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指引:我的下一條指引是:「如果你想真正歸正,請務必將你自己和你所有的一切,絕對地奉獻給上帝。」
這正是成聖的形式與生命。所謂成聖,就是將心、生活與告白,從所有其他的主人與目的中分別出來,歸給上帝。當那顆原本沉迷於世界與肉體的心,被愛的力量從中分離出來,轉向上帝,並委身於祂,去侍奉祂、取悅祂,這才是一顆真正成聖的心。當那原本花在侍奉撒但、世界與肉體上的生命,如今被抽離出來,其走向與過程都花在侍奉上帝,為了取悅祂、榮耀祂,並出於愛的驅使,這才是一個聖潔的生命。這就是我們聖潔的本質所在。當一個人公開宣告棄絕魔鬼、世界與肉體,並將自己的心與生命交給上帝時,這就是對聖潔的告白。上帝因著創造、護理與救贖的權柄,是我們絕對的主或擁有者,我們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祂;因此,我們必須將上帝之物歸給上帝,並在屬於祂的靈魂與身體上榮耀祂(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正如我們是祂的,祂也要得回屬於祂的,並由屬於祂的人來侍奉祂。不要以為你對自己有任何主權或所有權;而要毫不猶豫地,將你自己——你的悟性、你的意志、你的身體、你的名聲,以及你產業中的每一分錢——完全、毫無保留地奉獻給上帝,因為你是從祂而來,也是為祂而活。不要以為你有權處置你自己或你所擁有的一切。不要去問血氣,你該過什麼樣的生活,或該有什麼樣的心思意念;而要問那擁有你的上帝。不要問你那屬肉體的自我,你該如何處置你的產業,而要問上帝,然後問良心:「上帝希望我以何種方式使用它?也就是說,我該如何使用它才能最有效地侍奉上帝?」然後就下定決心。除非你已衷心且絕對地將自己交託並奉獻給祂,否則你為上帝所做的一切侍奉都無法證明你是成聖的;而那將自己交出來的人,必然會連同自己將所有的一切都交出來。因為當他連自己都交給上帝時,他不可能(最終)還為自己保留任何東西。雖然你沒有義務將所有財產都給窮人,或都給教會,也不必拒絕給予你自己的身體或家庭應有的供應,但這一切都必須奉獻給上帝,即使是你為自己和家庭所使用的部分也是如此:因為正如你自己已奉獻給上帝,你餵養自己時,也必須視自己為祂的僕人,是分別出來歸給祂的;你為自己和家人穿衣,也要視為祂的,是為了裝備你們去侍奉祂,而不是為了滿足你自己的肉體。如此一來,凡物對潔淨的人就都潔淨了,對那些自身已先成聖的人來說,一切也都成聖了;因為當你餵養自己時,你不過是在餵養一位上帝的僕人,一位已分別為聖、脫離世俗與污穢的人。正如那些為了供養祭司與利未人而獻上的什一奉獻與祭物,被稱為「主的份」,是歸給主的聖物,因為他們是分別出來歸給祂祭壇的人;同樣地,那些為了裝備你侍奉上帝所必需的事物,當你將其用於此目的時,就在你的成聖中一同成聖了,並成為歸給上帝的聖物;因為祂所有的聖徒都是聖潔的國度,是君尊的祭司,要向祂獻上蒙悅納的祭。因此,「無論你吃喝,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羅馬書十一章36節)。上帝既是你心靈與生命的終極目的,祂也必須是你每一項行動的終極目的,除非你想偏離秩序、安全與聖潔的道路。因為每一項不是出於上帝、藉著上帝、為了上帝的行動,都與真正成聖的本質背道而馳。因此,如果你想成為真正的基督徒,就請衷心地願意讓上帝得回祂自己的東西。要明白,能成為祂的人,對你而言是何等卓越的尊榮、特權與幸福。如果祂對你的權利不能打動你,至少讓你自己那份迫切的需要與益處來驅使你,將你自己和你所有的一切交給上帝。將你的心帶到審判台前,與它們辯論上帝的案件,使它們確信上帝對它們的所有權,並讓它們看見自己這些年來是如何罪惡地搶奪了祂的產業。你的日子與時光、你的財富與利益,是否都曾刻意為了上帝而使用,視為祂的產業?噢,有多少人,在言語與自信的告白中,將自己和一切都交給了上帝,然而他們對自己與一切的使用,卻清楚地表明事實並非如此;他們欺哄了上帝,卻從未察覺到自己竟是如此。當他們以看似虔誠的態度將一切奉獻給祂時,他們為上帝所用的竟是何其少!如果一位領主、騎士或紳士,年收入四千或三千英鎊,或是四百或三百英鎊,要展示他所有開支的帳目,你會發現其中有多少是為了上帝而花費的,儘管他們承認一切都是祂的?人們看他們的生活,會以為他們指望藉由搶奪上帝,然後承認這種搶奪,說「一切都是上帝的」,同時卻幾乎不給祂任何東西,就能得救。
那奉獻、順服、成聖的靈魂,擁有了一切順服的真正原則,這原則將極大地抵禦一切試探,並帶領他度過最艱難的困境與試煉。如果我不屬於自己,我就不必為自己過度憂慮,而可以期待那擁有我的主會照顧我:我也不需要為了保全自己而採取任何罪惡的手段。如果我沒有什麼是屬於自己的,我何需為了保全任何東西而犯罪?我何需冒險採取不當的手段來維護信用、財物或生命?「自我」與「私有」是所有罪惡的根源,是舊人的核心,是地獄的種子:沒有別的東西比這更能用來對抗上帝與我們的救恩。如果肉體要你濫用上帝的創造物,你必須記住它們不屬於你。如果魔鬼要引誘你為了獲取或保留任何受造物而得罪上帝,只要你正確地意識到沒有什麼是屬於你自己的,這誘惑就很容易被擊退:因為上帝不需要你為了給祂獲取財富或尊榮而犯罪。如果你被呼召去放棄你的房屋、土地、朋友或生命,或將你的身體交給烈火,如果你能正確地視它們為不屬於你自己的,這該是多麼容易啊!當上帝要求時,你能夠滿足於讓別人將他的財物或生命獻給上帝;但你自己的,你卻無法甘心割捨,只因為那是你自己的。但如果你已正確地將一切奉獻給上帝,不視自己或任何事物為己有,而是將自己與一切都視為上帝的,那麼最偉大的順服或受苦的工作,對你而言都會容易得多;你在道路上將不會有什麼困難或阻礙。捨己本身就是成聖,只是從我們所離棄的錯誤目的與原則來命名而已。當自我被否定並死去時,還有什麼能將我們從上帝身邊拉走,或在我們生活的任何部分中與祂對抗呢?自我對你有多少利益,世界與魔鬼對你就有多少影響。對於一個可悲的偽善者而言,沒有什麼比在表面上將一切奉獻給上帝的同時,卻在內心深處為自己保留生命或世俗事物更為典型的了。
噢,那被恩典之靈塑造出這種真誠的靈魂是何等有福,能由衷地說:「主啊,我將自己完全奉獻並交託給你;我不屬於自己,也不願再屬於自己,只願屬於你:我沒有什麼是屬於自己的,也不願擁有任何不屬於你的東西。」那能像忠心的管家為主人使用財物一樣,始終如一且忠實地計算自己如何為上帝花費自己與一切所有的人,是何等有福且真正智慧的人。每一分從上帝那裡保留下來的錢財,都是罪惡的燃料,是獻給魔鬼與肉體的祭物;如果它能藉著基督的犧牲得到真正悔改者的赦免,那並非我們的功勞,否則我們本會將其作為地獄的燃料。上帝並非對我們或祂的恩慈漠不關心,祂對我們從祂那裡領受的一切都保持精確的帳目,並將要求我們對這一切的運用負責:不僅要求祂的本金,還要連本帶利地歸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7節。否則,祂為何賜給我們如此多的閒暇與能力來運用它呢?我永遠無法忘記我心中曾有過的一個罪惡念頭,我願坦白出來,因為這可能也是其他人的情況,好讓他們引以為戒。聽說有些人習慣將每年收入的十分之一留作慈善用途,我也打算這樣做,並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比例:但後來我意識到,試圖為上帝「量身定做」一個標準,或給祂一份屬於祂自己的有限份額,或者說「祂只能得到這麼多,不能再多」,這是一個多麼卑劣而邪惡的念頭。雖然我們不能說上帝在任何一種侍奉中必須得到全部——無論是僅限於教會、僅限於窮人,還是僅限於公共用途;但我們必須下定決心,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祂必須得到全部;而分配給窮人、教會或其他用途的具體份額,必須由真正成聖的智慧來決定,考慮哪種方式最能侍奉上帝。如果我的家人或親屬有需要,我必須救濟他們,但不是因為他們是「我自己的」,而是因為上帝命令我這樣做,因此這成了我順服的一部分。但如果我看到透過救濟一個陌生人能為上帝做更多的侍奉,且上帝更要求這樣做,我就必須將他們置於我在世上所有的親屬之上。當初代教會建立起基督徒的榜樣時(使徒行傳二章、四章),他們變賣了一切,將全部價銀放在使徒腳前,這不僅分給了他們的血親,也分給了所有沒有其他關係的貧窮基督徒,正如各人所需。正如愛我們在基督裡的屬靈弟兄被視為我們從死入生的記號,在這些肢體身上侍奉基督——也就是因為他們是祂的肢體而救濟他們——正是我們在最後審判中案件的核心,也是生命或死亡判決的基礎;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我必須供養我自己的身體,你們必須供養你們的孩子,但正如我之前所說,那不是因為我是我自己的,也不是因為你們的孩子是你們自己的;而是因為我是基督的僕人,必須在祂的侍奉中得到支持,或者因為你們自己與你們的家人是上帝交託給你們的責任。因此,當我能真正地說我主要是為了上帝而使用它,並認為這是我能為祂做的主要侍奉時,我才可以將它給予我自己或他人;但我既不能為自己,也不能給予任何與我最親近的人,超過上帝所命令或祂的侍奉所要求的份額。當你和你的家人有了日用的飲食(這也必須為祂而使用)時,你不可去問血氣,而要問上帝,詢問該如何處置剩餘的部分。這對未成聖的世界來說是奇怪的教義,但那是因為他們未成聖。這也是一個屬世的偽善者不願相信與理解的教義;但那是因為肉體與偽善,他們總是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一樣對待上帝,欺哄聖靈,只給上帝一半(甚至很少有人給到一半),卻每天承認一切都來自祂,本應屬於祂,並假裝完全奉獻給祂。很少有人壞到連一點東西都不願留給上帝,以免下地獄:但事實上,這並不是將它奉獻給上帝,而是為了他們自己使用,以為藉著他們的犧牲可以堵住公義的口,並在其他方面得罪祂的同時,用一部分來取悅祂。我非常擔心(而且並非沒有明顯的理由),我們中間有許多自以為是基督徒的人,敬拜與侍奉上帝,僅僅像某些印第安人據說向魔鬼獻祭一樣,並非因為他們對祂或祂的侍奉有任何愛,而是因為害怕祂會傷害他們。而幾乎沒有偽善者不假裝這是出於真愛。
噢,各位,將你自己和你所有的一切奉獻給上帝,並衷心地放棄對你自己和萬物的一切主張,這是一件比成千上萬自欺的信徒所想像的更重大的事情。許多人僅將此視為某種高尚、超凡的虔誠表現。天主教徒幾乎將其歸於少數住在修道院的人,然而事實上,這種奉獻與委身的真誠,正是成聖本身的真誠。
讓我告訴你們,達到這一點的真正歸正者,不僅拔除了罪惡的根源(儘管我們所有人都還留有太多的餘孽),不僅堵住了試探的泉源,並得到了他正直的最確據,而且還使自己進入了最安全、最舒適的狀態。因為當他絕對地將自己和一切都奉獻給上帝時,他能多麼自信地期待上帝接納他,並像使用祂自己的東西一樣使用他!當他知道上帝不可能對屬於祂自己的東西疏忽大意時,他能多麼安心地將自己、他的事業以及所有美好的事務交託給上帝!當我們能像大衛那樣說(詩篇一百一十九篇94節):「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以賽亞書六十三章19節),這是一個能使我們確信成功的論據。基督自己也以此為由,在父面前為祂的選民求恩(約翰福音十七章6、9、10節):「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只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事實上,藉著將一切奉獻給上帝,它反而更屬於我們自己;也就是說,我們得到了無可比擬的更多益處,因此,除了將一切絕對地交給上帝之外,沒有別的方法能使它真正屬於我們。這是世界不願學習的奧秘,但上帝會藉著聖靈與信心,教導所有將要得救的人;馬太福音十六章24-26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我想,一個有時間、有體力、有錢財的人,應該渴望將這一切都花費在上帝身上,好讓他能將其放在最穩妥的手中,使其脫離危險:是的,好讓它能投入最誠實且獲利最豐的放貸中。因為當上帝從一顆正直之心的奉獻中得到它時,它是穩妥的:但在上帝得到它之前,它處於危險之中,所有祂沒有得到的都是喪失的,甚至比喪失更糟。當它在我們手中時,小偷可能會偷走它,壞僕人或不明智的孩子可能會揮霍它,而我們自己那如賊般的肉體可能會偷走它——這才是最糟糕的——並將其消耗在私慾上:或者如果我們的孩子沒有揮霍它,他們的後代也可能會;或者如果他們保住了它,他們也可能因用它來滋養驕傲與屬肉體的心思而喪失得更多;但一旦它在上帝手中,它就是安全的。除非你能告訴上帝,祂親自得到了它,或者你為祂使用了它,或者你大體上是為祂而活,而其餘的都蒙了赦免,否則你無法對任何一分錢或一小時的時間做出令人心安的交代。噢,願那些父母能明白這個教義,他們寧願用財產來加強孩子的枷鎖與試探,幫助他們進入那種少有人能得救的狀態,也不願將他們的產業奉獻並用於上帝!儘管基督已經告訴他們富人得救是何等困難,何等少有這樣的人進入天國,但他們卻如此費心地留下財富給孩子,卻如此少地去推動上帝的工作,或為他們自己的帳目著想,好讓他們能聽到:「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1、23節)。
噢,各位,如果你們想成為好管家,並真正為你們的靈魂未雨綢繆,就要確保你們的心在這件事上不會對你們不忠,不要為自己保留任何秘密的餘地,而要讓上帝先得著你們,並連同你們自己一起得著萬有;正如基督先將祂自己賜給你們,並連同祂自己一起賜給你們萬有;羅馬書八章32節。除非你們的心能隨時說:「我們不屬於自己」(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否則永遠不要認為你們的心是正確的。不要認為你在任何職責中來到上帝面前是正確的,如果你沒有衷心地將自己奉獻給祂,並懇求祂接納你為完全屬於祂的人——你既不屬於自己,也不願屬於自己——並懇求祂相應地使用你為祂自己服務。不要說你所擁有的任何東西是你自己的(使徒行傳四章32節),就上帝而言,以及就愛心的團契而言;儘管就法律所有權而言,就人而言,它是你自己的(作為上帝託付給你的才幹)。
然後,大膽地信靠上帝,因為你是祂自己的:歡喜地侍奉祂,憑信心親近祂,因為你是祂自己的。在貧窮、疾病、試探與死亡臨近時,自信地在祂裡面喜樂,因為你是祂自己的。將你離世的靈魂交託在祂手中,因為它們是祂自己的。你現在還有什麼理由懷疑恐懼呢?你擔心上帝還會恨你嗎?為什麼要記住「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以弗所書五章29節)。不,羞愧吧,不要認為那蒙福的上帝會比邪惡的世界更糟;基督論到世界時說(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那麼,你認為上帝難道不會愛屬祂自己的人嗎?如果你願意成為祂自己的,基督肯定願意你成為祂自己的,並且會擁有所有不擁有自己、只擁有祂的人。「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祂,因為認得祂的聲音」(約翰福音十章3-4節;十三章1節):「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如果你只是真正願意成為祂的子民,祂肯定願意成為你自己的救主與你自己的上帝。並非你能在祂身上擁有像祂在你身上那樣的所有權。但在這些關係中,祂將成為你自己的;榮耀、幫助與救恩都將屬於你。你可以很好地斷定:「上帝,就是我們自己的上帝,要賜福與我們」(詩篇六十七篇6節)。路加福音十五章31節中可以引申出許多安慰,儘管比喻不能過度延伸:「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正是基於這個基礎,我們更有勇氣相信上帝接納我們自己的嬰兒;因為祂的旨意是他們應當被奉獻、被委身、被獻給祂:而祂要我們獻給祂的東西,祂必會以祂所要求的關係來接納。
因此,我懇求你們記住什麼是真正的歸正:它是從世俗與污穢的事物中被呼召出來,分別歸給上帝;它是被帶到祂面前,如同祂家中的孩子,他們自己以及他們所有的一切,都在祂手中:它是從你自己和你自己的事物中抽離出來,藉著最獲利的喪失,將你自己和你所有的一切喪失在上帝裡面;以免當你說服自己正在保全或獲利時,實際上卻喪失了你自己與一切。這是在基督裡以上帝為你的全部,從而甘願除了祂以及為了祂之外,一無所有。這是用上帝這位更好的主人,來取代你舊的主人——自我;並將你舊的工作——自我追求與自我取悅,改為捨己,以及追求與取悅上帝。現在就去完成這件事,確保你們那狡詐的心沒有為自己隱藏任何東西,就像拉結藉口需要而隱藏了她的偶像一樣,而要說:「我在這裡,主啊,願成為你的,並遵行你的旨意。」
關於這一點,我本想說得更多,但我已經在關於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的一篇講章中寫過,論及基督的絕對主權與我們的自我奉獻;我希望你們在此閱讀,以進一步深化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