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文選

Richard Baxter Works
02 喜樂地行完路程|001_斯塔布斯葬禮講道_經文與引言

為基督那聖潔、勤勉且多結果子的僕人——亨利·斯塔布斯先生(Mr. Henry Stubbs)所作的葬禮講道** (他曾在布里斯托、威爾斯、丘、德斯利、倫敦及其他多處,成功傳道約五十年)

使徒行傳二十章24節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此刻,我們旨在對已故的友人斯塔布斯先生進行這類葬禮上所稱許的紀念。我選擇了這段經文,因為這位聖徒的心志與生命始終如一地彰顯了這些話語,毫無疑問,是同一位聖靈將這些話語啟示給蒙福的保羅與他。這是他在基督徒與牧職工作中,對神完全奉獻的宣告,儘管面臨所有預期的困難與反對,他仍決心以不動搖的忍耐去承受,直到喜樂地行完他的路程。

聖靈的見證與他個人的經歷,教導他預期在耶路撒冷將有捆鎖與患難,這似乎是他隨處所遇的常態;至於還會有什麼更糟的事,他不得而知,但他已決心為一切做好準備。喜樂地行完路程對他而言是如此令人嚮往,以至於沒有任何苦難——即便失去生命本身——看起來是過於昂貴或艱難的代價。

因此,這裡首先有那偉大且令人嚮往的獎賞,為此沒有什麼是過於昂貴的。其次,是使徒那歡欣的決心,為了達成此目標,甘願前行並捨棄生命。

第一點,雖然經文本身並無太大困難,但就內容而言,對某些人或許需要簡要解釋,即:

  1. 他的「路程」是指什麼?
  2. 他的「職事」與「證明神恩惠的福音」是指什麼?
  3. 這職事是如何「從主耶穌所領受」的?
  4. 「行完他的路程」是指什麼?
  5. 如何能「喜樂地」完成?
  6. 為何他不受預見的苦難所動搖,也不以「性命為念」來達成此目的?

為求簡潔,我將採取此方法:在解釋經文的每一部分時,加入教導與其他應用。

首先,譯為「路程」的詞,意指一場必須迅速奔跑的賽跑:這裡包含了三重賽跑。第一,人類生命的賽跑,它是短暫且不確定的;我們並非為虛無而生;神賜給我們生命、時間與供養,並非讓我們在懶惰中度過,或去服事肉體。無論我們睡著或醒著,太陽都不會停下;我們的呼吸、脈搏都在持續運動,我們的沙漏正在流逝。喔!我們將多麼快地看見並聽見,地上的時間對我們而言將不再存在。這路程必將迅速且確定地結束;但能否「喜樂地」結束,則需要我們及時預見。因為回顧時間——寶貴的時間——以及時間的工作,將是我們永恆工作中不可小覷的一部分。

第二,基督徒的「路程」(或賽跑),是對我們時間的必要運用。這不是一場遊戲,也不是一種懶散、野蠻或戲謔的生活。對於一個自我毀滅、失喪的罪人而言,信靠一位救主——且是這樣一位救主——並完全信靠祂的功德、犧牲、勸導、引導、大能的作為以及有效的代求,以獲取我們現在與未來所有的盼望,這是一項偉大的工作。我們在洗禮中奉救恩元帥之名所加入的,並非一場戰爭的夢境。抵擋試探、熄滅魔鬼的火箭、捨己並為了基督的緣故撇下朋友、名聲、產業、自由與生命,並為了那應許的、未見之榮耀的盼望而棄絕肉體、世界與魔鬼,這是一項真實的工作。信靠基督與祂關於天堂的應許,以至於撇下世上所有的盼望,是一件嚴肅的事。愛神過於一切,愛鄰如己,並以己所欲施於人,無論這些話語被提及與宣稱得有多麼容易,這些工作絕非不配歸於永生神的靈與全能者的恩典。那能美好地跑完基督徒路程的人,必將獲得公義的冠冕;雖然這些工作在絲毫上都不參與耶穌基督那稱義的犧牲、功德或恩典的職分,但我們必將按此受審;我們若要與基督同活,就必須為基督而活。

第三,使徒的、牧者的路程也必須喜樂地完成。他的呼召是奇妙的,他的職分是尊榮的,他的恩賜是大能的,他的苦難是巨大的,他的勞苦更甚;他藉由神蹟所取得的成就是神蹟般的:然而,若他沒有忠心地跑完他的路程,這一切都不能拯救他自己。有希望地開始,比快樂地結束更為常見。逼迫的烈日會使許多看似茂盛的果子枯萎:猶大的結局使他與其他使徒的區別,遠大於他起初的表現。

他的職事,無論是作為所有聖職人員的共同職分,還是作為使徒的職分,都是值得重視的。正如他吩咐提摩太的,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要善於管理,在言語與教訓上勞苦;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這樣既可以救自己,也能救聽他的人;要謹慎自己和全群,凡對他們有益的,沒有一樣避諱不說,或在公眾面前,或挨家挨戶,晝夜流淚地教導他們(使徒行傳二十章),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這一切絕非夢境或遊戲。

並且,為了將這福音傳給各種語言的陌生人,他走遍世界,跨越國界,歷經海陸,穿越所有的困難與苦難,藉由神蹟印證一切,將這神聖的教義無誤地記錄下來留給教會,作為直到世界末日的準則,教導人遵守基督所吩咐的一切,正如他使萬民作門徒、為他們施洗,並按基督的旨意建立教會的秩序與治理,這就是他職事中超凡的部分。

第三,這職事是藉由超凡的呼召——來自天上的聲音、對其他將要按立他之人的啟示,以及他靈魂中特殊的啟示——從主耶穌那裡領受的,以具備使徒的資格。但普通的牧者不也是從主耶穌領受職分嗎?是的;雖然他們領受的方式不同,但他們完成路程的義務與保羅一樣,都是神聖的。基督親自呼召保羅,並藉由受感說話的先知呼召他;祂藉由祂的賦能恩典與祂既定的律法呼召我們(正如國王藉由特許狀任命市長與法警),其中按立者與選舉者有秩序地決定受任者,按立者在職事上賦予他們權柄;但職分、權力與義務直接源於基督的律法。若在人為的按立與傳統中出現任何破壞或中斷,律法依然屹立,以指引人在選擇與授權上,並賦予權柄,且如同聖靈一樣,賜給人完成職事所需的條件。

因此,既然我們從基督領受職分,我們就必須為基督使用它,而不是為了屬肉體的自我,也不是作人的僕人;我們必須按照基督的律法使用它,無論誰反對這些律法。

第四,保羅「行完他的路程」,是指將他基督徒與牧者的工作帶向所期望的、喜樂的終點。1. 達到時間的終點;不因行善而疲倦,也不在扶著基督的犁之後回頭後悔,更不放棄他所參與的爭戰。「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我們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2. 達到意圖的終點:(1) 完成他受命的工作,使他的恩典得以操練並增長,從而蒙神悅納,並能喜樂地遇見主。(2) 呼召並拯救罪人,建立聖徒,將教會聚集歸於基督,造就他們,並留給後世他的教義與榜樣,作為確定的話語與大能的動力。(3) 在這一切中榮耀基督與父神;而不是坐在溫暖的尊位上,讓人因職分與使徒的虛名而尊崇。

而是要「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宣告它的真理、它的必要性、它的特權與榮耀,宣告神藉著祂愛子向罪人顯明的偉大慈愛,以及在基督裡賜給他們的偉大且多樣的福分,擺在他們面前的榮耀盼望,以及獲得這榮耀的公正且合理的途徑與條件。他作為直接受差遣的人是這樣做的,我們作為受基督律法所定秩序差遣的人,也必須這樣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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