雷米吉烏斯會告訴你的那樣,包括他們的名字、時間、地點與供詞。是的,甚至連天主教專業的神學博士,也因供認與不可否認的證據而被處決。如果你說這一切不過是幻象與錯覺,我回答:

  1. 即使如此,那也必然是一種魔鬼的力量,才能做出如此多的事來迷惑人的幻想;且這必然是一個邪惡的靈,才會透過這種錯覺將他們引入邪惡。
  1. 但是,一種錯覺能將人帶到離家數日路程之外,並在那裡被他人看見與發現嗎?甚至那些僅僅是塗抹了藥膏的人也是如此?一種錯覺能將他們帶入他人的視線嗎?它能使他們做出如此多的惡行,殺害人類、牲畜、樹木、穀物與果實嗎?這些都是他們普遍供認的,且已被其後果所證實。

在伍斯特(Worcester),就在最近兩三次巡迴審判之前,我們這裡有一名巫師被判刑,罪名之一是詛咒了伊夫舍姆(Evesham)一名園丁的孩子,一個女孩,她在數月內(透過子宮或尿道)排出了燧石與鵝卵石,這些石頭在公開法庭上被展示出來,其中一些有男人拇指那麼大。關於這一點,該地的敬虔牧師霍普金斯先生(Mr. Hopkins)可以為任何懷疑的人提供滿意的答覆,且當時已進行了充分的搜查與觀察,以消除所有欺詐的嫌疑。可以舉出一百個類似的例子,來使任何理性的人相信,這些事情並非全都是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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