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我所見並居住於其中的世界,並非由其自身所造。
正如人類、野獸、樹木與石頭並非由自身所造,它們也沒有作為共同原因或助手參與整體的創造;它們之中沒有任何一個創造了其餘的部分;那些被稱為元素的更簡單物質,無論是被動元素還是主動元素——土、水、空氣或火——也並非由自身所造;因為我們毫無疑問地知道,虛無不具備任何力量或行動,在它們存在之前,它們並不存在,因此無法創造自身;它們也不可能是混合體的第一因,因為在這些物體的生成、產生、本性與運作中,顯然存在著極高的智慧,而這些元素本身並不具備這種智慧。
第五節:可見的世界並非一個無因、獨立的存在。
因為我們所見的一切生成之物,皆有生有滅(oriri et interire);它們有開始、過程、衰退與終結。而無生命的部分,其自然卓越性不及有生命者,因此在作為無因與獨立存在的「神性卓越性」上,不可能無限地超越後者;我們也看見它們在運作上皆是依賴性的。它們在自身存在與行動的秩序中,展現了一種其自身所缺乏的不可思議的智慧;大地、海洋、空氣與風,皆精確地由一種它們自身所不具備的智慧與意志所安排:此外,它們種類繁多且各異,但其秩序與和諧表明,必有一種普遍的智慧與意志統管著這一切;如果它們在運作上是依賴的,那麼它們在存在上必然也是依賴的;如果它們具備成為無因與獨立存在的卓越性,它們理應同時具備我們所見其所缺乏的其他一切完美;且它們不會是多樣的,而應在這種完美中合而為一。
第六節:最初的普遍物質並非一個無因、獨立的存在。
若存在這樣的物質,其不活躍與被動性表明它缺乏獨立性的卓越;而將其編排為各種存在物,並對其進行處置,是由一種無限力量、活躍性與智慧的原則所完成的:既然它在編排與用途上對此原則有依賴性,那麼在存在上它也必然是依賴的。
第七節:即便世界是否永恆、是否作為上帝的身體而由其賦予生命尚存疑慮,但它並非無因或獨立,而是由上帝所造,這一點應是毋庸置疑的。
關於世界並非永恆,我們不乏自然證據;盧利(Lullius)說:「若世界是永恆的,那麼就會有兩個永恆者,即原因及其結果,如此一來,萬物皆由自然必然性而非自由意志所造成,因此萬物將永遠保持不變;那麼惡也將永恆存在,且被造成的好與惡,在所有其他加劇的情況下,都將與永恆相稱,惡將與好一樣早、一樣大、一樣持久。同一個在好與惡及其他方面皆有限的世界,若在永恆性上卻是無限的,那麼惡在永恆性上將具有無限性,而這正是由世界的永恆性所強加的;鑑於沒有任何個體是永恆的,所謂世界的永恆性,必然僅指某種共同物質,或僅是意念上的,而非真實的。物質部分具有量度,在廣延上是有限的,因此在持續時間上不可能無限。在永恆中,沒有時間,沒有先後之分(prius et posterius),但在世界中卻有。」許多人對此有更多論述,但這並非我當前的任務;我稍後會再多加說明。
但即便世界是否永恆地作為上帝的身體尚存疑慮,它由上帝所造這一點依然是毋庸置疑的。在自然秩序中,原因與結果之間存在差異,即便在持續時間上並非如此。正如若假設一棵樹或一個人的身體是永恆的,那麼樹的根與精華,以及人體中的主要器官與精氣,仍將是其餘部分所依賴的因果部分。
第八節:因此,最確定的是,必然存在一個對萬物而言的第一因,且祂是萬物的創造者。
因為如果世界並非無因且獨立,它就必有一個原因;如果它有一個原因,它就有一個創造者:因為當除了祂自己之外一無所有時,祂必然是從祂自己之中,或從虛無中創造萬物:絕非從祂自己之中,因為祂並非物質的,而萬物並非上帝(祂是不可分割的)的一部分。若有人認為不然,那他就不該殺死一隻跳蚤或蟾蜍,也不該責備任何毆打、搶劫或傷害他的人,更不該食用任何受造物;因為他若這樣做,就是在殺害、責備並食用上帝的一部分,而上帝是無可指責的,不能傷害任何人,且應受到更崇高的敬畏。
第九節:如果對於太陽、火或被動物質是否有第一因尚有任何疑慮,那麼關於人類——這正是我目前所探求的對象——則絕無任何疑慮。
因為每個人都看見人有其開始,並承認人不存在也不過是昨天的事;因此人必有一個原因,而該原因必然是無因的,或者其自身也有一個原因:如果是後者,那麼那個原因再次是無因的,或者其自身也有一個原因。如此,我們最終必然會追溯到某個無因的原因。
第十節:如果任何第二因創造了人類或世界,但若它僅是作為一個被造成的原因而為之,它自身仍會引導我們追溯到一個無因的原因,這正是我們所探求的萬物第一因。
因為任何原因藉由從更高原因所獲得的力量,並隨之受其安排所做的事,主要都是由那第一或最高原因所完成的。如果上帝藉由天使或智性創造了世界,這世界依然是祂的受造物,且絲毫不會減損祂的榮耀,就如同祂獨自創造它一樣。
第十一節:總而言之,必然存在一個對人類及該原因之外的一切事物而言,確定的、無因的、獨立的第一因。
第五章:此原因的本質為何。即祂是上帝。
第一節:我們對第一因的認識是不完全的,且是透過其結果而得知的。
人對此深感無知,也意識到隨之而來的意見紛紜與困惑,以及必須從結果向下開始、在探求中向上提升的必要性,因此我無需向任何人證明這一命題。
第二節:雖然上帝或第一因應在祂所有的作為中被探求,但主要應在我們所能觸及的最高傑作中探求;那便是人自身。
若有人說,太陽與其他受造物比人更卓越,因此上帝或第一因應更傾向於在它們之中被探求,且祂的屬性應由它們來命名:我回答,毫無疑問,就某種意義(secundum quid)而言,太陽是比人更尊貴的受造物;但就絕對(simpliciter)意義而言,除非我們更了解它,否則我們無法斷言。人所知的太陽最高卓越性,在於其動力、光照與熱能;運動、光與熱及其結果,告訴了我們所知的關於它的一切。我們在人身上所意識到的,是能力、知識與意志(posse, scire, velle),以及它們的完美;這些比運動、光與熱具有更高的卓越性。
第三節:賦予其他一切存在者以存在,祂自身必然在形式上或卓越地(eminently)成為第一存在。
存在必然以最尊貴的意義或種類,存在於原始存在(primum ens)中,即存在的源頭,而非存在於任何衍生的存在中:因為它無法給予比它自身所擁有的更好的東西。因此,「存在」或「我是」,是祂的第一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