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條指導:當上帝一旦向你顯明你誠實的確據,或至少是強有力的可能性,以及祂對你特別的愛時,要努力將此深深銘刻在你的領悟與記憶中,使它不僅能為現在,也能為未來服務。不要讓你的靈魂因每一次新的領悟而過於容易改變,也不要因每一次猜忌就質疑過去的一切;除非當你明顯地向世界與肉體退後,或犯下嚴重的罪,或在其他可以避免的罪上表現出任性或疏忽,給了你質疑自己誠實的充分理由,使你的靈魂再次回到審判台前,並對你的屬靈光景進行更嚴格的審查時,才另當別論。
你會遇到一些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的作者與傳道人,他們會勸你,無論你陷入什麼罪,都永遠不要再質疑你的稱義或救恩。我之前已經說得夠多了,足以證明他們的教義是可憎的。他們的理由是,上帝不會像我們那樣改變,稱義是永遠不會失去的。對此我回答:一、我們作惡時,上帝恨惡我們(詩篇十一篇5節);我們作可怒之子時,祂向我們發怒(以弗所書三章1-3節)。後來祂放下了那種恨惡與憤怒;而這一切都沒有改變。如果我們無法理解上帝的不變性如何能與聖經中對祂最充分、最頻繁的表達並存,我們難道就要否認這些表達所包含的內容嗎?正如奧古斯丁所言:「難道我們要因為無法理解那隱晦困難的事,就否認那顯而易見的事嗎?」二、但如果這些人曾好好研讀聖經,他們就會知道,昨天被視為仇敵而受恨惡的人,今天可以與上帝和好並作為兒子被愛,而這一切並不需要上帝有任何改變;正如在我們知識範圍內所發生的那樣:因為上帝藉著祂的律法統治世界;律法是祂的道德工具;藉著律法,祂定罪;藉著律法,祂稱義(除非在祂那裡還有其他人類目前無法理解的秘密稱義行動)。因此,改變的是我們的關係,以及律法的道德作用。當我們是不信者且未悔改時,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是仇敵、叛逆者、未被稱義且未被赦免;我們是上帝律法所定罪並宣告為仇敵的人,而恩典之律尚未稱義或赦免我們;因此,上帝在某種意義上,根據我們所處的律法,有義務將我們視為仇敵來對待,即毀滅我們;這就是上帝的恨惡、憤怒等。當我們悔改、回轉並相信時,我們的關係就改變了;那曾經定我們罪的律法被放寬並失效,恩典之律現在赦免我們;它赦免我們,它稱義我們,上帝也藉此稱義我們:因此,當我們成為根據祂自己的恩典之律,祂在某種意義上有義務赦免、善待並將我們視為兒子的人時,上帝就與我們和好了:這難道不是明顯地在上帝沒有任何改變的情況下發生的嗎?祂難道不能制定一條律法,使其道德作用隨著罪人行為或傾向的改變而改變嗎?而這一切都不需要上帝有任何改變。因此,如果一個稱義的人從上帝、從基督、從誠實的信心或順服中墮落,律法會再次定他的罪,而恩典之律將不再稱義他(在那個狀態下),而這一切同樣不需要上帝有任何改變。三、如果這個反律法主義的論點能證明什麼,它將證明在基督的滿足之前,甚至在沒有基督滿足的情況下就已經稱義,因為上帝沒有改變。四、關於「沒有一個稱義的人會從基督墮落」這一點,在聖經中並未揭示得如此清晰、充分,以至於排除了所有反對意見的疑慮,讓一個處於這種墮落狀態的可憐靈魂,在假設自己曾經誠實的前提下,將其永恆的救恩完全押注於此。就我個人而言,我相信沒有一個紮根的信徒,即那些在習慣上與根基上立志歸向基督,並已經治死肉體與世界的人(所有真正屬於基督的人都是如此),會在之後完全背離祂。但我不敢將我的救恩押注於此。如果我對自己救恩的把握,僅限於我對這一判斷正確性的把握,坦白說,我的靈魂將處於非常悲慘的境地。五、但假設這像福音書中的任何話語一樣確定且清晰(即一個稱義的人永遠不會完全失去稱義);然而,正如每一種新的罪都會帶來新的懲罰義務(否則它們就無法被赦免,因為不需要赦免),每一種罪也必須有其特定的赦免,因此罪人也必須從那種罪的罪疚中獲得特定的稱義,這是在他最初的普遍赦免(與稱義)之外的:因為在罪犯下之前赦免它,就是赦免那並非罪的罪,這是一個矛盾且不可能的事。現在,雖然對於每日不可避免的軟弱,根據我們習慣性的信心與悔改,會有慣常的赦免;但在犯下重罪或更顯著的背離的情況下,這是否能證明在沒有實際悔改的情況下,仍有獲得特定赦免的充分資格;以及在實際悔改與信心產生之前,罪人處於何種狀態——正如我之前告訴你們的,這些都是極其困難的問題(上帝以祂的大智慧安排使它們如此),因此,任何明智的人都不應將自己的救恩押注於自己對這些問題的觀點上。事實上,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重罪犯有機會且知道自己的罪,卻不悔改,他們必將滅亡。因此我認為,一個稱義的人在犯下這類罪後,非常有理由去省察他個人的悔改(以及他之前的狀態),而不是向自己許諾或在沒有悔改的情況下擅自推定獲得赦免。六、除此之外,儘管信心與稱義的不中斷性再確定,但當一個人的順服被嚴重破壞時,他對自己稱義的先前證據與確信將會變得不確定。雖然他沒有理由認為上帝是會改變的,或稱義會失去,但他有足夠的理由去質疑自己是否曾是一個真正的信徒,從而質疑自己是否曾被稱義。因為信心是藉著愛運作的;愛基督的人必遵守祂的誡命。放蕩者與屬肉體的人可以隨意高談闊論;但當撒但不再維持他們的平安時,罪就會破壞它:西布斯博士(Dr. Sibbs)在《靈魂的衝突》(Soul's Conflict)第41、42頁中的話將被證明是真實的:「雖然我們安慰的主要支柱是罪的白白赦免,但如果疏於在聖潔上成長,靈魂就永遠不會真正平靜,因為它會傾向於質疑稱義的真實性;罪在良心中引發懷疑與恐懼,就像腐爛的肉與木頭滋生蛆蟲一樣自然:沒有清潔的良心,就沒有平靜的良心。」請閱讀其餘部分。
以上這些是我不得不預先說明的,以免我安慰的話語反而導致了安逸與荒涼。但現在,請允許我請求你仔細研讀這條指導,並付諸實踐。如果當上帝賜予你確據,或你誠實的強有力可能性時,你卻只在當下使用它,那麼你的靈魂將永遠無法獲得穩固的平安:此外,你還會因迫使上帝如此頻繁地更新這些啟示,並不斷重複同樣的話語,而對上帝造成極大的虧欠。如果你的孩子冒犯了你,當他被赦免後,你希望他只在你告訴他時才相信嗎?他是否應該每天反覆問你:「父親,我被赦免了嗎?」難道一次回答還不夠嗎?難道你只有在看著錢包或箱子時,才相信錢在裡面嗎?或者只有在看著莊稼長在地裡,或牲畜在牧場時,才相信它們存在嗎?照此邏輯,一個富人除了看著自己的錢財、貨物或土地時,將不會比乞丐有更多的滿足感;而當他看著其中一樣時,他又會失去對其餘一切的安慰。上帝賜給你記憶力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儲存先前的領悟、啟示與經歷,並在之後所有合適的場合運用它們嗎?因此,請允許我勸你進行這項偉大且必要的工。當上帝一旦解決了你的疑慮,並向你顯明了你信心、愛心或順服的真實性時,如果可以,請把它寫下來(正如我在《安息論》中所建議的那樣):「某日,在認真省察內心後,我發現自己是如此這般。」或者至少,將它深深銘刻在你的記憶中;只要你沒有背離當時所發現的順服或信心,就不要讓任何幻想、恐懼或輕率的猜測使你再次質疑這一點。唉!人的領悟是多麼易變的東西!如果你讓自己的靈魂對每一次新的領悟都敞開,你將永遠無法安定:你可能在一個小時內對自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想法。你並不總是擁有同樣的辨別機會,同樣清晰的領悟,同樣的外在輔助手段,或同樣的聖靈內在幫助。因此,當你擁有這些時,要善加利用,堅定你動搖的靈魂,將你的質疑與困惑視為已解決,不要再試探上帝,一次又一次地要求祂給予新的回答,彷彿祂之前從未回答過你一樣。只要你的心中還有敗壞,生活中還有罪,還有一個誘惑者在擾亂你,你就永遠不會缺乏猜忌與恐懼的藉口;但如果你任由這些風吹動你的平安與安慰,你將永遠像海中的波浪一樣搖擺不定。你必須努力領悟這種做法不僅令人不適,而且是罪惡的。因為,雖然在每一件小事上質疑自己的誠實,遠不及質疑上帝慈愛的本性、祂應許的真實性、祂對悔改靈魂施恩的意願,或恩典之約的白白與豐盛那樣嚴重,但這仍然是不可忽視的罪。因為:一、你在做撒但的工作,否認上帝的恩典,並錯誤地控告自己,從而取悅魔鬼,擾亂自己。二、你在誹謗上帝的靈,也誹謗你自己的靈魂,因為當祂已經更新並聖化你時,你卻說祂沒有。三、這將迫使你進一步忘恩負義,因為一個認為自己從未領受過恩典的人,怎能為恩典感恩呢?四、這將封住你的口,使你無法讚美上帝,無法進行那本應是你生命中蒙福工作的、對祂那偉大且不可言喻之愛的屬天而喜樂的紀念。五、這將大大減損你對上帝的愛,以及你對基督為你而死之愛的感悟,以及你所有的其他恩典,因為你一直在質疑自己是否在上帝的愛中有份。六、這會給你的靈魂帶來極大的挫折,既會摧毀你履行所有職責的甘甜(這是一個巨大的邪惡),又會使你對這些職責產生退縮與無力感:你將無心禱告、默想或其他職責,因為一切在你眼中似乎都是黑暗的,你會認為每一件事都對你不利。七、你剝奪了周圍人本應從你身上獲得的那種喜樂、鼓舞的榜樣與勸勉,而你本可以藉此贏得許多靈魂歸向上帝。相反地,你卻成了他們的阻礙與絆腳石。我還可以提到更多因你在每一件小事上否認上帝恩典而加重的罪,我想,如果你不想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至少為了避免得罪上帝,這些應該讓你對此非常謹慎。
關於證據與確據,我所說的也適用於你的經歷。你不能只在當下使用你的經歷,而必須將它們儲存起來以備將來之需。你也不可試探上帝,期望在每一次新的疑慮或困惑時都獲得新的經歷,就像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期望新的神蹟,卻不斷忘記舊的一樣。如果一個學者在學習中忘記了他所讀過、學過的一切,以及他在學習中獲得的所有疑慮的解答,並讓他的理解力始終像一張未寫字的紙,對每一次變動、新的領悟與相反的觀點都照單全收,彷彿他從未研究過該課題一樣,他將只會取得微小的進步,並擁有一個動搖、不穩定的頭腦。一個學者應該將他一生所有的學習,在靈魂中組合成一個完整的真理形象,就像畫家將他畫的每一筆都組合成一幅完整的人像;就像織工將每一根線都組合成一塊布;你也應該將所有先前的省察、發現、證據與經歷,組合成對你景況的一個完整發現,這樣你才能擁有穩固的靈魂平安;要確保將兩端連結起來,既不要在沒有先前經歷的情況下看待你目前困擾的狀態,以免你忘恩負義且不公正地灰心;也不要在不觀察你目前心境與生活的情況下看待你先前的狀態,以免你欺騙自己或變得安逸。願你能好好遵守這條指導!這將多麼有助於你逃避極端,有助於建立穩固的平安,並同時妥善安排你整個的生活方式!